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章

作者:李七郎 标签: 天作之合 爽文 市井生活 成长 逆袭 穿越重生

  不够吸引眼球。

  而她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杨蔓娘考虑了整整一个时辰。

  才蘸着墨汁儿。

  缓缓的写下了连载文的名字。

  《霸道王爷心悦我》!

  是的。

  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写一个古代版本的霸总文。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受众对于文艺作品的审美取向也有所变迁,但霸总这一角色,却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淡出观众的视线,依然能经久不衰,以不同的形象活跃在网络文学和电视剧中,纵观所有小说和电视荧幕上成功的男性角色,几乎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霸总的元素。

  高冷,帅气、多金、专一,再加上极强的领导力和极盛的权势。

  几乎是男性魅力的天花板。

  而这样的霸道总裁,却偏偏爱上普通平凡却内心真善美的女主。

  虽然这样的套路,在资深读者的眼里有些烂大街了,但是依旧还牢牢地占据着网文界的半壁江山。

  几乎随便翻一个阅读器,都有诸如《霸道总裁的倔强小娇妻》,《冷酷总裁的清纯小秘书》,《冰山总裁的娇妻带球跑》之类的文。

  杨蔓娘相信。

  在如今的这个时代,被才子佳人和落榜书生占据的话本儿圈子里。

  这样强势霸道的男主设定,绝对算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绝对可以吸引眼球!

  当然。

  该改动的地方,还是要改动一下的。

  毕竟,首先大宋还没有总裁这个说法,商人地位也不高,很多商人都是依附权力生存,本身有钱,但社会地位并不高。

  若是用一个商人做主角的话,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甭管他多么霸道,多么帅气多金,没有权势的加持,肯定是爽点不足,没有代入感的。

  那就把总裁换成某王爷。

  这位王爷,当然是地位尊贵,年轻,高大英俊,外貌出众,气质非凡,多金,专一,有着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孔,并且十分高冷,生人勿进,面无表情。

  尽管他很高冷,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的魅力,依旧有无数的爱慕者前仆后继。

  王爷很强势和霸道,习惯掌控一切,拥有强大的势力和财富,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对爱情,都有着强烈的控制欲和占有欲。

  当然,王爷的业务能力也没得说,皇帝哥哥交代的每一件事都能出色完成,在朝堂上一枝独秀,把其他人衬成渣渣。

  并且,如此优秀的王爷,他还单身多年,高冷禁欲,面对任何女人都不假辞色,内心毫无波动,无数追求者只能眼巴巴的干看着流口水。

  这就是霸道王爷的人设。

  为了避免风波,杨蔓娘直接给某王爷杜撰了一个本朝没有的封号,豫王爷。

  而女主,自然维持普通的平凡小白花人设,她长相清秀,中人之姿。善良,无辜又平凡,连蚂蚁都不舍得踩死,路上遇到了受伤的小猫小狗也会悉心照料。

  可是偏偏在王爷的心里又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牵动他的情,让他不由自主的把目光停驻在她的身上。遇到女主后,所有的自制禁欲和高冷都是不存在的,温柔又体贴,反差感满满。

  作为一个当年也曾为霸道总裁熬夜上头的人,杨蔓娘写起来,除了蘸墨几乎没有停顿,可以说是下笔如有神。

  家里没有像样的桌子,只能将卧室里的闷柜厨搬出来,当作临时的桌子。

  杨蔓娘就坐在半旧的绣墩儿上写。

  因为外面冷,屋子里也没法子像夏天似的可以架起窗子,便有些昏暗。

  不过好在是白天,而且毛笔字本就大一些,倒也不算费眼睛。

  杨蔓娘的字当然不算狗爬,不过也比狗爬好不了太多,没有什么风骨格调,只能说可以辨认,毕竟杨老爹虽然教他们读书识字了,但实际上买笔墨纸砚要花钱,所以练习写字的机会并不多的,好在她本来也不强求写的多么好,够用就行。

  老三杨盼娘做完了手头的活计,就来帮她晾干稿子,再按顺序叠着写好的稿子。

  杨盼娘也是识字的,但是不会写。

  虽然不如大姐和哥哥,但读话本小说还是可以的。

  只是看了杨蔓娘的小说,那双小骷髅似的大眼睛就瞪得更大了。

  脸上的表情,怎么说呢,又羞涩又震惊。

  大姐这小说,写的还真是......豪放啊!

  杨蔓娘写的是最经典的霸总文开头。

  女主白绾绾,是修平坊的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儿,白绾绾的母亲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而亡,所以她出身起就一只跟着父亲生活,后父亲娶了继母,又开始跟着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继母也生了一个女儿,叫白珍珍,毫无疑问,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白绾绾在家里的待遇就跟灰姑娘似的,干的最多,吃的最差,继母的女儿则穿着干净漂亮的衣裳,还总是在父母面前告状,让女主这个小可怜儿受尽了委屈。

  偏偏就是这样,女主因为生的像她妈,比继母的女儿好看一些。继母和继妹就总是看她不顺眼,趁着女主的爹不在家的时候,给女主下了春药,想把她和街上的一个叫侯五的二流子凑成一对儿。

  杨蔓娘洋洋洒洒写了一个下午,期间还因为一只坐着不动太冷了,在屋里跳了一百个开合跳热热身子。

  后面还是老三盼娘把床上的被子给她裹在身上,催促她继续写。

  盼娘虽然识字,却也不懂什么华丽的辞藻和文笔。

  但是这一片儿也有一个小型的瓦子,叫春亭水瓦子,夏天不冷的时候,她也常和坊里相熟的小娘子们一起去瓦子里听话本儿,看戏班子演戏的,自然能知道故事的好赖。

  反正杨盼娘就觉得,自家大姐写的这个故事很新奇,和街面儿上的话本儿完全不同。

  虽然有些豪放,一开头就是什么吃春药的。

  但是,就是莫名的吸引人,让人想知道接下来的可怜的白绾绾会怎么样,那春药的事情要怎么办?毕竟这可关系到女儿家的名节啊!

  杨蔓娘没有停笔,乘着白天多写点是最好的。

  毕竟,到了晚上再想写还得点灯费油。

  白绾绾对于这个二流子候五自然是宁死不从的,为了保住清白,用烛台砸伤了对方,然后便便偷偷的乘着天黑跑了出来,然后机缘巧合的遇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中了春药的女主为了救小猫,慌不择路的进了一家客栈,稀里糊涂的进了天字第一号房。

  遇上了住在这间屋子的客人。

  璀璨的烛光下。

  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救救我!”

  中了药的白绾绾用最后一丝力气说出这句话。

  之后,便药力发作。

  昏迷在了男子的怀里。

  写到这里。

  算是告一段落了。

  杨蔓娘忍不住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放下毛笔,捏了捏有些发硬的脖子。

  起身瞥了一眼外面已经开始暗下来的天色,忍不住再一次怀念起现代的电脑和台灯了。

  一转头。

  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老二杨士林,正站在自己身后读着刚刚写成的稿子。

  神色有写古怪。

  “怎么样?”

  “额,故事是有趣的,只是写这......这春药,不妥当吧,若是让人家知道了,恐怕对大姐名声有碍的。”

  显然说出这些话不容易,老二杨士林说到最后耳朵都红了。

  杨蔓娘愣了一下,她只是想着多赚钱,想着怎么让整个故事更加吸引人,却忘了自己不是在现代,如今这个年代,民风还是颇为保守的,说话都讲究个含蓄文雅,别说未曾成亲的小娘子了,就是纨绔子弟,也不会随便把春药两个字说出口的。

  只是,要改也是不可能的。

  毕竟,这女主中春药的环节,对于整个故事的走向很重要。

  是男女主相遇的契机。

  若是改了,就得全部打乱重新写。

  “没事儿,到时候我带着面巾去就是了,赚钱么,不寒碜。”

  杨蔓娘摆了摆手。

  事有轻重缓急。

  现在肉都吃不起,还顾不上考虑什么名声。

  要想要一个月内赚到钱,这小说的情节就不能拉跨。

  否则。

  若是不能一炮而红,恐怕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得带着老二老三加入丐帮了。

  那要好名声又有什么用。

  “大姐......你写的可真好。”

  老三杨盼娘看完存稿。

  搂住蔓娘的胳膊,一双小骷髅似的眼睛亮闪闪的。

  一脸期待的到道:

  “绾绾姑娘会没事的吧?最后那个男子是谁呀?他真的好出众好特别啊!”

  显然,

  杨蔓娘的判断不错。

  霸总文学在北宋也没有水土不服。

  霸总豫王爷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露面,台词都没有说一句。

  就已经有第一个拥趸了。

  杨盼娘看的还不过瘾。

  一脸跃跃欲试的道:

  “大姐,你还继续写吗?不然我去点油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