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七郎
朱旭手里哪里有后续啊,别说他了,朱旭疑心恐怕就是那位作者杨小娘子自己,多半也没有啊。
毕竟,当初签订的契约,就是让人家七天交两万字的稿子即可。
可没有这么赶时间的。
朱旭好声好气的给上门的人,解释清楚小说的情况。
之后。
便赶忙从大抽屉里拿出之前签的契约,找到杨蔓娘家的住址。
安排大掌柜朱贵去杨蔓娘家里瞧一瞧,看看对方的稿子写的如何了。
于是。
杨蔓娘从矾楼一下工。
才走到巷子口儿,便瞧见了停在自家门口的青布蓬牛车。
以及正准备下车的报房大掌柜朱贵。
“哎呀,杨小娘子,你可算是回来了!”
朱贵见着杨蔓娘。
眼睛瞬间一亮。
“大掌柜是专门来找我的吗?”
杨蔓娘停步笑着道。
她这两日虽然白天正常的去矾楼上班,回家就抓紧时间点灯写后续的写稿子,但是也一直都悬着心,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能不能在大宋有市场。
但此刻见着专程而来的大掌柜朱贵,杨蔓娘心里的隐忧,瞬间便消散了。
她做了个请的手势。
笑着邀请道:
“外边儿天寒地冻的,说话不便,大掌柜进屋里坐坐吧!”
“呵呵,也好。”
朱贵点点头,跟着杨蔓娘一道进屋,坐在外间厨房的绣墩儿上。
看着眼前这虽然收拾的很干净,却空间狭小,逼仄,连个像样的待客大桌子都没有的地方,朱贵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环境下,这杨小娘子是怎么写出来的话本子的?
虽然,上次在报房签约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杨家小娘子的家境不好,可也没想到会这么差。
一旁的杨士林捕捉到了朱贵眼中的诧异,脸色不禁有些赧然。
不过对此,杨蔓娘倒是很坦然。
也没什么窘迫和不好意思的。
她们一家就三个半大孩子,不偷不抢,自食其力,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让老二杨士林倒了水。
问道:
“大掌柜怎么突然来了?”
现在的杨蔓娘今非昔比。
可是东主朱旭心目中的摇钱树,朱贵作为大掌柜,自然也要拉近关系。
喝了一口水。
笑眯眯的道:
“杨小娘子若是不嫌弃,不妨唤我贵叔。”
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此,杨蔓娘自然从善如流:
“贵叔。”
“这位是令弟吧?”
朱贵笑着寒暄道。
杨士林对于家里来的陌生人虽然有些不自在,但他也是经常在外面做事儿的,基本的待人接物的礼节还是有的。
上前行了一礼道:
“小子杨士林见过大掌柜。”
“小郎君可识的字?平日里做什么营生?”
朱贵没有让杨士林和杨蔓娘一般改口叫贵叔。
而是眼神一闪。
笑呵呵的问道。
杨士林看了一眼杨蔓娘,见她含笑点头。
便不卑不亢的回道:
“识字,平常在外头做小经纪,偶尔也给街坊邻居们写信读信。”
“倒是个机灵勤快的孩子,不知你可愿意来我身边儿做事?”
朱贵放下手里的粗瓷茶碗,随口抛出了一根橄榄枝。
“我......”
杨士林踟蹰了一下。
以朱贵大管事的身份,说出这样的话,自然不可能让他去做底层杂役,多半是会着意培养他,跟着他将来在报房至少做个管事的。
这可比在街头做小经纪强了百倍。
若是往常,遇到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杨士林自然会欣喜若狂的答应。
可是此刻,这位大管事明显是有事儿来找自家大姐的。
老话儿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若是自己随意的答应了,那大姐恐怕会难做。
“我听我大姐的。”
半晌。
杨士林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而是抿了抿唇,轻声回道。
闻言,朱贵的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又很快化为赞赏。
其实。
他今晚是带着任务来的。
其一,是东家朱旭有意慢慢缩短朱雀门小报的发刊周期,从之前的七日一次,缩减为三日一次。
也就是说,杨蔓娘的小说,以后要三天连载一次。
其二呢,则是朱雀门小报发刊的这两日,小说的反响不错,不少高门贵女,都派了家中仆役来报房催稿,东主朱旭自然也意识到了杨蔓娘的奇货可居,所以便改变了主意,想跟对方签订长期契约。
古人云,要想取之,必先予之。
这也是大掌柜朱贵这么多年谈判做生意的心得。
朱贵原本也没有想好要怎么说服杨蔓娘签订长期契约,但是进了屋里之后,发现对方家里如此逼仄穷困,便临时起意,打算自己先给杨蔓娘的家人一些小恩惠笼络一下,可以拉近彼此距离,等会儿再提签订长期契约的事儿,想来对方也不好意思拒绝。
不想,这次却看走了眼,杨蔓娘的这个弟弟,虽然明明很心动,却依旧拒绝了自己的提议。
施恩不成。
让朱贵刮目相看的同时,心里倒是不免又有些为难了。
“贵叔有事不妨直说,可是我的小说出了什么问题?”
不光朱贵会算计。
杨蔓娘也通过对方进屋后的一言一行。
判断出了个大概。
若是自己的小说刊登后效果不好,以朱贵这样的身份不会亲自上门,也不会让自己叫贵叔,更犯不上第一次见面,就迫不及待的拉拢自己的弟弟杨士林。
想来。
一定是自己的小说反响不错了。
“不瞒杨小娘子,你的话本儿刊登后确实很火爆,所以,东家让老朽来看看杨小娘子是否写出后续的章节?另外,我们小报的东家打算以后三日发行一次,所以希望杨小娘子,最好能每次交一万字的稿子。”
“一万字?这可比之前契约里的定任务重多了?”
杨蔓娘皱了皱眉。
原本是七日两万字,平均下来的话,一天写不到三千字就可以。
可这三天一万字的话,那一日就是三千多。
杨蔓娘在现代用惯了手机和电脑,用钢笔铅笔写字都慢。
更不要说毛笔了。
要用毛笔多写出来这么多字,也是不容易的。
其实。
她最主要的,倒也不是怕写毛笔字。
多更新一万个字,对她来说,晚上下工之后,多熬熬夜,挤一挤时间还是可以做到的。
关键是待遇。
是多写的银子。
打工人忙忙碌碌的,为的就是钱。
银钱到位了,一切自然都好商量。
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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