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5章

作者:李七郎 标签: 天作之合 爽文 市井生活 成长 逆袭 穿越重生

  杨蔓娘自然不会让读者老爷们失望。

  这一章节一开始,便是豫王爷霸总气场全开。

  刀削面一样的脸上面无表情,对赶来伺候的大管家语气冷冷的吩咐道:

  “一个时辰内,本王要知道昨晚那个女人的全部消息。”

  “是,王爷,属下这就去办。”

  在真权势加持下的冷酷霸道王爷。

  说出这种话儿来,一点儿也不虚也不尴尬。

  反而苏的噌噌直冒火星子。

  把一旁正读稿子的老三杨蔓娘,迷的一脸星星眼。

  既然交代了豫王之后的反应,女主白绾绾那边的情况,杨蔓娘自然也不能落下。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女主白绾绾这个小可怜儿,从悦来客栈逃跑之后,才骤然发现天下之大,自己竟然无处可去,她在汴京城里不认识什么人,也没有别的亲戚。

  而唯一能让她依靠的爹爹,这会子又出了远门还没回来,而家里面,后娘和继妹还在家里等着算计自己。

  她虽然为人单纯善良,却也不傻。自然知道不能自投罗网,再回到那个满是豺狼虎豹,还算计过自己的家里去。

  所以,一脸茫然的白绾绾,出了悦来客栈之后,便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默默的漫无目的的沿着甜水巷一路走。

  走啊走,走啊走,走的脚都累了才停下,不知不觉,白绾绾便一路走到了汴京城郊的一条小河边儿。

  这里有碧绿的草地,有清澈的溪水,河里还有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河里游来游去。

  这些让白绾绾原本低落至极的心情,也莫名的好了许多。

  但是,很不巧。

  没一会儿的功夫,天空中突然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女主白绾绾此刻身无分文,却还穿着单薄的衣衫,不但没有厚衣裳,连把遮雨的伞都没有,整个人都冷的瑟瑟发抖。

  白绾绾原本想往城里跑,可是,她才刚跑了一段路,天上的雨就越下越大了。

  路面上也很快也变得泥泞起来,一不小心还还摔了一跤。

  裙子上都沾上了泥巴。

  白绾绾无奈的停下了脚步,举目四望。

  忽然,发现不远处的山脚下,竟然有一家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丛中的庄园。

  此刻,白绾绾也顾不得是否认识庄园的人了,便打着手帘儿一路小跑着到庄园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庄园上写着楷书“陆园”二字的匾额,抬手敲响了庄园的大门。

  没一会儿,大门便被从里面打开了,开门的人是一个穿着青布短打的干瘦老头儿,他是庄园的门房秋伯。

  “老伯,拜托你让我进去躲躲雨吧!”

  女主白绾绾连忙双手合十,可怜兮兮的请求道。

  此刻的她,已经被雨水淋成了落汤鸡,鞋子和裙角上还有摔倒的时候沾着的泥水,小脸儿也冻得惨白惨白的

  秋伯是个聋哑人,他听不懂白绾绾的话,只好比划着,带领女主白绾绾进了庄园。

  去见庄园的主人。

  一路上走来,白绾绾细心的发现,这个庄园生机勃勃,几乎每个角落里,都种满了各式各样或普通,或名贵的漂亮花儿,而且还养了许多的小动物,小动物显然和人相处习惯了,见着白绾绾这个陌生人竟然一点儿也不怕,都不躲开的。

  想来,这庄园的主人也是个热爱生命,崇尚自然的人。

  看到这里,虽然女主还不知道,但是咱们英明的读者老爷们自然知道了,这尿性,肯定是我们的男二要出场了。

  毕竟,霸总文里,怎么能没有男二呢?没有男二的争抢,霸总又怎么会珍惜女主哩?

  而且。

  霸总就像一盘上等的红烧肉,虽然肉香四溢,霸道诱人,很好吃很解馋。

  但是,咱们女主也不能光天天吃红烧肉啊,时间长了容易腻得慌,还容易得三高。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营养均衡,及时的加入一道清口的素菜,给女主换换口味儿,补充补充维生素什么的。

  所以男二的登场,自然就很有必要。

  杨蔓娘原本想的是,写一个健气忠犬型的男二和男主打擂台,比如男主的工作是皇家侍卫或者御医什么的,然后遇见女主,喜欢上女主,但从不表白,只是默默的暗恋女主,为女主白绾绾付出,解决各种麻烦。

  或者,是写一个阳光年下的男二,比如男主的弟弟和侄子什么的,也喜欢上了女主白绾绾,然后和男主争夺女主。

  但是,后来杨蔓娘又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侍卫和御医的话,在这个年代,地位上属于偏下位者,天然的再身份上受制于王爷男主,在感情上会很没有存在感,虽然深情,但是和男主做对手的话不够势均力敌,缺乏对抗和争夺的张力。毕竟君不见,甄嬛传的时候,痴情的温太医都暗恋的那么明显了,大胖橘都从来没怎么把他当回事儿过。而且,最后还落的那么一个凄惨下场,实在让人可叹,杨蔓娘可不想自己的男二最后成了无鸡之谈。

  而且,男二要是个侍卫的话,以后和女主白绾绾互动太多太频繁,就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王府的规矩那么严,多少双眼睛都在周围盯着呢,要是和女主互动的太频繁了,男二可是容易失业的。

  而阳光年下的弟弟型的男二,虽然也很是清新可爱,阳光帅气。但是,本身在气场方面,又弱于霸总男主,恐怕要和男主争夺女主的话,还没有几个回合,就会被男主给斩于马下,可读性不怎么强。

  所以,杨蔓娘最终经过再三的考虑,觉得话本儿里男二的人选,还是稳一波儿。

  选一款经久不衰,也经受住众多读者考验的男二类型比较靠谱儿。

  所以之后,当女主白绾绾跟着秋伯,一路沿着庄园的石子路走到庄园主宅的时候。

  就看到,主宅前一株灼灼盛开的垂丝海棠花树下。

  男子覆手而立。

  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男子的周身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却偏偏让人移不开眼。

  如同古诗诗里描述的那般,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就那么安静的立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一双浅褐色的眸子,犹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无尽的温和与善意。

  “这位姑娘,是来寒舍避雨的吗?”

  男子望着跟随秋伯进来,一身狼狈的女主白绾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

  这一抹笑意,如同一剂良药,瞬间便治愈了白绾绾身上的淋雨后的冰冷。

  “额......我”

  对上男子的笑容,白绾绾整个人,一瞬间就呆住了。

  晕晕乎乎的,甚至忘记了该怎么回答对方的话。

  这一瞬,白绾绾的心脏不由的怦怦直跳。

  那读书不多的脑袋瓜子里,恍惚间,无声无息的开出了一朵小小的粉色海棠花苞儿。

  他,真的好出众啊!

  这么想着,白绾绾便忍不住紧张的脸红了。

  可突然,又瞧见自己身上和脚上沾的泥水,白绾绾慌忙将弄脏的鞋子藏在了罗裙下面,有些自惭形秽的垂下了头。

  是的,最后杨蔓娘选择了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由此可见其杀伤力之大了。

  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的一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位新出场的男二的风姿仪态,把其塑造成一个类似花满楼的完美君子人物,但是,偏偏却到章节最后,她也没有点明男二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杨蔓娘这么写,自己倒是写的爽快了。

  可是,这就让隔天收到存稿的东家小姐朱秋雨看到非常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