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7章

作者:李七郎 标签: 天作之合 爽文 市井生活 成长 逆袭 穿越重生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廊下云婶子家的曹绵也叹了口气。

  语气有些遗憾,又有些憧憬的道:

  “若是......若是能见到这位白衣公子真人就好了!”

  “嗯嗯,我也想见。”

  “我也......”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憧憬。

  曹溪是个急性子。

  忍不住将手里的小报又翻了一遍。

  一脸好郁闷的道:

  “这作者墨瑾公子,也实在是可恶,太吊人胃口了,每次就写这么一点点,根本不够看,而且这次到关键时刻了,这书里也不说多写点儿,光是这么短短的几句,都没有具体的讲讲这位白衣公子的事情,咱们光说人家白衣公子白衣公子的,还都不知道,这新出现的白衣公子,究竟姓甚名谁呢?”

  “怎么会不知道姓甚名谁,墨瑾公子在书里可是写了的。”

  一道悦耳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正是三姑娘曹韵的声音。

  “哦,在哪里写了啊?”

  曹溪一脸的求知欲。

  自从上一次在严霸天的课上,俩人都偷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之后,曹韵和曹溪之间的关系,便初步破冰了。

  哦,不,准确的说,是曹溪单方面的看曹韵顺眼了。

  曹溪觉得这位三姑娘曹韵,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假正经嘛,居然喜欢和自己一样的话本儿,而且,在自己没有答应借给她之前,她都没告诉严霸天,自己上课看话本儿的事儿,还挺讲义气的。

  “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写了嘛,那淋了雨的白绾绾,在敲庄园门之前,看了一眼庄园上的匾额,是使用楷书写的‘陆园’两个字。我觉得,庄园既然是叫陆园,那这位白衣公子作为庄园的主人,自然也应该姓陆才是喽!”

  曹韵拿过曹溪手里的朱雀门小报,重新翻到中间第二页后半段儿的位置,指了指道。

  曹溪接过小报,看完之后。

  顿时哈哈大笑道:

  “哎呀,这里,我之前怎么没发现呢,还是韵姐姐你看书仔细呀。”

  一直都很倔,不愿意叫曹韵姐姐的曹溪,这一声韵姐姐,就这么水灵灵的叫了出来。

  “额......”

  这突如其来的称呼。

  让曹韵愣了一下的同时,连曹溪自己也愣住了。

  半晌,还是有些尴尬的曹溪转过身儿。

  故作无事的干咳了一声。

  转移话题道:

  “你们说,这书的最后,那白绾绾见到白衣公子不是都脸红了嘛,她会不会是喜欢这位白衣公子啊?”

  “额,这个,应该不可能吧!”

  曹晴闻言想了想,语气迟疑的道:

  “白绾绾她都和豫王......之前都那样了,若是,再喜欢这位白衣公子的话,那三个人,那不是就乱套了吗?”

  “嗯嗯,对对。”

  “晴姐姐说的对,我也觉得白绾绾应该不会的。”

  其他的小娘子们,闻言也七嘴八舌的各自附和道。

  人类,是不能凭空想象出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没有听说过的东西的。

  就像一个一直生活在四五十年代的人,你跟他说,一个小小的手机,只需要一个号码,用手指轻轻一按,就能跟千里之外的人随时通话是什么情景,他是不能明白的。而且也想象不出手机,平板,电脑,磁悬浮列车,飞机,还有宇宙飞船这些高科技的产品,是靠着什么动力运行,外形又是什么样子的。

  同样的。

  作为一群大宋土生土长的,受儒家传统文化教育的贵族小娘子,在曹家姑娘们的观念里,她们的个人婚姻,基本都是家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是此生,有幸能遇上一个彼此心悦的男子,一辈子相敬如宾,生儿育女,就已经是极为美满的令人羡慕的姻缘了。

  从来没有经受过现代电视和网络上的自由恋爱,二男追一女,虐身虐心暗恋明恋,优胜劣汰戏码洗礼的她们。

  委实想象不出,一个女人会同时喜欢两个男人,或者两个男人喜欢上同一个女人,会是怎么个情况。

  所以。

  曹家的各位姑娘们,虽然心里非常喜欢这位新出出现的白衣公子,却也都本能的天真的认为,未来的他,应该不会和女主白绾绾有什么感情上的瓜葛的。

  “对了,你们说,像白衣公子这样出众的男子,现实中真的会有吗?”

  倏忽间。

  不知道是谁,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额......应该没有吧!”

  众人先是一静。

  想了想,然后便有人不确定的道。

  “我觉得有。”

  有人则语气肯定的道。

  “呵呵,我的好姐姐好妹妹们,别天真了啊!这怎么可能有嘛,咱们都这么大了,平日里咱们出门玩儿的时候,又不是没见过男人。呵呵,那些个男人,一个个的都是些须眉浊物,除了少数凤毛麟角的几个,大多只能算差强人意,勉强能有个人形罢了。又哪里能和光风霁月,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相提并论了?”

  曹绵看着模样儿娇小秀气,可说起话儿来,却一点儿也不客气。

  这话儿才一出。

  顿时便逗得周围的小娘子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族学里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呵呵,妙啊,那些男人确实都是有个人形罢了!”

  “绵妹妹说的没错!嘿嘿,就是绵妹妹这话,可不能让隔壁男子族学的那帮人听见哪!”

  “不错不错!”

  “嘘,低声些,这难道是什么光彩的事吗,我亲哥也在隔壁族学呢!”

  “哈哈哈......”

第35章

  话分两头。

  却说曹家族学这样富贵人家里发生的事情, 杨蔓娘自然是无法知晓的。作为一个勤劳的打工人,早上更夫的梆子声儿一响,还是要离开温暖的被窝儿, 准时起床准备上工。

  伴随着不知谁家的狗叫声和公鸡报晓声儿, 开始了一天的平凡生活。

  老三杨盼娘也早早的起来了, 正在生炉子, 老二杨士林披了羊皮裘,去东边儿的耳房里拿冻白菜和冻猪肉肉。

  今儿的朝食,是贴的红糖饼子, 和白菜猪肉粥。

  杨蔓娘洗罢脸刷了牙,涂上新买的护脸的茶油面脂。

  这所谓的茶油面脂,是这个年代的一种护肤品, 很受时下女子的喜爱。这是一种用茶油, 花子油,麻油、鲜花和香料等材料配制而成的护肤品, 因为加了鲜花香气浓郁,所以也叫茶油香脂。质地嘛,略微有些油的, 但是杨蔓娘也不嫌弃, 反而觉得这在寒冷的冬日里,用起来却刚刚好,涂到脸上也粉嫩自然,就像是给皮肤裹了一层薄薄的油膜, 保护皮肤不受冷风的侵袭, 颇有点儿现代以油养肤的意思。

  是的,继新得了一辆代步牛车后,杨蔓娘也终于用上面脂了。

  无论在哪个年代, 爱美都是女人的天性。

  不过,爱美也很费银钱就是了。这个年代的护肤品,价格都不便宜,不提御街王家染红胭脂楼,那动辄要十几两银子的上等水粉,口脂,胭脂,面花,熟脑和画眉七香丸。就只是那些中等的胭脂铺子里,卖的那小小的巴掌大的一罐儿茶油香脂,也要要价九十文哩。

  不过,这茶油面脂,价格虽然贵了些,但是却也很经用,买的时候据那老板娘说,这一罐子面脂要是细心些,用上三个月不成问题。而且就算不经用,杨蔓娘也是定要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