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七郎
这本书,几乎每一章的走向都出乎预料,之前众人看豫王爷和白绾绾都那样了,以为两人要冲破家世门第走到一起了,谁知白绾绾就走了。然后还没过两天,却又出了个同样出众的白衣陆公子,之后,又眼看着两人甜甜蜜蜜的互相喜欢,就要在一起了,偏偏又出现了新问题,把男二陆逸尘和女主白绾绾虐了一顿,又给分开了。
反正这本书的情节,就是主打一个变化莫测,让人猜不出下一步。也一直都不断的刷新着读者的认知,让小娘子们的情绪,也跟着书里的情节而高低起伏,让她们欲罢不能,喜欢也不是,讨厌也不是。
“是啊,确实很遗憾呢。不过你们知道吗,当我看到那里陆公子坚定的对他爹说,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非白绾绾不娶的时候,天哪,我心里也莫名的有种欢喜,感觉陆公子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连之前的豫王都不能跟他比。”
说话的正是曹绵,小娘子说到最后,忍不住双手合十。
脸上显出一丝梦幻之色:
“我觉得白绾绾一定是被月老眷顾了,才能被陆公子那般出色的男子,这么坚定的选择。”
“哎,只可惜她自己不晓得。也不知道,这两人以后会如何呢,现在这样,实在是叫人意难平啊!”
一旁的曹晴托着腮,语气遗憾的道。
“我倒不觉得遗憾。这白绾绾姑娘虽然不知道陆公子的心意,也无从得知二人以后如何。但是这一刻,她是被陆公子坚定选择的,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倏尔。
一道温婉的声音,幽幽的感慨道。
说话之人二十出头的年纪,鹅蛋脸,皮肤白皙,眉眼儿柔和,画着时下流行的檀晕妆,身穿一件雪狐镶边儿青红染金舍利皮鹤氅,头戴华美的重楼子花冠。
打扮和族学里的小娘子完全不同。正是已经出嫁的曹家大小姐曹娴,她今儿个难得回来一趟娘家,便顺便来族学瞧一瞧家里的姐妹们。曹娴几年前嫁给了向家的大公子,她家婆婆已经不理事了,所以作为长媳,曹娴要管理一大家子,自然很忙,倒是没有看过《霸道王爷心悦我》。
不过听了半天,她倒是也听出个大概了,才发出之前的感慨。
曹娴今年儿二十有一,是大老爷曹灿的长女,也是这一辈儿小娘子里年龄最大的。作为一个原来的世家之女,如今的世家之妻。曹娴从一出生起,周围所接触的所有男子,几乎都出生于高门官宦,家里富贵至极。而这些男子,几乎就没有一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包括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们。
通房丫头,小妾,姨娘,侍妾,良妾,贱妾,下妻,偏房,小星,继妻,从妻,平妻,正妻。
男人们以各种各样的名目,把自己拥有的女人分成了各种等级,这些等级多的让人眼花缭乱,甚至比男人们在朝廷里的官职还要冗杂。
而曹娴,就像所有大宋名门世家之女一样,从小时候就按部就班的管理身材容貌性情,大一点了,开始学习礼仪管家,读书女红,后来到了嫁人的年纪,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和自己门当户对的丈夫,一起生儿育女,再按着自己小时候被教育的那样,继续教育自己膝下的一双儿女。
他的夫家和曹家一样,在大宋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丈夫膝下虽然没有庶子,但是身边的妾室却有三个,还有好几个通房丫头,甚至里面包括自己带的两个陪嫁丫头,亦或者,还有别的自己不知道的。
之前曹娴不觉得如何,世人起小不都是这样,一路按部就班过来的吗?
比如自己的老祖母曹家老太君,如今儿孙满堂,尽享天伦之乐,多么幸福。可她年轻的时候,祖父也有好多小妾和通房,但最后还不是和祖母一起过的。生则同衾,死则同穴。就算将来百年,俩人也还是要一起合葬的,这就是世人眼里的相敬如宾。
在曹娴人生过去的二十一年里,都在被教导着要贤惠要大度。
曹娴也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该是这样子的按部就班,年轻的时候,做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好儿媳,好主母,好母亲。
等到老了,儿女都大了,再成为一个像老太君那样的大家祖母。
她从来不曾想过,世上竟还会有这样的两情相悦。
更不曾想过,会有一个男人,这样坚定的选择一个女人。
心里眼里只有她。
这简直就是梦里才会的事情一般,太不真实了。
但是。
当她今日在娘家,在姐妹们的介绍下,读了《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
看到陆逸尘和白绾绾的感情之后。
再对比自己这在别人眼里羡慕的人生,曹娴就莫名的感觉心头一滞。
她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就觉得很触动,又似乎有一丝遗憾。
有些话儿她不好跟旁人说。
但私下里,却还是忍不住跟自己的奶娘感慨道:
“和那书里的白绾绾姑娘相比,我也算是锦衣玉食了。但可叹我这一辈子,竟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坚定的选择过。”
第39章
“天气晴明......”
伴随着更夫的梆子声儿起来。
杨蔓娘照例洗漱梳头换好衣裳, 吃了朝食去矾楼上工。
今儿个是腊月初一,是矾楼每月发薪的日子,点了卯, 杨蔓娘和吕小娘一道去中楼那边儿的账房处, 领了自己这月的五百文工钱。
再有整整一个月, 便是除夕了。
临近年关, 白天矾楼里的客人不多。所以,大家手头也都开始懒散起来了。
回到西楼,路过茶水房, 正碰上一群二楼帮闲的妇人,正在里面聊着八卦。
见她俩来了,众人都纷纷打招呼。
“哎呀, 是蔓娘来了啊!是去领工钱了吧?”
“是啊, 嫂子。”
说话的是肥娘子,杨蔓娘笑着应对道。
“呵呵, 蔓娘,你如今去了三楼,我怎么觉着好些日子没见你了!”
正在喝茶的刘西施, 盯着上下打量了杨蔓娘一番。
半晌, 笑吟吟的道:
“你们发现了没有,蔓娘这丫头最近变漂亮了!”
“哎,你还别说还真是,蔓娘这是长开了啊!莫不是来了葵水了, 这小娘子一来了葵水, 模样儿就大不一样了!”
“可不么,我家那......”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打开了话匣子。
慢慢的, 话题也越来越偏。
从女人来葵水讨论到将来嫁人,再从嫁人讨论到生儿育女。
叽叽喳喳的,杨蔓娘这个当事人都一时插不上话儿。
索性跟蓝娘子要了一点茉莉茶粉,坐在一旁的绣墩儿上一边喝热茶,一边听众人八卦。
其实,刘西施刚才说的也没错,她最近确实变好看了,不过却不是因为来了葵水。
人都是自己生存环境的产物,一个人生活水平如何,都可以从脸色上看出来。
这段日子,家里的生活条件变好了。
吃饱穿暖了,营养充足,脸上还有面脂可以涂,所以,她也脸色红润了,瞧着自然是要比以前好看些的。
其实,不光她一个人变好看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里的两个小的也长高长肉,便好看了。
“哎哎哎,这都是干什么呢!一群人躲在茶水间里,手头的活儿都干完了啊?虽然是年下,也不能这么散漫啊!”
西楼副管事常清年不知何时来到了茶水间,背着手站在门口,皱着眉毛不高兴的道。
嘴边的两撇山羊胡也一翘一翘的,说出了那句总是挂在嘴边儿的口头禅:
“哼,等扣工钱的时候,一个个的可别来找我,勿谓言之不预!”
众人闻言,顿时作鸟兽散。
杨蔓娘也随着大流,走出茶水间。
一路上了三楼,跟两位守门的皇城司士兵打了招呼,便进了望舒阁开始每日例行的除尘。
说实在的,自从写小说的收入,开始慢慢趋于稳定以后,杨蔓娘就开始考虑要不要继续在矾楼做工了。
毕竟,如今她写小说的收入,可比在矾楼做侍女的收入高多了。
只是,又一想如今搬了新家,离矾楼很近,没有了通勤长的烦恼。再加上这段时间,调到三楼的工作实在是太轻松,还提了一倍的工钱。
每日说是除尘,实际上,所有雅间,都是被专门负责洒扫之人统一打扫过一遍的。到她这里就是个查漏补缺罢了,非常轻省。
可以说比之前在二楼做灯烛侍女轻松了好几倍,是典型的钱多事少离家近。
所以,杨蔓娘便有些犹豫,一直没有下决心辞工。
望舒阁里很安静,显然,那位指挥使傅劲光并不在。
杨蔓娘照例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卧室,客厅和茶室都擦了一遍。
便开始打扫书房。
因为每天都在打扫,窗边书架上的兵书都非常干净。
杨蔓娘一边擦灰,一边重新将其摆放回原位。
倏忽间。
一张素筏从《孙子兵法》中飘出,掉落在地上。
虽然,杨蔓娘无意窥探别人的隐私。
但素筏上的字,还是自动的印入了她的眼帘。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杨蔓娘写小说这么久,对于毛笔字的好坏,还是能分辨的。素筏上的字迹行云流水,气息平和。每个笔画都沉稳有力,透露出毋庸置疑的权威的同时,又给人以宁静致远的感觉。
果然是字如其人。
通过杨蔓娘这段日子的观察,他发现这位威名在外的皇城司指挥使,私下里总是非常的沉默寡言,喜怒不形与色,他似乎从来没有失态过,明明说话的声调也不高,却让周围人莫名的想要服从。
而且,他很喜欢安静和独处。虽然住在矾楼这样的顶级消金窟里,但他却从来不找乐女,不喝酒,不斗茶,不看歌舞,不去下注官扑,可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
这位指挥使唯一的爱好,大约便是吃炒蚕豆了。
晚上回到望舒阁。
一叠炒蚕豆,一杯清茶,一本兵书,便能度过一个晚上。
“你喜欢王勃的文章?”
一道清冷的男声从身后传来。
说曹操,曹操到。
不知何时,傅劲光已经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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