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椒爱公鸡
黄芪的父亲黄鸣原先是不喜女儿学医的事情被人知道的,后来见女儿治病救人,一点也不比别人差后,就隐隐觉得骄傲。
眼下黄鸣的身体也好了。
慕云惜曾考教过他的医术,见他医术底子扎实,且这些年行医的经验颇为丰富,就留了他当老师,教导新的女大夫。
这事儿黄鸣原先是不同意的。
毕竟黄家的祖训,医术传男不传女,且不传外,后来在黄芪的劝说下,才勉强点头答应。
虽然一开始,很不情愿,可渐渐的,他却从教人医术中,重新认识了自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价值,尤其是看到他教出来的学生,能给别人治病后,更觉荣耀。
过了正月,慕云惜又在几处地方,开了女医馆。
这几处都不是在安平府内,而是挑选了其他的城镇。
她建立分铺前,早早地就找人做了铺垫,花钱请了一些乞丐,又买通了一些茶楼的说书先生,编了几个故事,将那故事给了茶楼的说书先生,替女医馆造势。
做了这么多的铺垫后,果然女医馆开业后,收到了当地人的追捧。
二月初六,温府办喜宴。
沈墨和慕云惜都过去了。
那是慕云惜生平头一回瞧见温玉穿红衣。
艳红的喜服穿在他的身上,衬上那温润如玉的面庞,称得上是丰神俊朗。
新娘子盖着盖头,她倒是没能瞧见其人,不过新娘子的娘家哥哥却来了,是个儒雅的读书人,举手投足间都透着端正明理,听说了沈墨后,还来找沈墨说了会话,新娘的娘家哥哥也个举人,也要参加会试,听说了沈墨也去后,还邀着沈墨同去。
沈墨点头同意了。
等参加完喜宴,回家的路上,慕云惜得知这事儿后,不免多问两句:“可知那男子叫什么?”
“郑云。”沈墨平静地道。
“郑云?”慕云惜听到这名字,心底大惊。
她穿过来时间久了,慕云惜都快忘记了,她原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原本是一本书。
而按照书里的记载,沈墨其实并不是今年参加的会试,他还要晚三年才是,而郑云,就是今科状元。
书中,他比沈墨早三年中状元,可后来,却和沈墨成了至交好友。
而现在,情况出现了变化,不仅两人会在同一年参加会试,而且还提前认识了!
如此,谁会成为今科状元?
……
第587章 到了都城先买房
慕云惜怔怔出神,就连沈墨与她说话,她都没有听见。
“惜儿?”沈墨又喊了一声,她才回过神来:“啊?”
“郑云怎么了?”
慕云惜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一时吃惊,竟然惊叹出声。
“没怎么,只是觉得这个名字挺好的。”
沈墨狐疑地看着她。
郑云这个名字挺好?
他怎么觉得挺普通的?
“相公,我先前远远地瞧了,郑云这人看着不错,日后你要好好与他相处。”
“嗯。”
沈墨应了一声,不过态度有些冷淡。
慕云惜没怎么察觉。
不过她并不知道,因着她的一句话,过几日,郑云联系他,邀着他同去参加科考的时候,被他一口回绝了。
不过郑云也没在意,只当他确实有事,这才回绝,于是独自一人进都城赶考去了。
眨眼间,二月已经过半。
沈墨还在家中呆着,慕云惜还当他和郑云约好,郑云一直没来找他,他也就没去。
直到二月底,沈墨才收拾东西,离开家门。
送他离开时,慕云惜探头张望了几眼,并没有瞧见郑云的身影,就问了一句。
沈墨面不改色地道:“他不是安平府的人,我们约好了在其他的地方汇合,到时候在那边碰头。”
慕云惜停了不疑有他,只叮嘱他,好好照顾自己,别替他们省钱。
她也是前几日才知道,如今她很有钱,不说富可敌国,起码可以说,她手里的钱,几辈子也吃不完了。
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沈墨竟然将他们家的药材生意做到了他国去。
知道他们有钱后,慕云惜原先还想给沈墨雇个书童,陪着他一起去都城,可想到他的性子,怕雇个书童不但不能给他减轻负担,还会成了他的累赘后,就将这个念头打消了。
不过,沈墨临走前,问她要了林然。
慕云惜同意了。
沈墨是二月底去的都城,不过他脚程快,三月下旬的时候,就到了都城,竟是比提前半月出发的郑云,还早了几天到达都城。
沈墨出发的时候,就和李珩联系了。
不过李珩没想到沈墨竟然会这么快就到都城,因而并没有派人来接沈墨。
沈墨到了都城后,也并没有直接去找李珩,而是和林然找了一处安静的四合院,直接将那处四合院买下了。
沈墨来都城前,慕云惜就跟人打听过了,知道都城的物价比安平府贵了不少,为了给沈墨一个好的环境,将大半的家底,都给了林然。
主要怕给沈墨,沈墨不会收。
哪里知道,两人刚到都城,沈墨就与林然道:“将惜儿给你的银票拿出来,先去找人,买一处四合院。”
慕云惜将钱给他的时候,曾千叮咛万嘱咐,莫要让沈墨知道了,眼下听沈墨突然这么吩咐,林然有些傻眼。
“那啥,沈墨,你说啥呢,东家没给我钱。”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临走前,惜儿给了你一万两的银票。”
林然:“……”
这夫妻俩玩什么?
既然给了他钱后,她转头就告诉了他,为啥还叮嘱他,让他瞒着他?
林然以为,沈墨会知道他手里有钱,是慕云惜告诉他的。
在药铺呆了这么久,林然见了不少人,活络了不少,当日下午,就找到了一处不错的院子,将那院子买了下来……
第588章 沈墨太能花钱
林然虽然将院子买了下来,却觉一阵肉疼,面上他虽然没说,可心里却责怪沈墨不知道省钱。
你说说,不过就来都城考个试,非要买个院子干啥?
这样的院子,在安平府顶多就要二百两银子,可在都城,却花了足足一千两!
一下子,就将嫂子给他的钱花去了大半。
其实若是这钱花在了刀刃上,林然也不觉得什么,主要他真的觉得,这个院子买的没必要。
他认为,若是真的喜欢这地方,在都城的这段时间,想要住在这里,他们大可以租了此处,虽说都城的房租也很贵,不过这么一处地方,一月也不过付个五两银子的房租。
就算他们家如今有钱了,也不能这么花啊?
因着沈墨如此会花钱,林然有些不高兴。
在林然的印象里,沈墨一直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当初去放排,一来一回也不过赚个十来两银子,可他却舍得拿个几两银子去给嫂子买首饰。
他暗暗在心底告诫自己,既然他跟过来了,这几月里,他定要将沈墨看好了,虽说这银子嫂子给了他,就是供他花的,可他也不能真的就花完了,沈墨不会省钱,他就替沈墨省着。
当晚,林然睡觉的时候,心里想的好好的,等到翌日醒来后,沈墨真问他要钱的时候,他还是稀里糊涂地就给了。
这回,沈墨从他手里,一下子就支出了两千两。
两千两,这可是不小的一笔数目啊。
如今他们房子都买了,林然实在想不出,沈墨还有什么地方,需要花这么大笔钱的。
沈墨拿着钱离开后,他才想起要问他要这笔钱干啥,可当他追出去的时候,哪里还有沈墨的身影?
都城可不比安平府。
一直以来,林然都觉得,安平府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地方了,这回跟着沈墨出来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先前的想法有多么可笑。
和这个世界想比,安平府简直小的可怜,繁华程度自然不能和都城比。
光都城的一个东城区,都比安平府要大的多。
他初来乍到,也不敢乱跑,沈墨出去了,走的时候,也没带钥匙,他又怕沈墨回来了,没人给他开门,因此白日里,就出去了一趟,买了些米粮和生活必备品,就匆匆回来了。
本以为他回来后,沈墨也该回来了,可直到中午,沈墨都没回来。
沈墨是在天黑后回来的,回来的时候,面上带着几分疲惫。
傍晚的时候,林然见沈墨迟迟不归来,心里焦急,就搬个凳子在院门前等着,不知道的还当他是他家的门童呢?
可林然也不在意,只担心沈墨。见沈墨回来后,他立刻跳了起来,“沈墨,这一整日你都去了哪里?还有我早晨给你的银票呢,听说都城的偷儿多,别被偷儿给偷了,赶紧拿出来瞧瞧。”
“拿不出来了。”沈墨抬眸,看着林然,平静地道。
啥?
林然有些傻眼。
“拿不出来是啥意思?”
“已经被我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