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小饭馆 第11章

作者:樱桃糕 标签: 穿越重生

  沈韶光咬牙,照着憨丫头的脑袋使劲摁一下,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事是越来越厉害了!

  又恨恨地立志,总有一天,爷要开这长安城最大的酒楼,几百平的大堂,几十个包间,大堂中间专门空一块地方耍百戏,吞刀、缘竿、钻火圈,胡旋、柘枝、剑器浑脱,一个都不能少。

  “小娘子,来一笼玉尖面!”

  “好嘞!”沈韶光清脆地应着,把灌汤包子给客人放在其自带的盘子里,收了一把铜钱扔进钱簸箩。

  在百丈高空的大酒楼和豆腐干高的一把铜钱之间蹦跶,沈掌柜倒也没什么眩晕感。

  不管怎么说,店里现在有了个能让人坐下喝一杯的地方了。

  去酿酒作坊订了酒,在玛瑙肉、狮子头等招牌菜的基础上,又添了些拌秋葵、炸鱼鲊、兰花豆、卤猪头、卤猪蹄之类简单的下酒小菜,沈记这食铺兼营的卖酒买卖也就开张了。

  客人们对沈韶光这袖珍小酒肆颇为买账,干干净净的,还有点那么点拙朴的调调儿,关键,不用拿着肉圆子、玛瑙肉到处找喝酒的地方了。

  吃了沈记的小菜,却觉得,嗯,来着了!

  要说这沈小娘子手艺是真好,煎饼不说它,主要是新鲜干净,玉尖面和花糕却着实是精致,据有见识的说,颇有些宫中御膳的品格。玛瑙肉、狮子头也是这一类,可以算得“珍馐美馔”。没想到简单的家常小菜做得也这般好。

  “店家,再来一盘鱼鲊!”

  阿圆迈着大脚板走路如风地上菜。

  “小娘子,你家的鱼鲊为何就这般香?”

  “这个——婢子不知,”阿圆憨笑,“好吃,郎君就多吃点儿。”简直与沈韶光曾被问到相同问题时回答的“喜欢就过来,何必自己费事”一脉相承。

  厨间正在包玉尖面的沈韶光闻言一笑,其实并没有什么诀窍,不过是腌的时候加了醪糟——便是夏天的时候腌的那一坛子,故而多了些醪糟香,炸的时候炸两次,第一次炸熟,第二次调高油温,炸酥,如此而已。

  沈韶光自己倒更喜欢这炸兰花豆。先煮后炸,酥香酥香的,让沈韶光想起前世爱的花生米。

  这又是沈韶光除了辣椒以外的另一大遗憾——花生要到几百年后的明代才传入中国。据说大才子金圣叹临刑前说,“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讲情调的张爱玲喜欢“享受威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而鲁迅、老舍两位先生则喜欢一边看书,一边吃花生米。

  可见,文人们对花生是真爱。沈韶光对花生也爱得深沉——但这不妨碍她在没有花生的时候,拿炸兰花豆解馋。沈韶光觉得自己这行为跟惦记白月光、也不耽误找女朋友的渣男形象有点像。

  却不想,惦记白月光,没找女朋友的深情男白少尹上门了,而且第一个就点的这兰花豆。

  沈韶光脑子琢磨着两人的形象问题,不经意看向林晏指着菜牌的手,修长细致,骨节分明,倒是一双好手!

  “店主人?”林晏挑眉。

  “此豆以兰花命名,是因为炸制出来,其形态有些像兰花初绽。”沈韶光淡定地把眼睛从那双手上挪开,微笑着回答林晏的话。

  林晏点头,又要了凉拌秋葵,咸鸭蛋、卤猪耳等物,都是下里巴人的小菜。

  大抵人都有这样的劣根性,看见美好的东西,总想破坏一下,比如,沈韶光就有点希望看到这位风度优雅的郎君做点不那么优雅的事,“郎君要不要尝一尝本店的猪脚?热着吃香酥软烂,冷着吃,弹牙有嚼头,最合适下酒。”

  林晏看沈韶光。

  沈韶光双目含笑,微弯着腰,姿态殷勤。

  “不必,就这些。”林晏把菜单递给沈韶光。

  沈韶光颇为遗憾地接过,今天是没法看到长安副市长啃猪蹄子了,没关系,来日方长,以后还会有鸡爪子、羊蹄子之类……

  林晏回想刚才那花笺子做成的菜单,一笔小楷,不似寻常闺阁笔墨,倒有两分先时李少温的瘦劲,那煎饼袋子和店门幌子上的“沈”字因是篆体,又更明显些。

  林晏不由得偏头看那边案后忙活的店主人,一双杏眼微眯,嘴角也翘着,一副温柔喜兴的样子,与这字风离得甚远,再想到几次相遇她的伶牙俐齿,呵,多重面孔,巧言令色!

  沈韶光不知道自己被人吐槽了,犹问道:“客人的一爵酒温一温吧?”

  又问:“玉尖面没有了,待会儿给郎君下一碗青菜馎饦?”

  林晏收回眼,“也好。”

  这位林少尹来得晚,没别的客人了,沈韶光很能忙得过来。正当饭时,虽然酒菜大多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又有阿圆帮着,也还是忙得脚不沾地。

  沈韶光一边端菜,一边在她的理想簿子上又添了一笔——以后要搞个厨师团队,并雇百八十个服务员!

  作者有话要说:  也有说法说花生在中国发现要早得多,我们姑且采用旧说——花生原产美洲大陆,明代传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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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期待林少尹打脸……

第22章 碰瓷的无赖

  沈韶光觑着眼拿着镊子,蹲在店后小夹道水缸旁,找猪头上的毛。

  在本朝,猪肉本来就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猪头下货之类,更是鄙贱之物,但沈韶光就爱这鄙贱之物。

  小时候,家附近有一家熏肉铺子,卖各种猪下货、香肠、熏鸡,偶尔也卖卤牛肉。沈韶光打小儿爱吃肉,家里大人给点零花钱,除了买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零碎儿,夏天就进贡给了冷饮店,天凉了就都花在这家肉食铺子里。

  沈韶光不爱卤牛肉,总觉得不够细腻,有点干吧塞牙,也不够香;熏鸡都整个卖,小孩儿那点零花钱买不起,于是就剩下了买猪头肉和香肠了。其中,沈韶光又最爱猪头肉。

  这家店的猪头肉先卤后熏,没那么腻,带着点奇怪的焦香味儿。

  放学路上,沈韶光先买个火烧拿着——要刚出炉的,撕开还冒着热气的,然后到铺子买一小块猪头肉,让店主把肉片成薄片儿塞在火烧里,就这么双手捧着,张开大嘴叉子开咬。

  一边吃一边跟小伙伴们满大街瞎跑,或者找地方跳皮筋儿,丢沙包儿,临到天黑才回家,被爹妈唠叨,匆匆忙忙吃饭写作业洗漱……

  等后来沈韶光毕业,混起了美食圈,吃过多少南北名厨佳作,却还惦记那个店的猪肉头,每次回老家都会光顾,甚至还曾动念给店主老阿姨的熟食店写篇小文宣传宣传,也想知道,她是用什么熏法,硬是与别家不同。

  一直拖拉着,直到有一次去,发现那家店和隔壁的杂货店打通,变成了一个挺大的房屋中介所,那个老阿姨据说跟在海外定居的儿子走了。关于那肉到底是怎么熏的,彻底成了悬案。

  沈韶光看着瓦蓝瓦蓝天空上丝丝缕缕的白云,幽幽地叹一口气,低下头接着收拾猪头。虽然不会熏,但沈韶光做卤肉的本事不错,大致红烧的路数,浓酱重料,卤够时候,味道错不了——只是收拾起来麻烦。

  沈韶光特意给肉铺子多加钱,让人上心点多给刮一遍猪毛,便是这样也不放心,还得回来自己再检查一遍。若是吃着吃着,让客人发现几根猪毛……这就恶心了。

  却不想,饶是这么小心,还是出了事。

  太阳还高,刚开始敲暮鼓的时候,进来两位面生的客人,一着蓝茧绸衫,一着褐色布衫,都高鼻深目,头发卷曲,是两个胡人。

  这长安城胡人多,沈韶光混不在意,笑着招呼一声,便请他们随便坐了。

  两人点了招牌的玛瑙肉、狮子头、卤猪头肉、猪脚,都是大荤的肉菜,又要了三角酒。

  一角就是四升,像林少尹那样的公子哥儿只喝一升,这两位竟然要喝十二升……

  开饭馆子的不怕大肚汉,沈韶光快手快脚地准备了,让阿圆拿托盘送过去。

  店里客人越来越多,很快就坐满了,有吃完了走的,又有新来的,有人在这里喝酒,有人单来买玉尖面或者肉食,热闹得很。

  突然听到里面吵嚷起来。

  沈韶光放下手底下的活儿,走过去查看。

  却是那两个点了三角酒的胡人,指着菜盘子道,“肉里有毛发!你们这里不干净!”

  虽然一向自认为干净,做饭时都戴围裙套袖,头上蒙布巾,阿圆也是一般打扮,但万一呢?沈韶光上前赔笑道:“客人莫要着急,不知那脏东西在哪里?”

  蓝衫胡人乜斜着眼看沈韶光,掀起一边嘴角儿笑一下,用手指着放玛瑙肉的盘子:“便是这里。”

  盘子里肉已经吃光了,只剩下些酱汁子,酱汁里果然有一根头发。

  余下客人们好些都不吃了,扭过头或者围过来看。

  蓝衫胡人打个饱嗝,酒气喷了沈韶光一脸,“怎么样?小娘子?”

  这玛瑙肉都是上桌之前从陶罐子里盛出来现装的盘子,然后为了颜色红亮,也为了更提滋味,淋上一勺酱汁。这么个过程,若盘子里还有头发,除非沈韶光和阿圆是瞎的。

  再看看那满桌的肉已经吃得七七八八,酒也喝完了,沈韶光便明白,这是吃饱喝足要找茬儿……

  那胡人还不依不饶:“小娘子要给我们个交代啊,不然我们出去若嚷嚷起来……”又对周围的食客道,“大伙儿说呢?”

  当下便有人皱起眉来,回头看自己的盘子,也有人看沈韶光。

  阿圆急道:“不能!我家最是干净的,怎么会有毛发?”

  那褐衣胡人瞪眼:“那你说这盘子里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沈韶光仔细看了那头发,笑道:“客人们莫急,这盘子里到底怎么来的脏东西,看我变个戏法儿就知道了。”

  一听说有戏法儿,查看自己盘子的也不看了,都纷纷看沈韶光。

  “去拿两个白瓷碗来,其中一个装清水,再拿一双竹箸、一些澡豆、一块白色干净布巾。”沈韶光吩咐阿圆。

  阿圆应声而去,很快便拿了过来。

  众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沈韶光。

  沈韶光能干吗?就是给洗个头发。

  学着魔术师的样子,什么都让大家先验看一下,沈韶光把那根头发擦了澡豆,涮洗干净,又轻轻用布巾吸干水分,把它放在另一个空碗里。

  “大家可看出什么端倪来了?”沈韶光笑问。

  有人眼拙看不出什么,这不就是根头发吗?也有人眼尖,“弯曲,还有点发黄!是这胡人的毛发!”

  那头发在汤汁子里看不大出原来的样子,洗干净就现了原形。

  众人打量那两个胡人,再看沈韶光和阿圆的头发,再对比碗里那根,即便再迟钝的这会子也明白了,这是来找茬儿讹诈的!

  “如何发黄就是我们的?”那褐衣胡人急道。

  一个客人幽幽地道:“对啊,也可能是猫狗畜生的呢。”

  众人一愣,随即便都看着那两个胡人哄堂大笑起来。

  两人本已经醉了,被众人一激,又看沈韶光弱质女流,便干脆耍起了无赖,“你们饭食不干净,还诬赖我们!”说着便要掀桌案。

  好在那桌子长,都是固定在墙上的,一掀竟然没掀动。

  当下便有见义勇为的客人要上前制服他们,阿圆却快了一步,上去一把抓住那蓝衫的头发,另一只手则揪住褐衫胡人的领口,两人不提防,被胖丫头拽了个趔趄。

  那两人要挣扎,但奈何被阿圆抓住了要害部位,又喝得着实有点多,如何挣扎得开?

  众人不约而同地往后退一步,给阿圆打开场子,想帮忙的也讪讪地收回了手。

  沈韶光是嘴把式,刚才见动手着实有些紧张,这会子气定神闲起来:“拽到外面去!”

  在门口正扰攘着,坊丁竟然来了。

  沈韶光忙上前陈述,众人也帮着分说,几个坊丁拽着两个犹骂骂咧咧的无赖儿走了。

  趁着人还没散,沈韶光赶紧为消除以后类似的栽赃陷害打埋伏——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把这事说得明明白白,以后再有类似的栽赃嫁祸也没人信了。

  先报备,“您说,若不是胡人,胡须是黄的弯的,或者这无赖儿逮个蝇子蛾子飞虫扔到菜汁子里,今天这脏水,还怎么洗得清?”

  诸人点头,果真是。

  再陈情,“小店里,便是最热的时候,我和婢子也穿着全套的防护围裙兜套,诸位也可以去店里看看,我们是不是干净?”

  熟客们都再点头,这点也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