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妇回头金不焕 第111章

作者:恰日明之 标签: 穿越重生

  方士只道伯府富贵绵长,其余不肯再说。

  于是思来想去,顾德言还是决定将大女儿先送走。

  “到了五岁立刻接回家来便是。”他这样说。

  顾灵薇的命数却应在了她离家的途中,谁能想得到平日里人也常走的路,竟会遇上穷途末路的强盗。

  她看着顾德言因大女儿的噩耗而悔恨纠结,这个本该是千娇百宠长大的孩子终究是没有了。

  她既不难过,也不开心,仿佛生来就没有喜怒哀乐,只是在顾德言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去找时,适时说了一句:“是大姑娘命苦,您也要节哀顺变。”于是顾德言停止了找寻。

  很快她就又生了一个儿子,及至新夫人进了门,她的日子已慢慢松快起来。

  薛夫人比任夫人要乖觉得多,最会察言观色的,虽看她也不顺眼,但不大会来刻意寻她麻烦,大家相安无事。

  顾灵萱三岁的时候顾德言亲自给她开的蒙,六岁上的时候伯府请了先生来教她学问,当时整个府里就她一个姑娘,是以也只她一个人跟着这位先生学。

  也是这一年,她又看见了顾灵薇。

  人是绝不会认错的,顾灵萱的脸她日日看着,而这张脸与顾灵萱的脸极像,她从来没有见过第三个与顾灵萱这么像的人。

  她入了崇恭伯府之后就几乎不与以前相熟的人来往,算是彻底断了联系。

  这次还是以前一位实在要好的姐妹来邀她出来坐坐,她才去问了顾德言和薛夫人,他们同意了她才出来。

  她也是在那位姐妹家里看到的顾灵薇,人和顾灵萱差不多高,小小一个,却抱着一把比她半个身子都要高的半旧的琵琶。

  乖乖站在据说是她继母的人的身后,人却不大怕生,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看着屋子里的人。

  她与顾灵薇如今的继母也不太熟,从前大概有过几面之缘,话却似乎没有说过,只记得这人仿佛姓韦。

  说了会子话,自然有人拿她身后的女儿打趣:“好伶俐的孩子,怎么来做客也抱了琵琶?”

  韦氏便将她往前推,笑道:“你们看看我这女儿如何?生得好不好看?”

  众人皆是点点头,更有人将她拉过来细看,说:“往后还能出落得更好,怎么,难道你......”

  其余人都知道后面是什么意思,又有人调笑道:“咱们这样的人来说女孩儿好不好看倒不合适。”

  韦氏摆摆手,连忙道:“自家姐妹面前也不用避讳什么,当着我们焕娘的面说也无妨,这孩子乖着呢!我带她过来也是为了让她长长见识,顺便让你们给掌掌眼,我女儿前途如何?”

  一边说着,一边指了指孩子手上抱着的琵琶,那叫做焕娘的孩子立刻将琵琶拨弄起来,弦音泠泠,行云流水。

  一曲罢,她的眼眶已然湿了,她赶紧眨了眨眼睛,没有人注意到她。

  众人七嘴八舌地笑着说开了,这样的孩子自然是好的,又算是清白人家出来的,不比她们出身难堪,也不必去做她们当年那门子生意,败坏了名声反倒不美,专留着给一个人养才是正经,漂亮又干净,往后也方便进门做妾。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韦氏喜笑颜开的脸,末了才道:“倒也不必寻那年纪大的,虽则自己能做得了自己的主,但家里的正房太太不说,年长的姨娘们也都是站稳了脚跟的,年轻孩子进去了倒要受搓磨。”

  旁人听了皆纷纷应是,她忍不住又道:“大了找户相当的人家嫁了也是好的。”这次没有人在意她说了什么。

  那孩子趁着众人不注意嘟了嘟嘴,好像有些不开心,又很快变回方才的神色,叫了一声:“娘。”

  韦氏拍了拍她的肩,又给她理了理头发,这才接过琵琶放下,对她说:“好了,你自己出去玩吧,别跑出门去,否则娘找不到你。”又笑着对在场众人道:“日后也要靠你们多提携这丫头了。”

  她看着那孩子跑出去的小小的背影,心里就像是针一针针在扎似的,认不认也不该是她的事,见了只当没见过便罢,往后能不能再找回去,也要看顾灵薇和伯府的缘分了,她不多事,亦不会故意拦着。

  此后,她再也未出府与昔日故友相聚过,也就再未听说过这对“母女”的消息了。

  或许有一天,这个女孩儿会重新出现在她的面前。

  于是这就又是整整十年后的事情了。

  她的心里一点波澜都未起,反而私底下告诉自己的女儿:“要待大姐姐像其他兄弟姐妹们一样。”

  顾德言对于这个女儿一直是爱恨交织的,她看在眼里很清楚,顾德言甚至让顾灵萱少与顾灵薇来往。

  在顾灵薇回来后的日子里,一天又一天,她无意识地掰着手指头数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唯有一点她放心不下,六岁的孩子是不会记着只有一面之缘的人的,韦氏却不可能忘了她,虽然崇恭伯府绝不可能让这个女人踏入伯府一步,但也难保没有万一。

  她连死都不怕,只怕韦氏认出自己。她也知道这是自己杞人忧天,哪怕韦氏看到自己真的想起了顾灵薇六岁上的事情,她也大可以坦坦荡荡地说她当时没有想到,毕竟除了她,谁也不知道六岁的顾灵薇和顾灵萱是怎样的相像。

  她一遍又一遍地开解着自己,却仍旧无法遏制这种从内心深处浸出来的恐惧,她在伯府日久,府里形形色色的人都看在眼里,她怕极此事揭发,无论她怎么辩解,他们最终都将错归结于她的身上。

  顾灵薇失散的罪魁祸首,绝不是她。

  于是在她有意无意的几句话下,韦氏死了。

  她心口一块儿大石落地,便是即刻死了都甘愿。

  也确实没有多少时间留给她了,她在知道昔日任夫人成了太后之后就有预感。

  死她是不怕的,她只怕她的孩子过得不好。

  顾灵薇根本不是什么毒辣狠绝之人,这她早就看出来了,有点小坏又有些小聪明,是那样出身里最常见的人。

  两次与顾灵薇吐露当年实情,一次是在临死前,一次是在任夫人当上太后之后,所做不过是为了在顾灵薇那里为顾灵萱讨得几分怜惜,她隐约觉得让顾灵萱进宫做娘娘这时绝没有那么简单。

  世上哪来这么好的事呢,任夫人哪能让这么好的事落到她的女儿的头上呢?

  任夫人爱女儿,而她也只能尽自己所能为她的女儿谋划,哪怕蜉蝣撼树。

  妾命薄,终归眼一闭,往后就不知道了。

第154章 番外二:未信此身长坎坷

  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家在何处。

  一个老乞丐将他养到四岁,大概原想着要他养老,不幸的是老乞丐没活过他四岁。

  似乎从有记忆开始,他就一直在街头流落,既无片瓦遮身,连张破席子都只能看着人家睡——老乞丐死的时候给他留了一份家当,一张破席子,可惜没几天就被人抢走了。

  那时他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有一张破席可以睡。

  当然他也想要个亲人,隔壁的孩子二狗与他年龄相仿,有个奶奶带着,就比他过得要好一些。

  也不是没人想要领他回家,他就是不愿意,一个闪身就跑不见了,谁知道那些人是不是二狗奶奶说的人贩子。

  他想着想着就使劲擦了擦脸上的脏污,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洗过脸了,再好看的脸又有什么用。

  洗干净了也是没有用的。

  他也想吃饱,这却稍稍要容易一些,乞讨来的铜板实在不多,他人又小,经常被人抢去。但有时能去捡别人扔在地上的东西吃,一根鸡骨头就啃得有滋有味,这一定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只是鸡骨头不能填饱肚子实在是一件憾事。

  有时别人也会把卖剩下的馒头扔一个给他,大概是看他小小年纪,不过这样的情况极少极少。

  他后来也学着周围的人去偷,一开始是偷一个馒头,后来就去偷包子,那是他第一次吃包子,平时就算手上有别人施舍的铜板,他也不舍得买包子,馒头比包子可要便宜。

  包子可真好吃,里面有肉。

  比鸡骨头还要好吃。

  慢慢地,他胆子就大了,学着样儿去偷别人的钱,可惜第一次做实在笨拙,立刻就被人发现了,劈头盖脸狠狠打了一顿。

  那天晚上下了雨,他浑身疼得起不来,也找不到地方躲雨,半个身子都泡在雨水里,又是水又是冷汗,发起了高热。

  他从前见过隔壁二狗发烧,他奶奶紧紧抱着他,结果二狗牙根紧咬着,还是不断地喊着:“娘。”

  娘。

  他好像没有说过这个字,老乞丐教会他说话,这个字用不到,就没教过他,老乞丐连名字都懒得给他起,只叫他“喂”或者“小子”。

  “娘”这个字似乎是生他的人的意思。

  于是夜雨病痛中,他迷迷糊糊也冒出了这个字:“娘。”大概这样可以减轻一些痛苦。

  谁知道呢。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死是什么意思,但是当时他没有死。

  病好之后他就决定以后再也不偷人钱,因为被打很难受。

  他慢慢地长大着,再难好像也能活。

  有一次二狗问他:“喂,每个人都有名字,只有你是‘喂’,你的名字呢?”

  他愣了,低下头看着脚边的土地不吱声了。

  地上灰扑扑一层泥土,他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字“泥”,好像有人这样叫过他似的。

  “我叫小泥儿。”他低着头说,脚尖划了划地上的泥土,脏兮兮的脚背立刻露了出来,捡来的鞋子早就破得不能穿啦。

  二狗大声笑了几下,大声道:“小泥儿,你什么时候叫小泥儿了,哈哈哈,你自己取的?好难听!”

  于是他也跟着二狗一起笑,笑着笑着擦了擦脸。

  笑完之后,二狗又问:“名字都是爹娘取的,你爹娘呢?不要你了吗?”

  这回他张了张嘴,一句话都说不出了,他也不知道他爹娘是怎么了,大概真的是不要他了。

  要不要也无所谓,二狗的爹娘要他他如今也和奶奶一起在讨饭,跟他是一模一样的,如果有爹娘,怕就是一家三口一起在大街上讨饭啦。

  三个人讨和一个人讨都是讨饭,也差不多。他这样想。

  后来他也渐渐懂了有没有爹娘和会不会三个人一起讨饭实在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于是偶尔晚上睡前就会想一想一家人在一起吃肉包子的场景,能吃得起肉包子的人不用讨饭。

  经过二狗的传播,小泥儿这个名字竟也叫开了,总比叫“喂”来得顺口顺耳。

  他和二狗时常打闹,正是爱玩的年纪,没有可以玩的东西,就只能玩玩泥巴或者两个人打来打去。

  其实他也很喜欢看街上在卖的画,铺子里的、小摊上的,甚至扇子上画的画他也爱看,铺子里的极少能看见,人家都摆在里面呐,哪能让他一个小叫花子进去,其余地方他也不很敢停留去看,久了就会被骂被赶,有时只敢站着远远看一看。

  比成日和二狗打打闹闹要有趣多了。

  他想过了,等长大以后攒够了钱,他一定要买一把画着花和鸟的扇子,放在眼前仔仔细细看看。

  为什么买扇子,因为正儿八经的画他买不起。

  又过了几年,大概在他十二三岁的时候,他还远远买不起扇子,二狗的奶奶却死了。

  二狗也没钱葬奶奶,他把自己攒的钱给二狗也不够。

  于是二狗学着街上偶尔跪着来“卖身葬父”的小姑娘们的样子,来了一个“卖身葬奶”。

  他也陪着二狗,二狗跪着他坐着。

  眼见着过了好几天,尸身都快臭了,二狗还是无人问津,和那些姑娘家全然不同。

  这个年纪的男孩儿狗都嫌,又是小乞儿野孩子,做工都没人要买。

  正当二狗崩溃当街大哭,他忙着安慰二狗的时候,一辆马车在他们面前停下,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下车盯着他看了好久,然后笑眯眯地指了指他,立刻就有人上来扔了一小块银锭子,说:“只买你,跟我们走。”

  他伸手去拿地上的银子,二狗害怕地拉了拉他,旁边有人七嘴八舌道:“啧,这好好的男孩儿,又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