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肉不欢 第13章

作者:橘花散里 标签: 穿越重生

  不行!绝不要被卖掉! 反正在这里熬到十三、四岁,等身体长开后,我就会逃跑离开!只要不惹到大禽兽,少年时期的小禽兽还是比较温和的,虽然有狼子野心,但只要我不松口,他还不至于做出强迫行为。

  衡量清楚利弊后,我赶紧收敛晚娘脸,尽可能婉转拒绝,即使被吃豆腐也不敢顶撞得太过分了。

  小禽兽觉得怀柔政策起了作用,高兴得不行,出去办事的时候,又替我带回来一只精致的瓷簪。他眼光极好,瓷簪虽然不值钱,簪身却由白银掐丝缠绕出,配上五颗大小不一的青花瓷莲花纹大珠和琉璃小珠子做的流苏,不太耐摔,估摸是富贵人家少女的玩物。非常漂亮风雅。如果不是送的人有问题,我定会爱不释手。

  二十天后,石头也风尘仆仆地回来了,背着个大包裹,在门房喝了口水,就直冲冲来到我房间。

  我赶紧起身相迎,他的身板依旧站得和白桦树一样直,似乎没有风可以折得弯。精神状态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差,神情成熟稳重不少,像个大人了,只是那双总是带笑的眼里似乎多了些冷意和杀气,眯起来的时候莫明让人心寒。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

  “丑丫头!”他立刻冲着我笑起来,两颗虎牙尖尖,酒窝依旧。如春回大地,将冰雪一卷而空,暖暖的感觉和以前一模一样。

  我想自己是看错了。

  石头将包裹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小铁盒子递到我手上道:“帮我收起来。”

  我打开盒子,见是好几千两的银票,不由愕然:“从哪里来的?”

  石头淡淡地说:“家没了,我在这里干活也回不去,所以将家当都卖了,等将来再置办。你女孩子心细些,屋里又有锁,帮我保管”

  我觉得责任重大:“弄丢了怎么办?”

  石头无所谓道:“丢了也不怪你,反正这玩意放我自己身上丢更快。”

  他都说到这地步,我便不坚持,数了一下银票道,“似乎卖贱了?”

  石头道:“卖得太急,被压了价。而且乡里乡亲在丧事上都出了大力,我也不想太计较这几个钱。”

  我将银票统统装进新作的素色荷包,从怀里掏出小钥匙,打开箱子放了进去,然后从里面取出个小小的红布包。

  石头见我收妥东西后,又从身上慎重掏出一个木盒,推入我怀里道:“我现在还没什么好东西可以送你,这个拿着。”

  我困惑地打开盒子,里面静静躺着一支展翅凤凰金簪,粗粗重重,约莫四五两,款式有些老,颜色也有些旧,也不适合小女孩带,便开口道:“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不如也给你收起,将来重置家业时拿去换钱……”

  “说给你就给你了,不要啰嗦!快带上给我看看。”石头不高兴地打断了话头,站起身,不由分说把我揽过来,拧过脑袋,粗手笨脚地整理起发髻来。

  雏鹰

  双髻包子头不适合带大型发簪,石头比划了半天觉得不对味,便将我头发全部打散了,挽上重盘。

  “痛。”我揉着被拉扯的头皮,抱怨他的粗鲁。

  石头拍开我的爪子,把动作放轻柔了些,可惜他连自己的脑袋都梳不好,平日都是在脑后松松散散绑根绳子,如今怎可能无师自通,完成为女性盘发这种高难度动作?所以只凭强悍的直觉乱来,想怎么盘就怎么盘。

  最后,我的脑袋变成了一个标准的鸡窝,有高高耸立之形,风中凌乱之态,上面气宇昂然地停着支金凤凰。

  石头擦擦额上细小汗珠,满意地给我端着镜子,衷心赞美道:“真好看。”

  “是啊……”我忽然有去知名论坛发帖子给他打小广告的冲动,标题就是《石头工作室,帮你成为下一个网络红人》,然后把我现在的销魂造型发出去,保证草泥马齐鸣,什么铜钱头大红花,什么乡村派非主流,通通都得下岗。

  后天进修的装丑水平,和先天的就是没得比,真是可恨啊。

  我默默拔下了金簪。

  石头急了,一把拦下:“干什么?带着不好吗?”

  我再默默地看着这某方面没脑子的家伙,良久后,幽幽开口道:“这种金簪多数用在出嫁时的凤冠装饰上,单髻发型是妇人才梳的。大哥啊……我今年才九岁,不堪重负,哪能天天在脑袋上顶个半斤重?饶了我吧。”

  “哪有半斤?胡说八道。”石头的脸瞬间红了半分,他伸出手,主动帮我将金簪取下,重新装入盒中道,“你将来再带吧,”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如果有人娶的话。”

  他为何那么笃定我嫁不出?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收起金簪:“若是你将来因性格恶劣娶不到媳妇,我就将这玩意卖了给你说一个。”

  “放屁!”石头骂了一声,然后纵身斜坐梳妆台上,帮我重新将发髻打散下来,轻轻梳匀,时不时又将头发抓一把过来揉几下玩,忽然撩起侧发,惊讶问道:“你耳朵上什么时候多了这对玩意?是兔子吗?”

  虽然耳环被我头发遮住,见过的人不多。但我还是犹豫了一会,决定坦白:“是冥少主赏的。”

  “他怎么赏你这个?”石头更惊讶了,“南宫世家什么金的银的没有,就打赏你一对那么难看的白石头兔子?太不值钱了吧?你是不是事情没办好?”

  真正的和田白玉价值连城,不是普通乡下孩子见得到的东西,但便宜的水白玉却不少,是穷人家少妇才带的玩意。石头平时连女人都不太留意,更别提留意女人身上的饰物的质地区别,只觉得金首饰才是值钱的硬道理,根本看不上玉石玩意。

  我想明白这点后,觉得这孩子老实得太可爱了,便笑着附和:“你说得对,是少主太小气了,他还赏了根簪子,居然是瓷的,我都不敢带出去。”

  “不耐摔的玩意,”石头同情地安慰我,“别郁闷,等过两个月,我存够月钱,给你买对金耳环和金花,保管带出去人人羡慕!”

  “嗯……嗯……”我笑趴在桌子上了。

  “我去练武场找教头。”石头见我情绪好转,准备离开。

  “等等!”我冲出院门,把他拉回来:“急什么?我还有东西要给你。”

  我将手中一直攥着的红布包打开,里面是条闪闪发亮的金项链,上面挂着颗金色星星,是我最近托小王管事帮忙去镇上金铺找人打的,还刻了铁头大叔的名字在上面。

  石头愣愣地看了半天链子,又看了半天我,满脸困惑。

  我将链子递到他手上,不好意思地硬邦邦说:“这玩意给你,夜里想爹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睡觉的时候也挂着,说不准就能梦到铁头大叔了。反正……我以前就这样干过,效果挺好的。”

  石头咧咧嘴,好像怕我反悔似的,匆忙接过项链,打开挂钩就往脖子上套。可惜没带惯首饰,手指对这些小玩意不太敏感,挂了半天没挂上去,便弯腰道:“你帮我。”

  “再弯低点。”这孩子最近像竹笋似的,个子长得真快,我拿过项链,轻掂脚尖,才看仔细位置,勉强套了上去。

  他的头发又细又软,给太阳晒得微微泛黄,摸起来手感很好,像猫毛。我坏心肠地摸了半天,才将碎发弄开,轻轻挂上金钩,然后重新将他自己乱梳的头发绑成一个低低的马尾,两侧挑几缕长长的刘海。

  环臂绕颈时,他忽然抓住我的手腕,指尖轻轻拂过掌心,停留片刻,然后略略抬头,飞快地斜斜窥了我几眼,瞬间又放开了手。

  外头有几个小男孩探头探脑地看这边。

  他不高兴地对我说:“不要在大庭广众下拉拉扯扯。”

  我赶紧松手,不拉扯了。

  他貌似更不高兴了……

  接下来的日子,石头忙得像个陀螺,除了天天跟吴秀才看一个时辰书,其他时间都泡在练武场上,经常累得走路都打颤,偶尔来我这里打个转,也是吃块糕点就走,说句话都没时间,有次还吃着吃着就直接睡着了……

  我觉得他太拼命,劝了好几次。

  石头口头上答应得蛮好,回去态度照旧,我很郁闷,只好做义工,帮他把那堆脏衣服都洗了。

  又过了没几日,他悄悄地找到我说:“丑丫头,我申请加入南宫家的黑卫了。”

  我目瞪口呆半响。

  他口气很轻松,以为我不知道黑卫是干什么的,可是我知道!那个部门只收无父无母的孤儿,精心栽培成死士。专门为南宫世家做一些暗地里杀人放火绑架灭门等危险事,死伤率度极高。

  我几乎是拍着桌子教训:“这种只收孤儿的组织,摆明就是让你们去拼命不负责的!将来十个里面有七个能活着出来就不错了,你究竟是用什么猪脑子才想到去申请加入的?”

  “只有加入黑卫,才能学到南宫世家一些不外传的武功。”石头无所谓地抱臂站在树下,悠闲看着空中飞鸟。

  “想学武功有什么难的?将来弄个秘籍……算了,不提这个,你快快从黑卫退出来!”眼看辛苦种的白菜就要给猪拱了,我气得差点飙泪。

  石头缓缓低头,仗着身高优势,哄小孩似地摸摸我脑袋,安慰道:“别担心,就算九死一生,我也是活着出来的那一个。”

  我不信,好话歹话说了一箩筐。

  他只是笑,眼里却是极度的桀骜不驯,就如换了羽的雏鹰,展开稚嫩的翅膀,准备冲上九霄。

  可是,我呢?

  第一次相遇

  其实有些东西不是不懂,而是不敢去想,怕想了会更难过。

  石头和他父亲很像,是个实诚的男人,在一起种田过日子是很好的,这辈子虽不至于混得风生水起,却也不会受什么煎熬。

  现在,我将他当未来夫婿候选培养的心愿,彻底死了。

  黑卫那份会造成妻子守寡的高风险工作,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小禽兽已经注意上我,还展现出十二分兴趣,他手上捏着我的卖身契,拥有生杀大权,如果他不准我脱籍嫁人,就算我胆大包天,主动和石头两情相悦,互许终生,也一样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他甚至还可以将石头派去做最危险的工作,轻轻松松要他的命。

  石头不是猫,小命只有一条,我可以不在乎自己安危去冒险,却不能故意害他。

  别无选择,只剩逃亡一条路。

  为了进藏书阁工作,我思前想后,最终咬着牙,忍辱负重主动去向小禽兽示好,没陪几次笑脸,冬天就到了。天下起雪来,又轻又软,白茫茫的一片,装裹整个山峰,屋檐下到处都是像利剑似的冰条,时不时要派人将它敲下来。

  对工作的人来说,这不是美景,是煎熬。

  泡在冰水里洗碗洗菜,我本来就比别人娇嫩的手脚,很快长出红色的冻疮,又痒又痛,肿得像十根胡萝卜,拎出去可以喂兔子。可是该干的活还必须继续,作为新人,还要承担老资格的大丫头和婆子们的一部分活计。

  石头把我的手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没说什么,只是第二天给我送来了一双厚厚的棉鞋,逼着立刻换上。还拿来两小瓶烈酒,嘱咐我在每天睡前暖暖地喝一小杯下去,另一瓶用生姜泡三天,每天擦两次手脚,再涂上猪油消肿。过了两天又送来几十斤炭和一个小手炉,骂道:“别总是小里小气的算计过日子,怕冷就在屋子里多烧一个火盆,没钱不会问我开口要吗?咱们一个村子出来,还会亏待你吗?真是蠢货!”

  这孩子总算成熟了,会照顾人了。我穿着暖和的棉鞋,看着他急急忙忙赶去习武场的背影,心里也很暖和。

  趁着冻疮严重,我找了个机会,去见南宫冥。

  南宫冥穿着厚厚的白狐裘,头发束起,勒着同色抹额,两侧各留下一小缕青丝编成细辫,坠着金色琉璃珠,腰佩宝剑,袖怀玉笛,脚下踏着云纹雪靴,立于积雪红梅下,神情却是不快乐的。

  我踮着脚尖靠近,还没走几步,他已发现了我的存在,忽然展开眉头,顽皮地抽出玉笛,放唇边轻轻吹起首欢快曲子,带着几分调戏捉弄的味道,将原本的忧郁一扫而空。

  我装作要嗅红梅,矫揉造作地拉低枝头,故意露出那双冻疮累累的手。

  欢快的笛声忽然跑了一个调,发出刺耳的怪音。

  南宫冥停下动作,盯着我的手,焦急地问:“洛儿,你怎么被火烧伤了?”

  没见过冻疮的大少爷啊……

  我满额黑线,少不得解释一二。

  南宫冥很尴尬:“这个,我也在书上见过的。呆会我让人去厨房吩咐王大娘别让你碰水,库房里似乎还有进贡的绵羊油,也给你送来,这样应该会好吧?”

  果然是大少爷的做派啊……

  我拼命摇头:“洗碗洗菜是在厨房工作的本分,生冻疮的也不止我一个,怎么可以因为少主照顾我,就不守规矩偷懒呢?这是我厨房应作的工作,要认真完成,不能给大家添麻烦。反正冬天过去就好了,痛几天而已,不算什么大事。”

  我特意将厨房的工作几个字重音重复了两次,希望大少爷能听明白弦外之意。

  幸好南宫冥虽缺乏生活常识,脑子却很聪明,转了一下后再次提出:“让王总管调你去我房里侍候吧,那里暖和。”

  “不!”我拒绝得飞快,然后调出早想好的理由,“我才进南宫世家不久,一下子调去那么好的职位,恐怕会被大家说闲话。”

  南宫冥皱眉:“谁敢?”

  我继续拒绝:“虽然想侍候少主,但我年纪太小了,不合规矩,不如先去其他地方磨炼几年,等十四岁后再调职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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