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小白花后我让所有人跪下唱征服 第26章

作者:偷葡萄的小狐狸 标签: 穿越重生

  平阳珠宝是一家本土的珠宝公司,虽然不算多高端,但那些玉器,铂金□□的,都一应俱全,随便拿一样,都是几千上万的价格了。

  一对比刚才苟凯对林义康红夫妻爱答不理的态度,众人的眼神就有些微妙了。毕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林夕露比林佳倩漂亮不止十倍。

  啧啧,这所谓的好事将近的富二代男友,根本就不牢靠嘛!

  林义和康红两人脸色很难看。

  谁也没想到,明明是带这个富二代男友来打脸,却会出现这种事情。

  “不用不用!”季凤兰赶紧推辞。

  苟凯却把话题转到了林夕露身上:

  “怎么不用呢,像堂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需要名贵的首饰来配!”

  他露出自以为有风度的笑容,目光灼灼地盯着林夕露:

  “堂妹今天这样打扮,自然是好看,但若添上一些珠宝,肯定会锦上添花!”

  “堂妹喜欢什么材质的首饰,我叫人给你送几件来?”

  林夕露刚才不在,自然不知苟凯对林佳倩父母的态度,还以为这位堂姐的男朋友是爱屋及乌,于是客气地笑着道:

  “我向来不喜欢戴首饰,你给我堂姐买就够了。”

  心中暗筹,这男人有点傻啊,他以为是爱屋及乌,但以大伯母和她家的关系,恐怕不会高兴的。堂姐看到他对其他女性这么殷勤,恐怕也不会高兴。

  果然,苟凯正要说什么,就听林佳倩在旁边按着太阳穴道:

  “阿凯,我有点不舒服,你能不能先送我回家?”

  苟凯犹豫了一瞬间,看林夕露也很关心林佳倩的样子,便也装作关心体贴的模样:

  “这是怎么了?要不我送你去医院?”

  据他观察,林佳倩这位天仙般的堂妹和她关系很好,要接近堂妹,少不得以林佳倩为跳板。所以他必须得在堂妹面前保持一个好男人形象,赢得她的好感。

  林佳倩狼狈地把苟凯拉走,来参加宴会的其他客人,本就是最爱幸灾乐祸的一群人,此时便又奚落调笑起林义康红两人来:

  “佳倩刚才不是还好好的么,怎么男朋友跟自己堂妹说两句话,就喊着头疼要走?”

  “佳倩这脾性也太大了吧,那种富二代,往上贴的女人还少么,生气,能生气得过来?”

  “我听说啊,这种大富之家,都喜欢在外面包二奶找情人,人家选媳妇儿,首先就要选那些大度能容人又懂事的!佳倩这样可不行哦!”

  林义和康红脸色铁青,狠狠瞪了林夕露一眼,也气冲冲地离开了。

  林夕露有点无语,她完全是躺枪啊,看来以后最好还是不要跟堂姐的男朋友说话比较好,免得小情侣产生误会。

  从头到尾,她都不知道,康红一家人带着打脸的目的来,却把自己的脸打肿了。

  林义夫妻回到家的时候,苟凯已经把林佳倩送回家了,因此他们回来的时候就见林佳倩一个人蹙着眉头,脸色沉沉地坐在沙发上。

  康红简直跟要喷火了一样,叉着腰跟个茶壶似的,咬牙切齿骂:

  “林夕露这个小贱人!不要脸!”

  林义沉板着脸训斥道:

  “你说你,没事瞎嘚瑟什么,这下好了吧,那个苟凯肯定看上了夕露!”

  他也明白,如今的林夕露,对女儿有多大的威胁。

  康红顿时有些讪讪的,心里也悔得肠子都青了。谁能想到,林夕露那个死丫头,仅仅是一个多月不见,突然变得那么漂亮!

  半晌恨恨地道:“她要敢抢我们倩倩的男朋友,我到时候堵在她家门口骂,看她还要不要做人!”

  “骂有什么用,现在最重要的是,倩倩要想个办法把苟凯给套牢,免得像林夕露以前一样,到嘴的鸭子都飞了!”

  林义也很舍不得这个富二代女婿。

  林佳倩听着两人的讨论,埋怨道:

  “我才跟他交往一个多月,怎么套牢?苟凯思想比较前卫,又不是那种弄个孩子出来就一定要对人负责的!妈,要不是你非得让我带着苟凯去给你撑面子,哪有这种事啊!”

  康红心虚,也不敢和女儿顶嘴了,过了会道:

  “那要不,想个什么办法,从林夕露那边先断了苟凯的念头?”

  林佳倩思考了好久,脸色终于舒展开来:

  “我有办法了,还正好一箭双雕!”

  苟凯虽然是个富二代,但也并不是能在A城多有威望的人,顶多能算是个有钱的玩咖。有许多人,他也是不敢招惹的。

  而正好,她最近就遇到那样一个人。

  那是她唱歌的酒吧里,一个很有钱的油腻中年富商,在A城商界都是小有名望的,有点黑色背景,远比苟凯家要厉害。

  那人最近经常缠着她,想包养她,多亏她向来有些手段,才没被占多少便宜。

  而如今,她只要让林夕露在他面前晃一晃,自然就能让中年富商转移目标,解决了她的麻烦。并且,苟凯和她交往已经算是抢了那中年富商看中的人了,要是再去纠缠林夕露,那中年富商不冒火才怪。

  到时候吃了教训,苟凯自然就乖觉了,以后必定会老老实实跟她过日子!

  在心中合计了一番,越想越觉得这计划完美。

  因此,第二天,林佳倩就给林夕露打了电话:

  “夕露,我今天身体有点不舒服,但我驻场的酒吧那边又不好请假,你能不能帮我去顶一天啊?”

  林夕露接到这个电话有些诧异:

  “可我从来没有去酒吧演唱的经验啊,而且你的熟客应该也不一定认同换人吧?”

  “没事的,你唱歌唱得那么好听,他们怎么会不认。我真的很不舒服,你就帮帮我好不好嘛!就一天!”

  她对着林夕露撒娇道。

  昨天乔迁宴上的事,林夕露对她有些歉意,便答应下来。

  “那你先要跟你们老板说好。”

  “放心吧。这些我都会处理好的。”

  于是,林夕露第二天,便拿着林佳倩的吉他,出现在了她驻场的酒吧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地震,被打断了思维,所以更得有点晚。抱歉么么哒~

第20章

  这是一家摇滚吧,显然生意不错,时间才晚上八点半,就已经有很多顾客,杯盏摇曳,吞云吐雾,还有就着音乐慢嗨起舞的,气氛非常活跃。但从人员来说,非常鱼龙混杂。

  林夕露以前也去过这样的地方,但进去没多久就出来了,因为对于一个音修来说,这样的环境实在是太嘈杂了,体感很不好。

  不过,今天算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权且忍一忍吧。

  这种地方虽然有些人可能不好惹,但以她现在的灵力,解决一两个流氓混混不是问题。

  不过,为了不惹上麻烦,林夕露还是戴上了一张遮住整张脸的羽毛装饰面具,这才来到了舞台上。

  吉他这种乐器对音修来说很简单,以前她就玩过,倒也顺手。

  不过,乐器终究是器物,能发出的声音有限制,在音波的控制上也远不如人体自身精准,所以音修很少有用乐器的。

  在凳子上坐下,轻轻拨动吉他,她开始模仿林佳倩的声音唱一些流行歌曲。

  林佳倩的歌声无功无过,台下的观众基本上都没有发现台上换了人,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看没人找自己麻烦,林夕露悄悄在心里给自己的模仿能力点了个赞。

  毫无难度可言的曲子,让林夕露唱得很悠闲,唱了一会,她便百无聊赖开始观察台下的人。这舞台俯瞰全场,她几乎可以把台下所有人的表情动作收入眼底。

  吧台的右侧,一个年轻白领,正就着歌曲,一杯又一杯地往肚子里灌酒,简直像在喝水一样,脸上的泪水汇入酒杯,她也一无所觉,一双眼睛里没有任何生气的样子。

  林夕露皱了皱眉头,这个女人有点不对劲。

  她记得前世看到公司有个同事也是这样,但当时大家都很忙,就没有特别细致地安慰她,当天下班后,那同事就从楼顶跳下去了。

  后来才知道,那同事的老公是个人渣,在外借了几百万高利贷,借口出差和情人一起拿着钱跑了,直到高利贷催收人员上门,那位同事才知道。

  她不知道这个女白领遇到了什么事,但至少可以在能力范围内,试图挽救一下她。

  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她的功德金晶已经用得一干二净了,在不麻烦的情况下,积攒一些功德,还是不错的。

  手下的曲调一变,口中也换了调子。

  这曲子名为忘忧曲,主要用来让人愉悦心情,激发人的乐观情绪,是从小就练习的基础曲目。

  她本来的声音很好听,清澈空灵,台下喧闹的听众,都逐渐安静下来,越听越沉醉,甚至有人举起了手机录像录音。

  一开始没什么辨识度的流行歌曲,变成了带着一些欢快的陌生歌曲。

  这样的节奏,就像有只小猫在人的心尖上跳舞,撩拨得人的心也跟着在欢快起舞一般。

  林夕露注意着那女白领的表情,果然,她的目光活泛了一点,愣愣地看向舞台。

  林夕露微微一笑,继续弹奏了一段犹如雷声轰鸣般激烈的调子,听众们的心都被揪了起来,紧接着她又对着话筒唱起了悠扬的曲调,人们仿佛看到了疾风骤雨后的彩虹。

  心绪空前明朗起来,连性格悲观的人此时心态也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

  无论前路有多艰难,只要坚持往前走,就会有希望,等回过头的时候,便会发现,曾经似乎要把人压垮的困难,也不过如此。

  过了好一会,台下才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女白领表情怔楞了一会,眼中重燃了希望,和其他听众一起鼓掌。

  林夕露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自己成功了。果然,这一刻,脑域中多了一粒绿豆大小的功德金晶。

  林夕露不由得眉眼弯弯,不枉费她刚才那么卖力地弹唱了那首忘忧曲,这功德金晶都够她修炼好几天了!

  台下听众听得非常满足,纷纷要求再来一曲,林夕露也不吝啬,又重新弹唱了一遍,听众们听得如痴如醉。

  不过,台下和乐的氛围持续没多久,林夕露就见酒吧老板对她招手,示意她过去。

  林夕露停下演奏跟了过去,没走两步,就见角落的卡座坐着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脖子上挂着小指粗的金项链和玉牌,正色眯眯地盯着她。这男人的气场,一看就很不好惹。

  “雪莉,昌哥找你,你过去应付一下。”老板道。

  雪莉是林佳倩的艺名。

  因为林夕露和林佳倩身高差不多,是戴着面具来的,之前又刻意模仿了林佳倩的声音,并且在她的驻场时间演唱,老板一时间还没发现换了人。

  男人的目光让林夕露觉得被冒犯,有些不高兴。

  “我只管唱歌,不管别的事。”她丢下这句话,转身便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