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县令小仵作 第150章

作者:少地瓜 标签: 穿越重生

  他的笑容慢慢消失,瞳孔剧烈收缩,喉头猛地吞咽了下,声音发颤,“身,身孕?”

  叶倾没理他,只是抖着他们高家的户籍册子,眼神讥诮道:“你们高家三代至今,子嗣越发稀薄,而你如今已经五十多岁了,膝下竟只有一个痴傻子,焉知不是作孽太多的缘故。高强,你亲手杀了你的妻子和孩子,感觉如何?”

  一只无形的大手死死卡住高强的脖子,叫他刷的白了脸,喉头咯咯作响,却死活发不出一个字。

  叶倾微微凑近了他,一字一顿,“过去几十年,你们高家的所作所为,便如你当日杀死你的妻子和孩子一般,一点点的,屠戮着我大禄朝的无辜百姓!”

  “高强,你财迷心窍、助纣为虐、不知悔改,老天都看不下去!”

  “待你来日身首异处,下了十八层地狱,多少亡魂可都看着你呐!”

  “只是不知你那尚未出世的儿子,愿不愿意叫你一声爹!”

  叶倾的声音不大,却好似一击重锤狠狠砸下,高强脑袋里嗡的一声,身上的力气好似都在这一刻消失了。

  他活了这大半辈子,挣下金山银山,就想要个儿子,可现在却突然有人告诉他,原来早在十一年前,可能他就已经亲手将唯一的一线希望扼杀了……

  王美确实是个很能干的女人,也很聪明,因为有之前白手起家的经验,她在嫁过来两年之后就开始接触一些比较大宗的买卖,而且首尾都处理的妥妥当当。

  高强满意,高家人也满意,于是渐渐地,王美接触到的东西越来越多,然后她敏锐的觉察到一些异常。

  按理说,做买卖的都该记账,哪怕为了逃避赋税等见不得人的小心思,也会做一明一暗两套,但高家的某些买卖,却从来不落到纸面,偶尔有信传来,写的也都是些她不认识的文字。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不得不去问高强,然后高强飞快的看完那些信件后便会当场烧毁。

  偶尔王美问到,高强便会笑着说是老家那边的,因年纪大了不会中原文字,而现在外头局势不好,他们这样往来恐平白惹人怀疑,便习惯烧毁。

  这话乍一听没什么,可王美还是觉得蹊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她已是高家妇,若果然只是乡音家书,又何须这样背着她?于是再一次接到信后,便偷偷打开瞧了几眼,拼命记下来三行文字,背地里悄悄打散了,利用上街采买等机会偶然间向陌生人问起。

  问了几个字之后,王美心中疑虑更深,因为经多名陌生路人证实,这里头至少包含了三种不同的文字。

  谁家的家书会费这么大的劲?

  此时王美心中已有不祥预感,为保险起见,她行事越发谨慎,短短三行文字花了足足三个月才全部问完,最终得出的结果犹如晴天霹雳:

  这哪里是什么家书,而是与敌国的买卖!

  已收到交付某地的几千斤粮草……

  虽然其他细节王美没看见,但那某地赫然就是正与大禄开战的敌国边城!

  她虽童年不幸,但生在中原长在中原,自然心向大禄,可如今却在无意中帮着敌国,整个人都被砸蒙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王美愕然发现高强正暗中蛊惑弟弟王顺。

  “你瞧瞧如今战火连天,谁知什么时候是个头?即便你正经考上了,商户出身必遭人排挤,届时不过是去边荒之地做个小官儿,清苦终生罢了。倒不如跟着我,咱们直接花钱捐个官儿,日后绫罗绸缎……”

  不过万幸王顺本就与高强不大对付,被劝了两回之后越发腻烦,反而开始躲着姐夫。

  王美心中惊吓连连,也不敢继续逼他读书,索性暗中劝他去中原腹地试着做做买卖,王顺不疑有他,正好借故离了广元府。

  高强试图拉王顺下水的事触到了王美的逆鳞,忍无可忍的她在王顺走后第二天便与高强摊牌,并表示要与他和离。

  当时的高强得陇望蜀,是这么想的:王美虽能干,可到底是个妇道人家,反倒是她弟弟,是个读书人。中原皇帝不是最爱读书人的么?都说砍头的皇帝,杀人的笔杆子,书生虽不能上阵打仗,但想搅乱天下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奈何那小子竟是个石头脑袋,油盐不进,任他再如何游说都岿然不动,如今还被王美察觉到了。

  高强先是放低身段好言相劝,见王美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干脆卸下伪装,露出本来面目,只是冷笑,“不怪你一生孤苦艰难,却不是个傻的!咱们都是买卖人,只要给银子,卖给谁不是卖?朝廷只是空画饼,难道这下头几百张嘴不要吃饭么?如今人家给的白花花银子,送上门来的,为何不要!”

  王美也爱财,却不稀罕这样昧良心的银子,当即与他争吵起来。

  王美执意要和离之后回中原,高强哪里能放任一个知晓自家秘密的女人活着离开?

  他担心在自家地界上犯案容易引火烧身,借口“一日夫妻百日恩”,要借着上货的顺路送王美回去。

  王美独自打拼这么多年,心眼儿还是有的,又认清了高强真面目,哪里肯依?执意要自己上路。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高强顺势答应,转头却拿了手下一个年纪、体型和容貌都与自己相仿的伙计的路引,悄无声息的跟了王美一路,一直等到了峻宁府地界,任谁也想不到是广元府的人犯的罪,这才痛下杀手……

第129章

  “叛, 叛国?”王顺愕然的跟着念了一遍,神情有些呆滞, 显然一时间无法接受如此大的信息量。

  一直以来, 他只觉得姐姐是被负心汉所杀, 可谁能想到一朝家仇倏忽上升为国恨,这种跨度对一个普通商人而言实在过分沉重。

  “那他?”

  “高氏一族必然会被处以极刑, 流传千古骂名。”

  王顺机械的点了点头,本能的向后摸着石凳坐下, 两只手撑着膝盖,双手微微颤抖,脑袋里乱哄哄的。

  过了许久,他才仰头看向前面的晏骄, “那我姐?”

  她不会也……

  “你姐姐实在是我生平所见最佩服的女子。”晏骄道, 平静的表情中没有一丝敷衍。

  王美其人无愧其名,生于幽暗,心向光明, 哪怕从小到大并没接受过多少来自周围的善意,可在发现危机时,仍毅然决然的选择放手一搏。

  其实像她那样聪慧之人, 既然能不动声色打发走了弟弟,想在高家人发觉之前逃跑并非不可能。而且她在高家的几年内亲自经手了不少生意, 不会不知道妄图以一己之力扭转乾坤难如登天。

  可即便如此,她仍旧怀抱一丝侥幸,勇敢的直面高强。

  她会这么做, 未尝不是希望高强念在夫妻一场的份上,听她一劝,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然而很遗憾,她高估了高强的人性和良知……

  这些话晏骄都没跟王顺说,但他亦是个聪明人,沉默片刻之后,突然就抬手扇了自己几个耳光。

  他下手很重,打完立刻肿的老高,然后眼眶里就慢慢蓄了泪。

  “她从小就护着我,到死也护着我……”

  “我总是口口声声的说等以后有出息了,要好好孝敬她,给她买衣裳、打首饰,建一所金光灿灿的大屋子,可到头来,我只是个说空话的蠢材。”

  那么多那么多的承诺,他一样也没做到。

  他垂着头,肩膀一抖一抖的,大团大团的水渍在衣服上晕开。

  等以后,等以后……可姐姐已经没有以后了。

  晏骄心生不忍,轻声道:“可有一样你做到了。”

  所有人都忘了那个可怜的女人,但你没有,现在,你终于找到她了。

  在一个秋雨绵绵的日子,王顺带着王美的骸骨回了家。

  临行前,他还去山上拜祭一回,又请得道高僧来做了大法事。

  十多年了,在过去四千多个日夜里,一生要强的王美就这么孤孤单单的被埋在漆黑的地下,慢慢忍受着虫蚁啃食撕咬,从尤带温热变得面目全非。期间可能有无数人从她身上经过,但却没有一个停下脚步聆听她的冤屈……

  随着最后一声佛号消散在烟雨朦胧的天地间,王顺最后一次重重的磕了一个头,小心抱起一个瓷坛,缓缓吐了口气:

  “姐,跟我回家吧。”

  晏骄他们没去送,可恍惚间,似乎也能听到城外山上传来的梵音,叫人的心情不自觉平静下来。

  秋风起,秋叶黄,秋风秋雨愁煞人,待这场秋雨过后,天气便会迅速凉下来。

  晏骄推开窗子,隔着雨幕静静看着外面经不住雨水敲打翩然落下的树叶,下意识抱了抱已经换上重缎衣裳的胳膊。

  唉,夏天果然已经正式过去了。

  院门处人影一闪,一身薄荷绿的阿苗已经擎着油纸伞跑进来,进门之后先将雨伞交给小金,又用干手巾抹了抹身上湿气,这才兴冲冲将怀中护了一路的油纸包裹打开来给晏骄看。

  “正巧才刚我去针线屋子里送需要缝补的衣裳,看见师父的秋衣做好了,也不必叫她们额外跑一趟,我就给带来了。”

  小银端了一盏热茶进来,听了这话就道:“本想午后去的,谁知又劳烦阿苗姑娘。”

  阿苗是晏骄的记名弟子,虽然平日里也爱跟她们闹腾,可身份地位到底不同,小金小银对她也十分敬重。

  “顺手的事儿,什么劳烦不劳烦的。”阿苗笑道,又对晏骄说,“师父看看可还行么?要是觉得哪里不好的话再让她们改改。”

  晏骄本不是烦愁多思的性格,无奈刚经历了王美一案,又有连绵秋雨加持,她难免也被感染,只不过吟不出诗……

  此刻见阿苗有意逗她开心,便顺势起身过来,“也好,拿来我瞧瞧。”

  阿苗忙欢喜的抖开给她看,又叽叽喳喳道:“橘红色祥云暗纹的底子,上头绣了霜打枫叶,连着裙子是一套的。虽意境寂寥了些,可难得应景,又是红色的,倒也相得益彰呢。”

  小金也欣喜道:“正是呢,秋日里本就没个景儿可看,衣裳颜色可不就得鲜亮些?”

  “这料子倒是厚实又细腻。”

  过来这几年,晏骄都不知道从多少人那里得了多少布,这会儿也实在记不清究竟是哪儿来的,只觉得触手细腻柔滑,又厚实细密,远不似寻常衣料可比,也有几分欢喜。

  小银是管她衣裳首饰并料子等物的,闻言上前看了一回,笑道:“可不就是之前圣人赏的?到底是宫里贵人们用的,就是不一般。我记得还有类似几匹其他颜色和图案的,也该狠狠做几套了。”

  晏骄笑眯眯看着三个小丫头七嘴八舌的说,只觉得空气都渐渐活泼热烈起来,方才那点儿烦愁乱绪哪儿还有影子?

  见她只是含笑听,也不制止,三个丫头很有点儿得寸进尺,竟上了手:连拖带拽的叫她换了新衣裳,又配了新首饰。

  正闹成一团,外头婆子传话说:“大人来了,还带了两只兔子。”

  众人忙收了阵仗,小金小银又去收拾东西又倒茶,阿苗乖乖跑到门口迎人,脆生生道:“师公好。”

  庞牧没架子,私底下也懒怠听什么官方称呼,故而阿苗这一声师公真是叫到他心里去了。

  “乖,”浑身舒坦的庞牧哈哈大笑,随手掏了个银锞子丢给她,“拿去买糖吃。”

  “哎,谢谢师公!”阿苗笑嘻嘻接了,一溜烟儿跑了。

  “你惯坏她了,”晏骄嗔怪道,“那锞子我是知道的,少说一两半,多少百姓一个月都赚不来呢。”

  “偶然为之,不算什么,”庞牧笑道,“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说着,便提起手中笼子,里头果然一对毛茸茸白球,蠕动的三瓣嘴上头两颗红宝石似的眼睛,说不出的精致。

  小金便道:“这可真好,秋日苦短,正好”

  正好姑娘养着解闷儿。

  她还没说完,就听庞牧大咧咧道:“早起去雅音那头顺路看见的,这样肥,正好你炖着吃。”

  小金:“……行吧。”

  晏骄伸手进去捏了捏兔子皮肉,满脸欣喜的点头,“你怎么知我正想弄个麻辣兔丁来吃?这雨下了一夜了,整个屋子都潮了,人也不自在,正好做些重口的发发汗。”

  那两只兔子猛地抖了抖。

  庞牧就得意的下巴都扬起来了,满脸写着“我是谁?果然还是我最了解你!”

  晏骄把兔子交给新来的厨娘,特意交代皮子留出来,回头叫人硝了,做个皮领子正好。

  小金和小银眼巴巴目送兔子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