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养儿记 第58章

作者:浣若君 标签: 穿越重生

  苏向晚吃完了面,就问赵二虎:“你认不认识那个李承泽,就是这村子里,妇女主任谷南的干儿子?”

  “认识啊,怎么不认识。”二虎说:“我们就是他叫来的呢,他可厉害了,还能自己发电,还会做炮仗。”

  “炮仗?”苏向晚一听,眼睛就亮了:“咋个做炮仗?”

  宋二虎摇头说:“不知道他咋做的,反正,他自己做了炮仗给我,一个我给他三分钱,完了我自己卖五分,还能赚两分呢。”

  好吧,苏向晚对于谷南和李承泽,是愈发的好奇了。

  这小家伙,看来是从小就有些本领的。

  她说:“这不正好中午,你去把他叫来,我看看他,成不?”

  赵二虎有点不愿意:“那孩子吧,不太好搭话。”

  结果,苏向晚刚一抬头,就见个少年在自己面前站着呢:“阿姨,你找我干啥?”

  苏向晚一看,这不正是李承泽吗?

  小伙子还挺得意,但也满脸的戒备,离的远远儿的,手在搓他那条裤带头子:“我认识你,你叫苏向晚,你丈夫叫宋青山,是个团长。”

  苏向晚把这孩子给拉到了一个角落里,就问:“你知道我刚才在跟踪你?”

  李承泽抿了抿唇,说:“我家有俩样东西,还在你们手上呢,是你丈夫私吞的。”

  “谁跟你说的,我跟你又不认识,你有什么东西在我手上?”苏向晚故意反问。

  虽然看起来深沉老辣,但到底是个孩子,他说:“我外公的俩样东西。”

  苏向晚顿时就笑了:“小财迷。”原来说的是小玉藕和小玉西瓜。

  这小家伙跟驴蛋和狗蛋还不一样,他是属于特别有自尊心的那种,一下子脸就红了:“不是我自己财迷,那本来就是属于我外公的东西,他给了宋青山和宋庭秀,但我外公死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出现过,他们可是我外公的干儿子,我外公到死的时候,还在担心他们过的好不好。可他们跟别人都一样,只贪图我们家的财产。”

  却原来,他来到清水县,但是没有找宋庭秀兄弟的原因,是因为他到了以后,估计远距离观察了一下,觉得宋庭秀兄弟跟外面那些人一样,也想掌控他,并且拿他外公的财产,于是,在书里,就跟一群盗窃犯了,而现在,跟了谷南了。

  小伙子,倒是很有心机。

  苏向晚正色说:“那你知不知道,你太外公是个盗墓贼,而那两样东西,都是他从家的墓里头盗出来的,你要这样说,那墓的主人不也该来找你?”

  “这世界上又没有鬼。”小家伙理直气壮的呢。

  苏向晚说:“没鬼,但是,那也属于是公物,将来我要交到博物馆的,我还得劝你一句,不要老想些仇仇恨恨的,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完了。栽赃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说她偷人钱包这种事情,可不是满嘴说着大话的人能干的,你满嘴大话,你还栽赃我妹。”

  李承泽的脸红了一下,还想说啥呢,吱吱突然就抬手,在他腿上敲了一下:“吵,吵。”

  她这是不准李承泽和妈妈吵架。

  苏向晚记得原书中提过,说李承泽和吱吱的相遇是这样的,当时李承泽是在给公安抓捕的过程中,抢了吱吱当人质的。

  本来,出逃以后,人质就应该给放掉,或者杀掉,但是,他没有放,也没有杀吱吱,反而是一直带着她四处跑,把她当妹妹养着。

  到最后,把吱吱养到愿意死心踏地,为他而死的地步。

  苏向晚牢记一点,就是不想叫这个将来的毒贩子接触吱吱,但没想到这转眼,就让俩人碰上了。

  “对了,你昨天也一直是在跟踪我吧,不然怎么那么巧,百货商店,红专学校,我碰见你两次?”苏向晚再问李承泽。

  昨天他突然出现了两回,应该不是偶然,是那个谷南吧派他跟踪着她呢。

  李承泽脸红了红,但是没否认,只说:“她说,你这个女人心思可坏了,你家那几个孩子人也不怎么样,总之,你们家没好人。而且,我干妈的爸爸可是师长,整个省里数一数二的大官,你可不能把她给怎么样。她养着我也是冒了很大风险的,我愿意帮她干任何事。”

  当然了,现在讲究的就是一个父亲英雄儿好汉,父亲软怂儿懒蛋,像他这种孩子,一般人是不敢养的。

  苏向晚现在已经能确定,谷南跟她一样,也是个穿越者了。

  原书中的谷南,确实是将来的省级干部,但是,她可没有嫁给宋庭秀,而现在这个,为了想嫁宋庭秀,专门让宋二花给自己做媒,又还栽赃苏向红,用的都是下三滥的手段。

  至于抚养李承泽,那更是一种投机。

  李承泽不想再多说,转身就准备要跑了:“我该走了,还有,如果你要把我的东西送到博物馆,那我就原谅你。我干妈现在要竞选当咱们县里的文化宣传员呢,她说,你们红星公社把你也报上去了,她不会让你当选,而且还会让你出丑,估计我得干点坏事,所以,现在,我先赔你一个东西。”

  小屁孩儿,还原谅,还赔东西?

  这是打一棍子,再给她一颗糖吗?

  而且,这小家伙显然良心未泯,但又不得不为了干妈而做事,看他纠结的那小样子,怎么那么可笑?

  “你和我说的话,你会告诉你干妈吗?”苏向晚看这家伙要跑,一把就给拽住了。

  李承泽唇都咬白了:“我肯定不会的,当然,你也不会知道我准备干什么,对吧?”

  吱吱正在契而不舍的,拿小拳头砸这个大哥哥呢,一下又一下,打不管用,索性就拿脚去踩,使劲的,踩着李承泽的两只破鞋子。

  苏向晚一松手,李承泽转身就跑。

  在红旗公社都呆了半天了,村里几个妇女都不想再呆,想回去了。

  苏向晚想了半天,走之前,专门跑到红旗公社的宣传栏前转了一圈,毕竟要是妇女主任,宣传栏就该是她负责的。而一个人的字,以及她写的东西,这是最能暴露一个人品型,以及习惯,来历,各方面的。

  结果没想到,一到宣传栏前,苏向晚就豁然开朗了:黑板上的字是个女人写的,而那手字,她比任何人都认识,为什么呢?

  因为她和堂妹苏小南俩是一起长大的,俩人小时候经常互抄作业,别人的字她或者认不出来,苏小南的字她认的再清楚没有了。

  好家伙,原来是苏小南穿过来了。

  而且,既然一直鬼鬼祟祟,悄悄摸摸的让个孩子跟踪她,那么,苏小南肯定也知道她穿过来了,肯定也非常怕她。

  本来,苏向晚一直觉得,自己只要带好了几个孩子,别的事情都是小富即安,没有求过一个走仕途,当干部.

  可是,苏小南想让她出丑,她可就不能忍了。

  竞选不可怕,谁落选谁尴尬。

  本来苏向晚都没想着当个文化宣传员的,但既然苏小南想跟她争,那咱就争一回?

  而苏向晚一直没搞懂,李承泽说要赔她个啥东西,结果,等她回到家,就发现,拖拉机的下面,绑着一只肥腾腾的大鹅呢。

  要放在上面,估计还能活,但是,因为他是绑在拖拉机的斗子下面,大鹅已经给吊死了。

  所以,这只大鹅应该是李承泽为了干妈,不得不让她出丑,但是,又赔给她的道歉礼物?

  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啊?

  宋青山今天回来的时候,就发现苏向晚看起来挺高兴。

  当然,妈妈的脸色,是家庭的晴雨表。

  妈妈开心,全家都高兴嘛。

  见妈妈正在宰大鹅,狗蛋就不停的擦着口水,看一眼,再擦一遍。

  “妈,这鹅咱们咋吃啊?”刚跟老牲头学了半天功夫的驴蛋一进门,就扑到大鹅面前来了。

  苏向晚拨光了毛,还得烫,还得用火烧,才能把只大鹅给处理干净:“铁锅炖大鹅,甭提多香了。”

  宋青山说:“谁给的?”

  苏向晚没说话,她总不能说,是李承泽给的吧。

  “对了,我要竞选咱乡的文化宣传员,这事儿你也知道知道吧。”苏向晚说。

  宋青山虽然对此没兴趣,但也得装出个有兴趣来:“是不是当选了以后,得整天四处汇报,搞宣传工作?”

  苏向晚嗯了一声:“大概吧,但我自信能平衡好家庭和孩子。”

  “需要我帮忙吗?”宋青山再问。

  苏向晚倒是有点吃惊了:“你不反对?”

  宋青山回答的非常诚实:“我见过你给村民们开会,你要真的从政,会是一个好官员。”

  能活学活用的那种。

  就是可惜一点,她要带孩子,吱吱又还这么小,真正让她当官,估计现在她也没那个精力。

  那就暂时先哄两句好话吧,反正她爱听。

  正视了妻子片刻,宋青山说:“我这人向来不偏袒谁,就是东海和西岭,我也不会偏袒他们。但我觉得吧,你要走仕途,真的能造福一方百姓。”

  这男人,苏向晚心说,他怕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吧,马屁能拍的叫人这么舒袒?

  怎么办,身为穿越者。

  看着这么个愣头青,好想给他解锁一百种姿势啊。

第48章 反栽赃

  转眼,就是乡上竞选文化宣传员的日子了。

  谷南可以说是特别的紧张啊。

  没错,她就是苏小南,也是个穿书者。

  有一天,她正在给书写结局,写到宋东海和宋西岭俩兄弟自相残杀,宋西岭拆了宋东海的义肢,把他扔到铁轨上,眼看着火车呼啸而来,正在狞笑的时候,宋东海一枪爆了宋西岭的脑袋,然后被铁轨碾压的粉身碎骨的时候,她莫名其妙的,就穿越到书中世界里来了。

  奇怪的是,她没有穿越成女主角,反而是穿越成了里面的一个配角,应该说,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角色。

  在原书中,谷南是一个爱劳动,乐观向上的好姑娘,会一路从乡上的文化宣传员做到县长,再做到省长,一路那叫一个顺风顺水。

  但是,醉心仕途,终身未嫁。

  穿过来之后,苏小南迷茫了好几天,然后,她就萌生了一个希望,那就是嫁给书中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宋庭秀。

  宋庭秀性格虽然有点爆,但为人善良,质朴,而且还孝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不过,在原书中,宋庭秀是一直默默的,喜欢着苏向晚的妹妹苏向红的。

  所以,她明知道宋庭秀会喜欢上苏向红。

  于是果断出手,拿钱包栽赃,就是想败坏了苏向红在宋庭秀心目中的印象,然后,再通过宋二花的介绍,顺理成章的,嫁给宋庭秀。

  当然,身为师长的女儿,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学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贵,在现在来说,那帮人都是具有很强的影响力的。

  她在穿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苏向晚也穿越了。

  毕竟原来的苏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色,而现在的苏向晚,不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姐。

  堂姐苏向晚,从小就家庭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优,而且学习还比她好,比她更会赚钱,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来,总是把那种优越感伪装的特别好。

  从小,苏小南的衣服,鞋子,甚至书包,全都是用的苏向晚的旧东西。虽然说父母从苏向晚那儿要东西的时候,只是想占点便宜而已。但是,苏小南可没像父母那样,觉得占了点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庭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会以堂姐为原型,把书中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