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忧 第22章

作者:齐雨诺 标签: 穿越重生

  报喜的衙差一走,村民就开始闹哄着说要蹭一蹭秀才老爷的喜气,喝一杯喜酒。

  罗氏自然没有什么不应的,她活了这么多年,也就这会儿最风光,这样的大好事儿,她可恨不得天下人都知道她的儿子是秀才呢。

  “喜酒肯定是有的,只是今日匆促,刚刚得报,家里乱糟糟的,也没个准备,各位不妨先回去,等家里定好了,回头定然一个个的去请你们来喝喜酒。”

  “大家伙儿可是听清了啊。”

  人群中有个汉子满脸灿烂笑容的喊着,其他人听了自然又是一阵哄笑,过了片刻,聚拢在李家的人群才渐渐散去。

第34章 办席

  要不是发生了大喜之事,农家人一般也不舍得拿出粮食来置办宴席,同样的,宴席如何也体现着主人家的家境。

  李家这回是请了一个专门做宴席的大师傅过来,每张桌子八个菜,鸡鸭鱼肉不说大盆,但总是齐全的,还有香喷喷的大白馒头和白米饭。

  鸡肉、鸭肉、鱼肉、肉丸子各一盘,素菜里也会放些猪肉一起炒,每个盘子都是油乎乎的,还有一盘大馒头,基本上也就一人一个,摞的高高的,还有一大盘炒面。

  要是人人都吃白米饭吃到饱,那可得耗费很多米才行,这村里人不多,可也不少,好几张桌子,而且农家人干的是体力活,胃口好,再者这些人一年到头也没几回能吃上白米饭。这大馒头和面条一方面是让菜式凑个好数字,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省一点白米。

  办席总不能不让客人吃饱,尤其是罗氏这样好面子的,这客人没吃饱就回去了,那可是打脸的事儿。可真要耗费那么多白米,她也不情愿,做些馒头和面条,让客人吃饱了,桌面上也摆的满满当当的,看起来也体面。

  叶宁也有些啧啧称奇,眼睛有些发亮。天天喝稀粥吃野菜,实在是很久没吃上米饭和肉了,以前在现代叫个外卖多方便,油虽然不一定健康,肉、青菜、白米饭,还真没缺过,天天吃这些有时候还觉得有点腻,现在才真切的感觉到肉和米饭的珍贵。

  要是村里都能交上好运,三不五时有人办席,那就好了。

  临时搭建的露天厨房,一群媳妇子已经很自觉勤快的过去帮忙洗洗切切了,而那厨子和他的两个徒弟则在厨房里忙活着炒菜。

  这会儿正上了两个菜,宴席还没开始,这么多人盯着,除了几个在闹着要吃的小孩子之外,也没人敢明目张胆的落座偷吃。要是寻常人家办席,怎么着也会有几个彪悍贪婪的妇人没开席就先往孩子碗里自己碗里装菜,但李子敬中了秀才,就连村长也得敬着,那些人哪里还敢撒泼。

  李氏也过去帮忙洗菜切菜了,收拾碗筷了,叶宁没那么积极干活,而且那边已经有好些人了,他们家里有人过去帮忙就成,不必全都去。叶平平日里与村里这些汉子并不太熟悉,但也不会往姑娘身边凑,只安静的在一群汉子中间,听着他们说话,也不插嘴。

  “叶丫头。”

  叶宁正落单呢,没成想今日的主人公会过来跟她说话。方才一直没见着李子敬,还当他是躲着这些人的谄媚恭维呢。

  “李大哥。”

  李子敬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只静静的站在她旁边,喊了一声之后便恢复了沉静。他不开口,叶宁也就当他只是过来打个招呼,并不放在心上。

  很快就有眼尖的人发现了秀才老爷,这院子里挤满了人,这会儿李子敬站在叶宁边儿上也不显得突兀。于是,好些人就这么过来说着拙劣的恭维话,眼里带着些敬畏和谄媚。

  叶宁也不想加入这行列,自然不会凑过去,很快就被人群挤到了边儿上。

  李子敬心里无奈,但也只能客气的应和着村民们的热情,他这才刚考上秀才,若是摆出什么姿态来,怕也是要惹人诟病。

  霍连城先去了山上一趟,才赶过来的,来的比较晚,到的时候瞧见李子敬朝着叶宁走过去,两人也没怎么说话,但看到李子敬站在叶宁边儿上,本能的觉得不悦和警惕。

  该不会李子敬也喜欢宁丫头吧?

  可如今李子敬已是秀才老爷,原本叶家跟李子敬家里就是门不当户不对,此时的差距更是越来越大,想到这里,担忧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一个独门独户的猎户和一个家境富足的秀才老爷,任谁都都不会选他,可叶家也不是那等喜好攀高枝儿的人,事情还不好说。

  他正想走过去,便瞧见李宝儿往叶宁那儿走了,脸上挂着虚假的笑,故作亲热的将叶宁拉走。霍连城一个大男人,跟叶宁也没太多干系,顶多是霍家和叶家有些来往罢了,如今叶宁已经长大了,他一个男的也不好明目张胆的跟过去,只能站在院子的角落里,静静的看着。

  这边李宝儿拉着叶宁到了罗氏跟前去,怪模怪样的说了一些话儿,叶宁又不是真的傻,自然听明白了那话里的警告和嘲讽。

  “大娘好福气,李大哥如今中了秀才,往后还要做官儿呢,这年纪也不小了,自该给李大哥挑一门好亲事,三年抱俩,仕途顺畅。这往后还有更多的福气等着呢。”

  罗氏瞧着叶宁眉眼淡淡的笑着,瞧不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但这话儿却说得明白,也让人听得舒服,这大好的日子,也不好闹出什么来,于是虚应了几句,就把人放走了。

  原本宝儿说起叶宁的时候她还不当回事儿,自己的儿子饱读诗书,又怎么能看上这些乡野村姑,而且,罗氏对叶宁的印象,始终是那个黑瘦干瘪的小丫头,早前那么多白嫩嫩的小姑娘示好,自家儿子都无动于衷,又哪会瞧上她?

  只是方才无意中瞧见儿子往叶宁身边走去,虽说两人没挨在一块儿,也没怎么说话,但还是让罗氏警惕起来,于是便喊了宝儿去把叶宁拉来。

  如今瞧着叶宁也是知情识趣知道分寸的,倒没那么忌讳了。剃头担子一头热,能有什么好结果,再说了,儿子也不见得真喜欢这个黑丫头,等她来年给儿子找个好亲事,成了亲,这心也就定了。不过,她也还是有点担心叶宁会暗地里勾搭自己那个未经人事的大儿子,特意叮嘱宝儿盯着点儿。

  “娘放心,能做我大嫂的就算不是官家小姐,应该是书香门第的千金小姐,叶宁那死丫头想也不要想。”

  大哥结了好亲事,她才能过得好,不必罗氏吩咐,她也会盯着,绝不会给叶宁那死丫头半点儿机会。

  叶宁走开之后,脸上的笑就淡了,渐渐的没了,也不说黑着脸,但却是一片清冷,不容靠近的感觉。抬手遮了遮日头,叶宁心里只觉得有些嘲讽。她自个儿没想过李子敬,李子敬确实是难得的人物,聪明、隐忍、知分寸,想必将来前程一派大好,但她并不以追求金龟婿为己任,自然也不稀罕。

  但今天被人这么提醒警惕,真觉得有些好笑了。

  她不觉得罗氏能拿捏住这个儿子,也不觉得李子敬真的喜欢自己。可惜了,罗氏的脑子却不大清醒,这会儿罗氏该找的人不是她,而是李子敬。凭着李子敬的心性,若是他自己不情愿,哪个女子都近不了他的身。

  宴席开始了,院子里热热闹闹的,筷子飞快的在桌上闪现,没多长时间,就吃完了,个个吃的一嘴油。叶宁觉得自己有点活该,抛不开受过的素质教育,太矜持了,这不,虽然想吃,但还是那副慢条斯理的样儿,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夹菜那叫一个厉害,没过一会儿,肉就差不多没了。

  李氏就坐在叶宁身边,看她夹菜不利索,有时也会夹了菜放到叶宁碗里,这才让叶宁吃上一些好菜,李氏瞧着不多话儿,似乎也有几分矜持,但那手速可真不是盖的,也不会退缩避让,该夹就夹。

  吃罢饭,宴席就散了,少有的那点儿剩菜也分了些给亲近的人家拿回去,李氏手脚勤快的帮忙,走得时候也得了一份剩菜。

  李氏和叶平没想过攀高枝儿,更没想过自己的女儿能跟秀才老爷扯上什么关系,因此也没注意到有什么不对劲,叶宁也还是平时的那副神色,今天吃了顿好的,还得了一份剩菜,心里也是很高兴。再说了,这村里出了个秀才老爷,虽然跟他们家没什么关系,但同一个村里的,李氏和叶平还是觉得与有荣焉,心里挺为李子敬这个后生高兴。

  他们自己家这么个情况,根本给不起束脩,不过这就是命,他们家小安没这福分。他们也不求富贵,只求儿子能够自己赚来一份家业,女儿能够嫁个好人家,也就足够了。

  秋冬换季之时,平时看起来虽然瘦小但身体十分健壮的叶宁竟然生病了,且还病的不轻,一连日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在呢喃什么,清醒的时候很少,每日的药汤和米汤只能由李氏一小勺一小勺的喂着。

  叶平蹲在门槛边儿上,皱着眉,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屋里的李氏也是一脸愁苦,担忧的摸着叶宁的额头。

  “你家叶丫头没事儿吧?”

  李氏一早去洗衣裳,旁边一个妇人便开口问道。

  这小村子里能藏住什么秘密,叶宁平日里每天都要出来帮忙做点儿活计,这好些日子没见着出来了,李氏又是这样一副模样,稍微探听一下,便都知道叶家丫头病了。

  “人还有些迷瞪,偶尔说些浑话,也听不清说啥。”

  好像什么说的什么“早餐、上班、午餐……”的浑话,偶尔冒出个别样的词儿,她也没听清。

  “可怜哟。我看你家叶丫头平日里身子骨也挺好的,这怎么就突然病倒了呢?该不是被什么脏东西缠上了吧。”

  “不会吧?”

  李氏心里一惊,就有些心神不定了。

  “难说,你家叶丫头早前就大病过一场,病好了倒是什么都记不得了,我看哪,没准儿在那时就丢了魂。听说普济寺的和尚很灵的,就是离咱们这儿远了些,这一天也不定能赶上来回。要不找村里的花姑去瞧一瞧?听说也有那么几分本事,有不少人病了都找她要符。”

  李氏有些意动了,这小病小灾的,都是一两天就活蹦乱跳了,她家丫头都迷瞪好几天了,找大夫来瞧也没瞧出什么,只说是邪寒入体,没准儿真是被脏东西缠上了。

第35章 喊魂

  叶宁一直持续低烧,整个人都迷迷瞪瞪的,大多数时候都在沉睡,但偶尔还有清醒的时候,眼睛也睁不开,一直在说胡话。

  洛景瑜依旧维持着她那每天吃饭、睡觉、上班、下班的规律日子,她想起以前的很多事情,后来慢慢的又想起了不少成为了叶宁之后的记忆,隐隐约约之中,她仿佛看到自己作为洛景瑜继续在现代活动的模样。

  现在,她已经有些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叶宁还是洛景瑜,是她莫名的继承了洛景瑜的记忆而替代了原有的记忆,或者,这个世间真的存在灵魂、存在隐形的空间,她从现代的叶宁变成了这个隐秘时空的叶宁。

  她觉得把自己绕晕了,这有点类似于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的问题。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思维模式绝不是原来的叶宁所拥有的,这是洛景瑜的思维模式,也是她的行为模式,受到现代教育的根骨还在。

  她只觉得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轻飘飘的仿佛随时有可能漂浮于空中。

  好像有什么人叫她,但她听不清那个声音喊的是什么。

  神鬼之说,自然是信则有,不信则无,但这么多未知的事情,天空降下来的雷电、旱灾、洪灾,在人们的眼中就是天神气怒的惩罚。人们认为,有隐形的存在控制着这个世界,雷电。洪水等则是他们所拥有的特殊能力。

  有的人一病,醒来之后便变得痴傻了,这也是大夫无法解答的疑惑,因此他们深信三魂七魄的存在,相信一个人若丢了魂,就会变得痴傻不正常,甚至丢了性命。

  李氏越想越心惊,有些忐忑不安的和叶平说了这事儿。

  叶平依旧蹲在那儿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他就一儿一女,自家闺女虽然是要嫁到别人家里去的,可养到这么大了,哪里舍得就这么没了,家里本来并不富足,要是别人家里,也就是这么熬着,要不就是找那赤脚大夫随意拿点药,能熬得过就是命大,熬不过去那也得认,谁家舍得为个丫头花这么多银钱。

  叶平虽然也偏心儿子,可也不是不爱护女儿,这几日,不光是请了赤脚大夫来看过,见叶宁迟迟未有起色,叶平还让李氏拿了银钱出来,跑了两趟镇上,去请医馆的大夫来瞧过。

  如今,银钱也花了,药也喝了,但却没什么效果。这几日家里光是花钱,他也没心思去镇上找活儿做,眼见着钱一日日的花了,闺女却不见起色,心里也是急得上火。

  “既然这样,那就找花姑来瞧瞧吧,要实在不行,也只能这样了。”

  家里本就没有什么家底,耗不起啊,总不能为了一个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的丫头就断了一家子性命吧。

  李氏只盼着花姑真能让自己的女儿好起来,不然的话……

  霍家小子和李家小子也是尽心了,时常过来问候一声,霍家小子更是直接拿了两贯钱过来,让他们先拿去用,说是给叶宁看病吃药要紧。

  家里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李氏当然不会拿这钱,但这份情却是承下了。

  李氏急急忙忙的拿了钱去找花姑,花姑接了红包,微微掂量一下,满意的笑了。这村子里大多都是穷苦百姓,她也没甚本事不敢托大,做的都是村里人的生意,大家也就意思意思的给点儿,李氏这还算是大方了。

  花姑去了叶家,瞧见了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小丫头。

  “这丫头的八字是什么?”

  “子年子月亥时出生的,那会儿也没看准,约莫是亥时近子时的时候生的。”

  “这丫头的八字倒是阴得很哪,要真是子时出生的,那就是纯阴之体,最容易招惹那些脏东西。没个命硬的压着,这八字怕是有些虚,护不住啊。”

  “那可怎么办?”

  “这丫头年纪也不小了吧,是不是该说亲了?往后说亲可得自信点儿,找个命格硬朗的男子,才能护得住她的魂灵。不说这些,眼下怕是真的招了那脏东西,再不抓紧点儿,气力耗尽了,命也就没了。”

  “花姑,你可有什么法子?”

  “我道行浅,不过是粗略学过一些,能不能成,还真不好说。”

  李氏心里急的如一团乱麻,忙又塞了个红包过去。

  “您可得帮帮忙,我这家里就这一个闺女,要是没了可怎么办呀。”

  花姑将红包收入怀里。

  “我尽管试试看。晚上等天黑了我在你院子里祭拜一下神灵,你去准备准备,要一叠馒头,一只鸡,若能凑足三牲那自然是最好的,回头香烛纸钱也别忘了,纸钱也多买些。对了,一会儿杀鸡,那鸡血不要凝住,也不要拿去跟鸡一起煮熟,就拿个碗装着给我。”

  “行,我这就去准备准备。”

  李氏出了屋就去找叶平商量,家里自己养了鸡,抓一只来杀了也就算了,但凑齐三牲的话却是不能,家里也没剩下什么香烛纸钱,因此叮嘱叶平去镇上买香烛纸钱,再买一只鸭和一条猪肉,还有馒头。而李氏则是在家里杀鸡烧水,做好准备。

  叶平接了李氏递过来的银钱,应了一声,就出门去了。

  李家村就是一处小山沟,一个小山坳,地儿不大,也临近镇上,跑一趟也方便。

  叶平买好了东西,也不耽搁,直接往回赶,却正巧见着了霍连城。

  “叶叔,你这是?”

  “我家丫头病了好些时日,这人都快不行了,只能找了花姑帮忙,这是花姑要我们准备的。我这赶着回去,还是下回再跟你说吧。”

  霍连城一听,连忙跟了上去。

  “今儿左右无事,我也去搭把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