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四公子
“大姐,是二哥,二哥他竟然要去族学向范先生请教,你说他是不是疯了?范先生不是一向最讨厌他么?”
“别胡说。”程钤拉过程锦,“阿若是不是同他说了什么,他怎么一下子变得这般上进。”
程锦神色尴尬,“我让阿若同他说,让他考得了功名再来找她。”
“这一招妙极。”程钤笑了起来,“难怪他突然上进起来,也好,总得让他碰碰壁。”
族学里的范先生过去教过程明志,知道这俩兄弟是如出一辙的懒惰顽劣,脑子也不见得聪明到哪里去,完全就不是读书的料子,不过程明志已经十三了,又进了仁德书院,多少也该有些长进了。
范先生有些欣慰地看着程明志,至少他晓得来寻他请教了,可是一看手里那一塌糊涂的时文,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他学问扎实,久试不第,便是在时文上有所欠缺,他自知时文不在行,很少指点学生们时文,生怕误人子弟,但程明志这篇时文,便是他这个不甚精通的人,都能看出实在是狗屁不通,连破题都一谬千里了,根本没有看下去的必要。
他暗暗叹了口气,四个学生里,他最中意的便是程钤程锦了,一个稳重勤勉,一个天资聪颖,只可惜她们生错了性别,否则承恩侯府何愁没有人支撑门户。
“你从今日起每日诵读经义,先把圣人之言背熟再说。”范先生将时文递还给程明志。
程明志却不服气了,他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上进,东拼西凑,绞尽脑汁才写了这么一篇时文,结果范先生才看了一眼就还给他,未免也太过敷衍。
“还请先生再仔细看看,我这文章可还有什么不足?”程明志躬身行礼,自觉态度极好。
可范先生双手一袖,坐在桌前,神情冷肃地看着他,桌面上还横着一条戒尺,完全不给他讨价还价的空间。
“既你不服气,我且问你一个最基础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之后是什么?”
程明远最厌恶的便是背诵经义了,期期艾艾地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背下去!”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又缩头缩脑地背了五六句之后,他毫不意外地卡住了,支支吾吾地一个字都背不出来。
“你五岁启蒙识字,如今读了八年书,又到仁德书院读了一年,连刚入门的《大学》还背不住?你连经义都背不住,还写什么时文?就连破题理解都错了,还有看下去的必要么?”范先生厉声道。
“你若还不服气,再来解一解你方才背的那几句。”
程明志读书从未用过心,便是如今努力让自己把精力放在读书上,也是收效甚微,方才诵读了什么东西,于他而言,就像大雁飞过天空,不留一丝痕迹。
范先生气苦,“回去吧,好好将经义读熟,方是正途,你读了这么些年的书,不仅背不了书本,连这么最简单的几句都解不了?你若还挂念时文的事儿,回去去问问程锦吧,她那一手时文十分漂亮,便是连我都要甘拜下风。”
第二百二十九章 聚
程明志气苦,他自知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可是怎么偏偏身边净是这样天资卓绝的人,程钤自幼就样样出挑自不必说,程明期也是个小神童,现在就连傻了这么多年的程锦也是个天才,不就越发衬得他愚笨了么?明明他在书院的同窗们也都和他差不多。
“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矩之道也。老老,所谓老吾老也;兴,谓有所感发而兴起也;,度也;矩,所以为方也。言此三者,上行下效,捷于影响,所谓家齐而国治也,由此处也可以切题……”
程明志走到程锦院子的时候,只见她的院门敞开着,她正同程钤坐在院中的石椅上讨论学问,程明远躺在屋檐下的躺椅上,脸上盖了一本书呼呼大睡。
他下意识地往里头张望,并未看见阿若的身影,不由得有些失落。
程锦看着原本蹲在自己脚边,看蚂蚁搬家的阿若跳起来,冲到程明志的面前,一脸兴奋地冲他指手画脚的比划,他却完全看不见,一副失魂落魄的傻样,不由得微微一笑,程钤有所察觉,也抬起头来看着院外的程明志。
“二哥,你不是去范先生那儿了吗?”程锦笑着招呼道,“怎的回来这般早?进来喝杯茶吧?”
“你莫要取笑我了,先生看了我的时文,就气得把我打发出来了,”程明志不无尴尬道,“先生说‘程锦读书不过月余,已经通读四书,解得似模似样了,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竟还不如她,还如此惫懒懈怠,可晓得羞愧?’”
程锦“噗嗤”一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听二哥这么说,今后定是要痛改前非,刻苦读书了。”
“你也别笑二哥了,我就不是读书的料子,你们莫要对我抱太高的期望。”程明志摆摆手,十分坦然地面对真实的自我,“但我也必定会竭尽全力,争取考个功名回来,也好让你们今后能有个依靠。”
这话是程钤最爱听的,但如今却一脸麻木,这话听得太多,已经很难再当真了。
“阿若呢?”程明远看了一眼奉茶上来的红绡,难掩失落。
“阿若在屋里歇着。”程锦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二哥想见她?”
“没有,”程明志连忙否认,紧张地看了一眼面带寒霜的程钤解释道,“我就是随口问问,毕竟她是我救回来的。”
程锦笑了笑,并不打算戳穿他,“二哥明日便要回书院了,不如今晚你们今晚都在我这儿用饭,这几日咱们四个还不曾在一块儿聚过呢。”
程钤的脸色稍稍好转了些,对程锦笑道,“也算是庆贺你定亲。”
程锦干笑两声,“在自己的院子里置酒庆贺自己定亲,会不会显得我脸皮厚了些?”
“你要是把文大人请来吃酒庆贺,来才是脸皮厚。”程明志也笑了起来。
虽然程锦的痴病刚好不久,可同一本正经的大姐程钤相比,他还是同风趣的她更亲近一些。
程钤是承恩侯府的嫡长女,帮着程夫人管着府里的事儿,厨房也不敢怠慢,桌上的饭食十分精致,满满当当地摆了一桌,为着养生,她夜里向来吃得清淡,只是微微动了几筷子,就端茶漱口了。
程明志和程明远是半大小子,自然是无肉不欢的,可程明志觉得自己还没吃几口呢,桌上已经没有肉了,仔细一看竟是程锦,捧着碗不住嘴地吃着。
她吃相比过去优雅了许多,但速度却丝毫不满,待她添到第三碗饭时,程明志实在忍不住了,“夜里吃这么多肉食米饭,你也不怕不好克化。”
程锦拿帕子擦了擦嘴,示意红绡再给自己添一碗汤,这才无奈地说,“可我不吃这么多,夜里肚子饿得慌,能吃也是福气嘛。”
大概是天生神力的缘故,程锦自幼饭量就大,有些好事的人还在背后嘲笑她是个饭桶,她的食量能顶的上程钤、程明志和程明远三个人。
上辈子她身子不好,也没有口福,对什么东西都是浅尝辄止,一顿饭吃得比程钤还少,对她来说,能够敞开肚子喝酒吃肉,真是莫大的福气。
程明志语塞,一个妙龄少女一边往嘴里大口塞肉,一边说“能吃是福”,这画面怎么看都有些一言难尽。
“你再这么吃下去,就不怕胖?当心到时候文大人被人抢了去。”程明志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觉得她怎么比过去还能吃了,也不知她这纤细的身子,把肉都吃到哪儿去了。
“胖就胖呗,腿长在文绍安的身上,他愿意走便走,不愿意走,便是人来抢也抢不走,”程锦一边说着话,手上的动作可不慢,“别人怎么想,怎么说,就真的那么打紧吗?人活一世,求的不过就是‘快意’二字,为了怕人说胖,便断了自己的口腹之欲,这样活着有什么趣味?”
“哈哈哈,我最喜欢我五姐的性情,”程明远大笑,“一生短短数十年,若过得不快意,岂不是白来一遭?难怪阿爹说五姐是真正的女中豪杰。”
听得这话,与程平十分书院的程钤和程明志不约而同地翻了个白眼,若说自在快意,这世上怕是无人及得上他承恩侯了,在他的眼里,我行我素便能称得上是豪杰。
“幸好我生在侯府,若是在寻常百姓家,怕是要吃垮父母了。”程锦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一桌子的菜几乎尽数进了她的肚子,也就勉强吃了个七八分饱,“若是今后咱们没了爵位,真回乡种田了,二哥决计养不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