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俏佳媳 第67章

作者:西林葳蕤 标签: 穿越重生

  看了黄历,选了个夏天学校里放暑假的日子。这个日子地里的活都活过一阵了,能有些空闲时间了。当然,农村更喜欢冬日里办喜事,一来农闲有时间,二来忙了一年到秋上挣了钱好娶媳妇。

  可大魁等不了,因为日子定在了夏天。

  这下女方家亲戚就嘀咕上了,“不都说林家穷吗?怎么这么两个月就能买起车子了?这哪是穷啊,早知道就管他们家多要点彩礼好了。”

  林小曼未过门的嫂子,长相一般,小眼睛,个子也不高,但好在身体结实苗条,美中不足的是还有些黑。

  她羞赧的低下头一声不吭,倒是她妈妈,叹了口气道:“这就不少了,林家也是过日子人家,真要要得多了人家也不能干啊。”

  不提这女方家七嘴八舌的议论,回去的路上,林小曼仔细观察着大魁的表情,见他并没有什么不甘心之类的表情,就放下心来。

  回到家里,还特意把他拉到镜子前面让他照。

  大魁一头雾水,“啥意思?我脸上蹭上东西了?”

  林小曼指着镜子里的大魁,很认真的说:“你看仔细了,你,长这样,不出众,不漂亮,个子不高,人也不白……”

  她每说一句,大魁的脸色就黑一分,说到后来,那脸色漆黑一片,“不是小曼,你不埋汰你哥你就难受是吧?”

  他高声喊“爸,妈,”埋怨道:“你们也太偏心了,怎么就把小曼生得这么漂亮这么白净,把我生得这么丑还这么黑?还有,小曼怎么这么高,我怎么这么矮?”

  林父林母哭笑不得,拍着林小曼笑骂道:“别捉弄你哥。”

  林小曼认真道:“我不是捉弄他,我是让他认清楚自己,只有这样,他才不会去挑我未来嫂子,嫌弃她不如房玉玲好看。”

  她这也是未雨绸缪,她为了大魁简直是操碎了心,唉,她根本就不是当妹妹的,她天生就该是当姐的。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大魁认完亲,林小曼回了市里。

  几个月时光匆匆而过,这期间高建军保持着每个月最少一趟的频率过来看她,这下整个付华服装店的人都知道了她已婚,她丈夫在省城上班。之前那些说酸话的可闭嘴不再说。

  对于小城市的人来说,能去省城上班,都给人一种很有能耐的感觉。

  她还是每天晚上做手工,只是她只供应百货大楼,没再找其他人帮着做普通销往小卖店的,而且她听大魁说过一回,好像高建华夫妻两个的头花卖得还不错,不过如她所料,大魁说:“现在处处都有卖驴打滚的,比咱送货的价格还低,我这没办法也只能降价,要这么下去,以后也挣不着什么钱了。”

  话是这么说,可老百姓日子只会越来越好,做这个小本生意利润还不错,他只是嘴里抱怨着,每天往城里跑的劲头一点都不减。

  “建华那,听说跟他争的也不少,他现在只往市里卖一小部分,其它的都卖到县里去了,听说那边才是大头。”

  转眼到了林大魁要结婚的日子。

  这年代好多人没有钱买自行车,也有不少人有了买钱的车子却没有自行车票,还是高建军去找了王建华,他找人给批了个条子,大魁才花了二百多块钱买了辆自行车回去。

  这下全村的人都轰动了,老林家这才多久啊就翻身了,一时间过来打听的,来看自行车的,来看新房的,整天络绎不绝。

  新房就在西屋,屋子都粉了一遍,上下两组炕琴是新请人打的,地上崭新的松木桌子,一组高低组合柜,两个红色的沙发,四张绿色的皮革面椅子都是请了木匠,按照县里才兴起的样式新包新做的。

  林二婶看了眼睛瞪得老大,指着这屋里崭新的,一点不次于城里的家俱惊讶的嘴都合不拢了,“这,这得多少钱啊?大嫂,你们天天跟我苦穷,我这个人实在,还当了真了,原来都是糊弄我啊!”

  林母闻言忙解释道:“不是,是这两个月,我们起早贪黑的做点心去卖,才挣了点钱,又进我娘家哥哥借了些钱才置办的这些。”

  林二婶撇了撇嘴,“大嫂你不用说这些,你娘家啥条件我们也不是不知道,这么多年都没听你提起过你娘家来,这会倒能借着钱了?大嫂我跟你说,我可不管,我家你那个小侄子,等起房子时你可得借我点钱,都是一家人,一笔写不出两个林家,你要说没有我可不依。”

  林母本就嘴笨,急得直解释自家真没那么多钱,真是借的,可林二婶根本不听。

  林小曼回来听说这事,笑道:“要我我可不信。我那个舅舅,我这么多年都没听到你们有来往,这冷不丁你把这事赖到他头上,大家能信才怪呢。”

  林母后悔不已,讪讪道:“我怕我说是你挣的,传到你婆婆耳朵里对你不好。我寻思着,我说你舅舅,离着这老远,谁知道真假,可没想到你二婶猴精猴精的,压根就没信。”

  说起这个老远的没什么来往的舅舅,林小曼想到前世的那些传言,就有些好奇的问:“妈你是怎么嫁这么远的?你跟我舅家为什么不来往的?”

  林母嗔道:“别听你二婶瞎叨叨,这边日子当时好过,有人给介绍就嫁过来了,哪有什么不来往的,不过是交通不便来往的少呗,你姥家那边穷,离着又远,你哥结婚这事我就写了封信过去,我寻思着,等过了年我就带你哥你嫂子回去一趟认认门,认认亲戚。你姥你姥爷早就没了,可你舅小时候对我好着呢。可惜你结了婚,要不然带你也看看去。你小时候我带你和你哥回过一趟,你可能都不记得了……”

  大魁结婚头一天,高建军赶回来了,高妈小声抱怨道:“你工作那么忙,跑回来干啥?当初你弟弟结婚,也没见你这么积极。”

  高建军知道母亲是怕自己对岳父家热情太过,笑着安抚道:“林家的情况妈你也知道,那些亲戚没有靠谱的,我这个当妹夫的不帮忙谁帮忙?再说,我也就回来这么两天,他结完婚我就走了,我这不还是找机会回来看看你和我爸吗。”

  最后一句话哄得高妈眉开眼笑,“行了,快去吧,你媳妇回来这几天长娘家去了,一天天的也不着个家。”

  到了林家,寒暄过后,林小曼问他:“不是说要晚上才能到?怎么回来这么早?”

  他张口就道:“还不是想你了,想早点回来看看你。”

  林小曼很满意的笑。

  虽然不算是甜言蜜语,还可是让人很开心。

  结婚很简单,林大魁骑着自行车去把新娘子接回来就完事,女方家跟过来几个人坐着牛车,车上放着两套棉被,就算是嫁妆了。

  比林小曼嫁人时还简单,不管怎么林家还给陪送了两口大木箱,可新嫂子家除了两床被什么也没有,听说那些彩礼都被他们给儿子娶媳妇用了。

  这在当时是常态是常理,所以没有人挑毛病。

  只不过高建军心里不是个滋味,大魁结婚还置办了满屋子的家俱,相比之下,他娶小曼,就太简单了,因此昨天晚上他曾悄悄的跟小曼说:“等我们在省城置办了新家,咱们也买一套全套的新式家俱。”

  林小曼似笑非笑的斜着他:“怎么,你同意我过去省城了?”

  这两个多月,她们几次见面都因为这事争执一番,高建军觉得自己挺没出息的,本来挺坚持的想法,可面对媳妇的温柔攻势时,竟不能坚持原则,节节败退,到如今已经松口,他心里这样想,反正已经经把他发配到厂子里了,难不成还能把他开除不成?

  要真是那样,他干脆也去南边去,他就不信,以他的能力会不能给媳妇一个安定美好的生活。

  有的时候,想得越多,怕得也就越多。越是无所畏惧,就越是不能让人制住。

  换个思路想一想,他心里豁然开朗。

  “等我回去准备准备,到了秋天你这边学习完成,就过去。到时候你找个裁剪铺干活也行,自己开一间也行,反正咱们两个以后都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看着眼前的热闹,想到昨天晚上他说的那些话,林小曼不由思绪乱飞,直到有人喊声她进去新房,她才笑眯眯的跟着大家伙进去。

  长相普通的嫂子,今天穿了一件红花的上衣,蓝布的裤子,比她当初还要乡土地味十足。

  扎了两条粗辫子,上面绑着两个小红蝴蝶结,这是林小曼前两天回来后,送过去给嫂子的。

  林家的婚宴办得算得上中上,在家里办酒席最忙乎,林小曼和林三叔两口子,还有一些邻居们忙忙碌碌的帮着忙,反倒是林二叔两口子往席上一坐,毫不客气的吃得满嘴油花。

  一天忙下来,送走宾客,结算大师傅的工钱,还借来的桌椅和碗筷等,拆棚子,打扫院子内外,一直忙到很晚才结束。

  其实她结婚的时候也是如此,不过那时她是新娘,自有别人忙碌,现在她是主力干活的那个,自然要很忙。

  晚上回到家,她只觉脚都控肿了,泡完脚往炕上一躺就睡着了,连高建军心疼的给她捏脚都没感觉。

  婚后第二天,高建军又匆匆忙忙离开,而她则回了娘家。新娘子羞得脸都黑红黑红的,看着憨厚得很,不漂亮却也别有一番风情。

  大魁媳妇叫马俊秀,林母亲热的一口一个“秀儿”的叫着,惹得林小曼大吃飞醋,“妈,你是有了儿媳妇就不要我这个女儿了。”

  林母盼了好几年才有了儿媳妇,能不高兴吗?见女儿耍宝,一边拉一个笑着道:“要要,都要。你们都是好孩子。妈这辈子就生了你和你哥两个,你们两个要过得好,妈这辈子也就知足了。”

  “妈,你说这个干啥?”林小曼皱了皱眉,这喜事的日子说这个不好听,要是让新媳妇有想法对她可就不好了。

  “看妈,高兴糊涂了,秀儿啊,你别往心里去,妈是看你们小俩口好高兴的。”

  马俊秀很会说话,“妈,我没事,我不往心里去。”

  “那就好,妈就等着抱孙子,享享儿媳妇的福了。”

  林小曼又想翻白眼了,是不是所有当婆婆的都是这个口吻,她从结婚时,高妈也是这些话,直到这次回来,还问她有没有动静来着。

  听她说月经正常时,高妈还很失望的嘀咕了两句,“建军不是每个月都过你那去吗?怎么就没怀上呢?是不是他去的日子不对啊,要不你让他换个日子去?”

  高妈可不懂排卵期之类的,可是她也知道月经前后同房不易受孕,所以才会这么一说。

  林小曼当然支吾了两句就赶紧岔开了话题,她可没有和婆婆讨论如何及何时会受孕问题的爱好。

  高建军回来,她看到婆婆把他叫过去嘀咕了好一会,她猜会不会和这事有关?

第一百三十七章

  她晚上还问他来着,可建军说,“妈只是担心我单位上的事,你放心吧,大姐结婚就是过了好久才有了那两姑娘,妈就是着急问问,她不会催你的,你不用担心。”

  她才不担心呢,她只是不愿意被人一遍遍的问这个问题而已。

  林小曼又在家多呆了一天,等嫂子三天回门之后才回了市里。

  付华问她:“你嫂子结婚办得挺好的吧?”

  林小曼知道她就是客气话,点点头笑道:“挺好的,一切都挺顺利的。”

  “那就好。”付华开始给她讲怎么做旗袍,这是她自己要求的,并不在规定的教课内容中,当初她提出的时候,付华还有些不解,“你学这个干什么?现在可不兴这个。”

  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情是怅惘的。

  她当时说的是“技多不压身嘛,老师你要不嫌弃,你的手艺我都想学。”

  付华看着她有些欣慰,“我教了很多人,可你是我见过最有灵性的,你设计的衣服,真的是很漂亮,让人眼前能耳目一新。”有一些设计上的想法,她也有过,可从来没敢付诸于行动,实在是之前的那些年,她被整怕了。

  林小曼被她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她可不是有灵性的人,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见多识广罢了。

  金秋十月,已经完成半年学习,又在付华服装店工作过一个月之后,她正式离开了这里。

  望着呆了七个月的地方,和那个虽然冷淡,却教学认真的的老师,她还真有些依依不舍。

  高建军笑道:“以后想回来,随时都可以回来。再说,你不是想要开服装厂吗?将来可以请付师傅过去当技术指导啊。”

  开服装厂是她将来的打算之一,在未来几年内,她只打算做些投入少却见钱快的小生意,她要积累资金。

  她有着前世那么多的经验和见识,她还是希望能做出点成绩出来证明自己没白活一场。

  高建军还笑她,“那你不是要比我厉害了?我都没有这么大的野心,我能把这个厂子盘活,能让工人们都开出工资来,年末能发出奖金我就挺高兴了。”

  林小曼没打击他的积极性,反而赞道:“你比我思想要进步,我就只想着个人挣钱了。”可能这就是这年代和几十年后大部分人的想法。

  二人坐车回家,高建军请了两天假,然后要带妻子跟他一起去省城。

  他已经在省城他上班的工厂附近租了房子,布置好了一切,现在那里事事齐全,只差一个女主人。

  回家的两天二人也没闲着,林小曼在家负责做饭,而高建军帮着去地里收秋,都是农村出来的,农活都是会干的,当然这个都字并不包含林小曼。

  不过她做饭好吃,大家吃着美食干起活来也更有劲了。

  这时候就连一惯会过的高妈都不心疼钱了,拿出钱让她去买些肉回来给家里男人们补一补。

  很快两天就过去了,他们走的前一天晚上,林母拉着她的手不舍的哭成个泪人,林父也舍不得,这去了省城,以后一年也回不来几回,路途远不方便,要倒好几回车。

  “妈,等到了冬天,你们过去住些日子。再说,我也会常回来的。”

  林母哭够了,摸着她的脸道:“去了好好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建军,好好和他过日子,别吵架,要有啥委屈就写信……”

  林小曼被她这一哭心里也酸酸的,“妈,我知道。你和我爸也要好好保重身体。将来我还等着你们给你带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