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年代养孩子 第26章

作者:往来熙熙 标签: 美食 种田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卫卫真乖。”沈丽珍夸了一句怀里的付卫晨。

  石头见娘夸他,小脸有些不开心。

  付卫晨见他不开心,咧开嘴朝他一笑,小脸上别提多开心了。

  沈丽珍把怀里的两人放在地上让他们站好,一手拉着一个,让这两个孩子隔的远远的。

  “丽珍,今个是婶对不住你,要是我在留点神,石头也不至于磕成这样。”李大燕一想这事心里就不是滋味。

  “燕婶,看你说的,孩子玩哪有那么好的,磕磕碰碰的正常,我自己带还没你有经验。”沈丽珍看着李大燕一路上惴惴不安,让她不要多想。

  玉儿在一旁听见沈丽珍的话,这还差不多,今天沈丽珍要是敢说一句她娘不好,就不要怪她说话难听。

  自己跑去给别人带孩子,自己的孩子她娘给带,凭什么,她娘又不欠沈丽珍,要不是之前国庆哥对她家不错,她说什么都不会让娘给她带孩子。

  “可......”李大燕刚想接着说,话就被沈丽珍打断了。

  “燕婶,你再说就见外了,真的没事。”沈丽珍松开两个孩子的手,拉着李大燕的手接着说道

  “燕婶,你帮我带孩子,我感激都来不及,怎么会怪你。”

  李大燕听到沈丽珍的话,说不感动是假的,拍了拍沈丽珍的手没有说话。

  五人走进院子,院里洗衣服的洗衣服,聊天的聊天,热闹的很。

  付卫晨稀奇的盯着院子里的人,小眼滴溜溜的直转。

  院子里几个跟李大燕熟悉的人对着他们打招呼:“回来啦,石头怎么样。”

  “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休息几天就好。”沈丽珍抢在李大燕前面回答,不想让她为难。

  “丽珍,你这手里拉着的娃娃谁家的,长得跟年娃娃似的。”蹲在井边洗衣服的妇人看着这个没见过的孩子好奇的问道,这孩子长得可真肉乎。

  付卫晨听见被人提起,抬头挺起小胸膛。

  “雇主家的孩子。”沈丽珍回道。

  沈丽珍给人带孩子的事她听说了,看来那户人家是个有钱的,不然孩子能长这么好。

  沈丽珍看石头没精打采,又回了那妇人几句,带着孩子跟着燕婶一起上楼。

  石头不舒服,沈丽珍让他躺在床上,被子给他盖好:“娘去烧饭,你听话躺在床上不要乱动。”

  石头乖乖的按照娘的话,躺在床上不动。

  付卫晨则是站在一边好奇的看着屋子里面的摆设,只是看,不动手。

  沈丽珍安排好石头出来看见付卫晨,手背在身后,左看看又看看。

  “卫卫,看什么呢?”沈丽珍拿出柜子里米,准备下去煮饭,最晚煮的土豆炖肉还在柜子里面放着,热热就能吃,再煮个饭,够三人吃了。

  “你要去哪?”付卫晨看着她开门要出去。

  “下去煮饭,你在屋里玩,我一会就上来。”沈丽珍把石头爱玩的木马拿出来递给他。

  “我要和你一起。”付卫晨拉着她的衣服要跟着一起下去。

  沈丽珍只好带着他一起下去。

  付卫晨寸步不离的跟在沈丽珍身后,好奇的看着这一排的锅,长长的,直冒烟。

  沈丽珍把煮好的饭盛到碗里,准备把菜热热。

  “我要吃这个。”看到锅里有锅巴,付卫晨伸手指着锅。

  沈丽珍顺着他的视线看着锅里的锅巴,这个时候锅是那圆圆的大铁锅,专门烧大锅饭的,炒菜用大锅方便又省事,每次煮饭锅底都会留一层厚厚的锅巴,吃起来又脆又香。

  她小的时候奶奶在家用这种大锅,每次有锅巴她都要吃上几块。

  每次奶奶盛出饭,她就拽着奶奶的袖子让奶奶弄给她吃,想到奶奶,沈丽珍心里有些难受。

  “锅巴有些硬,你咬不动。”神丽珍听见他要吃锅巴,用手按了一下锅巴,发现太硬了,他嚼不动。

  “一点点,嚼的动。”付卫晨伸出小手的大拇指按在食指上的关节上,漏出一节比划了只要这么多。

  沈丽珍看到他眯着眼,比划只要一点点,有些好笑,用手掰了拇指大的锅巴给他,怕他咬不动硬吃崩坏牙说道:“吃不动别硬吃。”

  付卫晨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两手接过锅巴,放进嘴里,不脆发硬有些没咬动,愣愣的看着手里的锅巴。

  “丽珍,有人找......”前院传来喊声。

第二十七章

  这个时候谁来找她?难道是卫卫的爸爸找过来了, 沈丽珍想到付远, 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伸手拉着付卫晨朝着门口走过去, 推开大门, 门外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年纪看起来不大, 应该只有二十多点,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就是那种书生气息的小伙子。

  不是付远?沈丽珍看着眼前的男人, 脑袋忽然间有些疼,闪过一些画面,有原主丈夫的,有眼前男人的。

  缓过神的沈丽对着还傻看着手里锅巴的卫卫说道:“卫卫, 你在院子里玩会, 阿姨跟朋友说几句话。”

  付卫晨把锅巴含在嘴里, 点点头,走进院子。

  沈丽珍看着孩子走进院子, 转过身, 带着男人走到巷子没有人的角落, 冷声朝着眼前的男人说了声:“找我什么事?”

  刚刚脑海里闪现的画面, 眼前的男人叫赵齐,在镇上的财政局工作, 他爸在局里是一位小领导, 跟女主是在供销社认识的, 因为原主丈夫言国庆经常不在家。

  原主有时候爱去供销社买东西, 经常碰见眼前的男人赵齐,一来二去人家小伙子就对她有了意思,得知她结婚了,问她愿不愿意离婚跟他在一起。

  原主在娘家的时候,就喜欢那种文文静静读书的男人,嫁给原主丈夫是因为他在所有追求者中条件最好,遇见了眼前的男人,他完全符合她年少时所幻想的对象,对人家也有了意思,但是她不敢,她有丈夫有孩子,直到男人说了要带她去南市,远离这里的一切,南市是最繁华的城市,她动心了,但她还是没回应眼前的男人赵齐。

  等原主的丈夫回来,她提离婚,不想再跟他一起生活,原主丈夫第一次对原主发了火,两人激烈的争吵,后面还发生了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最后原主的丈夫看着哭哭啼啼的原主,他同意了离婚,但是要等到过完年他回来再说。

  但是原主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传来的只有他牺牲的消息,原主丈夫这一牺牲,她心中有愧,想到丈夫临走前发生的一切,她再也不敢去见这男人,前段时间这男人也找了过来,被原主打发了回去。

  沈丽珍心里现在只有庆幸,幸好原主还有点良知跟这男人没有发生什么实质性关系,原主只是对人暧昧,让人家小伙子误以为。

  赵齐看着眼前让他挪不开眼的女人,没有注意到她的冰冷的语气,有些结巴的说道:“丽...丽珍,上次说的去南市,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沈丽珍看着眼前的男人,她不知道原主为什么喜欢这种弱不禁风的男人,还是比她小的,原主的丈夫对她那么好,基本上是有其必要,只要答应的事没有一件失言过。

  原主丈夫也是一位厉害有能力的男人,这个时候的房子都是祖祖辈辈传来下的,她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他靠着自己的能力买的,一个月的工资就将近一百,除去给父母一部分,剩下的都给原主,她怎么花他也不过问。

  眼前的男人最多比原主丈夫白点,身材什么的完全没有可比性,为了这么个男人要离婚,抛夫弃子,她实在不能理解。

  就算原主真的离婚了,眼前这个男人家里不可能接受一个二婚的女人。

  “我什么时候说要考虑跟你去南市了。”沈丽珍语气很冲。

  “上次,上次我说的时候,你......”赵齐听她这样说,想到上次他说的时候,她虽然没说同意,但是一脸脸红的看着自己,他以为她在考虑。

  “我怎么了,我一字也没说就是在拒绝你,是给你留脸面,没想到你还认为我在考虑。”沈丽珍回忆原主上次跟他的对话,那时候原主心里有愧,害怕,全程没有应这个男人,只是把人打发走。

  “丽珍,你之前不是这样的。”赵齐听见她的话,满脸的不相信。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现在我明确告诉你,你以后不要来找我。”沈丽珍拉着脸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这男人以后要是还来找她被人看见,她有口难辨。

  “丽珍,你别这样,我想好了,等我们到了南市,我就给你买你喜欢的裙子,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赵齐以为她是害怕到了那边过的不好才拒绝。

  “我说的你听不懂吗?不去,我跟你什么关系,你是我什么人,我跟你去南市,你别说笑了。”沈丽珍再一次庆幸原主只是表现的暧昧。

  “你......”赵齐被她说的,一时无法接话。

  沈丽珍看着眼前的男人,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原主是有错,不该跟这个男人搞暧昧,但是这个男人明知道原主有老公,还很原主来往,那就有错,这本书里并没有写到这个人物,原主最后是跟女主的爸爸在一起,那就是说这个男人最后并没有带原主一起走。

  “麻烦下次别再来找我,别人看了对你,对我都不好。”沈丽珍话刚落音,远处就传来一声喊声。

  “丽珍,你在干嘛呢?”沈丽珍听到声音身体一僵,原主的妈妈怎么这个点来了。

  沈母拎着布袋子看着巷口的女儿跟她身边的男人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国庆走还没两个月,这让外人看了,不知道得怎么说,左右看了没人,三两步走到两人面前。

  “娘。”沈丽珍有些僵硬的喊了一声。

  “这小伙子谁啊,瞧着还挺面生。”沈母上下打量了一下,不是她们村的,那就是镇上的了。

  在巷子外面说话,那肯定不是一个院子的,还在角落这么神神秘秘,沈母看了女儿一眼,最好不是她想的那样。

  “小伙子,婶好像第一次看你,也不知道你叫啥,住哪?”沈母笑着问着眼前的男人。

  赵齐面对沈母一连串的问话,有些为难的看了一眼沈丽珍。

  沈母看到他看女儿,心里一咯噔,面上强撑着笑:“看丽珍干啥,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婶虽然不识几个大字,但是耳朵好的很。”

  说完伸手拉着小伙子的手臂,一脸亲切的装出关怀的样子,今天他要是不说,她不会放他走。

  沈丽珍紧张的咽了咽口水,希望原主的妈别看出什么,有些做贼心虚,虽然一开始当贼的不是她。

  “婶,我叫赵齐,家在保香街那边。”赵齐看着沈母拉着他的手不放,又看沈丽珍没有动静,只好说口。

  保香街离这远的很,这么远来找她女儿,沈母的心越来越沉。

  脸上去笑的灿烂说道:“那还挺远,看来你也帮了丽珍不少忙,婶在这谢过你了,正婶从家里带了点红薯,你带回家尝尝,别嫌弃,以后我过来帮衬丽珍,就不麻烦你了,别人看到不太好。”

  说完把手里的布袋子塞到男人怀里,这个本来是带给丽珍和几个孩子吃的,现在看来她这女儿是想吃巴掌了。

  赵齐看到被塞进怀里的红薯,双手抱住,想还给妇人。

  沈母看他不要,伸手按住,声音和善的说道:“哪有平白帮人的,亲兄弟还明算账,你拿着,不拿婶可生气了,总不能让婶给送到家吧,我这把老胳膊老腿的。”

  说完又接着说道:“时间不早了,这大中午的,赶紧回去吃饭吧,婶以后在这,就不用麻烦你再来帮忙了。”

  赵齐看着沈丽珍,见她一副让他赶紧走,不想看他的表情,伤透了心,瞪了她一眼,又看了妇人一眼,这妇人话里话外都在替她女儿撇关系,还非要他拎这袋破红薯。

  行,他记住了,希望她以后别后悔。

  拎着红薯头也不回的走了。

  沈丽珍看到男人终于走了,提着的心松了下来。

  “还不进屋。”沈母看着还在女儿盯着那男人的背影,压下心中的火,进去再说。

  沈丽珍嗯了声,走在前面去推院门。

  “丽珍,外面找你的男人谁啊!长的还挺俊的。”一个妇人故意说得大声。

  沈丽珍还没开口,跟在她身后的沈母听到笑着说道:“老头子的一个远房亲戚,家也在镇上,我们老两口不在,就麻烦人家多照看,我今个来就是给人家送点东西,不成想就遇见,省的我再跑一趟。”

  那女人见沈丽珍的母亲也来了,脸上有些尴尬,笑着说道:“那可不,不然婶还要跑一趟。”

  沈母笑着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