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造反的未婚夫 第38章

作者:阿淳 标签: 宫廷侯爵 青梅竹马 天之骄子 穿越重生

  风把她的青绿衣衫吹起层层波澜,在越发显得纤细弱嫩。

  自今日起,她就真真儿的是一个人了。

  宜臻想。

  姐姐嫁至他家,爹娘亲弟远去黎州,珩哥儿又回了江南。

  看似好像满府亲戚姊妹,可以日日闲话家常,实际上,她就似个孤鬼,独个儿活在那深宅大院里头,也不知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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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孤鬼也有孤鬼的好处。

  最起码不必应付多舌多事的亲戚,只这一桩,便少了不知多少桩让人烦心的庶务琐事。

  二房启程去黎州的第二日,宜臻就提出了要搬院子。

  跟老太太亲提的,也不多说什么,只道自己想要搬寄春居去。

  祝家府邸前身是成王旧居,占地其实大的很,但好些院子都离主院远得很,再加上祝府人丁本就不是如何兴旺,是以便都渐渐荒废在原处了。

  寄春居便是其中一间。

  寄春居坐落在祝府东南角,既不近正院,又不近街市,因地处偏僻,又久未修缮,院门已许久未开过。

  上一回住人,还是当年卫成肃携子寄居在祝府的时候,

  粗粗一算,到如今也有十来年了。院头檐角上都积了不少灰,仔细探了探,还能看见一只蛛网。

  这样的光景,与五姑娘原先住的竹篱居简直是天差地别。

  且这地方不仅偏僻,又因旁边就是梅林,后头正对着山,是以要比旁的地儿都阴冷些,说实在话并不适宜住人。

  本来么,莫说是寄春居,便是宜臻提出要搬到旁的稍差些的院子,老太太都是不能答应的。

  父亲去了外地,唯一留在府中的闺女就立刻移了居,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个祖母如何苛待亲孙女儿呢。

  可也不知怎就那么巧,二房老爷刚离府的那日傍晚,老太太的外孙女儿戚夏云就正巧从庆元府行船到了京城。

  老太太不肯送二儿子,却派了最得力的嬷嬷去码头上接外孙女,到府上后心肝肉似的抱着哭了好久,唯恐自己伤情的还不够。

  也幸而祝二老爷已经行远了不知道,否则该有多心寒呢。

  至于宜臻,她向来是没有指望便没有失望的,心里面上半丝波澜也无,规规矩矩全了所有的礼数,让人挑不出一丝错处儿来。

  戚夏云的母亲,是宜臻的二姑母。

  听说这位二姑母原是庶出,但因她姨娘是祝老太太最贴心的贴身丫鬟,又难产死了,便被老太太抱过去记到自己名下,视若亲女般养大。

  戚夏云幼年时也在祝府住过几月,很得老太太的宠,待她比待自己亲孙女儿还亲厚些,唯独也就二姑娘亭霜能比几分。

  如今再来祝府,是她母亲病了,无力管教家事,又忧心女儿无人教养,才特地把她送过来,让外祖母代为管教。

  更何况她如今十三四了,和宜臻一般大,正是该谈婚嫁的好年纪,养在京城,也方便相看人家。

  老太太一生就养了一个女儿,不是亲生胜似亲生,再疼再爱不过,对戚夏云自然也是爱屋及乌。

  若要让外孙女儿住的远远的,晨起走好长一段路来请安,有什么动静也看护不到,她自然不能答应。

  可这祝府上下,地方虽大,离主院近的却是数得着数的,适宜住的都住满了,叫谁挪都不像话。

  正当老太太想着是不是要把嫁出去的宜宁空下来的院子腾给戚夏云时,祝五姑娘宜臻却忽然站了出来。

  “老太太是知道我的,自幼身体便不大好,前些日子又中了暑气,在庄子养了好些时日,大夫说,我这病,须得离了人静养,越僻静处越适宜,可若是又去庄子上,不仅老太太不放心,孙女儿自己也不敢。刚巧昨日我路过寄春居,觉得那处院子僻静的很,坐看右看,再没有更恰当了。”

  少女低眉顺眼,言语温和,“老太太,竹篱居再好,离母亲的院子那样近,日日对着,住久了也免不了触景生情,生了情又哭一通,郁结难解,满腹离愁,何苦来哉。”

  “正巧云妹妹来了府上要常住,虽我搬走了,院子也不用闲置,拨给了她正是两全其美,再好不过的事儿。只日后孙女儿请安要是来晚了,还盼老太太能宽容我些。”

  一句一句,有条有理,自己就把话给说全了,无一不妥帖。

  可见并不是故意耍小性儿拿乔,而是真心要搬院子的。

  老太太沉吟片刻,到底还是舍不得宜臻亲自递过来的台阶,叹口气,颔首答应了。

  她道:“你既是身子不好需得静养,日后就不必大清早起来了。只逢年过节时,若身体还算康健,便与姐妹们一道来我这儿说说话,也不拘什么礼不礼的,养好了身子才是最要紧。搬院子的事儿,你更不必着急,寄春居毕竟久不住人了,修缮也需要时日。如今你父母都离了你,伤心是难免的,你若真忍不得,便让云儿与你一同睡,晚间说说话,也是姐妹和睦的理儿。”

  姐妹和睦是什么理儿,宜臻自己明白的很。

  她亲姐姐宜宁若是探亲回来,瞧见自己的院子被指派给了一个来府上借居的表小姐,不定心里怎么起火呢。以她的性子,直接跟老太太闹起来都有可能。

  虽说出嫁的女儿,管不着府里院子的指派,可祝宜宁又不同,她出嫁的时候,专门去求了老太爷,并不要公中的嫁妆银子,只求能把娘家的院子留给她就好,老太爷洒然一笑,嫁妆银子还是照给,院子也答应留给她了。

  大姐姐出嫁后,母亲依然会派人时不时打扫她的院子,摆设陈列都与她做姑娘时一模一样。

  可如今老太爷去了,老太太就是府里的老封君,说一不二,脾气拗起来,不认老太爷的话也是有的。

  到那时,老太太与大姐姐,不论是谁争赢了,脸面上都不会太好看。

  为了避免这样的坏事儿发生,宜臻极善解人意地就自己主动给老太太寻到了更好的台阶。

  五姑娘住的竹篱居,是原先从二太太的院里扩出来的,阔朗宽敞,离上院正房极近,可属姑娘里头最好的一处院子。

  宜臻如今能这样痛快地就让了出来,连老太太自己都觉着惊讶。

  更痛快的是,五姑娘嘴上刚说了要迁居,第二天午前便收拾好箱笼搬到了新院子。

  老太太特地遣了人来问,她只说,昨日便早派丫鬟婆子们来这处打扫干净了,寄春居虽许久未住人,屋舍倒也还齐整,只稍稍把外墙修缮修缮即可,费不了多大功夫,倒不如早些搬出来,双方都便宜。

  戚夏云是个极会做人的表小姐,尽管长途跋涉晕了船还未缓过起来,却依然拖着病体亲自来道了谢,送了宜臻她自己亲手打的好几条络子,四只云锦香囊,并一盒香膏。

  礼虽不重,却很贴心,绣活针脚细密,图样精致,看得出是用了心做的。那盒香膏,说是她家那边的偏方,夜里点燃了,对解暑安眠最有效用。

  宜臻微微有些惊奇,因为那盒香膏,闻起来味道熟悉的很,她之前用了两三年。

  都是卫珩寄给她的,只不过那时他只告诉她是防蚊虫的凉膏,让她熏在蚊帐上用。

  且后来因为他又寻到更好的防蚊虫香,就再也没给她寄过这个了。

  卫珩愿意主动给宜臻寄过来的东西,总是好用的,不论是新膏还是旧膏,都大大地救了夏日里极招蚊虫咬的祝五姑娘。

  她当时还给大姐姐送了一点儿,结果连带着大姐夫的小舅娘都来问她这膏子是从哪儿寻来的,可还有多的,能不能帮她再买些。

  宜臻去信给了卫珩,卫珩说香膏是他药园里制出来的,外头买不着,用料虽不昂贵,但极难量产,所以成品不多,她若用完了还可以再给她寄几盒来,别人要就真没有了。

  如今戚夏云也拿出了这香,倒是让宜臻怔了一怔。

  戚夏云继续道:“你别看这个香膏瞧上去拙实了些,其实好用的很。听说里头有一味药材,是从蒲甘运回来的,便是蒲甘也产的不多,所以我家里虽有香膏的方子,一年也就得那么一小点儿,姐姐你先用着,若使得好,我再托家里想法子送些来。”

  宜臻很想说很不必的。

  这香膏她早前每年夏天都能收到不少,后来卫珩又寄了新的来,她用了觉得更好,就把十几个木盒子都搬到了大姐姐那儿,让大姐姐走人情,至于她自己,颇有一副喜新厌旧瞧不上这些子俗物的豪爽架势。

  大姐姐最爱戳着她的额头教训她:“”得亏了有卫珩这样的土财主给你东西败,不然我看啊,整个伯府都养不起你一只金鸡蛋。”

  可是这些实情,宜臻要是真跟戚夏云说,那就成了极不给面子的炫耀和嘲讽,戚夏云脾气再好也要羞愤恼怒的,以后都不要再见面说话好了。

  是以宜臻笑意盈盈地收了香膏,又让丫鬟去库房取了坛她去年刚用秘法酿造的梅子酒,算作回礼。

  这礼也不重,但戚夏云收的很高兴,亲亲热热地与她又说了一番话,在日头完全落下前,总算是拖着病体离开了。

  宜戚夏云是庆元府生人,卫珩长于越州,都在江南地界。

  臻问了她许多关于江南的事儿。那边是如何的青石板桥,如何的烟雨蒙蒙,小姑娘好奇的很,也向往的很。

  有时候听人说起,竟然还有几分类似于近乡情怯的畏缩。

  许是因为在她内心的最底处,她一直都想着,自己以后是会嫁去江南的罢。

  ......

  不过此刻也不知道了。

  宜臻搬院子只用了半日,修缮院墙也只用了一日不到,只要老太太发了令,麻捣黄泥与砖瓦石灰一运来,伙计们三两下就修整好了。

  连小厨房都早早放满了柴火。

  到夜间时,原本还萧索破旧的寄春居,已经大变了样子,占地虽不太大,因为临着梅林,倒也颇有些雅致。

  正头的堂屋自然是空着待客的,西厢一间作小厨房,一间作书房,一间还空置着,东厢房的三间屋子全都连通了,只用一架大屏风隔开了最里头的架子床,中间摆了张大桌案和美人榻,最北间的屋子则用来作了茶室,一床焦尾琴置在黄花梨琴架上,熏香燃燃,意境悠然。

  此刻,东厢桌案上尚有摊开的游记古籍,几只笔洗一只盛着墨水,一只养了只红尾小鱼,尾巴一甩,在桌面上留下几滴水珠。

  宜臻绞干了头发,正要倚榻读游记时,小枣忽然敲了屋门进来。

  “怎么了?”

  “姑娘,奴婢方才整理箱笼时,从您那件藕色的袄子里发现了这些。”

  小枣掌心托着一叠厚厚的纸,惴惴不安地递到她面前,“可是哪儿放错了?数额并不小呢。”

  没有放错,宜臻一眼就认出来了。

  契纸,还有银票纸。银票足有一万两,契纸分别是母亲嫁妆单子里实在舍不得出手的两间繁华地带的铺面,京郊的那个庄子,还有一百亩良田。

  小姑娘的眼泪一下就出来了。

  她静静地凝视着那叠契纸和银票,泪水氤氲在眼眶里,嗓音闷闷的:“你先出去罢。”

  那件藕色的袄子,是去岁生辰母亲亲手缝制的,宜臻并不舍得大狠穿,平日里都好好放着,若不是此次搬院子,也不知许久才能发现这些。

  不用猜都明白,这些肯定是母亲留给她的,知晓当面给她她不肯要,才偷偷塞在了箱笼里。

  宜臻眨眨眼,用力眨去眼睛里的泪。

  可旧的刚去,新的便立刻冒出了头,最后连成泪线,一颗一颗砸在桌案的笔洗里。

  不知是不是感受到这份悲伤,红尾金鱼在清水瓷缸里跃了一跃,溅起好几圈水花。

  虽然,母亲处事不够圆滑,考虑不够周全,为了面子非要逞能,每每都是她和大姐姐帮忙收拾烂摊子。

  虽然,母亲啰嗦爱念,一下是打扮太素一下是衣裳太旧,成日里对她就有说不完的不满意,总要拿她与二姐姐比,盼着她能成为祝家最大的富贵,好给自己挣一个面子。

  虽然......虽然有好许多虽然,但是在这世上,也唯有母亲是真正殚精竭虑地、不求回报地为她打算和谋划,把她看的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倘若母亲陪在她身侧,哪怕什么都不做,她都觉得自己是个有靠山的孩子,是有娘亲可以依赖的娇小姐,而不是如今孤立无援委曲求全还要强颜欢笑的祝五姑娘。

  宜臻其实很少哭的。

  就算是那日京郊城外,在父亲面前,她都生生地把泪水给逼回了眼眶里,用最让至亲放心的姿态送行,回到府中,行事依旧妥帖,礼数无比周全,让人一点空子都钻不了。

  只有此时此刻一人独处,她才终于卸下所有防备,哭的稀里哗啦。

  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一个十三四的豆蔻小姑娘而已。

  还是在父母膝头撒娇的年纪。

  “哭的时候要抬头哭,千万别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