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穿书女配 第114章

作者:苏 芷 标签: 年代文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不……不值什么钱,就是个意思。”赵国栋的心情一下子落到低谷,他还以为李玉凤会爽快的收下的呢!

“那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呢?你就不能说明白点?”

李玉凤又坐了下来,挑眉看着赵国栋,她不期盼这个男人单膝跪地,跟她说一连串感人肺腑的甜言蜜语,然后让她嫁给他。

但至少……可以用他那双辛勤劳动的手,亲手握住她的掌心,把这枚戒指戴到她的无名指上。

“就……就是那个意思呗。”赵国栋有些急了,拉了一张长凳,坐在李玉凤的跟前,有些心虚的看了她一眼,又道:“你要觉得这样不够正式,那明天我带上了年礼,再给你送一回?”

李玉凤看着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好笑,可跟赵国栋解释什么叫“求婚”,或者什么是“浪漫”,大概也是对牛弹琴。

她憋着一股气看着赵国栋,把他那张小麦色的脸盯得都红了,一直红到了耳尖尖上。

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的赵国栋终于忍不住道:“你要是不喜欢,那改明儿,我让老金重新打个样子?”

李玉凤终于沉不住气了,脸上是既埋怨又嫌弃的表情,故意转过身子不去看他,把自己雪白纤细的手指伸到赵国栋的面前,扭头道:“你帮我带上嘛!”

就在这个瞬间,赵国栋忽然间就明白了他对象的诉求,急忙把荷包里的金戒指掏了出来,小心翼翼的套在了李玉凤的无名指上。

心里仿佛有一些东西在涌动,李玉凤看着他那认真的表情,先心疼了自己一把,又忍不住道:“那从今以后,我也是你的人了,明白不?”

“明白!”赵国栋憨笑,低头在李玉凤的手指上亲了一口,继续道:“以后,别人也别想打你的主意了!”

……

隔壁公社的老孙家,几个孩子正在门口的小院里玩老鹰捉小鸡。

赵满仓坐在孙老太太的房里,门口笼了一个取暖的火盆,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坐在被窝里的孙老太太忽然发出一声叹息,看着日渐苍老的女婿,缓缓道:“以后别在给我送年礼过来了,阿芳都已经去了那么多年了,我也有儿子,不缺这几样东西,你好好把自己的身子骨养好了,家栋还小,还要指望你呢!”

赵满仓低着头,脸上是一副憨厚老实的表情,听了这话才开口道:“这些东西算不得什么,现在国栋跟着徐二狗学瓦匠,去县城的工程队上工,比在生产队务农强,一个月还能有二三十块钱呢,家里的日子,已经比以前好过多了。”

孙老太太听了这话,眉心却拧的更深了,过了片刻才叹了一口气道:“当初你们要收养那孩子,我还不肯答应,怕万一那个女的反悔了,过个十年二十年的,又把孩子给要回去,那你们不是白养了他一场?谁成想现在你们一家,倒要指着他过日子了。”

忽然提起这件事情来,赵满仓的心里也是一紧,但很快就淡定道:“那女的当时走得那么急,那时候又查得严,谁知道有没有逃出去,没准人都已经没了。”赵满仓说着,又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全靠国栋把这个家撑起来,这事儿也没几个人知道,如今他也有了对象了,还是李家的闺女,我也就不觉得愧对他了。”

孙老太太点点头,又道:“这事儿以后谁也别提了,咱家栋还要靠他供着呢,至于那女的……这辈子都别回来了才好,没理由咱帮她养大了孩子,她回来认儿子的道理。”

赵满仓却道:“她要真回来了,想认回国栋,我也不拦着,让国栋自己想去吧,他已经是要成家立室的人了,这些事情总能自己做主的。”他们老赵家,也从来没有愧对过赵国栋半分的。

“你呀!就是心太善了,只可惜好人没好报,阿芳那么年轻就走了……”孙老太太口中的阿芳,就是她的闺女,赵满仓的媳妇儿,找家栋的亲娘。

老太太提起自己的亲闺女,一双浑浊的眼睛又朦胧了起来,带着哭腔道:“我可怜的阿芳,什么福分都没享倒,就走了……”

“阿芳在底下也不孤单,还有先头那个孩子陪着她呢!”

原来当年赵满仓和他媳妇在县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正巧遇上了赵国栋的生母也在那医院,他们第一个孩子夭折了,赵国栋的生母就把刚出生的赵国栋给了他们,留了张纸条逃走了。

这事情除了赵家人和孙老太太之外就没有人知道了,大家都以为,赵国栋就是当年赵满仓的媳妇在县医院生下的大胖小子。

孙老太太听了这话又伤心了半天,看了眼天色,见天都快黑了,才开口道:“你回去吧,以后不要在送年礼过来了。”

赵满仓没说话,只是憨笑了两声,从长凳上站起来,推开门冲着屋外喊赵家栋一起回家。

天色已经不早了,等他们走回家,天就要黑了。

……

李玉凤低头细细的看着自己无名指上带着的戒指,心里还觉得甜蜜蜜的。

屋外,赵国栋已经开始磨刀杀鱼了,阿婆从外面进来,看见李玉凤还在坐着瞧手上的戒指,一双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

她就知道,这世上没有哪个姑娘,会不喜欢这些亮闪闪的首饰。

“以前赵家可不是这么穷的,破*四旧的时候都给抄光了,连我嘴里的两个金牙,都撬走了。”赵阿婆想到那些岁月,还觉得有些后怕,又认为自己不该在李玉凤跟前提起这些,只笑着道:“不过幸好,现在都过去了,以后你和国栋好好过日子,咱这家还能兴旺。”

李玉凤却红了眼眶,阿婆的年纪不小了,也不知道等赵国栋有钱了,她还能再想几天清福。

  ☆、第103章 第 103 章

晚上回到家, 李玉凤就把身上的花布棉袄给洗了。

后背让十来斤重的鱼打过滚, 上面还有一股浓浓的鱼腥味。她烧了一锅的热水, 把棉袄在口碱里泡了一会儿,蹲在门口挫衣服。

手上的戒指亮闪闪的,像是能照到自己的心坎里一眼,李玉凤抱着一个木搓衣板搓着衣服,看见陈招娣抱着小宝儿从自己跟前经过。

“妈……”李玉凤叫了陈招娣一声, 陈招娣回头, 见她在洗衣服,便笑着道:“放着, 一会儿宝儿睡了我给你搓了。”

以前家里的衣服陈招娣洗得多, 王爱华只给李二虎洗, 后来马秀珍进门之后,李三虎的衣服也有人洗了, 有时候陈招娣忙起来,王爱华和马秀珍还会轮流帮她洗衣服。

但李玉凤是小姑子,没道理让嫂子给她洗衣服的, 所以现在她的衣服也都是自己洗的。

春秋天穿的衣服少,洗起来也容易,但像冬天的棉袄,泡上了水,重得跟灌了铅一样, 李玉凤这小身板洗起来就有些吃力了。

“没事。”李玉凤站起来, 在胸前的围裙上擦了擦手, 从自己的无名指上,慢慢的把那个金戒指取下来,递到了陈招娣的面前。

“金戒指?”饶是见了些世面的陈招娣,也被这金戒指给惊了一吓,“国栋给你的?”

赵家以前开药铺,确实有点底子,要不然陈老爷子也不会替李玉凤定下这门娃娃亲,可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啊,经过了那些年的抄家批*斗,连赵阿婆嘴里的金牙都没能放过,他家哪里还有这些东西?

李玉凤点点头,把戒指塞到陈招娣的手里道:“妈,你帮我收起来吧,这东西现在带着,太招眼了。”

可不是?别说他们生产队,就是放眼整个红旗公社,也没几个女同志带首饰的。她们白天要赚公分,晚上要做家务,根本就不可能戴戒指。

只有像肖艳那样,在城里养尊处优的夫人,才可能戴戒指。

“行,那我帮你收起来。”陈招娣看着李玉凤,越发觉得这半年,李玉凤上进的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她揣着掌心里沉甸甸的戒指,忍不住对她道:“你瞧瞧,我说国栋是个好的吧,咱这毛线衣还没送出去呢,他倒先给你送大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