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穿书女配 第89章

作者:苏 芷 标签: 年代文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赵国栋,嘴角又露出了笑意。

“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又好上了?”坐在一旁席面上的周红英看了这一幕,忍不住又嘀咕了一句,这叫什么事儿,她给张翠芬看上的人,怎么都被人给霸占上了呢?坐在她身边的张翠芬更是涨得满脸通红,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80章 第 80 章

酒过三巡, 宾客们陆陆续续离开, 赵国栋忙了一天,终于和几个帮忙的后厨一起,坐下来吃饭。

经过今天被李国基这么一宣传,他和李玉凤的事情就变成了人尽皆知的事情了。

本来上次他为了李玉凤把刘振华打了, 大家心里就都有数了,但还是有人觉得老赵家配不上老李家, 还想等着看这事情的变数,可谁知道今天李国基却把这事情搬到了台面上来。虽然是借着酒劲儿, 但大家依旧明白,老李家这回是看准了赵国栋了。

李国基喝多了酒, 已经被扶着送回了老李家, 陈招娣知道他在宴席上胡咧咧,这次却破天荒没有骂他, 只是数落他不该喝那么多。但其实这一顿喝醉的人却不止李国基这一个, 队里的好多人,都有些喝高了。

在过去的十年中, 他们活得颤颤兢兢,有时候甚至朝不保夕, 可现在, 他们将迎来一个新的时代,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想, 仿佛已经看见了脚下的康庄大道。

总有一天, 队里每个孩子出生, 都可以办一场像样的满月宴。

李玉凤吃完之后,却没有回家,而是跟着马秀珍一起收拾桌子。把碗筷收起来,放到井边的木盆里,有队里的婶子们帮着忙一起洗干净,然后各家把各家的东西带回去。

那个时代家家户户的碗底,都会刻上一个字,作为和别人家碗的区别。轮到某家人办喜事的时候,就把自己家的碗和桌子借过去,等办完了,在还回来。

这种淳朴的邻里关系,在很多年之后,就慢慢的消失了。

李玉凤从食堂里端了一碗蒸在锅上的蹄膀,送到赵国栋那一桌上。

在座的众人都是刚才忙碌的后厨,还有帮着端菜的年轻人。赵国栋坐的那边正好就空了个位置,一群人便起哄道:“铁蛋,还不拉你对象坐下,她今天可是主人家。”

赵国栋抬头看了李玉凤一眼,她那两个大辫子在太阳灯下闪着油亮的光彩,低头敛眉微笑,特别的动人。

赵国栋站起来,把一条长凳拉了拉,对她道:“你坐下来歇会儿吧。”

李玉凤脸颊有点红,但没有回绝,乖乖的坐了下来,看着桌上坐着的众人。

知青老严马上就要去县城参加工农兵大学生招聘集训,隔壁老王和他儿子是生产队公认厨艺好的,谁家办事儿都喜欢请他们过来掌勺。

马秀珍和李三虎也算是定下了关系,两人坐在同一边。

老严看着众人,感叹道:“之前没有机会离开这里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家,特别想回去,但现在要走了,才发现在这里度过的时光,竟是我这二十几年来,最充实美好的时光。”

“听说很多插队知青都闹着要回城,是不是真的?”老王的儿子问道。

“国家一开放高考,肯定很多人要回去,说句自嘲的话,咱城里人还是比不上你们村里人,刚下乡插队时候的干劲,早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老严低头喝了一口杯里的酒,忽然伤感了起来,夏天就要过去,大家都要各奔东西了。

“不管是城里人,还是村里人,活得有奔头才不枉为人,老严,欢迎你将来再回咱们陈家宅瞅瞅。”赵国栋举起酒杯敬他,他在生产队一直都是话很少的,和知青们的关系也很一般,但说出这样的话来,就让人觉得特别中肯,心里也特别的感动。

“是要回来瞅瞅,不管怎么样,这里有我的青春。”老严喝了酒,转头看了一眼马秀珍,继续道:“马知青要是有机会,也去参加高考吧。”

马秀珍点头,放在大腿上的手,却不自觉的抚上了李三虎有些粗糙的手背,那人震了一下,脸颊顿时涨得通红,清了清嗓子举起筷子道:“吃菜吃菜。”

老槐树上的花已经落尽了,只剩下碧绿碧绿的串儿,晚风轻轻的吹拂着,传来田里的蛙声、树上的蝉鸣、路边的蛐蛐声。

李玉凤转头看了一眼坐在席上的自己的男人,高挺的鼻梁就像他的骨气一样,让人觉得果敢坚毅。他低着头,慢慢的一口一口吃着碗里的食物。对于后世来说,也许这一顿酒宴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但在如今这个年代,这却是一顿非常丰盛的宴席。

李玉凤看见赵国栋夹了一筷子肥肥的蹄膀皮,放在碗里慢慢的吃着,忽然觉得要是赵国栋一辈子都爱吃肥肉,好像也没什么。

……

小宝儿的满月宴之后,趁着暑假还没结束,陈招娣让陈建英带着李玉凤、李三虎和马秀珍一起往省城去了一趟。

李家从来不是随口说一句就要把别的姑娘娶进门的人家,更何况马秀珍也不是随便的姑娘,她是正二八经的城里姑娘,愿意嫁给李三虎,在他们陈家宅落户,就这份情谊,老李家也得给她一个体面的。

至于李玉凤,除了去买复习资料之外,就是去瞧一瞧远在省城的亲舅舅。

在原文中,李玉凤记得这样一个情节,舅舅陈建军听说刘振华在外头搞七捻三,悄悄的派人教训了他一顿,对于在他那个位置上的人,这是一件违反纪律的事情。结果原身李玉凤非但没有领情,还去他那里闹了一场,再后来……陈招娣生病去世,陈建军就渐渐的不在理会这个脑子不清楚的外甥女了。

原身李玉凤的遭遇固然可怜,可到底还是因为她自己太傻,而那些人又太坏。

坐在长途车上的李玉凤有些忐忑,抱着陈建英的胳膊道:“小姨,我都有些记不得舅舅长什么样子了?”

“你舅舅长得可好看了,要不然怎么能被你舅妈看上。”舅妈肖艳是肖司令的小女儿,妥妥首长家的掌上明珠,能看上陈建军,那真的要多谢陈建军继承了陈家的好皮囊。

陈建军原本就没有一般村里人长得那么粗犷,原本这种长相在农村是不占任何优势的,可经过多年的军旅生涯,就让他身上有了一种独特的军人气质,没有粗犷,却多了一份沉稳,更显神情深邃。

况且他还在战斗中救过自己的老丈人,这就让当时少女心萌芽的肖艳,一下子对他情不自禁了。

“这么说,舅舅是靠颜值征服的舅妈?”李玉凤笑了起来。

“你这没大没小的。”陈建英也笑了起来,然后又道:“都说外甥像舅舅,其实你和玉虎是长得最像你舅舅的。小时候你舅舅可疼你了,可你却经常在他脖子里撒尿……”

囧……这样的往事拉出来,让李玉凤真的有些想象无能,不过也是,舅舅比自己大了十几岁,自己刚出生的时候,舅舅也就是十几岁的孩子,肯定会帮着陈招娣带他们兄妹几个,只怕是从小没少接触童子尿了。

“小姨你说这些,我哪里还记得……”李玉凤窘迫道。

“你不记得就对了,哈哈。”陈建英笑了起来,又说:“你舅舅最喜欢能干的年轻人,其实这次应该把国栋一起带来,老冯一直跟我念叨这事情,说国栋不去念大学,有些可惜了,没准他肯听你舅舅劝劝。”

要不是李玉凤知道将来赵国栋就算不念大学,也能有所成就,她肯定是死皮赖脸也要求着赵国栋一起念大学的。可现在他想在自己的既定道路上继续发展,李玉凤也决定支持他。

“他虽然没空去上大学,但是一样很好学,上次从你们家拿的那几本书都看完了,这次他还让我去省城的书店,给他带几本建筑方面的书籍回去呢。”

“那几本书我翻过,都是土木工程系的教材,很深奥的,他居然都看懂了吗?”陈建英惊讶道:“我是小看了你们年轻人的学习能力了,上次听玉虎说,他的英语试卷,你做了一下,居然也得了不少分?我记得你上中学时候成绩并不好。”

李玉凤已经开始高考复习了,但鉴于她是参加过后世高考的,虽然很大一部分知识以及还给了老师,但依靠保留的那一小部分,她也能考一个还算过得去的成绩。不过这个成绩要是想冲击名校,那就有些困难了。

但好在,李玉凤也并没有想要考名校,她心里对于自己将来的大学生活,也已经有了规划。

“以前又没有高考,就算每次考一百分,毕业了还不是要回家种地,所以就都随便乱写的。”对于自己忽然间开窍,李玉凤是这么解释的。这个理由,无疑让陈建英很信服,因为她也一向觉得,流着他们老陈家血液的李玉凤,怎么可能成绩很差呢?分明就是那时候她不肯学而已。

“你现在肯知道努力,还来得及,等从省城回来,学校就该开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