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锦鲤村花 第144章

作者:狐珠子 标签: 年代文 爽文 系统 穿越重生

大家也跟着点头。

李大娘和她儿媳妇站在这里,面上颇有些尴尬。李大娘只有一个独孙子,平时宠他,才养成李军这种嚣张霸道的性格。偏偏李军又和顾小军同岁,最爱和顾小军顾小伟玩,以前就一直矛盾不断。现在顾小军傻了,夏金桂变得敏感,今天才会找上门大闹。

随后又有人问道:“那静姝这里什么时候再开学习班呀?我还想让我家那小子再来学习学习,多读一些书还是有好处的,至少比以前懂事了。”

这一代人还信奉教鞭棍下出好人,然而孩子本来就是一块白板,他们更需要夸奖和鼓励,而不是一味地怒骂鞭打。帮他们重拾学习的信心,好好教他们一些做人的道理,他们才会健康成长。

“我也想问这句话,让我们多交点学费也是可以的。以前全是静姝掏钱,静姝跟我们无亲无故的,我这心中也很过意不去,这次无论收多少钱,我都第一个来报名。”那罗二嫂又说道。

裴静姝见他们都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心中也欣慰,想了想道:“那要等到暑假去了,等燕丽小老师回来,我们就可以开班。”

学习班可以一直开下去,教育才是这个贫穷落后的地方最缺少的东西。

众人纷纷点头,等着猪杀完,都各自买了一块肉回去。

第94章

承山大队的人都赚了钱, 这次裴静姝杀的猪,周围的邻里都各自买了一些,买肉的也不仅限于金沟村的人,队里其他村也有人过来买。那些舍不得花钱的, 就买价格相对便宜许多的血旺。那只猪杀出来一大盆新鲜血旺, 两分钱就可以买一大碗,基本家家户户都买了。

新鲜的血旺总比素菜好吃啊,集市上的蔬菜也要卖两分钱一斤,这血旺绝对物超所值。那些人多的家庭, 买上一毛钱的血旺,再割一点半肥的肉回去, 用那煮肉的油汤烫血旺,煮出来的血旺又鲜又好吃,绝对够过一次嘴瘾。

裴静姝这边的猪肉不仅不需要肉票,卖得比肉市的猪肉还要便宜五分钱, 买到简直就是赚到。

小麦收割之后, 大部分人都学会了做蛋糕, 这蛋糕比做凉粉还要简单,最重要的就是要把鸡蛋打发好,多做几次基本上都能摸到门路。蛋糕的利润也很不错, 大家跟着萧长风进一趟城, 至少也可以赚一两块钱的净利润。

裴静姝这里的肉六毛五一斤, 大部分人都割了两三斤, 家里人多的就买五六斤回去。一顿吃不了, 还可以腌制放好,短暂一两天时间还是不会坏掉。

顾老三两口子也在裴静姝这里买了五斤肉,顾老三这些日子没法去山上挣工分,就天天在裴静姝这边帮她杀鸡,或是做一些小工具。裴静姝也按东西给他工钱,算下来一个月还能挣四五块钱,到比去山头上做活要划算多了。

张慧英也像上次那样,留了大半用盐腌制,等着之后慢慢过嘴瘾。

萧长风来的时候已经快到晚上,见着裴静姝这边猪已经杀完,略有些遗憾,“这次竟然没有遇见你们杀猪的场景,太可惜了。”

“上次才给你说了今天要杀猪,怎么来得这么迟?”杨孟英笑着问。

“杨阿姨可就别说了,我现在可后悔着呢,一点小破事就让我错过了一顿血旺汤。”萧长风说道。

“能让你错过血旺汤的,肯定就不是小破事了。”裴静姝拆台,她猜萧长风估计在走主线剧情。

“你这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呀,真的只是小破事儿。这次多做一点樱桃肉,我外婆他们一条街的都找我订了货,我要是带不回去,准会被他们扒掉身上一层皮。”萧长风嬉笑着转移话题。

裴静姝轻轻一笑,“收了他们多少高价?”

“我又不是商人,只是帮他们跑腿带货的而已。”萧长风叫屈。

“这些肉都给你留着的呢!绝对够了。”杨孟英说道,她看向萧长风的眼神简直就像在看财神爷。每次这位财神爷一来,他们就有大笔钱进账,而且萧长风这人一点都不磨叽,无论买多少东西都不还价,给他们带杨孟英就喜欢跟这种人打交道。

裴静姝做的樱桃肉,肥而不腻,开罐热一下就可以吃,非常方便,那些老年人特别喜欢。

除了樱桃肉,萧长风对裴静姝的风吹排骨也非常感兴趣,“你这次的风吹排骨要不要卖?我出高价给你买。”

裴静姝瞥他一眼,“你打算出多高的价?”

萧长风比出八根手指头,“八毛钱一斤,怎么样?”

“你这也算高价?”裴静姝简直想给他一个白眼,“我这风吹排骨需要花时间腌制,还要用上高浓度的高粱酒,需要各种调料,还要花费一个周的时间。风干之后的排骨缩水严重,我一斤新鲜排骨做出来就只有七八两,你这八毛钱连成本都不够。”

这人果然是奸商。

“那我给你一块。”萧长风又加价说。

“我一只猪的排骨就只有这么些,我还是留着自己慢慢享用吧!”

“那你出个价。”萧长风说道。

“一块二。”

萧长风扳着手指头算了算,“一块二就一块二,我全部要了。”

“这个恐怕不行,我只能卖你三十斤,剩下的我们自己也要吃。”裴静姝说道,难得风吹排骨是她百吃不厌的小吃。

两人讨价还价一般,裴静姝又和他算了这次的帐,杨孟英在一旁看得心花怒放,今天裴静姝可是赚了不少钱。虽说这些钱并没有直接落入她的腰包,但裴静姝和顾家的关系已经彻底决裂,就不用害怕这些钱会被别人分走。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这些肉怕是一两天都放不了,裴静姝这次也不打算做香肠腊肉,现在这种气候做这一类东西很容易坏。

队里的人买走的肥肉比较多,剩下不少里脊肉。现在的人更喜欢吃肥肉,因为大部分人一个月可能都吃不了一次肉,瘦肉买回去根本就不够解馋,还是肥肉更有油气。

裴静姝便让顾老三和裴静龙把那些瘦肉全部剁碎,裴静龙有些不解,“你还要做肉酱呀?这些全部都是瘦肉,一点肥肉都没有,做出来的肉酱怕是不好吃。”

在裴静龙看来,肉酱是最不划算的,虽然在吃面条的时候加两勺非常好吃,但一大块肉做出来的肉酱就只有那么一些,实在太浪费了。

“我们这次不做肉酱。”裴静姝说道,因为上次做的肉酱还剩了一些。

“不做肉酱,那你让我剁这么多瘦肉来做什么?”

“我们做肉脯。”

正好这次有蜂蜜,肉脯风干之后,妥善保存,可以存放较长一段时间。

“肉脯又是什么东西?”裴静龙问道。

当地的人只会做腊肉香肠,没听说过什么肉脯,就更不用说会不会做了。

“一种用瘦肉做成的小吃,可以随时拿出来吃。”

两个小家伙听说要做新鲜小吃,都高兴不已,嚷着要吃肉脯。

裴静姝让他们把肉剁碎,加入姜粉胡椒粉五香粉等适量,这类香料基本上都是萧长风从城里给她带回来的,又倒了一些酱油,加入盐和白糖,放入容器中朝一个方向搅拌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