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熙禾
“哦,这是为何?”柯震武大为讶异,胡子跟着一颤。
这叫她怎么说?花小麦咬了一下嘴唇:“人家没看上我呗。”
“胡扯!”柯震武一拍桌子,仿佛有点生气,“就上回,我们去你那摊子上吃面,她让你做了一桌用花烹制的菜肴,回到县城之后,还满嘴里不停称赞,说是不管怎样,都一定得让你去桃源斋给她掌勺才行,更不用说这一次,你还替她挣了个八珍会的魁首回来,她会看不上你?除非她是疯了,脑袋被门板夹过!”
见花小麦不说话,他便放缓声调,皱着眉道:“小麦丫头,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今儿打从你一进我这镖局的门,我就觉得你仿佛有心事,你若遇上麻烦,只管告诉你柯叔我,就算只看在你做的这些好菜份上,我也不会放任不理。”
花小麦很知道他这番话是出自真心,但收了“封口费”,有些事,还真就只能烂在肚子里。思忖片刻,她便抬头弯了弯嘴角:“好吧,其实是我自己没见识,离不开二姐,也不舍得我那河边的小摊子。能留在省城,我虽然也觉得心动,但想来想去,还是……还是回家的好,只能对不住宋老板了。”
“真就这么简单?”柯震武犹自有些不信,眉头拧成个川字。
“您若不信,只管去打听就是,过两日赵老爷从省城回来,自然也有消息会带回来的呀。”花小麦故作轻松地一摊手。
“罢了,姑娘离不开家也很正常。”柯震武见不肯松口,也只得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况且,在人家手底下讨生活,总不如经营自己的买卖那样舒心。你这手艺,在省城都能大受好评,若能自己开一间小饭馆儿,生意肯定差不了。”
事情总算是暂时遮掩了过去,明知柯震武未必会信,却也没别的办法。花小麦抬眼冲他笑了一下,三两句,将话题扯到了别处。
饭后在院子里闲聊了一阵,花小麦也便起身告辞准备回火刀村。大忠得了柯震武的吩咐,将她的包袱尽皆背在自己肩上,笑呵呵地领着她就往门外走,将将要踏出大门,却正巧撞上押镖回来的孟郁槐一行人。
”瞧瞧,我说什么来着,就告诉你他这两日肯定回来嘛!”柯震武站在门里,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老小孩儿似的满脸促狭给花小麦使眼色。
孟郁槐手中捏着马绳,朝花小麦脸上瞟了一眼,又看看跟在她身后的大忠,沉声道:“你这是打算回火刀村?”
花小麦应了一声,他便略有些迟疑地将大忠手里的包袱接了过去:“那走吧,我送你。”
第一百三十四话 你可愿意
出得芙泽县的城门便是官道,宽敞自是宽敞,只是这年代又没有路灯,夜晚四周未免都是黑魆魆的,树影重重,瞧着有些怕人。
孟郁槐将包袱行李都搁在马背上,明明是他自己说要送花小麦回村,却仍旧如从前那般牵马走在前面五步之遥的地方,一言不发。花小麦跟在他身后,也没甚心情开口说话,索性低了头,只管朝前走。
林子里间或传来几声猫头鹰的叫声,路旁深草丛中,也不知是蚂蚱还是蝈蝈儿,嚎得撕心裂肺,除此之外,便只有“得得”的马蹄声,一下下敲在坚硬的路面上,也不知怎的,反而显得四周更加寂静。
许久之前,孟郁槐也曾送花小麦回过火刀村,那次一路上,她一直叽叽喳喳说个不休,专拣那让人不知如何作答的事儿来问,搅得他不得不声色俱厉地让她闭嘴,然而今天,身后那姑娘如此安静,他竟还觉得有点不惯了,回头看了她一眼,停下脚步,站在原地等着。
离开连顺镖局之后,花小麦的心思绕回这几日在省城发生的事上头,压根儿没主意到前面那人已停了下来,垂着眼皮直直朝前走,抽冷子“梆”一声,额头撞在一块硬物上头,抬眼一看,却是那大黑马背上的马鞍。
“疼疼疼……”她倒吸一口凉气,忙不迭伸手去揉额头。孟郁槐站在她面前,眉头倏然拧了起来,手指动了一下,原本想去碰她的脑袋,终究是缩了回来,啧一声道:“你想什么呢,走道儿不看路?”
“没。”花小麦心道我都已经身负重伤了,您能不能说句软乎话让我觉得舒服一些?瞟他一眼,没好气道,“好端端的。你停下干什么?”
孟某人顿了一顿,将语气放得柔缓了点:“……我是想问你,这几日在省城情况如何?那八珍会……”
“得了得了,刚被柯叔审完,你又来啊?”花小麦挥手撇撇嘴,“总而言之一句话,宋老板的桃源斋在八珍会上夺得魁首。我呢,思前想后。终究还是决定不在她那儿讨生活,所以,就回来了呗。”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孟郁槐朝她脸上打量一番。
花小麦推了他一把,示意他继续朝前走,没有回答他的话,默了片刻,叹息一声道:“以前我总觉得,做厨子,无非是将一道菜做得尽善尽美,让自己和旁人都挑不出错儿来。使食客吃得开心,那就行了,可实际上,事情哪有那么容易?只要是做买卖,只要是有银钱往来。就少不得与那‘利益’二字扯上干系,再简单的事,也会变得不单纯。就我这样儿的,留在桃源斋哪怕挣再多钱也不会欢喜,倒不如老老实实地和二姐姐夫呆在一处,至少,他们是真心实意待我好。”
一番话,也不知是说与孟郁槐听,还是在安慰她自己。
即便心中过不得那道坎儿,但错过了在桃源斋掌勺这样的好机会,或多或少,还是会觉得可惜。
孟郁槐牵着马与她并排而行,闻言将眉头皱得更紧了些,偏过头来看她的脸:“到底何事?”
“不能说呀!”花小麦冲他摆摆手,半真半假地一笑,“说了会被追杀的!”
“你认为,谁能动得了你一根汗毛?”孟郁槐仿佛当了真,板着脸一本正经道。
花小麦瞟他一眼,就见他那双黑黝黝的眸子,在夜色中竟依旧闪闪发光,像是藏了两颗星星一般,表情更是无比认真,心中便是一跳,拿牙齿叩了叩嘴唇,没有说话。
两人寻不到话来说,唯有安安静静,又朝前走了一段路。
官道两旁不远处,零星有几座孤坟,夏夜里,偶尔会有所谓的“鬼火”在坟头跳跃动。花小麦无意识地四下张望,正好看见绿莹莹地一团,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从一棵大树后飞快绕了过去,当即给唬了一跳,脚下一歪,差点栽倒,身侧的孟郁槐眼疾手快,一把攥住了她的手,将她稳稳当当拽住了。
“那东西无甚可怕。”他的声音很沉稳地从头顶传来,花小麦低低“哦”了一声,惊觉自己的手还在他掌心中,挣了一下却没能挣脱,陡然抬起头,目光直直望向他的眼睛。
孟郁槐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耳根子也有点发烫,偏过头去清了清喉咙,却仍旧没松手。
花小麦很想问他“你干嘛”,却又觉得似乎这种问题说出来有些煞风景,便也只盯着他没做声,两人一时之间竟僵住了。
“那个……”过了好一会儿,孟郁槐终是熬不过,“你喝水吗?”
“不喝。”花小麦有点想笑,死死憋住了,很严肃地摇了摇头。
“……我看你好似带了些许省城的点心回来,可觉得腹中饥饿,要不要吃……”
“大哥,我是吃完了饭才从连顺镖局离开的,这会子怎么会饿?”
孟某人点了一下头,就又不说话了。
花小麦比他矮的多,头仰得久了就有些吃力,实在忍不得,用那只自由的手揉了揉后脖颈,无奈道:“你要是有话就说啊,我老这么抬头看你,脖子很酸……”
“那你不要看我!”孟郁槐飞快地抬起另一只手,掩住她的眼睛。事发突然,花小麦有点猝不及防,不由自主地眨了下眼,睫毛便软绒绒地从他掌心拂了过去。
孟郁槐耳根子烫得厉害,被那睫毛划过的一小块肌肤,更是热得要烧起来,又咳嗽了一声,终于再度开口,难得地有点结结巴巴:“你……你替人掌勺做大厨,或许能挣不少钱,但终归得看人眼色,难免受气。柯叔待我不薄,我这几年走镖,也攒下些钱,你若……你若想开个饭馆儿,或是……我的钱你尽管……”
花小麦被他遮住了眼,看不见他的表情,然他话中的意思。却听了个明明白白,纵然一向自诩新时代大好青年,没什么可害臊,脸上却依旧不由自主地发烫,腔子里有甚么东西要愉悦地蹦出来。
“你觉得……”她勾了嘴角偷偷笑了一下,“你觉得眼下这情景,你一开口就跟我提钱。合适吗?”
孟郁槐倏然松开捂住她眼睛的手:“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我是想告诉你……”
平日里如此沉稳的人。此刻竟有两分慌乱,花小麦有些不忍,掀起眼皮瞟了瞟他。
“笨嘴拙舌。”她从牙缝里轻轻迸出这四个字,又道,“好了好了,不难为你,你的意思我明白。”
“你……真明白?”孟郁槐跟见着救星似的,眉头一挑,眼睛更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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