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楠苏伊
李明彦回头,坐过来。
两人要了点心和酒水。
小二很快送过来,李明彦吩咐道,“我们要谈事情,不许任何人打扰。”
小二忙应了。
陆时秋给他倒了酒,“这可是胡家酒楼的梨花白,虽然比不上云中仙金贵,但也是好酒。”
李明彦端起茶盏,细细品了一口。
这样清俊的人,再年轻几岁该是何等玉树临风。
可是陆时秋却觉得他活得不痛快。好像内心一直压着一座沉重的大山,整个人都是清冷孤傲的。
“好酒。”
瞧瞧,明明是称赞,脸上居然连笑容都欠奉。
陆时秋喝下一杯,把玩酒杯,“子珍,今日找我来,可是有事?”
李明彦叹了口气,“文起应该听说过我的事吧?”
陆时秋摸摸鼻子,含含糊糊道,“都是道听途说。不知真假。”
李明彦低低一叹,方道,“多数都是真的。”
陆时秋微微挑眉。居然都是真的?看来段清鸿本事了得呀。
旁人传八卦都是十中存一,他倒好,居然大多为真。
“我是奉元七年的状元,也是出自陇西李氏。我十六岁时,母亲去世。偶然得知母亲是被人害死的。凶手是她最亲的男人。”
陆时秋心里一咯噔,最亲的男人?那岂不是他爹?杀自己的妻子?他娘的还是男人吗?
李明彦自嘲一笑,“你一定想不到吧?”
陆时秋确实想不到,“为什么呀?”
两人有了儿子,为什么要杀妻?
“因为我娘娘家已经落魄,他需要助力。当时太后党权势滔天,他想攀上去。太后提出联姻。所以他动手了。”
陆时秋搓了搓胳膊,“这……”
李明彦声音带着点阴狠,“我娘病重之时,她已经跟我爹有书信往来。但凡有羞耻心的女人都不会跟一个有妇之夫来往。我娘虽不是后母亲手所杀,她并不无辜。”
陆时秋闭嘴了。
瞧瞧李明彦这副容貌,想必他爹年轻时也是精彩绝伦的人物。有那小姑娘芳心暗许,做出出阁之事,一点也不稀奇。
“我娘死后,我尚在热孝,他就火速娶了她。后来,我跟他绝裂,投奔信王。再也没有归家。与父亲已经形同陌路。”
陆时秋惊讶抬头,“那青墨为何不愿回去呢?”
李明彦淡淡道,“太后党败后,所有党派都被天皇清扫。或死或流放,李氏好一点,只是官职被撤。但是我那父亲怎能让王家女再留在位上。就想故技重施。我那好继母为了保全一双儿女,悬梁自尽。父亲在她百日后再次续弦。新妇容不下这两个孩子,趁两人在外游玩时,引人贩子拐走。”
陆时秋以前听说过大户人家争斗多,但从来没想过斗争这么激烈。
想到沈青墨的妹妹死得那样惨。陆时秋只能用一句蛇蝎心肠来形容那个妇人。
“那个妇人呢?就这么饶了她?”陆时秋咬牙切齿道。
李明彦轻飘飘道,“她如何与我有何关系?”
陆时秋定定看着他。是啊,这个女人再狠,跟他也没有关系。这人打定主意不肯回李家了。
“你可以写信告之你父亲,你弟弟毕竟是无辜的。”
就算沈青墨的母亲私德有毛病,可她已经付出了生命代价。
李明彦定定看着陆时秋,嗤笑起来,“你还真是天真。”
陆时秋疑惑看着他。
“你以为他不知道吗?”李明彦凉凉道,“他自小就生在那种地方,明争暗斗早就如同家常便饭。如果他有心,他会找不回自己的孩子?他只是不敢得罪朱知府。”
陆时秋眼睛瞪得滚圆,腾得从椅子上坐起来,“什么?你爹知道?”
陆时秋摊了摊手,“我在盐俭县都能打听到的事,那个家大多数都是他的人,他能不知道?”
他把玩手里的酒杯,“青墨离家时不过七岁,他都能看得明白,所以不肯回去。你却看不透,只因为你从来没有在那个地方生活过。”
压仰的环境会让一个正常人变得格外敏感,一点风中草动,都能让人惊慌。
他父亲是这世上最无情的男人,为了他的前程,他可以舍弃一切,包括妻子和儿女。
陆时秋从来没接触过这样心狠手辣的男人。这已经不能用心狠手辣来形容了吧?这是六亲不认,畜生不如啊。
李明彦欣赏完他精彩的脸色,似乎人都轻松许多。为了对付那个男人,他失去那么多,最后也只是两败俱伤,他现在只想过安静的生活,“你说的对,我确实不该这么对青墨。他的母亲已经为自己的识人不明付出代价。与其跟他两看相厌,不如把他放到外面。”
陆时秋点头,“你这样安排是对的。”
李明彦笑笑,“那以后就请你多多照顾他了。”
陆时秋一怔,“我?”
李明彦摇头,“这孩子天资聪颖,以后他要是有不会的问题,你可以指点他一二。”
原来只是这个,陆时秋一口答应。
陆时秋到家的时候,段清鸿正在家里等他。
木氏给陆时秋拿衣服的时候,小声跟他说,“你刚走没多久,他就来啦。”
陆时秋笑笑,“估计是来恭喜我的吧。”
木氏想了想,“可能是吧。”
换完衣服,陆时秋出来招待段清鸿。
段清鸿先是恭喜他中了举人,又说起一事,“我听说你明儿要回趟乡下,正好我爹让过来向你讨个主意,想在年前让妹妹出阁。也好沾沾喜气,你看可行?”
陆时秋低头浅笑,段家应该是怕他们家会反悔,所以想着早点把女儿早点嫁过去。
随着他这一笑,段清鸿脸色微红,心里暗恼父亲做事太过小心,陆家怎么可能会背信弃义呢。
不过话虽如此,但段清鸿还真的害怕陆时秋会反悔。握着茶杯的手不由紧了紧。
就在他忐忑不安时,陆时秋从善如流,“可以。我明日就要归家,届时家里要举办流水席。请段贤侄一定要带段大哥前来。”
段清鸿张了张嘴。好嘛,等亲一成,他真的要叫这人三叔了。
段清鸿笑了笑,“行。”
说到这里,他冲陆时秋挤眼睛,“你们陆家真的发了大财了,居然给你办流水席。”
陆时秋冲京城方向拱拱手,“都是女皇慷慨大方,才有我陆家今日。”
一千两黄金摆在那儿。陆家早就成了十里八乡有钱人。
今年休渔期,他爹就花了几百两银子起了三进院子。就连家具都是新的。
段清鸿摇了摇扇子,点头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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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第二日,陆时秋带着一家人回乡下办喜事。
陆老头这次请了乡下专人办酒席的人家过来帮忙, 一应酒席都由他们, 自家人不用插手。
一桌菜按照一两银子的标准上, 连办三天流水席。
陆时秋从三堂叔口中得知,都暗暗称奇,他爹居然会这么大方。
连办三天,附近村民都来吃酒,他们家不得花掉一百多两?
回到家一瞧,看着竹筐装得满满的牛肉,猪肉,成箱的酒, 一捆捆青菜。
陆时秋暗暗咋舌, 这么多,一百两够吗?
陆老头乐得很,他甚至还让陆婆子给家里人都扯了新衣。还有一身是陆时秋,最体面。
陆时秋接过来,瞧着这颜色, 只觉得辣眼睛。
陆时秋抖了抖这件印满铜钱的绸缎锦袍, “爹?娘?这个颜色?”
陆婆子接过,把衣服往他身上披, 喜滋滋道, “这衣服好看吧?娘跟你说,我去县城的时候,看过有钱人家的老爷都这么穿。你现在是举人了, 别人碰到你,得叫你一声老爷。瞧瞧,穿上多好看,多精神啊。”
洪氏从来都捧婆婆的场,赞不绝口,“好看。”
陈氏噗嗤一声笑了,她是真的忍不住了。
陆婆子和洪氏齐齐望过来,眼底全是谴责,陈氏有些心虚,瞄了一眼老三,飞快转过身去,不过她的肩膀一耸一耸的,显见还在笑。
木氏经过短暂的惊讶过后,有些一言难尽,“娘?这衣服适合大哥穿。我给相公新做了一身衣服,等明天正日子给他穿。”
说着为了证明,她立刻把陆时秋那件靛蓝色的锦袍拿出来。
这件长袍是用银丝在领口袖口处锈着流云纹的滚边,是京城时兴款式。穿在男人身上,贵气,内敛,不张扬。
陆婆子年老最喜欢喜庆的颜色,瞧见这么深的衣服就不喜,冲木氏翻了个白眼,“你懂什么。你那眼光能有我好?”
陆时秋冲木氏使了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他握着陆婆子的手,“娘,这衣服颜色好是好,但是上面印着铜钱印,我是读书人不能穿这个。要不然别人以为我心里想的全是钱,而不是书了。”
陆婆子拧眉,“读书跟钱有什么关系?”
陆时秋扶她坐下,“娘,你这就不懂了。”
他给大家掰开了揉碎了讲,“那些读书人身上从来不会戴金戒指,金耳环,金项圈这样的东西。”
“那他们带什么?”大家全都来了兴致,洪氏忙不迭追问。
“戴玉啊。有句老话叫,金银有价,玉无价。他们头上戴的簪子最俗的也就是乌金簪而不是金簪。通常是玉银簪。”
陆婆子没想到这么多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