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遍仙界 第771章

作者:青青绿萝裙 标签: 女强 爽文 异想天开 穿越重生

暮色中,船夫缓缓摇橹离去,碧波荡开万千涟漪。

殷渺渺勾起嘴角。混血半妖是南洲庞大又常被忽视的群体,人妖双方开战,他们的处境将会变得万分尴尬。这是天然的同盟,只要有一个难以抗拒的契机,便能够最大程度上争取到他们的支持。

第457章 457

海客酒馆是海鸥岛上最大最豪华的酒馆, 地处偏僻, 没什么好菜, 全是本土廉价的海鲜, 价格却高得离谱, 可奇怪的是,偏还有客人上门, 一年到头,生意还不错。

这么一个地方,无疑是很奇怪的。殷渺渺行事一向小心谨慎,最初并未贸然打探, 直到美妆课收了个掌柜老板的私生女。

她生得玉雪可爱,但视力非常差, 必须在阳光最充足的时候才看得清, 平时都和睁眼瞎无异, 每次换了新发型都要不停地问人家“好不好看”,得到肯定的回答就满意地笑。

单纯又好哄的她没过多久,就不经意透露出了酒馆老板的真实身份——也是个混血, 而红珊她们一听到便露出了讳莫如深的表情。

殷渺渺认为, 或许他就是海鸥岛的幕后主人。

所以,她把宴请阿翡的酒席, 摆在了海客酒馆。陪客是红珊、船家女儿、螃蟹姑娘阿衡,考虑到都是女孩子, 游百川被排除了(他本人表示非常高兴)。

包厢的位置很好, 窗户正对着海鸥岛的背面, 蔚蓝的海洋一览无余,时而有海鸥盘旋降落,舒朗开阔,叫人郁气顿消。

阿翡穿了件得体大方的蓝色长裙,尚未褪去的腮巧妙地隐藏在发丝间,观其行为举止,几乎与人类无异。

“我来迟了,自罚三杯。”连应酬上的场面话都说得如此漂亮。

菜色很新鲜,烹调入味,阿翡略吃了几口,大多数时间都在问红珊大家过得好不好,某某叔叔的身体有没有好一点,某某前辈最近有没有消息。

红珊不安地看了殷渺渺几眼,她尚未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不敢贸然将旁人的消息透露给陌生的人类,谨慎地答了。

殷渺渺佯作不知,也不说话,慢条斯理地喝着茶。

船家女儿也有点不安,时时看向螃蟹姑娘。阿衡却是大大咧咧无所谓的模样,一个劲地给她夹菜:“小草,你也吃啊,这个是外面的,可贵了。”

她硬着头皮吃了几口,总觉得气氛怪怪的——不就是邀请了这个人类去教一教穿衣打扮的事,怎么回来后一点也不提,反倒是一副谈大事的样子?她头脑简单,想不通个中关窍,只本能得觉得不对。

好在这样艰难的饭局没持续太久,轻微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屏风外,语气淡淡:“阿翡来了,怎么不早和我说。换一桌酒席来。”

“马叔叔。”阿翡微微一笑,“我来找朋友玩儿,就没想打扰您。”

“你这孩子太见外了。”他绕过了屏风,口中和阿翡说这话,视线却瞬间落到了殷渺渺身上,“这就是你的朋友?”停顿了一瞬,又漫不经心地说,“没想到你远在南海,居然交上了东洲的朋友,还是冲霄宗的首席弟子。啧。”

在座的人不约而同露出了惊讶之色,海鸥岛再偏僻,冲霄宗的大名总归听过。和她们玩了一个多月,教她们穿衣打扮的人类,居然有这么大来头?

阿翡也不例外,她猜到殷渺渺必然来历不凡,但见她对衣饰如数家珍,以为是哪个商号的负责人,冲霄宗的首席……她的眸色顿时转深。

殷渺渺却不意外会被给个下马威,举杯一笑:“交朋友讲的是志趣相投,何必囿于门第之见?”

“若你是真的来交朋友,自然无妨。”那个马叔叔勾起唇角,冷冷道,“可你大费周章接近红珊她们,搭上了阿翡,又和游家后人待在一起,这个理由可就没那么大的说服力了。”

殷渺渺托着腮,笑盈盈地问:“如果我不是来交朋友,那你觉得,我是来做什么的?”

“还能为什么?”他哂笑,“你们想找阿菁去游说白妖王,要他释放海船上的人质。”

“游百川的目的是这个,我可不是。万水阁的事,同我冲霄宗有什么关系?”殷渺渺似乎十分讶异。

“当年归元门出事,同你冲霄宗可也没关系。”他面无表情地说。

殷渺渺神色不改:“有什么办法呢。我喜欢的男人在那里,总归是要护着一点的,游百川和我可没什么关系。”

阿翡:“???”

马叔叔讽刺一笑,扫了眼在座的女孩子:“你们该回家去了。”

霎时间,阿衡、小草、红珊不约而同地放下了筷子,乖巧地说:“马叔叔再见。”然后也不管殷渺渺这个主家,垂手屏气退下了。

殷渺渺不由仔细打量这个“马叔叔”。他看起来年纪并不大,最多三十来岁,额头饱满开阔,眼睛有神,但到了鼻子开始向外凸,嘴部几乎弹出了面部的骨骼,极其怪异。

毫无疑问,他是个人妖混血,并且比几个女孩子的表现更明显。

“你在这里请客,无非是想引我出来。”他大马金刀地坐下,开门见山,“我人已经来了,说罢。”

殷渺渺不答反问:“游百川应该来找过你,我很好奇,你是拒绝他了吗?”

“不然呢?”姓马的脾气似乎不太好,言语极冲,“我们帮人类说好话,能有什么好处?”

“可两族起干戈,你们也没有好处。”殷渺渺平静道,“我知道你手上掌握着一股不小的势力,或许你认为打起来后,双方会争取你们的支持,从而开出优渥的条件?”

他不置可否。

殷渺渺叹道:“不可能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谁也不会信你们。就算战时重用,肯定也是派你们做炮灰,事后定然清算。鸟尽弓藏的道理,你定然听过。”

她简明扼要点出了混血的尴尬,他也不再装傻,犀利地问:“那我今日帮了你们,难道来日就会有好结果?”

“靠别人给予,永远给不了好结果。”殷渺渺一针见血,“战争是机遇不假,可机遇不止是战争。”

“哦,阁下有什么高见?”

她笑了,说得却是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红珊她们从小生活在海鸥岛,从来没有离开过,你为什么不让她们到外面去走走?”

“哪有这么容易呢。”阿翡缓了过来,解释道,“融合得好的混血能够在人类世界活下去,可血脉冲突的才是大多数,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

南洲说是说容许人、妖通婚,可相爱的男女生下的混血,最多只占全部混血的三分之一,更多的混血是强-奸、豢养的产物。

前者出现于早期。那时人、妖虽已休战,但就和鲛人难以释怀血仇一样,战争里死了那么多人,多得是妖族心怀愤懑。他们不好挑战,却能够掳掠大量人族女子,不断强-暴她们,逼迫她们生下半人半妖的混血,再当做猎物杀掉,以此泄愤。

后者却是近几百年兴起的风潮。修士中爱好猎奇的亦不在少数,保留着部分妖族特征的混血对他们有奇异的吸引力,甚至有些地方,养上几个有妖族血统的侍妾、侍从乃是风尚,人皆效仿。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商人们刻意豢养起了混血,从中挑出漂亮的作为礼物拍卖,其他的……呵,好些的做仆役,差些的成了饲料。

最重要的是,人、妖毕竟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生下来的孩子里,只有十分之一能够完美得融合两族的血统,比如汀兰。多数不仅没有杂交优势,更是生得十分畸形,他们难以被人类社会接受,妖族也看不起这等实力低微的家伙,生存很是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