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雁来燕去
韦珺之心里涌上一个难以置信的猜想。
难道戚家竟把整个宜新都交给了戚笑敢经营?
她一个和离归家的外嫁女,她怎么配?
沈月瑶和韦珺之僵在原地。隐青周围都以高端消费为主,来来往往的都是宜城的上流人士,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难免有认识韦珺之的。一见这情况,衣服也不买了,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起来。
韦珺之感受着周围异样的眼光和指指点点,脸色青了又白,连跟店员争论都顾不上,拉着沈月瑶灰溜溜地离开了宜新。
当天,韦家少爷被宜新拒之门外的消息就传遍了宜城上流圈子,宜新那个神秘的幕后老板也随之浮出水面,原来竟就是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和离事件女主角,戚家九小姐戚笑敢。
有人唏嘘,有人感慨,当然更多的人是看好戏。不少韦家的对头表示大快人心,并决定多去隐青买几件衣服,等韦家少爷和沈小姐结婚的时候,穿到他们婚礼上去贺喜。
嗨呀,仿佛都能想象到韦家那群人的脸色呢,美得很美得很。
消息传到唐沅耳朵里,她也只是一笑置之。她没打算再对韦珺之做什么,韦家的暗账既落到了戚恕手里,戚恕肯定不会让他们好过,而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在等着她。
宜新决定往沪城发展了,她将离开这个困了原身一辈子的宜城,往更广阔的天地里去。
临行前,唐沅去向戚恕辞行。
她和这个名义上的爷爷相处得实在不赖。戚恕是个真正的商人,以利益和价值论万事万物,以往的戚笑敢对他而言没有价值,所以他放任戚行砚夫妇把她卖到韦家去;而现在的唐沅却让他看到了无穷的潜力,于是他就摇身一变,成了一名宽厚的长者,愿意和这个孙女说说话聊聊天,甚至在一定范围内尽可能为她提供资源。
“真的不打算留下来?”
听唐沅说明来意,戚恕没说好也没反对,反倒邀请她坐下来手谈一局。棋局过半,他看着步步紧逼的白子,状若不经意地问道。
唐沅又落一子,淡笑着反问:“留下来做什么呢?”
戚恕道:“做我的继承人。”
唐沅抬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戚恕论年纪已经很大了,古稀之年在这个时代已经称得上是高寿,但因为保养得宜,发间青丝仍存,显得精神矍铄。他身上有一种历经岁月才能沉淀下来的平和气质,把所有的野心情绪都藏得分毫不露,唯有那双眼,在阅尽沧桑后依然闪烁着精光。
那双眼此刻牢牢地注视着唐沅,在等她的一个回答。
这是他第一次对哪一个子孙明确说要立她为继承人,若是旁人,怕是已经满心火热,可唯独面对这个小孙女,他有着太多的不确定。
祖孙二人无声对峙片刻,唐沅忽而笑开。
“不了,我还是更喜欢握住自己的东西。”
戚家表面上繁花似锦,内里却四分五裂,各有各的心思。如今老爷子在还好,等他死了,底下人一准不安分。她有那个弹压收服他们的精力,做点别的什么不好,何苦给自己找不痛快?
她云淡风轻地把最后一枚白子落在戚恕眼皮底下:“老爷子,你输了。”
戚恕这才恍然回神,果然见那棋盘之上,他的黑子已是四面楚歌,回天乏力。
他愣了一瞬,然后忽然畅快地大笑起来。
当晚,他压着戚家各房当家的来参加了唐沅的临行宴,不管他们心里头怎么嘀咕,面上却是一派你推我往的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而这次的临行宴,戚行砚和苏菀却连参加的资格都没有了。
唐沅第二天就踏上了前往沪城的火车。说来也巧,这一天正好是韦珺之和沈月瑶的大婚之日,唐沅的汽车驶过东街时,刚好看到一架造型华丽的西式马车正将新娘接出来往教堂走。汽车和马车在街上擦肩而过,唐沅掀开窗前的帘子,微笑着看着沈月瑶,无声地吐出一句“恭喜”。
端坐在车驾上笑得甜蜜的沈月瑶一下子变了脸色,待她回过神再看,汽车却已扬长而去。
春暮时唐沅来到这座城市,她是韦家守了五年活寡的少奶奶,韦、沈二人在她面前趾高气昂,自以为底气十足;深秋时她从这儿离开,她是宜城闪闪发光的商场新贵,韦珺之为着韦家那摊子事焦头烂额,沈月瑶更是对她敬而远之。
这世事轮转啊,有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
沪城靠着东海,气候湿润,唐沅下火车的时候,这儿刚下过一场秋雨,雨水把整座城市洗得润润的,街边尚存绿色,灰瓦旧房和新起的楼房交错,同街上的戏台子和电影院、来往女子穿的洋装或袄裙一样,是两个时代的重叠碰撞。
第137章 被牺牲的原配(10)
沪城这边早安排了人接应,唐沅一下火车,便看到一个长相儒雅的男人高举着写着她名字的牌子。两人见面寒暄后,男人把她的行李接过来,送她到一座地理位置优越的独栋别墅住下。
这个男人是她合作伙伴的助理。她想把生意做到沪城来,在宜城时那套就班底就有些不够用了。宜新必须和一些新的品牌有所合作,保持高端市场优势,才能在沪城站稳脚跟。对方的公司便是国外一个高端品牌,刚来沪城发展,希望能打开华国市场,和宜新的发展路线一拍即合。
当然,作为一个知名高端品牌,光是一个宜新并不能让他动心。对方看中的是戚家在华国商界的势力,这是唐沅和对方之间都心照不宣的默契。
她虽不打算接手戚家,但现成的资源么,不用白不用。扯虎皮做大旗这种事,能做得滴水不漏也是一种本事。
戚家在沪城虽没什么根基,但人脉还是有一两分的,唐沅安顿下来后,就开始着手选地址建商城。她在沪城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大把大把的银子撒出去,很快就选到了合心意的地址,就位于市中心附近,人流量大,周围正是在规划中的商业街,地理位置再优越不过。
新商城在紧锣密鼓地筹建中,唐沅也忙着在沪城打造一个自己的班底。先前宜城的那些大多数并不愿意离开故土,何况那边的生意也需要人照看着,许多管理层都□□乏术,唐沅就只好在沪城就地选才。
这个时候的沪城已经有不少仿造西方学制建起来的高等院校,其中的金融管理类专业更是此类院校的热门。唐沅扯着西南戚家的名义,把招聘广告贴满了高等学府的公示栏,更是在沪城最具影响力的媒体《沪报》上专门买了个显眼版面刊登招聘消息,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应聘简历就雪花一样往宜新扑来。
为了保证招聘员工的质量,唐沅亲自把关,主持招聘面试,却不想,在一众求职人员里遇到了一位出乎意料的来客。
庄彦书紧张地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微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又时不时抬头去觑对面那位宜新老板的神色,试图从中窥知面前人的想法,尽快得到一个答案。
“庄彦书?”
陡然被叫到名字,庄彦书心里一抖,双手不自觉地在裤子上搓了搓,努力露出一个笑:“戚老板。”
唐沅把手里的文件放下,抬头注视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他穿了一身旧式读书人的浅灰色长衫,头发却剃成了新派人士钟爱的偏分短发,衬着他清俊的眉眼,显得十分干净利落,格外能让人心生好感。
此刻他坐在唐沅对面,紧张的心情一览无余,眉角眼梢都透着一股子初出茅庐的青涩。他看上去和这个时代千千万万的青年人并无什么两样,浑身舒朗温和的书卷气或许能让人高看几分,却也仅止于此了。
但只有唐沅知道,眼前这个尚显稚嫩的年轻人,会成为后世教科书上鼎鼎有名的人物。正是他,引领了那场将整个华国思想界涤荡一新的思潮运动,将科学、民主与自由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发扬光大,自此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日后这个青史留名的传奇人物,眼下还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为了杂志的印刊费硬着头皮四处求人,好巧不巧求到了她这儿。
唐沅指着桌子上他们送过来的样刊,淡淡道:“我看了你们的样刊,这本杂志的受众面很窄,讨论话题也不是时下流行,更没有大师坐镇保障销售。如果我为了你们花了这个钱,很大可能这钱最后只能打水漂。
“你知道,我是个商人。”
商人无利不起早,绝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意料之内的拒绝。
庄彦书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下去,他垂头艰涩道:“我明白的。谢谢戚老板愿意跟我说这么多,我……”
他正打算告辞的话还没说完,却又被面前人打断:“但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把杂志社挂在宜新名下。我不会为你们单独出印刊费,但我可以供应杂志社此后的一切运营开销。”
庄彦书一下子愣怔在那儿,反应过来后,倏地瞪大了眼。
他呼吸有些急促:“您的意思是……”
他怎么也没想过会有人愿意长期接管下杂志社的运营开销。正如唐沅所说,他们创办的杂志受众面小,常驻作者也多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人,杂志每刊印一期都在赔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能坚持多久,更遑论找人长期注资?
他这次出来拉投资,表面是打着用广告交换资金的名义,但自家杂志每期销售多少他自己清楚,说什么给人家打广告,这话听着他自己都脸红。所求无非是遇上一两个善心的老板,愿意支持一下青年人的梦想罢了。
但梦想,又能值几个钱呢?
他仿佛被一个巨大的馅饼兜头砸中,最初的狂喜后,却涌上一股缺乏真实感而生出的不安,他犹疑道:“那今后杂志社的运营模式……”
唐沅明白他的顾虑,淡然道:“我们可以拟一份合同,宜新不会干扰杂志社的日常运营,以后写什么刊登什么,还是由你们自己决定。”
庄彦书最后的顾虑也随着这句话消失了,但更大的疑惑却笼罩在他心头。
这种几乎是无偿做慈善的行为,宜新图什么?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唐沅想了一下,不知想到了什么,唇角漫出了一点笑意,轻轻一歪头,眨眼道:“图我高兴?”
庄彦书:“……”
ok,fine,您有钱任性。
玛德仇富了。
才生出来的一点感激瞬间被这句话击个粉碎,庄彦书心里陡然升起对万恶资本主义的悲愤,还有一丝淡淡的柠檬精的酸气。
可与此同时,原本两人之间的疏离隔阂却也不知不觉地变淡消失,对这个一个小时前还素不相识的宜新老板,他心里也生出了亲近之感。
庄彦书又略坐了坐,便起身告辞。他还赶着回杂志社去向其他人报告这个好消息,杂志社变更到宜新名下后许多手续也得重新办过,他们还得商量尽快拟出一份合同,把这件事白纸黑字落定到实地。
唐沅从二楼的玻璃窗往下看青年人清瘦的背影,到底是年轻,就算再怎么竭力遏制住心情,那股子雀跃轻松还是不自觉地透出来,在来往的行人中自成一道风景,瞧着就让人心生愉悦。
这是华国的年轻人啊,肩上担着未来和梦想,担着世间浩然正气,也担着清风明月,杨柳依依。
她止不住地微笑起来。
1088困惑地问她:【为什么要直接出钱投资杂志社?投资庄彦书这个人不是更好吗?】
世界线中,庄彦书这个杂志社压根就没能办得起来,勉强维系了一年多就因资金困窘被迫倒闭,后来庄彦书就离开沪城,漂泊不定数年,才遇见了此后的半生挚友,掀起了那场改变了后世华国的思潮运动。
庄彦书前半辈子几经波折,1088理解唐沅的惜才之心,可为什么要投资一个注定倒闭的杂志社?
唐沅眯眼看着秋日带着冷调的阳光,微笑道:“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88。”
“我用不算多的钱,买到了一件无价之宝。”
买到了一群青年人的热血和梦想。
……
庄彦书在杂志社的那些同好都被他带回来的好消息砸懵了,震惊之后便是无边的狂喜,一扫之前的颓靡沮丧,一群人仿佛打了鸡血似的,第二天就带着一份新鲜出炉的合同又找上了唐沅。
唐沅惊讶:“速度这么快?”
庄彦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涨红了脸解释:“这份合同不算厚,拟起来也快,大家就想着先把这桩事情给了了……”
他的声音愈发低下去,到后面声若蚊蝇,一张脸恨不得垂到地里去。
唐沅了然失笑。
这群年轻人是生怕自己反悔,迫不及待地想先白纸黑字地定下来呢。
她也没再打趣满脸通红的庄彦书,接过合同细细翻看起来。
不得不说,对方诚意满满,条款上没有耍一点小心机,甚至把很多明明对杂志社有利的内容留白出来,等着她点头后再写上去,那架势直当她是个菩萨似的,就差把她供起来了。
本也不是指着这玩意给自己赚钱,她看完后也没有什么异议,让庄彦书完善了各项条款,爽快利落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后续手续有我的助理和你们交接,杂志社的资金我会每季度按时汇过来,你们安心。”
庄彦书捧着新鲜出炉的合同,听着新老板的谆谆叮嘱,开心得像一朵盛放在阳光下的向日葵。
他郑重地向唐沅鞠了一躬,才道:“老板,下周杂志社会举办一个内部宴会,如果您有时间的话,还望您能赏脸参加。”
他把一封包装正式精美的请柬放在桌上,眼里溢出一丝忐忑,又小声补充道:“大家都希望您能来。”
唐沅愣了一下,笑道:“好,到时我一定到场。”
庄彦书这才重新抿唇笑开,眼里亮晶晶的,盛满了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