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灯萦
“咱们要不去唱歌吧?”还没来得及消停一会,刘夕雯又开始作妖了,“咱们刚吃完饭,回酒店也太没意思了,好不容易大家能凑到一起。阿琛,这附近你知道哪儿有KTV么?”
“不过,喻眠年纪有点太小了,这么晚出去,不合适吧。”刘夕雯似乎有些为难,“让她家里知道了,会不会不好呀。”
又来了,又来了,一顿饭下来,明里暗里内涵了我多少次,我十八怎么了?!年轻不好么?!老娘二十八的内心,十八的外表,再没有这么有优势了好伐??
“眠眠你带驾照了吧?”傅琛用力眨了眨眼睛,似乎有些醉意。
“嗯,带了的。”我翻了翻自己的小包,点点头。
“那她不去的话,我们两个就先回去了。”傅琛轻轻揽过我的肩,表明了两人的关系,可不是普通的师兄妹。
“哎呀,没事的,没事的。”刘夕雯一看傅琛也不去,立马改口了,“她也满十八了,又有咱么这么多人跟着,应该没什么关系的。”
嗯????可以,但没必要。你看看今晚傅琛像是想要理你的样子么,前女友同学?做人,心里要有点AC数好么,我真是憋了一肚子气没地方撒。你这种人,不如去乌干达的密林和山地大猩猩玩玩互推相扑,在那猛烈的巴掌拍击下,还能让你的脑子清醒一点!你们已经分手,嗯...反正很多年了!
求求你,做个人吧。
我内心的白眼翻得突破天际。
第六十章
理智告诉我,这么能作妖的前女友,不是傅琛的错,但我也很委屈啊。好好的平安夜,是游戏不好玩,还是综艺不好笑,要不是因为傅琛,我何必跟这群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
愤愤的戳着手机屏幕,我现在心情不好,要去游戏里锤人发泄,点开自家的游戏,排队五小时,游戏两分钟。
卸游启动。
“你十点钟方向有人。”傅琛在一旁看我玩游戏,用他那屠皇视力指导我哪里藏的有人。
“你闭嘴!”我输了好几把了,满肚子怨气的瞪了他一眼。
傅琛识趣的转开了视线,闭上了嘴,并用视线指使齐沅过来跟我说话。他知道我这儿正不高兴呢,也知道是在恼自己,但是有朋友们在,她不好发泄,自己也不好解释,干脆先闭嘴比较安全。
不过,她吃醋还是蛮可爱的,傅琛乐滋滋的靠在沙发上,看我缩在一边,咬牙切齿的追着对面逃生者锤,露出了慈爱的笑容。
“那个,喻眠,你要不要去唱歌?”齐沅迫于傅琛的威压,小心翼翼的凑了过来,看了眼我的手机屏幕,也没看清我在干嘛。
“没看见我在玩游戏么,你再跟我这逼逼赖赖,信不信我先锤死你?”我头也不抬的说道。
齐沅哽住,看向傅琛,一脸你们两个闹别扭,行行好,放过我吧。
“琛哥,你要不要来一首。”陈鑫看傅琛和我一直坐在角落,两个人都没点歌,好心问道。
“你们唱吧,我看她玩游戏。”傅琛笑着朝陈鑫摆了摆手,又低头看我去了。
陈鑫心里幽幽的叹了口气,怜悯的看了一眼刘夕雯,看样子两个人是没戏喽。
刘夕雯坐在傅琛对面的地方,一直偷偷的在观察我们两个,心里默默的盘算,两个人今天不知道是不是刻意的,穿的同色系衣服,我脖子上的围巾明显和今天这身衣服不搭调,估计也不是自己的,吃饭的时候,傅琛对我是格外照顾。可是问到我身份的时候,傅琛并没有直接了当的表示我是他的女朋友,那就说明,两个人还没有走到那一步。
又或者说,刘夕雯又看了看我,推算了一下年纪,万一,我其实是傅琛导师的女儿呢?也不是没有可能,傅琛对我的照顾,不过是出于小师妹的身份而已。
她千里迢迢的从国外回来,不就是为了挽回傅琛么?她这些年也偶尔会有些傅琛的消息,知道他一直单身,没道理她刚一回国,他突然就冒出来个女朋友啊,说不定他就是故意带来气她的。想到这些,刘夕雯觉得没道理现在就放弃。
说干就干,刘夕雯点了首歌,放到了下一首,又看了一眼沉迷游戏的我,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志得意满的笑容。
她和傅琛交往了四年多,这么优秀的男人,她可不想就这么便宜了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师妹。
“下首歌谁的?”唱完这首的男生举着话筒问,“月半小夜曲啊,粤语歌,琛哥,你点的么?”
被点到名的傅琛抬起头,摇了摇头道:“我没点。”
这熟悉的歌名,我也好奇的抬起头,前奏响起,小提琴的声音,的确是我知道的那首歌,刚好这一把游戏结束,我好奇的凑到点歌的屏幕旁。
“你要来点歌嘛?”坐在点歌台旁的女生很温柔的让开了位置,“这家店的歌单还蛮丰富的。”
“唔,谢谢,我看一看。”我朝小姐姐露出一个可爱的笑,随手搜了几首歌,哎哟,没想到这个世界的音乐,倒是跟我那儿的一模一样啊,该有的歌星和歌曲,都有。我脑子里瞎猜,可能是原作者在写文的时候,一直在听歌吧。
我翻着这些歌单,刘夕雯拿过了话筒开始表演。
温柔的女声,粤语也十分标准,一副十分投入又沉醉的样子,还时不时的配上一些手上的动作,包厢里大家都十分安静,听着这首哀怨缠绵的情歌。
“这晚以后,音信隔绝。”刘夕雯原本微微低着头,闭着眼睛,唱到这一句的时候,抬起头,目不转睛的盯着傅琛,“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拥有。情如曲过只遗留,无可挽救再分别。”
然后又好像很受伤的低下头,缓缓地唱了下去。
陈鑫只感觉脑阔一阵绞痛,完了,刘夕雯这是还不肯放弃啊。
饶有兴趣的看着刘夕雯,这首歌的副歌部分,我记得很清楚唱的是什么。真是精神可嘉啊,这是要借情歌传情呀。
果然,刚一到副歌部分,刘夕雯似乎是鼓足了勇气,从座位上站起来,朝傅琛走了过来。
“但我的心每分每刻,仍然被他占有,他似这月儿,仍然是不开口。”刘夕雯走到傅琛面前,专注而又深情的看着他。
不等傅琛有反应,又迅速的转身离开,走到包厢正中央,继续唱,“仍在说永久,想不到,是借口,从未意会要分手。”
看得我是气不打一处来,简直像吞了个苍蝇一样,行,还从未意会要分手,咋的,这是光明正大要求复合了啊?妈的,这前女友,真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我迅速的找了首歌,也顶到了下一首,你以为就你会借歌传情是么?!来啊,谁怕谁啊!
刘夕雯一首歌唱完,给自己感动的热泪盈眶,情绪波动很大,又是含情的看了傅琛一眼,放下话筒,回到自己座位,还偷偷用手擦了擦眼睛,似是在抹泪。
陈鑫赶紧出来控制现场,生怕有人出来起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起话筒,赶紧问:“诶,下首歌,下首歌,处处吻?怎么又是粤语歌?谁的?”
“我的我的!”我装出一副不知道刘夕雯刚才那首歌深意的样子,开心的举起手,从陈鑫手里接过话筒。
齐沅和傅琛对望了一眼,不知道我要干嘛。
“你爱热吻却永不爱人!”老娘我在闽南一带可是工作过很长一段时间,为了和甲方套近乎,特意学过粤语,第一句歌词出来,我就直接锁定刘夕雯。
“你热爱别离,再合再离。”我毫不避讳的看着刘夕雯,你敢唱情歌,就听不懂我这会儿再说你?
“你在播弄这穿线游戏,跟他结束,他与她在一起。”我跳到傅琛面前,“你小心。”
伸出一根手指,非常轻佻的抬起傅琛的下巴,让他和我对视。
傅琛只觉得有趣,他不傻,刘夕雯刚才唱那首歌有什么目的,心里门儿清,这小丫头也不客气,被砸了场子立马就要找回来,他也很愿意配合。
“一吻便颠倒众生,一吻便救一个人。”放开傅琛的下巴,再次回到我的“舞台中央”,“一吻便偷一个心,一吻便杀一个人,一寸吻感一寸金,一脸崎岖的旅行。
“让半夜情人,延续吻别人,让你旧情人,又惠顾他人。”
看着刘夕雯,我唱出了这句歌词。
在光线复杂的包厢里,刘夕雯脸都变了,这摆明了是跟她过不去。看来,这个臭丫头还真是跟傅琛关系不一般。要知道,傅琛那种人,如果不是他默许,没人敢跟他做那么越线的动作。神色阴晴不定,想让她知难而退?做梦,傅琛,她一定要想办法挽回!她就不信了,四年的感情,难道还比不过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了。
整了这么一出大戏,大家都不敢小看我,傅琛是个什么脾性的人,他们都是见识过的,能容忍我这么跟他闹,还把我带出来见人,说明根本不是什么普通师兄妹,不表明身份,可能是琛哥,还没有跟这小姑娘告白吧。毕竟琛哥这人,是很注重仪式的。
只要刘夕雯不搅合,我跟这些人也是能正常聊天说笑的,就是愁了傅琛。我倒是四处交朋友去了,把他晾到一边,不管不问。
刘夕雯一个人坐在角落,没有刻意要和傅琛说话,一个人默默的喝着饮料,歌也不唱了,不知道又在计划着什么。
终于,聚会散场的时候,刘夕雯又跳出来了。
我fo了,什么玩楞啊,就不能安安静静的当你岁月静好的前女友么?非要当个推动情节发展的工具人给自己加戏是不?你看看今晚,你的前男友,有正眼看过你么?就不能给自己点尊重,留点体面?非要瞎逼折腾,这什么鬼畜爱好啊???有病麻烦去看医生不好么??
因为大家都是各自来的S市,酒店也没有订在一起,就打算住在一个方向上的一起结伴回去,偏偏刘夕雯很不自觉的提出,让傅琛送她。
大家今晚都很尴尬,都是快奔三的人了,会看不出来傅琛明显是无意复合,并且目前是有交往对象的?你作为前女友,就算最开始打着想回来复合的念头,这种情况也应该识趣的别多想了,谁还没个前任了,然而刘夕雯今晚做的事,放谁身上谁不膈应?都是朋友,非要把大家的关系搅得这么不堪。
第六十一章
刘夕雯半天没等到傅琛的回应,眼眶立刻红了,声音有些哽咽,“阿琛,我知道,你还在生气,我,我就是想,想和你好好谈谈。”
陈鑫见势不妙,只觉得心累,今天一晚上,自己出来救了多少次场了?
“夕雯,你不嫌弃的话,我送你回去好了。”陈鑫看了看傅琛和我,“琛哥还得送他小师妹回去,你有什么话要说,下次吧,这么晚了,琛哥也累了。”
“我对S市路不熟,而且喝了酒,不开车。”傅琛面带微笑的,十分干脆的拒绝了刘夕雯的提议,然后把车钥匙递给了我,“陈鑫麻烦你了,我和眠眠就先走了。”
说着,不顾刘夕雯在身后连声叫喊,带着我径直走掉了。
十二月的寒风啊,吹的刘夕雯脸都要变形了,眼眶也不红了,就是浑身哆嗦,说不出话。
看着刘夕雯那个阴沉沉的表情,陈鑫觉得这姑娘魔怔了,今晚的所作所为,真的超出了他以前大学时对她的认识,不知道该说是刘夕雯变了,还是他从来都没有真的认识过她。
大约是意识到周围朋友看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刘夕雯迅速收起了自己的负面情绪,做出一副很是忧伤的样子,喃喃自语道:“阿琛还是在记恨当年我出国的事,可是当时我,异地异国的,我一个女孩子。唉,千错万错,都怪当时我太胆小了。”
陈鑫等人毕竟和刘夕雯也算是多年的朋友,听到她这么说,还是你一言我一语的安慰了起来,唯独齐沅冷眼看着,他们不知道当初傅琛是因为什么和刘夕雯分的手,他可是门清,这种谎话张口就来,朝三暮四,恬不知耻的女人,当初怎么就没发现呢。
傅琛晚上喝了不少酒,又在KTV那种吵杂的环境里呆了那么久,上了车就坐在副驾上闭目养神,我也闭嘴安静开车,心里却很不舒服。
大约是休息好了,傅琛慢慢的撑起身子坐直,看了我一眼,问道:“还在生气?”
我抿着嘴沉默了一会儿,忍不住自嘲的说道:“生气?我生哪门子气?我有什么身份好生气的?”
是啊,我又不是傅琛的女朋友,他的前女友和我有半毛钱关系,前女友跟他暗送秋波,关我啥事呢?吃个醋还吃的名不正言不顺,我真是越想越气,气的恨不得把傅琛的头给拧掉!
敏锐的捕捉到我话里的关键,傅琛乐了,哦~原来小丫头真正生气的是这个啊,怪他,是他太拖沓了,今天晚上着实让她受了委屈。
“刘夕雯是我大学时候的前女友。”傅琛想了想,决定先老实坦白这段感情经历。
“我看出来了。”前面路口是个红灯,我踩了刹车,“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对傅二少以前的恋爱史,不感兴趣。”
傅琛瞄了我一眼,知道我在说气话,不急不缓的说道:“哦,你不感兴趣也没事,我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我爷爷是从部队上退下来的,我父亲和我大哥,都在政。府部门任职,我家的人,想要出国不是很方便,要层层递申请批准,更别说出国读书了。”傅琛看着车窗外的路灯,慢慢的说道,“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家里让我去考公务员,但刘夕雯申请了出国留学。我没告诉过任何人,家里情况特殊,出国很难,只说是出国开销大有麻烦,家里不支持。有朋友邀我一起开个工作室,搞个副业,毕竟我本科学编程的。那时候,很多事要忙,帮刘夕雯申请学校,辅导她英语,准备材料做签证,陪着她去面签,要准备我自己的考试,当时还买了房子,正在装修。我分身乏术,只能拒绝。”
我默默听着,不吭声,傅琛的车子我不是很熟悉,又是晚上,开的不快,心里估算着,能在回家之前把这段恩怨情仇听完不?
“我以为我们四年的感情很好,我甚至算过,她在那边读研大概两年后回来,我的工作也步入正轨,房子装修好后甲醛也散的差不多,我们可以领证拎包入住。”傅琛闭上了眼睛,语气越来越缓,“但她出国以后,跟我的联系越来越少,每次问起,总说时差太大,不方便。我知道她一个人在异国,不容易,学习压力也大,一直很体谅她,为了给她一个惊喜,我费劲的申请了一次出国的机会,准备偷偷去看她。”
根据多年浸淫各种公众号以及八一八的经验,我已经预感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
“我没告诉她我去了她那里,因为当初学校和房子都是我替她申请和找的,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她住的地方,房东告诉我,她几个星期前就搬走了。我很奇怪,她搬家的事情,并没有告诉我,我只能去学校里找她。”傅琛深吸了口气,似乎在压抑着自己,“我有她的课表,问了同学,找到了她上课的教学楼。下课的时候,走廊里学生很多,她没看到我,我却一眼认出了她。她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臂,两个人一起去吃了饭,逛了学校,接过吻,去了图书馆,最后回了同一个家。”
“我以为是我看错了,找留学生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刘夕雯一来,就宣称自己是单身,并四处寻找适龄的当地人,那意思,似乎是想通过婚姻,更改国籍,永久留在这边。”傅琛说出这些,用力的叹了口气,“我能在国外停留的时间不多,回国之后,我旁敲侧击问过她几次,以后归国的计划,她总是含糊不清的搪塞我,后来可能是逼紧了,跟我提了分手。说自己一个人在国外,吃不惯睡不好,课业压力大,我却不能陪在她身边,异地异国,她太难坚持下去了。”
我:????这他妈是什么极品???傅大佬你跟她谈了四年恋爱就没发现她是这种人么???她瞎你也瞎???这种人我真实唾弃,你要出了国嫌弃男朋友,你先分手啊?这边拖着人家,另一边国外找好下家,你这两条腿跨挺长啊?横跨大半个地球了都?不怕扯着,那什么啊??要不是傅琛发现了,是不是还打算国外一个金发碧眼能结婚能改国籍的老公,国内一个腿长人俊能等还痴情的男朋友啊?你可真是老鸨子划船不用桨,够浪。
卧槽,再一想到这种恶心扒拉的前女友,现在回来想求复合,你他娘的是不知火舞的妹妹,不知好歹吧????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不要碧莲!!
糟心。
“我那段时间,挺颓废的,怀疑人生,整夜失眠,拉着齐沅去喝酒,爷爷看不下去,强行把我送去部队磨了三年,才缓过来。从部队出来以后,我没兴趣工作,就在家辅导琅琅,顺便也出来读读书。”傅琛情绪渐渐缓和,“现在想想那时候挺傻挺不值的。”
“可以,但没必要。”我忍不住插嘴,“我相信师兄那时候难过也是真难过,但我也相信,也正是那个时候的事,让师兄你成为现在的你。”
“怎么?难道我还要感谢刘夕雯当年对我一片真心的糟蹋了?”傅琛半开玩笑的说道。
我看了傅琛一眼,缓慢而又坚定的说道:“痛苦不是财富,痛苦就是痛苦,对痛苦的思考才是财富。我从不认为要感谢那些伤害过我的人,他们对我的伤害,从来没有让我好过,真正让我克服,坚持下来的,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