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只能帮你到这了 第24章

作者:阿逢 标签: 仙侠修真 女配 灵异神怪 穿越重生

  灵力浑浊至此,估摸着应是不久之前受过重伤,被魔界中人污了灵根。

  “不知辛师兄想要去妖界寻什么物事?”

  还没等辛闵从回答,边上的年画娃娃便过来插了嘴:“他要去我们妖界寻龙血树一族。”

  温敛蹙了蹙眉:“辛师兄是来求龙血树心尖血的?”

  龙血树,乃是上古天地仍相通时,承了神祇应龙遗落妖界的一滴龙血而生的古老树族,寿命可长达万年。其树汁鲜红如血,有止血愈伤之效,而这树的心尖血,更是能重塑筋骨、连结骨肉恢复如初。

  简单来说,就是即便你整个人断了一半,有了这心尖血,也能将你的肉身生生粘回原样、可保无虞。

  身为仙门中人,普通的伤口挥手之间即可治愈,千里迢迢赶来妖界寻龙血树,那定然要的是这心尖之血。

  按理来说,取这龙血树心尖血也不算多难的事情,毕竟只要不是成吨地往外送,时不时放出个一滴两滴血,也不妨事。但麻烦就麻烦在这妖界不让凡人入内,若无仙君领路,还真没办法及时拿到东西。

  辛闵从听见了温敛的话,点了点头,双膝仍固执地跪在原地,不肯挪动半分。

  “辛师兄在此处跪了多久了?”温敛看向年画娃娃。

  小姑娘撅了撅嘴:“整整七日了,我阿娘不让他进,他便一直跪在此处。”

  再劝这辛闵从,却是再也得不到回应。想必是打算继续耗下去,试图用感天动的笨办法跪进妖界了。

  温敛站在一边,眉头皱得极紧。

  他初露头角之时,正值辛闵从踏在道修传承的浪尖之上,其时天下各大仙门的弟子无一对其不心存仰望。却怎么能想到,销声匿迹二十余年之后,这往昔的天之骄子,竟落魄至会为了这区区龙血树心尖血,在妖界门口跪上七日。

  燕妙妙见他这副模样,这次倒是异常同自家师兄续上了脑电波。

  她将温敛拉到一边:“师兄,你是不是想帮辛师兄?”

  温敛缓缓点头。

  燕妙妙一笑:“我方才问了那小玉灵了,咱们仙门的仙君还不曾来。不若咱们便在这琼音镇上等着,等仙君到了之后,咱们去求仙君顺手从妖界带出一瓶心尖血来给辛师兄,不就成了?”

  两人商量好之后,将这法子告知了辛闵从。可不知这人是天生这么犟还是被伤了脑子,硬是仍不起来。就连温敛试图给他净化身上的灵力、修复灵根也给拒绝了。

  见他这样,两人便也不再强求,便下了山,决定暂且在琼音镇上住下,等候自家仙君到来。

  *

  镇上仅有一间客栈。下山时,天色已黑透。燕妙妙进了房匆忙洗漱后,躺上榻便睡了。

  这边温敛原本还想再同她说些什么,这厢刚走到她门口,却隔着一道门便感到燕妙妙气息安稳,想是已经睡下。

  他转身欲回房之时,却见到自己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

  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妪,看模样应当至少六七十岁了,虽然脸上沟壑纵横,但却精神矍铄,胁下持一龙头拐杖,站得极稳当。

  一双眼睛微弯着,笑意盈盈地看向温敛,颔了首。

  “仙人,你又来了。”

  温敛总共来过这琼音镇三次,都住在这家客栈里。

  第一次是五十年前,他尚是首次下山,追踪一只妖兽到了琼音镇,大战之后受了重伤,晕死在镇外,被客栈老板的女儿云贞救下,照顾他半月。

  第二次是十余年前,他陪同仙君前来妖界要人,在这琼音镇上待了三日。彼时云贞已成了一位中年妇人、从父亲手中继承了这家客栈,却仍第一眼便认出了三十余年前自己救下的那个少年。

  这一次,云贞成了风烛残年的老人,而温敛,仍如当年。

  “这一次,仙人准备待多久?”云贞给温敛缓缓斟茶,虽已老态龙钟,手上却也稳当、并无一分颤抖。

  “应该几日内便走。”温敛端坐在对面,神色平和,缓缓轻啜茶水。

  云贞微笑,皱纹将眼睛压成了一条细缝。虽已看不出当年的模样,可那双眸子却一如始终,澄澈温柔。

  “我还想着入土之前,恐怕没办法见到仙人了,”她开口,嗓音低哑,“原本以为仙人你还要三十年才来。”

  温敛顿了顿,道:“这次是同师妹下山,正巧来镇上办事。”

  “师妹?”云贞闻言,顿了一顿,看向温敛,“是……仙人之前要送玉梳的那个师妹吗?”

  温敛抬眸:“……你还记得?”

  云贞敛了眼眸低了颌,饮了口茶水,半晌才温声道:“自然是记得的。”

  怎能不记得呢。自己念了一世的仙人,眼中唯一能见到的一束光,怎么能不记得呢。

  云贞第一次见到温敛,是在十六岁那年。她那日晨起出镇子洗衣服,到了河边却见到滩涂上一片血红,染浑了泉溪。沿着河滩走了不久,便见到一个白衣少年,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半边袍子染得猩红。

  她将这少年救回了家中,足足照顾了十日才等到他清醒。少年性子冷淡,醒来之后即便感激她救命之恩,却也从不与她多说半句话——可奈何她仍是在第一眼见到少年之时暗许了芳心。

  少年清醒之后,身上的伤奇迹般地迅速愈合。五日之后他离开,全然没看出云贞半分情意。

  少年离开之后三年,云贞便在父母安排之下嫁作人妇,同夫君之间感情不深却也相敬如宾。然而尽管如此,在夜深人静之时,却也不时想到当年的白衣少年。

  眨眼便过了三十多年。那时云贞的丈夫已因病去世,她领着一双儿女继承了家中的客栈。

  云贞还记得那天是腊八节,镇中落了雪,日头刚下山,暖意融融的客栈中浸着豆粥香气,不期然间进了一位面貌熟悉的白衣男子。

  她那时才知当年救下的少年原是莽山中的仙人。

  彼时的少年已成了弱冠男子模样,行止之间比之三十余年前更为冷漠,恰是应了诗文传说中无情无欲的仙人模样。云贞心知自己不该妄想,便仔细地将自己藏了三十余年的心思收了起来。

  可正是那时,她意外撞见仙人在镇中的集市上精挑细选了一柄玉梳,第一次露出了笑意。

  也正是那时,她知道了仙人有了一位师妹。

  心中倒也并非全无酸涩。

  分明是自己先遇见的他,分明是自己先救下的他。

  ——但是她那时已经是年近五旬的妇人了。

  她知仙山之中无岁月,再次送走仙人时,心中便已存了诀别的念头,却不曾想过了十几年,能再一次见到他。

  “仙人同师妹……”她小心地斟酌着话语,“……如今可在一起了?”

  温敛执杯的手一顿。他垂了眼眸,面上不显,缓缓将手中的茶杯放下。

  “你怎么知道……”

  云贞一笑,抢先一步开口:“仙人想问,我怎么知道你心悦师妹?”

  “我也曾经历少女情动,自然能看出来。”

  只因你提起那位师妹时,眼中酿了半宿星河。

  温敛蹙了蹙眉,几十年来第一回认真地看向眼前的人。

  “若你都能看出来,怎的她看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云贞的时候,脑补了下这个人物的背景小传,觉得好心酸啊。

少女一朝情动,藏了一个人在心里一辈子,到老了却才发现对方是不老不死的仙人。

如果一直再没见过他,或许心里还能暗暗藏着希望。

但是偏偏又遇见了。唉。

*

连夜写了个云贞小传(正文无关),送给小可爱们呀~周末愉快~

*

  周莽第一次见到云贞,是在镇外的河边。

  那是他搬到琼音镇上的第三天,镇上的路弯弯绕绕还没熟悉,随时随地都能当场迷路。就比如他那天原本只是想出门喝碗豆花,却不知怎的迷迷糊糊就出了自己家的巷子,又不知怎的迷迷糊糊转到了镇郊,更不知怎的迷迷糊糊就见到了这姑娘。

  他也没看清姑娘正脸,就是远远隔着条河,见着她独自坐在对面的河滩上,直勾勾盯着淙淙的流水,手上攥着个什么玩意不放。

  这姑娘好像是个傻的,他想。

  可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也傻兮兮地盯着她看了半晌。

  第二次见到那姑娘,是三个月之后,父母闲得发慌给他安排了个相亲,听说是镇上客栈掌柜家的女儿,刚满十九。

  周莽在脑子里回忆了一番镇上客栈那掌柜的长相之后,正纠结着是直接到场掀桌子走人、还是立时倒地假装中风的时候,他人已经就到了相亲的茶楼。

  刚想起身表演一番,便对上了对面姑娘的脸。

  周莽桌子掀到一半,又生生给放下了。

  全程桌上说了什么他已经不记得了,光记得那傻乎乎的姑娘一直低着头,手指头一下又一下地转着桌上的茶杯,连一眼都没给他。

  姑娘的手指头小巧圆润,指甲盖泛着珍珠一样的光,指肚贴着瓷杯沿,压出一道红痕。

  要走的时候,周莽终于忍不住了。

  他追到了茶楼门口,拽住了那姑娘的裙角。

  他昂着下巴,作出一副混不吝的模样,压下撞的发疼的心口,勾着唇角问她叫什么。

  她说:“云贞,我叫云贞。”

  第二天,两家的亲事就定下了。

  周莽高兴得一整夜没睡,第二天一早顶着父母的暗笑出了门。一天下来镇里镇外晃荡了三大圈、路过了镇上的客栈八次,可除了客栈掌柜那张老脸,什么也没赚到。

  算了算了,见到老丈人也算是沾了个边。他暗自安慰自己。

  直到了成亲的前一天,他终于见了她第三面。

  那时周莽早起遛弯给老丈人带豆花已经成了习惯。那日刚走到客栈门口,正见到姑娘的的背影。

  扔了豆花,他偷偷摸摸地跟了上去。

  也不知道这姑娘是有多喜欢镇郊这条连名字也没有的小河,周莽蹲在一颗老槐树后头,嘴里叼着草就看着她又坐在了第一次见她的那个位置。

  蹲了半个多时辰,周莽有些后悔自己扔了豆花。

  正当他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姑娘终于动了。

  也不是什么大动作,就是见她往河里扔了个啥,还没等他领悟出来这有什么含义,却又见她疯了一样朝河里扑了进去,硬生生又把刚才扔的东西给捞了回来。

  这回周莽看清楚了,她手上攥着一条白布带。

  成亲当天,他撇了亲戚朋友,灌了老丈人一晚上的酒,这才断断续续套出来话。

  自己今天刚过门的媳妇,三年前救过一个没良心的白衣少年,亲力亲为地照顾了半个月,临了却是连句话都没留下就走了。

  周莽没琢磨出自己心里酸唧唧的是个什么意思,于是就多喝了两口酒,想把自己脑子里的乱七八糟一举全给烫下去。

  礼成饭毕入洞房之前,周莽还照了照镜子,觉着自己长得方方正正也不差,看着就像是有良心能托付的好丈夫人选。

  真正进了新房,才终于觉出几分心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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