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诸葛扇
尤其是,当他周末回家的时候还看到了来做客的沈姝。
沈姝和优雅的魏母坐在花园里,两个人沐浴在阳光下,沈姝手拿着银色的茶匙一点点的斟添着茶叶。
栗色微卷的长发温柔的披在肩膀上。
藕粉的衬衫加短裙,衬的人青春甜美。
单看画面还是很精致完美的。
魏母不喜欢喝酒,喜欢品茶和种花,沈姝就特意学了这些。
从七岁开始就喜欢到沈家来串门,每次拜访都会缠着魏母,从七岁开始每次见到魏母都特别亲她,乖乖的听她的话。
这么小的孩子特别喜欢黏着你,还特别听你的话,怎么能不招人喜欢?
所以魏母和沈姝的关系特别好。
有时候好到让魏昃平觉得他们才是母女。
可是……
魏昃平慢慢的走过来,魏母温柔的笑着,“昃平啊,你看你一身的汗,对客人不礼貌,去洗个澡吧。”
沈姝嘴角的笑容僵了僵。
客人?
什么时候她在魏母这里成了客人了?
沈姝偷偷去观察魏母的脸色,仍旧是布满了暖暖的春日阳光,看不出任何差别。
魏昃平点点头,转身走进屋内。
可是啊,他太了解魏母了。
沈姝在这里拿不到好。
果然,魏母和沈姝喝了茶吃了点心,眼看着快到晚饭时间点了,魏母就开始有意无意的暗示沈姝该走人了。
沈姝不死心,甜美的笑着撒娇,“伯母,我好久没和你一起吃饭了,今天我给你做龙井虾仁好吗?”
“家里龙井喝完了。”魏母淡淡的笑着,“你该回去了。”
“伯母~”
“小姝啊。”见沈姝一而再再而三的忽略她的暗示,十分不识趣,魏母的脸色冷淡了几分,“你知道伯母我不是很喜欢贪婪的人。”
这就是□□裸的辱骂加羞辱了。
沈姝捏紧了裙角,脸颊涨红,“伯母,不管发生什么,我还是小姝啊~”
“贪,是每个人都有的,但是贪婪不是。”魏母毫不留情的撕碎沈姝的伪装,“半个多月以前你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可是还是在学校里伪装,诋毁被你抢走一切的人。舍不得养育自己的养父母,是人之常理,霸占不属于自己的位置就是贪婪了。诋毁被自己伤害的人是恶毒,撒下别人轻而易举就能揭穿的谎言,更是蠢。”
魏母微微一笑,“小姝啊,你跟伯母的前夫真的很像呐,又贪又毒又蠢。当初我以为你伯父是个不错的归属,也以为你是个不错的孩子,看来我的眼光真不怎么样啊。”
魏母的话,一句一句的抽在沈姝的脸上。
她感觉自己就像被扒光了扔在了人潮涌动的大街上,所有的人都在对着她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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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沈姝垂死挣扎的跪在魏母面前, “伯母, 我是真的喜欢昃平, 真的爱他。”
魏母慢慢将沈姝扶起来,“站起来, 回家吧。一个女孩子要活的有尊严,不能轻易向任何人下跪。”
“伯母!我和昃平有婚约的。”
“婚约的事情,还需要从长计议。”魏母淡淡一笑,拿住一张素白手帕,优雅的将沈姝脸上的泪珠擦掉,“女孩子也不要轻易哭,把眼泪当武器的女孩子不会被人看重。”
沈姝突然觉得眼前的魏母好陌生。
明明以前她还会抱着她,喂她吃饭, 还会拉和她一起摘花晒干泡茶。
怎么突然一下就变了?
沈姝无助的站在原地,直到魏母叫人将她送出去。
半路上,沈姝让司机先回去, 自己一个人失魂落魄的在街道上游荡, 突然感觉自己一无所有。
家人, 亲人, 朋友,未婚夫,好像并没有什么是真正属于她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 离期中考试的时间也就越来越近,五班的斗志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强大。
沈姝到家的时候,搬家公司的人正在将已经打包好的东西, 一箱一箱的往外搬。
沈母板着一张脸的坐在沙发上,“你搬家告诉你爸了吗?你爸也是偏偏这个时候出差。你说说你一声招呼都不打,说搬出去住就搬出去住,小城,你到底怎么想的?”
不是今天搬,等沈父回来了,估计要闹好大一场。
沈城敛去眼底的冷色,笑了笑,“这不是想学医,打算在外面弄些研究器械,在家不方便吗?”
“在家里怎么不方便了,家里客房这么多,腾一间出来……”
“都是些化学药品,对人体伤害很大。”
沈母压根没往别的方面想,只觉得孩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
她几分疼惜几分责备的说,“学医做什么,那么累,学金融多好,等毕业了就直接进你爸的公司。”
听到这样的对话,沈姝心里的酸水苦水一起往外涌。
看,哥把林静护的多周全啊。
明明是为了林静搬家,妈闻起来,却绝口不提林静。
沈姝嫉妒,嫉妒的快发狂了,她出口问道:“哥,小静呢?”
“小静啊,在租好的房子打扫卫生。”沈城警告的看了沈姝一眼,“那边更累。”
沈姝心颤了颤,看,因为怕搬家的时候家里发生冲突,他就将林静提早支走了。
沈姝不由得想起了林静被林父林母第一次带到家里的那天。
哥也是这样,第一时间带林静逃走。
回来后也是第一时间让林静去房间。
因为他知道,留下就是伤害,所以不会让林静面对。
可是,她也是妹妹啊。
沈姝红着眼,走到沈城的身边,抓着他的衣角,央求道:“哥,可不可以不搬?我舍不得你。”
小时候,她惹哥生气了,她就是这样抓着他的衣角,他一下就心软了。
沈姝多希望回到那时候。
哥,还是那个疼爱他的哥。
可是,沈城只是冷淡的将衣角从她手里摘出来,“东西比较多,你陪一会儿妈吧。”
沈城回房间继续收拾东西。
不一会儿,需要带走的东西都搬完了。
沈母到底还是舍不得自己儿子,急忙说道:“还是别搬了,马上大学了,多在家陪陪爸妈。”
“又不远,几步路,随时可以回来。”
沈城的话很软,但是态度却很强硬。
沈母心知是劝不了他了,一时意气,“我看你就是长大了,翅膀硬了,连妈都不要了。”
“瞧您说的。”
沈城没承认也没否认,开门拎着背包走了。
沈母看着那扇门一点点的关上,突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门关上的那一瞬间,她突然有一种错觉,好像,小城这一走就不会再回来了。
沈母摇摇头,应该是错觉。
小城是她的儿子,这个事实永远都不会改变。
在搬家之前,林静先去了小区附近的大超市一趟,打算购买一些生活用品。
扫帚,拖把,洗碗巾,锅碗瓢盆。
庆幸超市很近,又有小推车,否则还真拿不了这么多东西。
林静从超市出口出来,推着车往商场出口走,刚走到一半看到一家特别素雅的店铺。
展示柜内放着很多十分漂亮的陶瓷盘子,杯子,碗。
林静看着看着就走不动道了。
脑海中浮现出沈城那双肌理细腻,仿如玉石雕刻而成的手。
哥那么好看的手,合该用最精致的东西。
林静将小推车停放在门口,将小包跨在身上走了进去。
中介找的这套房子是高档住宅区,商场内的店铺价格都不便宜。
而林静穿的很朴素,简单的白色T恤加牛仔裤,背着一个十九块九的白色帆布包,自然让导购提不起兴趣。
加上这种已经可以用艺术来形容的餐盘店,用来作品牌概念展示体验的价值远远高于购物的价值,所以人一向很少,顾客少,事儿就少。
几个导购闲散的聊着看。
林静惊讶的看着立起来的那个杜鹃浮雕玉石餐盘,那杜鹃活灵活现的,眼珠子都好像会动一样,让人忍不住想去摸了摸。
“小姐。”
林静刚抬起手,导购王楠走了过来,叫停了她的动作,一脸的不耐烦,“你面前的这个餐盘,上面的杜鹃,是wgwood设计和三名专业绘图师手工绘制而成的,和旁边的杯子是一套的,三万二一套,不买的话,就不要碰。”
三万二。
林静被价格吓着了,连忙点头,“很抱歉。”
王楠甩了林静一个白眼,回了自己的位置休息,转头跟旁边的人压低声音说,“一看就是土包子,一辈子都买不进,也就只能进来过过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