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准那颗星星 第138章

作者:阿淳 标签: 女配 豪门世家 甜文 穿越重生

  而后隔了两秒,才回过神,抬起头来,冲她尴尬地笑了笑:“好久不见......卓俞。”

  “好久不见。”

  卓俞微微一点头,目光落在她身旁怯弱的小女孩身上,问,“这是你女儿吗?”

  “是......她叫陈心慈,心慈,跟卓阿姨问好。”

  小女孩小声道:“卓阿姨好。”

  “哎,你好。真乖。”

  姓卓。

  不姓沈。

  看来他们俩这对痴情鸳鸯最终还是没能终成眷属。

  也是。

  当年沈文诚变成了那样,身上所有光环都退却了,林时雨回坚持不下去,也正常。

  八年多前,江时开着直升机飞跃山区入口,犹如救世的孙悟空一般从天而降,不仅救了卓俞,还救了那个未成年的高中生。

  因为闹得太大,云野山的这种拐卖交易,甚至上了无数门户网站和报纸咨询的新闻头条,抓了不少在其中从事拐卖生意的人员。

  而沈文诚作为卓俞最憎恨的对象,并不能算是主使人员,甚至压根都算不是参与人员,但凭借他的身份,依然成功在标题上占据了重要一部分。

  基本就类似于:《F大学生协助老乡拐卖未成年少女》、《山村媳妇拐卖链的背后,竟是F大高材生?》、《从云野山拐卖事件看是否学历越高,道德底线越低》这种。

  这种事情,不用怎么打听,就能知道主人公是谁。

  沈文诚在学校的声誉,已经可以说是毁的干净,连他回宿舍收拾行李,舍友们都要冲他嘁一声。

  而且到最后,F大也做出了开除的决定,并没有给予他毕业证。

  他的人生档案上,从此就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虽说没办法明确地判重刑,但想要找到什么体面的工作,基本......是不太可能了。

  卓俞音乐能知道的消息,就是他回了老家,在那边的一个厂里找了份算账的活,好像去年也结婚了,娶的也是老家当地的姑娘,婚后生活很不顺,妻子嫌弃他窝囊,给他戴过不止一次绿帽子,现在的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反正每天吵吵闹闹的没个尽头。

  ——这些消息,都是童娇告诉她的。

  这姑娘对云野山已经是恨到极致了,到如今还在关注着,以他们的悲惨生活来获得快乐,卓俞感觉她都已经有点魔怔了。

  “没办法,我到现在晚上还是不敢关灯睡觉,频繁做噩梦,我只能靠这样的方式来解开心结。”

  对方都说到这份上,卓俞也没办法,只能随她去了。

  她是一个当时事当时毕的人,当年恨沈文诚,就直接毁了他的前程。

  恨林时雨,就搞臭了她的名声。

  之后他们是东山再起也好,卧薪藏胆也好,都和她没有关系。

  不纠缠在过去,是卓俞活到今天还能做一个元气少女最重要的原因。

  望着眼前这张熟悉的灵气少女颜,林时雨张了张嘴似乎要说什么——

  “卓俞。”

  不远处传来一个无奈的男声,“你这小兔崽子能不能让人省点心,手机也不带。”

  林时雨抬起头,顺着声音的来源望去,看见了江时。

  “抱歉啊,我老公在叫我了,先走一步。”

  卓俞弯弯唇,冲她一挥手,就提起裙摆朝不远处的男人跑去。

  江时还在叨叨絮絮:“你是猎犬吗跑这么快,三分钟不看你,你就跟撒欢儿了似的到处跑,你以为我很有空是不是?”

  “你烦不烦啊,罗里吧嗦的,男人话这么多真的很娘你知道吗......”

  林时雨牵着女儿,挺着肚子,望着他们渐渐走远的背影,站在原地许久没有动弹

  直到身边的女儿晃了晃她的袖子:“妈妈,我们还不去找爸爸吗?”

  她回过神,神情变淡了许多,眼睛里没有丝毫温度:“嗯,走吧。”

  走回自己该走的路。

  再颠簸再多砂砾再垃圾,也只能走。

  就像曾经她见过的,那些被卖到山里,给自己不爱的人生孩育女,行尸走肉一般活了十几年,到最后被警察询问时,哭的撕心裂肺的人一样。

第90章 穗穗有今时

  眼前是一大片金色的稻田。

  遥遥望去,可以看见无数光着膀子的大汉, 或是扎着灰色布腰带的妇女, 正忙碌地穿梭在麦田里收割稻子。

  烈日之下,稻浪之间, 他们就如同一只只灰蓝色的棋子,星罗遍布,用自己额间的汗水和黑红的脸颊,描绘出了一副热闹朴实的秋日丰收景。

  倘若不是怕在这个年代里太过招摇招致祸端, 江时都想架块木板在面前开始画油画了。

  ——现在是华国七十年代初。

  嗯, 这个世界的的华国七十年代初。

  1974年,离改革开放还有四年。

  华国正在进行如火如荼的青年建设。

  正巧, 江时就是一位响应国家号召, 上山下乡建设新农村的知识青年。

  本来他是不用参与的,老老实实呆着北京城里等着毕业后分配工作就好了。

  毕竟他有个已经被派往兵团农场去当知青的哥哥。

  但两年前, 因为江时本人报名足够积极主动, 最终,他还是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知青。

  被安排分配到浙省高湾市章乡县南垣岭村。

  江知青是位极有才华的知青, 既知道排兵布阵,笼络人心,又懂得吃亏耐劳, 安分守己,到了南垣岭村之后, 更是一个人承担了教书、算账、外交、组织宣传等重要工作。

  于是成功获得了生产大队书记的欣赏和信任。

  以至于此次农忙, 他被委派了一个十分轻松的管账工作, 搬着张小凳子坐在仓库前,头顶上方还有棚盖,称量记录入库稻谷的斤重,登记村民的公分,并对账簿上的数据进行简单的加减乘除计算——就可以了。

  对于江时来说,连脑子都不用动。

  当然,他这份轻松凉快的活计,不可能没有人眼红,只是很快就被大队书记的话给怼回去了:“你也想记账?你想你娘的屁呢!你脑子能有江时好使吗?算术能有他快吗?能从一数到十就不错了,字写的跟狗爬似的,让你去记账,到时候记出一本烂账,这个责任你拿□□那条裤衩给我负?滚滚滚,滚他娘的,再在这里叽叽歪歪扣公分了!”

  ——于是,不了了之。

  至于那些同样不满且有文化的知青,大队书记是不予理会的,甚至连解释的心情也没有,黑着脸甩手就走。

  一群连口粮都挣不够的人,还敢跟他讨价还价,白日做梦去吧!

  所以总而言之,江时坐在仓库前观赏麦浪已经快半个上午了,依然没有什么正经事情可以干,只能维持着一本正经的表情发呆,顺便接收一下剧情。

  这个世界的江时,倘若用稍微古意一点的说法来形容,就是一位将门出身的儒生。

  他的爷爷是一位退伍老兵,奶奶是俄语翻译,内战时还当过重要卧底,如今家里摆的奖章比丈夫还多。

  父亲专注于机械制造,勉强可以称得上是一位科学家,母亲则是军医院的外科医生,按理说身世背景清白的不能再清白,基本上不可能被波及进这场运动中。

  但,江时的大哥是收养的,他的亲生父亲是江时爷爷的老下属。

  这位老下属在战火中意外失踪了,而他留京的妻子在他失踪后改嫁他人,并且带着另外的三个子女移居海峡对岸。

  而最小的那个孩子因为太小带不走,只能狠心抛弃。

  最后是江时爷爷把他抱来江家养,成为了江时的大哥。

  这件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甚至连江时大哥自己也知道,小时候家庭氛围和谐,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

  但这几年随着国内势态越来越不对,又得知江时大哥的亲兄弟在对岸也担任着官要,一旦有心人想拿这件事做文章,那真是有一万种似是而非的罪名可以列。

  于是江大哥主动去了边疆地区最辛苦的兵团农场,江时主动“请缨”,来到了南垣岭村。

  ——当然,交代了这么多,只是为了给黑暗星二殿下一个面子。

  事实上,他所附身的江时,在这个世界的主线故事剧情里,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充其量也就是原著里,一个戏份不多的女配角的人生中的一个交集不算太深的感情过客。

  而江时这一次要拯救的小星星,正好就是这位在故事原著里戏份不多的小女配角。

  此刻,这位小女配角正提着一个篮子从不远处的田埂路上走过来。

  应该是刚给家里的叔叔伯伯婶婶送完饭。

  灼热的日头下,她的皮肤白的发光,衣着朴素却干净,连头发都扎的整整齐齐。

  在这样农忙时节的乡间小路上,她明明只是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却温温柔柔地,走出了prada女王的风采。

  而感应星获取完整本书的数据后,给她下的定义是:

  一个,外表温柔娇弱,内心老谋深算,最擅长演哭戏,无时无刻不在算计,的病娇小白花。

第91章 穗穗有今时

  这个世界的书名叫《重生之七十年代好日子》。

  嗯,基本上一看书名, 就能大概知道是个什么类型故事。

  在七十年代这个大背景下, 故事标签主要有三个:

  一是重生。

  二是种田。

  三是军婚。

  ——每一个标签都在昭示着,这绝对是一本虐渣打脸的百万字流水账式小说。

  事实也确实如此。

  这本书的女主角名叫林麦子, 是南垣岭村的一名农家女,从小就生活在一个重男轻女观念极为严重的大家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