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雁北
“原来是认识啊。”
胡兵和王刚这才恍然大悟。
然而另边的许梦却满心嫌弃和怨恨,嫌弃这些粗鄙的人,又怨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将自己丢来这穷乡僻壤的地方。
郑先进想着才三个月就来了三个知青,修房子的事儿也要提上认出来,特别是现在有男有女,住宿上肯定要划分开。
好在现在来的人少,他还有时间准备。
郑向东和胡兵领着新来的去了知青点之后,郑向东就传达了大队长的意思。
“胡知青,你是最先来咱们大队的,劳烦你在生活上帮帮他们,明天上工还看到大队长的安排,知青点的事儿你们自己商量着决定。”
刚刚他们聊过,王刚比胡兵还大岁。
但胡兵是最先过来的,王刚也是爽朗的个性,当下就搭着胡兵的肩膀让他照顾自己。
看他们相处的好,郑向东也准备回家了。至于许梦,男女有别,反正有胡兵在呢。
可等他刚出门,许梦突然出现拦住他的去路。
“我不要住在这!”
听她口气颇为不善,郑向东也不会纵着她“这是大队里的知青点,所有从城里过来的知青都要住在这儿。”
“给我换个住处。”
“既然不听大队的安排,那你下乡干啥?”郑向东笑吟吟“不如我现在去找大队长,让大队长去公社,就说你不满意我们这里,让公社给你换个地方,或者是让你回城?”
许梦听这话,就下意识想起了临行前爸妈的叮嘱,可看到这样的房子,还是和两个男人起住,她心有不甘“上回我来的时候不是住在那谁家,我这回也要住那家。”
郑向东脸上的笑意淡了些“许知青,容我再次提醒你,这里是大队安排的知青点,所有的知青统住在这里。”
没有打算和她歪缠,郑向东直接和她错身而过。
就在两人说的时候,王刚也在屋里和胡兵说话,他们两个都看到许梦去找郑向东,说的也是他们俩。
“他们是不是有什么内情?”王刚猜测道。
胡兵忙解释“肯定没有,东哥有媳妇儿,他很喜欢他媳妇,估计是许知青有什么事情想问东哥吧。”
“东哥都娶媳妇了?”王刚的关注点立刻被转移。
“嗯。”提到刘茵,胡兵满心钦佩“东哥的媳妇儿很厉害,她是专门给大队养猪的,村里人都羡慕她。”
“养猪有什么好羡慕的?”王刚不懂就问。
胡兵刚开始也是这种想法,所以认真解释道“农村都是靠种地维持生计,每年结算的时候,家家户户除了粮食之外,存不下余钱,可东哥媳妇儿给村里养猪,每年能出十二头大肥猪,除了交公之外,其他的猪不仅能给村里人改善生活,卖给收购站还能赚不少钱呢。”
“这么厉害啊?!”
“非常你厉害,等你以后见到也会和我样敬佩东哥媳妇儿。”
许梦心烦意燥的回来就听到两个和她起来的人在说刘带弟那个村妇,‘嗤’了声“就是个农村妇女,大字不识几个,值得你们这么推崇?”
王刚没见过刘茵,不好评价。
胡兵可是亲眼看到过刘茵养的猪,立刻反驳“许知青,请你注意自己的用词。农村人和城里人没有区别,如果没有他们种的粮食和养的家禽,城里人有饭吃吗?有肉吃吗?至于你说的不识字,那也是因为地域限制,如果农村多些学校,他们不会比城里人差。”
首先就是郑向东,还有二柱、大壮他们,假如他们能上学,学识肯定不差。
起上工之后,他更是了解了老农民的智慧,地里有什么变化全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这些是他们城里人远远比不上的。
许梦没想到他和她样从城里来的,思想却已经被同化“难怪你能和郑向东关系好。”
看她讽刺完之后就进了屋,胡兵恨不得上去和她理论。
王刚及时拉住他“别和个姑娘计较。”
“她说的不对,我就要和她理论。咱们是响应国家号召,来支援农村,她作为个知识青年,首先就带着对农村的偏见,何谈支援?”
王刚本是立的立场,但听到胡兵的话之后,觉得确实十分有到底,同时羞愧自己的觉悟太低“她这不是刚来嘛,等她适应几天就知道,农村和城市没有差别,你现在说再多也没用。”
胡兵冷静下来,也知道王刚是为自己好,但依然说道“她哪里是刚来?先前不是来过,之前对她那么热情的村民们要是知道她内地里这么嫌弃他们,指不定多伤心呢。”
王刚愣,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拉着胡兵问“咱们的房间在哪儿?明天就要开始上工,我东西都还没收拾好呢。”
如此,胡兵也不好再说什么,带着王刚去了住的房间。
陆续来了三个知青,郑先进就和大队的干部合计将知青们现在的房子修下,最好再扩大点。
能当上干部的人都不是蠢人,有时候大队长从外头带回来只言片语,也知道现在国家号召知识青年下乡援建,再看这两三个月就来了三个人,所以都没反对大队长的提议。
修房子的事儿提上日常,郑先进却依然不放心。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头绪,索性不想了,他就是个大队长,管好自己的亩三分地就行,其他还有上头的领导呢。
三个知青,胡兵已经适应上工的日子,村民们也挺喜欢这个卖力干活的城里小伙子。紧跟着来的王刚干活也不错,嘴上叫着累,但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下,倒也让村里人刮目相看。毕竟现在夏收,地里的活儿只多不少,有时候他们庄稼人都累不住。
唯独许梦,和村里的老奶奶起干活都叫苦连天,只干了天就和大队长请假,连歇了三天。
村里人看许梦娇弱,也有知道知青到了分粮的时候会和他们起分粮,有些小媳妇就不干了,凭啥城里来的不干活都能分粮食?
刚听到有人抱怨,郑先进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了。
不管是村民还是知青,都按照工分来分粮食,做的多分的多,不做就啥都没有。这也是变相的警告许梦老实上工,不要作妖。
只可惜,胡兵和王刚将这话带得许梦之后,许梦满不在意,反正她有的是钱,分的粗粮她也不爱吃。
胡兵看着许梦这样十分愤然,王刚只好将他拉离。
“许知青既然不想和大家起劳动,就不该来农村!”
这时候,王刚不得不承认胡兵的话有道理,来农村本来就不是来享福的,既然是当有志青年,肯定得和村里人起上工下工。
“女孩儿娇气,日子长了她会明白的。”
其实他这几天也有些坚持不住,要不是不想输给胡兵这个比自己小的人,他也想撂挑子了。好在,他在家也干活,习惯了也还好,同时也不会有闲功夫想东想西。
“算了,我也不管她,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说完,胡兵就拉着王刚“走,咱们去给村里人上课。”
郑向东当初为了让胡兵融入队里,也知道村里很多小孩儿都没上学,所以就提出让胡兵叫村里人认字。
这样的事儿胡兵当然同意,本来就是援建农村,让农村人得到更多的知识,可不就是他们这些知识青年该干的事儿吗?
他们大队没有学校,想上学必须得去吴家沟,那里有公社设立的小学和初,高就必须要去县里。
个孩子的学杂费不少,很多家里都出不起这个钱,所以村里的小孩儿大多没上学。
知道胡兵上过高之后,郑向东就有了这个想法,大队长知道后也大力支持。
别看郑先进没读过多少书,但他知道知识的用处,现在大队来了现成的人能教,他怎么会错过。
明面上胡兵们是义务教育,没有任何酬劳,但是大队长还是暗示各家各户送点东西,不管送的是啥,好歹片心意。
胡兵当时收到各家送来的东西,差点流下了男儿泪,更是打定主意定要好好教。
农村孩子懂事就开始帮家里干活,除去几家被娇惯的孩子,其他都很懂事。面对胡兵的教导他们都很虚心,也很认真,没有笔和纸,就用沙盘和树枝代替,渐渐的,孩子们也爱上了学习。
后续,不仅仅的孩子们去学习,村里小伙子大姑娘有时候也会去听听课。
没人取笑他们,来听课的人也越来越多。
王刚跟着胡兵过来的时候,也为之动容,想到胡兵当初说,要是农村也有学校,他们不会比城里人差,这句话确实有道理。
两位男知青受村里人欢迎,许梦这个唯的女知青就不招人待见了,不上工,也不义务教学,村里人提到她就是摇头。
刘茵经过胡兵也认识了王刚,王刚看到刘茵养的猪之后,惊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
“嫂子,我以前也看过人家杀猪,都比你这个瘦。嫂子,你太厉害了!”
“这些要出栏了,过几天你就能吃到猪肉。”刘茵笑道。
胡兵咽了咽口水“看着肥嘟嘟,定很好吃。”
“那当然,我嫂子养的猪,从来都是最好吃。”二柱家里养的猪也给家里创收不少,其刘茵的功劳不小,渐渐的,他就成了刘茵的脑残粉,有时候郑向东都得排在后头。
王刚也有挺久没吃肉的,看着猪圈里的猪,开始期待吃肉的那天。
众人看完猪圈之后,就上山去了。
胡兵先前跟王刚说山上啥都有,还说了些他之前吃过的东西,弄的王刚心动不已。刚好今天休息,他们就约好起上山了。
这些年大壮、二柱往山里跑的勤快,有刘茵的教导,两人的狩猎技术也突飞猛进。
更何况,他们这行有旺家在,还真不怕空手而归。
王刚看旺家全身油光水滑,眼神锐利,扯了扯胡兵的袖子“这是谁家养的?养的真好。”
“东哥家的,不仅长得好,打猎可厉害了。不过你别往它跟前凑,它挺凶猛的。”
“我知道。”
尽管胡兵比自己小,可从来了这儿之后,王刚就没听他说过虚话,对他说旺家打猎厉害也深信不疑。
现在正值夏天,山里除了动物之外,能吃的东西还有不少。
胡兵和王刚背着背篓跟在他们身后,每回看他们采摘什么,都会问问,然后跟着采摘。更想着多弄点回去,晒干好保存之后,给家里寄点回去。或许不是肉,但也能给家里人改善下伙食。
这天进山,大家收获颇丰,胡兵和王刚两人合作之下捉到条鱼,两人回去的路上已经想好等会儿怎么处理这条鱼。
刘茵和郑向东慢悠悠的走在后头。
特别是刘茵,感叹道“要是以后来的知青都和他俩样好相处就好了。”
“不仅是你,大队长也这么说。”想到大队长说以后知青的事儿就交给他来办,郑向东决定稍后再和媳妇儿说吧。
第42章 逼婚
突然, 刘茵想到了许梦, 便问“许梦还没去上工?”
“嗯, 先进叔可烦了, 已经放话说她再不上工,就送她去县里医院检查检查,还说去公社那儿说说这事儿。”
“那许梦呢?”刘茵饶有兴趣。
“看她明天上不上工。”
“大队长有得头疼了。”刘茵摇摇头不再聊许梦, 然而将手上的鱼往上拎了拎“今天怎么吃?”
“之前在县里买的干辣椒还有, 发的豆芽也应该好了, 做个水煮鱼吧?”
这道菜是刘茵之前搞出来的, 她喜欢重口味, 所以家里常备辣椒,想想水煮鱼的滋味,她嘴巴里口水泛滥,忙不迭点头。
第二天,许梦还是没有去上工,大队长气得直接去了公社,后来公社来人给许梦做思想工作, 奈何许梦油盐不进,公社的人只好将她带走。
胡兵和王刚心里很复杂, 昨天他们做好鱼之后请许梦起吃, 两人吃得津津有味, 许梦吃了口就放下筷子说腥味太重,让两个人都下不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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