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绵绵
冬日的早晨,说话时都会呵出热气,洛书颜皮肤雪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戴着红色的毛线帽,鼻子都冻红了,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盯着他。
沈宴也看着她,最后轻轻地点了下头,“好。”
——
虽然两个小孩都已经郑重其事的做了决定,不过也不代表他们对沈清若的伤心难过视若无睹。
四点多放学,洛书颜跟沈宴结伴去了与小区方向相反的花市。
宁城现在还没有花店,只有一个花鸟市场,既卖花也卖鸟,大老爷们经常喜欢去那里逛,沈清若是一个很热爱生活的人,碰上什么好日子也会骑自行车去花市买上一把花放在家里,不过最近这段时间,她忙了起来倒是很少买花了。
洛书颜想到了这个好点子,女人都喜欢花,不开心的时候买一些花送给沈姨,沈姨应该会重新高兴起来吧?
以往对于她的点子都嗤之以鼻的沈宴,这一次很难得的没有杠她,还从书包里拿出自己这两天的零花钱交给洛书颜,作为买花的资金。
洛书颜自从知道自己是富二代以后,在花钱这方面便没有那么节约了,但也没有大手大脚。她手上也有钱,不过因为摸不准花市的价格,便收下了沈宴的零花钱。
攥着几块钱,两个小孩一路十分谨慎的过了红绿灯,走了好几分钟才来到了花市。
这个点花市都快关门了,有些摊位的老板早早地就收了摊。好不容易碰上一家,花的品种也没早上那样多。
老板见两个小孩长得都精致可爱,语气也温和了许多,“小朋友,要买什么花呀?”
洛书颜摇了摇头,“还没想好。”
老板被她这说话的语气逗笑了,“是要送人吗?”
“恩。”回答问题的人是沈宴,为了防止一问一答跟挤牙膏似的,这一次没等老板继续问,他就补充着回道:“送给我妈的。”
老板心里有谱了,指了指摆放在角落的花,“这是新进的花,省城那边的人送妈妈都是送康乃馨。”
洛书颜跟沈宴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然后都很失望。
康乃馨这个名字是真的好听,但在其他娇艳欲滴的花的衬托下,属实平平无奇了些。
沈宴看向洛书颜,用眼神在征求她的意见。
外貌协会资深会员的洛书颜果断摇头,“老板,我们不要康乃馨,有没有其他好看的花?”
老板随手一指,“没多少了,你们自己挑,要收摊给你们便宜的价格。”
沈宴跟洛书颜走进店里,尽管老板说没多少花了,可他们也都挑花了眼,选择困难症这会儿也发作了。
“你说买什么花?”沈宴侧过头问她。
洛书颜也犯难呢,“玫瑰花好看是好看,不过都是男朋友送给女朋友的。”
沈宴一滞,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你从哪里听说的?”
“电视上都是这样的,男主角送女主角玫瑰花。”
两个小孩挑挑选选,最后洛书颜看中了角落里的向日葵,让老板用报纸包好,洛书颜付钱的时候,老板一边收钱一边调侃沈宴:“一块儿出来买东西,怎么好让女孩子掏钱?”
老板很年轻,平日里没少打趣来买花的男男女女,这会儿也是习惯性的调侃。
洛书颜没打算搭理这种大人自以为是的逗趣。
哪知道一向高贵冷艳的沈宴竟然回应了,“我的钱都在她手上。”
他说的是实话,今天一放学他就将自己的零花钱都交给她了。
老板已经找了零钱给洛书颜,闻言还愣了一下,后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你很有前途嘛。”
沈宴自认为已经将该解释的都解释了,便没理会老板,跟着洛书颜走出了花市。
回到家以后,沈清若的情绪已经彻底平稳下来,正在厨房里忙活,等她出来的时候,看到两个孩子扭扭捏捏的,你推过来、我让过去。
洛书颜见沈清若过来,便推了沈宴一把,小声道:“你送她会更高兴的,傻子。”
以前她送给爸爸她自己画的画,爸爸很高兴,到现在还好好收着,爸爸说过,他最喜欢的就是她送给他的礼物。
沈清若将两个孩子的互动都看在眼里,温声问道:“怎么了?”
沈宴这才走上前,背在身后的手伸了出来,将那一株向日葵递给她,有些不自在的说:“妈妈,送给你的。我跟洛书颜一起买的。”
洛书颜没有想到沈宴对自己妈妈也会这么别扭,平常怼她的时候不见词穷,还时常出口成章,到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
她果断走上前来替他说了没说完的话,“沈姨,我们希望你天天开心,笑口常开,万事如意!”
沈清若愣住,看着眼前两个孩子脸上流露出来的关心,她走上前,将两个孩子都往怀里带,轻声笑道:“谢谢你们。”
第40章
从那天以后,沈清若更加卖力的工作了。
今年宁城的冬天异常寒冷,有几次洛天远加班回来,站在楼下往上看时,居民楼的灯都熄灭了,只剩下沈清若卧室的那一盏灯还亮着。
十点钟,亮着。
有时候十一点钟,也还是亮着的。
她比以前更努力了,有时候会大清早的坐大巴去省城图书馆买书,下午赶回来,事实证明,老天爷也是眷顾勤奋的人,她翻译文件越来越流畅,那些生涩的单词她也不会翻译错,以她现在的水平,完全可以比得上跨国企业那些翻译秘书。洛天远一开始的确是存了帮她的心,可现在她证明了她的实力,这让洛天远也松了一口气。
他发家以后,帮了很多人,比如王大婶家的儿子,可这些人或多或少都跟他沾亲带故,他也知道公是公、私是私,所以,他也只会看在过去的情谊上帮一次,不管那人有没有抓住唯一的一次机会,都只是这样了。唯有沈清若在他这里是个例外,先前他帮她躲开了一场噩梦,之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子租给她,给她介绍琴行工作,去年为了买车合理又想方设法的将房子卖给她,洛天远知道,他做得已经够多了。
毕竟沈清若跟他非亲非故,他们之间更没有别人猜测的私情。可看到沈清若,他就会想起自己,他们两个人处境相同,她独自拉扯儿子长大,他也跟女儿相依为命。
好在,沈清若并没有辜负他的帮忙,她努力地抓住了每一次的机会,将小日子越过越好。
洛天远进了居民楼,刚走到门口,听到隔壁门打开,沈清若披着厚厚的棉袄,冲他笑了一笑,“我今天下午包了点馄饨,给你放在冰箱的冷冻柜里,你要吃的话可以自己烧水煮。”
“恩,谢谢。”洛天远迟疑了片刻,又劝她,“怎么还没睡,其实你不用这么拼的,现在又是大冬天的,小心熬坏了身子。”
沈清若拢了拢衣服,不甚在意的摇头,眼睛却很亮,“以前是我太懦弱了,事到临头总是想着退让,得过且过,将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塌糊涂,天远,真的很谢谢你,总是这样帮我们母子俩,没有你,我们肯定不会有现在这样安宁的生活,现在我也想通了,逃避也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我不可能让小宴为了我一直窝在宁城不出去,作为妈妈,没有给他一个健全温馨的家庭已经很对不起他了,现在我只想尽我所能给他好一点的生活。”
刚知道肚子里有一个小生命时,她有好几次都想过要去把他打掉,只有这样,她才能跟过去彻底告别,可每一次走到医院门口,她又下不了决心,拖了一天又一天,直到……她感受到胎动。
她不止一次后悔遇到陆行森、爱上陆行森,可她不后悔生下了小宴。
洛天远见她眼神坚定,不由得笑了笑,他身材挺拔,穿着版型笔挺的大衣,楼道里的灯忽明忽暗,可能是加班的原因,他身上带着一丝疲倦,使得他整个人更显温和,“好,正好我想跟你商量,过几年我们公司有意向搬到西城,西城是省城,无论是教育还是医疗,比起宁城都要好太多,你怎么想?”
西城是本省的省会城市,沈清若也去过好几次了,跟京市是不能比,但她早些年跟着家里人也去过不少地方,就全国的大都市来比较,西城都能排名靠前。
如果是之前,沈清若肯定是想着逃避,可当她知道陆行森还不想放过她时,她害怕过、茫然过,最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便陆行森出现在她面前,只要她不愿意,他也不能勉强她。她现在唯一能做的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给儿子更好的生活,这样即使有朝一日再次重逢,她也希望自己有跟他抗争的勇气,而不是除了垂泪沉迷什么都不会做,什么都不敢做。
沈清若抬起头看向洛天远,“西城自然很好,这几年我多接点工作,尽快将房款都还给你,也为去西城做准备。”
就这样的,还在睡梦中的沈宴跟洛书颜就被彼此爹妈确定了短暂的未来,几年后要去西城求学,去看看更大更广阔的世界。
——
陆行森已经近一年没有来东溪别墅了。
东溪别墅是他与沈沁的婚房,想起这个名字,哪怕只是淡淡的在心里划过,也会带来细细密密的疼痛感。
如果他知道那一天她给他打电话是最后一次,他绝对不会不耐烦的、连她话都没说完便挂断电话。结婚那一年里,他在东溪别墅住的日子屈指可数,她总是默默地在这里等他,无论他什么时候回来,她都会为他留一盏灯,而现在当他站在这院子里,连一丝温暖与烟火气息都没有感受到时,他以为他会麻木,可呼吸之间,仍然感到肺部似火在灼烧。
陆行森拿出钥匙走进屋子里。
在他的要求与命令之下,这屋子里的所有摆设跟她在时一模一样,连杯子的位置都没变,有一次保洁阿姨不小心将她随手放在书架上的发圈扔掉,他怒火中烧,难以克制脾气。
他从出生起便是盛远集团的继承人,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有得不到这三个字,只要是他喜欢的,想要的,最后都会得到,他太过自大,年少时分不清自己究竟喜欢谁,被人三言两语就蒙蔽了双眼,乃至于误会她,跟她结婚后也都是冷眼以待,直到她从他的世界消失,他才猛然醒悟过来自己心里的人是谁。
也不知道在屋子里呆了多久,他听到了门铃声。
即便知道不会是她,可还是抱有希望,来到门口,见到站在外面的人是好友,他的眼神重新黯淡。
江丞走了进来,手里拿着车钥匙,随口笑道:“刚看到你的车还以为看花眼了,真是你啊。”
陆行森脸上表情寡淡,“你来这边做什么?”
“我家老头子说不舒服,我过来看看,准备抄近路回去,这就走了这边。”江丞坐了下来,四处打量了一番,“我上一次来好像是四年前了,还真是没有改变,话说我真是没有跟你当邻居的缘分,前段时间我不是去了美国吗,刚回来就听说你家隔壁那房主把房子给卖了,还是八十万的白菜价。”
陆行森对于这种与他无关的琐事并没有兴趣。
也不知道有没有认真在听。
江丞也无所谓,继续自顾自地说:“不过我刚看了一眼,隔壁那栋也没人。不知道下次过来的时候能不能碰到你那邻居。”
其实江丞对于谁买了隔壁的房子这种小事也没兴趣,近年来,陆行森行事低调,深居简出,他们这群好友都很少有机会跟他碰上,都知道他难以承受丧妻之痛,刚开始以为他最多一年就会重新振作起来,像从前那样,花丛片叶不沾身,谁知道都快八年了,他还是没有走出来,反而有越陷越深的迹象。
这让江丞实在困惑,明明沈沁还在时,也没见他对她多看重多在乎。
陆行森仍然出神地盯着摆放在茶几上的杯子。
江丞还记得自己身上有任务,陆行森的妈妈陆夫人给他打过电话,恳求他能劝劝陆行森放下沈沁放下过去,江丞难以想象雍容华贵的陆夫人会以那样的语气,他为之动容,可怜天下父母心。
即便知道陆行森不爱听这些话,江丞也要说,沉默了片刻后,他总算开口了,“行森,这国内你都快找遍了,也没找到她,还是算了吧,沈沁如果还在世,不可能都快八年过去了还是毫无音讯,你的人生还很长,总不可能一直这样等下去找下去,是不是?你要是一个人那也就算了,你身后有陆家,有盛远。”
他们都知道,沈沁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相信,陆行森也知道,只是不愿意去面对这个事实而已。
如果沈沁还活着,在陆行森这样犹如地毯式的寻找之下怎么会一点儿音讯都没有?
换句话说,如果沈沁还活着,她为什么不回来?沈沁有多爱陆行森,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陆行森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就在江丞感到挫败时,只听到他声音喑哑地回:“活要见人,死要……”他顿了一下,那两个字似乎难以启齿,开口便是痛彻心扉,“见尸,只要一天没有找到她,那我就会当她还活着。”
第41章
在洛书颜十岁这一年,她与爸爸来到了省会城市西城,随同的人还有沈清若和沈宴。
这几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
洛书颜至今仍然记得,在一个雪夜,她已经窝在床上睡觉,却听到了敲门声,那一天爸爸还在加班,她以为是爸爸忘记带钥匙了,便只能穿上厚厚的睡袄起来,透过猫眼看到站在门外的人是宋晚晴时,她诧异得都忘记了要开门。
她知道宋晚晴要结婚了,在这个年代,就算是达官贵人家里有喜事,寻常老百姓也是一无所知的,她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几天前,宋晚晴让司机送来了喜糖跟请柬。
爸爸收到以后,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表情。
他没有惊讶,也没有生气,十分的平静,好似要结婚的人不是他的前女友一样。
门外的宋晚晴穿着单薄的衣服,她眼眶通红,早就放下了昔日的骄傲,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可她就是想要听一个答案,她的手指冻得都快没有知觉了,仍然不死心的敲着门,也许是情绪都快到达崩溃的边缘,她竟然开始低喊:“天远,你在家对不对?你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我知道我哥哥跟婶婶做的事情让你生气了,可是我是不知情的,天远,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只要你说你喜欢我,只要你要我,我就跟你走,好不好?”
洛书颜正准备开门的,听到这里,小手放在门把手上,却顿住了。
爸爸没在家,她如果现在开门的话,会不会不合适?会不会让宋阿姨更难受?
宋阿姨也不会愿意她听到这些话吧?
洛书颜跟宋晚晴隔着一道门,她还小,不懂得爱而不得的感情有多煎熬,她才七岁,但仍然能感觉到宋晚晴的痛苦,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难受,她第一次直面所谓爱情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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