驸马要上天(种田青铜时代) 第10章

作者:绝歌 标签: 前世今生 穿越重生

  接下来的日子,裴三郎盯紧马鞍建造的同时,也把自己收集到的那些羽绒拿了出来。

  鹅的生长周期长,又是吃粮食的,非常贵,他到现在一共才杀了三只鹅,收获五两左右鹅绒,够做一条羽绒被或者是两件羽绒服。

  他让人做成了羽绒袄,镇武侯夫妇一人一件。上辈子没享受到的父母亲情,这辈子……至少冲镇武侯能够无条件支持他这个才七岁的儿子创业,就没亏待到他。

  鸭子便宜,他杀得比较多,至少每天两只,两个多月下来,已经杀了一百多只,但鸭绒的产量比鹅绒低很多,处理过程中浪费了些,还有些是新出的,还没加工好不能用,目前能用的鸭绒不到十斤。

  他花了五斤给他们三兄弟一人做了一件鸭绒袄子,又用两斤鸭绒给自己做了条被子,还剩下两斤多的鸭绒,给自己做了件小披风,给镇武侯夫妇做了个盖腿的羽绒毯。

  镇武侯每年十二月初去京城,要来年正月十五过后才回来。

  裴三郎在十一月最后一天,带上赶制出来的三十五具马鞍和一牛车的羊毛线织成的手套、袜子、围脖子,以及自己给家人准备的那些羽绒用品赶回镇武侯府。

  镇武侯马上就要进京,正在交待世子留守的事,便听到管家来报说三公子回来了,已经到府门口了,稀奇坏了。他对镇武侯世子笑道:“你三弟竟然舍得抛下赚铜钱的买卖回来了。”

  镇武侯世子笑道:“估计是算着父亲进京赶回来的。”他三弟那财迷把袜子、手套、围脖子卖遍朝城内外富贵人家,那马鞍想必是有安排的。这小子对马鞍看得可紧了,到目前为止只有他们父子骑上了。便是太卫和太戍两人大人,也只能借他的马来过过瘾,眼馋得都快不行了。如果他三弟不是镇武侯的嫡三子,他们怕是早冲到庄园开抢了。

  两人正说到裴三郎,裴三郎便顶着满身风雪带着抬着藤筐的奴仆风风火火地奔进正堂。

  裴三郎的羊皮披风竟然还是戴帽子的,帽子边缘还镶嵌了圈长长的毛边,帽子扣在脸上,罩得都快看不见脸。他身上的长披风一直垂到脚背,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裴三郎挥手,喊,“快,抬进来。”

  奴仆们把装有羽绒制品用布盖好的藤筐抬进正堂放着。

  镇武侯世子颇是好奇,索性自己起身去查看,然后问:“这是什么?”

  裴三郎把他们的东西都分好了,每样东西上还挂了个竹板写明材质、用途,当即翻出牌子给镇武侯世子看,又把给镇武侯的那筐搬给他。他说道:“我攒了三个月,只够制出这些。”他满是遗憾地感慨句:“可惜产量太少,自家人都不够用,没法制出来售卖。”

  镇武侯翻看了牌子,三个字,单读看,它都认识,一个是鸭子,一个是羽毛,一个是毯子,连起来是什么?鸭子羽毛毯?鸭子羽毛还能制成毯子?能保暖吗?

  裴三郎说:“回屋一试便知。”他说完,仰起头看向镇武侯,说:“父亲,儿子想随你一同进京。”

  镇武侯世子乐呵地问:“卖马鞍吗?”

  裴三郎说:“马鞍我愿成本价出让给父亲,我想去京城见面世面开开眼界。上次豪商找我谈生意,好悬差点闹出笑话。我痛定思痛,不能闭门造车,决定出去走走。”

  镇武侯世子愕然问道:“你舍得?”

  裴三郎点头,说:“若无父兄相助,我的买卖是做不成的。我的一切全都仗仰父兄,自是舍得,且并不亏本。”没道理因为是父子兄弟,靠着他们的关系就觉得理所当然。他们护他,他自然也是要回报的。他说道:“这头一批马鞍在父亲手里能发挥更大的用途,我本小利薄填不起才请父亲给回我成本。往后的马鞍让三成利与父兄。”

  他这话一出,镇武侯和世子都惊住了。你一个七岁娃,连这个都掰扯明白了。父子俩互视一眼,都在自己的眼里看到惊愕和有点难以置信。

  他俩对裴三郎身边有些什么人,每天见些什么人,做些什么事都一清二楚,以至于想问是谁教他的都问不出口,只能在心里感慨他比他们想象得还要神异。

  父子俩一起沉默了。这么神异的裴三郎要带到京里去吗?

  神秀早露,未必是福。

  裴三郎拽住镇武侯的袖子,喊:“父亲。”公关没用,撒娇上场。

  镇武侯问:“三郎,你可知别家七岁小儿是什么样子的?”

  裴三郎:“……”不是吧,这是要扒马甲吗?

  

第17章

  裴三郎早就想过自己做的这些会让人怀疑,但在这个世界,不藏拙都很难活,藏拙就更难活了。

  从这辈子的出身上讲,他确实是镇武侯的亲生儿子,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他的不同之处只是在于有上辈子的记忆,拥有一些比这个世界超前的知识。

  他在这个世界的启蒙书是《君天说》,他们连皇帝是神鸟的后代都要毫不怀疑地去相信,他的这点不同相比起来就算不得什么了。他即使表现出有些不同来,身边的人会关注衡量,他的不凡并没有损及到谁的利益,反而能够给身边的人带来利益,何乐而不为?

  他的策略就是走不凡的路,然后假装自己不知道自己很不凡。这就像学霸轻松地解开超难的题,然后对着周围的人理所当然地说:“这题很简单,一看就会解。”理所当然得让人只会怀疑到是自己笨、脑子跟学霸的差距太大。

  裴三郎说:“不知道,我没见过别家的七岁小儿,大哥家的大郎还不满七岁。”

  实实在在的回答,真实得镇武侯和世子都无话反驳。在他们看来,三郎就是个天纵奇才,既担心他因为不凡而遭至灾祸,又怕因为过度保护使得他没能更好地成长浪费了他的天分。

  裴三郎拽着镇武侯的袖子,继续撒娇:“父亲,你让我跟着去吧,我一定乖的。只要父亲让三郎去,三郎什么都听父亲的,保证不给父亲添乱,保证不乱说话。若是有不懂之处,三郎私下里再请教父亲就是。”他深深的作揖,“请父亲带三郎去,请父亲教三郎。”

  镇武侯回道:“容我想想。”喊来仆人,带裴三郎下去休息。

  裴三郎心说:“即使你们不让我去,我还能自己去。”他有仆从有战奴跟随,进出府又不受限制,等父亲出门后,打着回庄园的幌子自己去京城,他把镇武侯派在他身边当眼线的长随一扣,谁知道?等他们察觉的时候,他都到京城了。

  裴三郎出了客堂,又去见了镇武侯夫人。

  她上辈子死的时候二十七岁,这位大姐生她的时候才三十四,相差七岁。在她曾经生活的那个世界,三十四岁还是貌美如花的年龄,四十岁的女人,保养得好的话,正是集成熟与优雅美到极至的时候。

  镇武侯夫人今年四十二,头发里夹杂着很多白发,干燥寒冷的气候和风霜吹打得她的皮肤既不白也不嫩,再在皱纹的点缀下使得那张脸比起五十多岁的人更显老态。生过三个孩子,其中一个还是高龄生子,身材严重走样,又因为常年吃肉少素,胖,冬天里一个月都不见洗一次澡,味道挺重。一个女人掌管一个侯府的后宅,侯爷的小妾暖床婢庶子庶女一大堆,都得靠她镇住,那威仪也是很重。

  之前老大姐每天日理万机,没有太多时间来亲自带孩子,那也是派一堆奶妈子、丫环、健仆把他护得好好的,唯恐少根头发,每天的朝食、辅食都在一起吃,成天看着。如今他住到庄园,镇武侯夫人时常一个多月见不着人,见到他就给抱住了,一口一个儿地喊。

  裴三郎:“……”大姐,你身上的味儿比较重。大姐,你别喊得这么惨,我还活着好好的。大姐,别这么亲热,上辈子男女混合双打、跟亲妈如同仇敌的心态我还没转换过来。

  裴三郎还不能无动于衷,于是赶紧扯起镇武侯夫人的袖子替她擦泪,连声问候:“母亲可还好?天寒地冻母亲可有冻着?母亲在家里一切可还好?家里的吃食可爱习惯?我庄园里送来的山菌够吃吗?”

  镇武侯夫人:哎哟,小儿子真贴心。她连声回:“好,好。挺好,都好。”又握住小儿子养得变白也变嫩了不少的手,把裴三郎的连环问候还回去:“我儿可还好?天寒地冻的赶回来可有冻着?在外可有受委屈?庄园里那么差,吃住习不习惯?不习惯就搬回来住吧,你还这么小。”

  跑业务干销售,与人打交道是基本功。嘴巴不必甜,但必须会说话,能找话题。

  裴三郎扶着老大姐到炭炉前坐下,回道:“都好。”就从自己赶回来时,有做什么保暖措施开始聊,聊到在庄子上的吃穿住用,聊到自己的壁炉是怎么造的。他自然不能说是山寨到国外的,就说是把炭炉和厨房的烟囱结合起来造出来的。又讲到怎么会想到种豆芽和山菌,“他们都说只有天气暖和的时候才长山菌,豆子也是春天播种,我想豆子和山菌肯定也是像儿子一样怕冷。于是我也给山菌和豆子盖了暖棚生火取暖。山菌和豆子都发芽在雨后,那肯定是喜水,于是勤浇水,就长出来了。”

  “冬日缺少阳光,山菌长在树林里被大树遮着,也是见不着阳光的,所以冬日阳光不足,照样也能长山菌。”

  “豆子出芽,没有土和阳光,就只能吃豆苗,但也是冬日里难得的菜食了。”

  镇武侯夫人听着连声称赞:“我儿就是聪明,别人就想不到这些。”

  裴三郎说:“这得多亏父亲、母亲给我的钱财和奴隶,不然我便是想试着种出这些东西也是不成的。这里有一半父亲和母亲的功劳,往后你们的山菌豆子我都包啦。以后我再发现有好东西,也都给你们送来。”

  镇武侯听得心里那叫一个感动,连夸:“我儿不仅聪明懂事还孝顺。”

  裴三郎拿出公关态度和精神来对镇武侯夫人联络感情,要表达的心意超额完成任务,公关效果也很突出,母子感情进一步加强,之后还跟镇武侯夫妇吃了顿辅食,再回屋休息。

  他的内心稍微的有一丝丝一点点的小感慨。

  来到这个落后的世界,不管他乐不乐意,习不习惯,至少上辈子不敢奢求的父母兄弟姐妹间的亲情在这个世界感受到了。不算亲密的感情,却让他感觉到那种血浓于水的牵绊,以及身后有依靠的感觉。

  他上辈子死了还欠着医院的医疗费没能力还,也没有人替他还。这辈子,有父母支助创业,有家里的关系势力给他依靠。他的身份是镇武侯嫡三子、有家的人,而不是上辈子的赔钱货讨债鬼。

  他从不认为他上辈子的境遇是因为自己的性别是女,纯粹是上辈子的奶奶和父母作孽。她的舍友也都是女儿,也没见被父母家人那样对待。赵天赐是儿子,在那个家最终也跟她一样,没有归属感,只有来自原生家庭的心理阴影。她上辈子,从父母、到他们姐弟到最后全都成为输家。她早早地死了,死在最美最好的年华里,赵天赐在充满暴力和威胁的环境下成长,懦弱胆小,从高中毕业就辍学在家,连出门都不敢。她上辈子的父母,女儿没了,儿子没出息,他们只是乡下小镇上的普通人,靠打零工赚生活,到老连个退休养老金都没有,晚景凄凉已是可见。

  他最大的感触就是,人活成什么样,得看自己过成怎么样,怎么做人。

  镇武侯夫妇用完辅食回房后就换上了裴三郎送的鹅绒袄。

  鹅绒袄很轻,穿在身上像没穿,感觉就不保暖。如果不是有手套和袜子的先例在,他们都得怀疑三郎在胡闹,屋子里暖和,若是觉得冷再添衣裘便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就这么穿着了。

  夫妇二人穿着鹅绒袄腿上盖着鸭绒毯烤着炭火聊起裴三郎,起的话头就是羽绒袄和毯子。

  镇武侯夫人说:“听三郎说,他认为飞鸟的衣服就是羽毛,鸟能度过寒冬是因为有羽毛,用羽毛充当麻絮会更保暖。虽然是孩子气,想想也不是没点道理。”

  镇武侯只觉得像没穿衣服,有点冷。他不置可否,说起裴三郎想跟着进京的事。

  这种宅子外的事,镇武侯夫人也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只说:“他是男儿,总不能拘在家里。侯爷从披甲人到因功封侯,也是从十二岁披甲进京,后来追随天子,拿一对石锤南征北战打拼出来的。三郎虽然年幼,又不是要去披甲上战场,又有侯爷护着,比起侯爷当年只身赴京的时候可好太多。”

  镇武侯想起自己当年。父亲子嗣众多,自己是庶出,母亲是侍婢,身边唯有五个战奴,分家也得不到家财,索性拜别父亲带上石锤和战奴自己上京谋前程去了。三郎像他!有主意,敢闯,敢拼,如他当年,他又有什么理由阻止呢?

  镇武侯点头,说:“那便应了他。”他说完感到身上暖和起来,伸手探去,只见鹅绒袄里裹着暖和气热腾腾的。他又摸摸鸭绒毯下,也是一片暖和。他说道:“此物当真比麻絮保暖。”

  镇武侯夫人说:“三只大鹅方才得两件衣服,十只鸭方得一条鸭绒毯,又岂是麻絮可比的。”很是爱惜地轻轻摸着身上的鹅绒袄。即使是侯府也只在招待客人的时候才杀鹅,一年里杀不了多少,三郎的庄园那么小,一共也没几只鹅,竟然舍得连杀三只给他们做袄子,可见孝心。

  镇武侯摸摸身上的袄子,又摸摸鸭绒毯,再想想刚入库的三十五具马鞍,满心火热,便觉得小儿子跟着一起进京的要求不算什么了。

  于是第二天,裴三郎刚到校场见到镇武侯就被告知准允他跟着进京了,让他准备起来。

  他练完武吃完朝食,镇武侯便把马鞍钱给他了。

  出手阔绰的镇武侯给了他一箱金子,五两一锭的金子,足有四十锭!

  亲爹,真亲爹!

  镇武侯颇有深意地瞥了眼裴三郎。他知道裴三郎一定会把这些金子带到京城去,就是不知道裴三郎会不会拿这些金子做点什么。

  裴三郎把金子放好后,就又去找到他爹,这都要进京了,这得抓紧补课。人情世故注意事项是不是该提前告诉他。他便直接问镇武侯,他上京后需要注意些什么避讳些什么,见到哪些人要客气,见到哪些人要亲热,见到哪些人要保持距离,哪些人是千万不能得罪的。

  镇武侯:“……”

  

第18章

  裴三郎知道以自己的年龄问出这样的问题有点语出惊人,对于他爹的沉默并不感到有丝毫意外。他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眼巴巴地看着他爹等待回答,仿佛问的是一个很正常的普通问题。

  镇武侯的心情颇有几分复杂。不过仍旧把每年进京的流程和要往哪些地方排队送礼告诉了裴三郎。

  每年十二月初三出发,约摸二十号左右抵达京城。

  裴三郎闻言就懵了,他心说:“从朝城到京城,不过三四百里,为什么要走大半个月?”从朝城到他的庄园二百里路,跑一趟来回都只需要四五天。莫非路上有什么耽搁?

  他正在纳闷,就听到镇武侯说,“抵达京城后派人往三公六卿府上送礼,等到了二月二十八,王公贵族信入王宫拜见天子敬献贺仪。献仪之后,如蒙天子看重,天子会派人召见,过了正月十五,天子还没召见的,就可以准备回程了。”

  裴三郎眨眨眼,问:“只送礼?不需要自己去见见人的?”

  镇武侯告诉裴三郎,“往三公六卿府上送礼,派仆人去即可。觐见天子都是统一穿好朝服去拜见天子,贺仪交由府上管事带着仆人排队交到太内司。太内司是主管天子内务的地方,就在王宫前门左侧。拜见天子的王公贵族们从前门的正大门进入王宫,直抵朝堂。敬献完贺仪,天子如无召见,便可饮酒……”想到裴三郎年龄小,又改口为“领略京城风情。”

  裴三郎心说:“饮酒作乐是吧?”如果不是多年酒桌历练,差点一个白眼翻过去。一年一度的进京,你就这么给霍霍了。这金马鞍送上去,只怕也不会直抵天子跟前,还得转上好几手吧。这送礼都不自己去,不就白送了。

  这事关系到将来前程,目前他没想到可以造出什么比马鞍更好的东西,那就必须让马鞍发挥出它应有的光彩。

  裴三郎又问镇武侯,在京城里可有什么高官显贵亲眷或者是至交好友的。

  镇武侯的回答是,无。

  老家在昭邑,距离朝城千里之遥。他是当初一对大石锤和五个战奴独自赴京谋取的前程,后因功封侯,天子将他封赐在此。路途遥远,往来不便。他又是庶子出身,与家中兄弟没有多少交集,自父母过世之后,与老家几年难有一封书信。至于以前的至交好友,也都陆续的或战死,或病逝,已无。他到朝城已经有十八年,部从都在朝城。

  裴三郎:“……”他算是明白了,作为天子亲军部队出来的镇武侯老爹封侯之后来到朝城,就压根儿没去经营过京城的关系,在京城全无根基,也就只在朝城这一亩三分地上能使得上力。

  说白了,镇武侯就是一个军伍出身的大老粗,当年投军的时候运气好,分到了天子的亲卫队里,在天子眼皮子底下立的功,才有今天的封侯。这么一个没家世没人脉关系的侯爷到京城,扔到王公贵族里那就是排在末流坐冷板凳的小透明。

  裴三郎那叫一个愁。他心说:“我要表现得妖孽点吗?”在做白工甚至还会招来麻烦,和在亲爹面前表现得妖孽一点,他选择表现妖孽。至少从他这几个月的观察来看,他的便宜爹和大哥,包括二哥,都是向着自家人的,没有什么霍霍自家人的心。一家人心齐,可以少很多顾虑。

  他说道:“送山菌豆芽这样不难得的平常物什给父母,我派奴仆前来即可。可送铜马鞍、鹅绒袄这等自己做出来的贵重物什,那自然是要亲自送到父母手里展示用途的。我想,儿子送父母礼物,与父亲送天子贺仪,应该是同样的道理。”

  镇武侯的眉头微动,若有所思地抬眼打量着裴三郎。

  裴三郎继续说:“若年节里,儿子与兄长们、父亲的部从们一起给父亲献礼,礼由仆人收下后,清点登记,父亲什么时候能见到儿子送的礼?”

  镇武侯:“……”多半就直接压库里了,或者是等到整理物什的仆从报到管家那,管家再呈报上来。要是仆从往珍稀物品里在拟在名单中一起呈献上来,再珍贵的东西,扎堆放在一堆物什里,也都不显得有多珍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