驸马要上天(种田青铜时代) 第82章

作者:绝歌 标签: 前世今生 穿越重生

  剑很重,但以亲随军的体力来说,舞动它并不费力,拿它砍铜剑,跟拿大砍刀砍脆木头没区别,舞得呼呼生风,铜剑、铜刀、长戟木杆遇到它,直接暴力斩断。

  这样的剑才衬得上那些身高一米八几、浑身肌肉发达、壮得像头蛮牛的亲随军壮汉。

  天鸾剑跟颜色偏黑的重剑完全不一样,它锻打得跟天子的神剑凤鸣一样雪亮,相对于汉剑款,它的外形显得很秀气精巧,不过那都是体现在后来装的护锷剑柄上,黄金镶宝石的嘛,但出鞘之后则是锋锐凌厉,气质跟狗萝莉特别衬。

  裴三郎回到镇国夫人府,刚见到他爹娘,他们就问起他烧野人尸体的事,说现在京城都传疯了。

  传就传呗,他无所谓的。

  他歇了一晚,第二天大清早进宫去见天子。

  他到宫门口,下马车,就见到站岗的那些亲随军齐刷刷地扭头朝他看来,眼神带着敬畏。他估计还是跟他烧野人尸体的事有关。

  他无视了大家的眼神,进宫。

  他现在有天子给的黄金通行令牌,已经不需要经过望公,可以直接进宫求见天子。

  天凤殿已经修葺好了,皇后的天凰宫还在砌墙,宫院中传来此起彼伏的砌墙时敲砖的声音,工匠还挺多,忙得热火朝天,但离造好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皇后的宫殿不像老百姓造房子,它还有要体现天家威仪的各种雕刻装饰物,那些都是非常耗工时的。

  他迈进天凤殿,就见到狗萝莉又在殿中,她坐在天子下手处。

  现在天气已经转凉,狗萝莉的衣服也换成秋装,依然的金色的绣有凰鸟图案的宽大华服,与夏装不同,她的领口镶着白色的毛绒绒的边,还系有两颗毛绒绒的圆绒球,上面还挂着玉坠子,有点俏皮可爱。

  他有过上次盯着狗萝莉看,出糗的事,这次没敢再多看,进殿,跪地,行礼。

  天子问他,“朕听说你把袭击庄园的野人尸体全烧了?”

  裴三郎回道:“尸体太多,怕有瘟疫,烧成灰,再掩埋,比较妥当。”

  羽青鸾:“……”上次你说预防瘟疫,只说要挖深坑,可没说要烧尸体。

  天子没在烧野人尸体上纠结,抬起头看向鱼贯而入的宫侍里手上抱着盒子。

  十九个盒子,其中十二个大小一样,应是十二门郎剑,还有一个差不多长的,但略窄,应是天鸾剑,另外的盒子比较小,就不知道是何物了。

  天子上前,先打开装天鸾剑的盒子,就见一柄华贵非凡精巧秀丽的剑躺在盒子中。

  它没天子剑那种沉稳端正大气,却也尽显皇家气派。他拿起剑,掂了掂重量,跟天子剑相差无几。

  随着他缓缓拔剑出鞘,一抹雪亮之色从剑鞘中缓缓溢出,锋芒毕露,寒光逼人,不需试,便知又是一把当世难有匹敌的好剑。

  羽青鸾仍坐在原地,但目光已经从进殿的裴曦身上挪到了剑上。

  天子扭动手腕舞了几下剑,便还剑回鞘,放回了剑盒中。

  羽青鸾:“……”她收回目光,犹豫了下,起身,走到天子身旁,拿起里面的天鸾剑,拔剑出鞘,故意从裴曦的耳旁划过,还顺便挑了下他的头发,然后……一缕乌黑的头发飘落。

  裴曦:“……”卧槽,狗萝莉,你当心点,劳资的头发。

  他飞快地摸摸差点被剑擦过去的脸,又看看手,又再揉揉脸,尼玛,好险,幸好脸没有事。

  天子满脸怵然地看了眼自家差点惹祸的女儿,又看向飘落在裴曦肩膀上和地毯上的头发。这剑竟然这么锋利。

  羽青鸾原本只是想撩一下裴曦的头发,没想到竟然把头发给他削了,也是有点吓住了,她故作淡定地问:“你……没事吧?”

  裴曦忍住炸毛,微笑脸,拱手,“禀长公主,臣还好。此剑吹毛断发。”谋杀亲夫呀你,知道你虎,不知道你是这么虎!啊呸!早知道就不把剑锋开这么利了! 当着未来老丈人兼天子的面,他不敢炸,于是,摸出手绢,展开,说:“长公主,您握好剑。”

  羽青鸾狐疑地看了眼裴曦,暗自警惕,不过仍旧把剑握稳了。

  裴曦把绢帕展开。

  羽青鸾:“……”绣花的!一个儿郎用的绢帕竟然是绣花的,上面还绣了一个曦字。女郎送给他的?

  裴曦把绢帕放在天鸾剑上面,松开手,绢帕缓缓飘落,落在天鸾剑上时,一分为二。

  天子:“……”

  羽青鸾:“……”

  父女俩齐齐盯着地上的绢帕定定地看了好几息时间。

  羽青鸾满脸沉稳地收剑回鞘,把天鸾剑放回剑盒中。

  天子则赞道:“好,甚好。”俯身捞住裴三郎的胳膊把他拉起来。

  裴三郎谢过天子,拱手说:“陛下,十二门郎剑也已造好。”他亲手打开一个剑盒,从中取出沉重的门郎剑,双手捧在手里,呈给天子。

  天子握住剑,便觉入手挺沉。此剑宽、厚与铜剑相似,但更长,颜色黑中泛亮,透出股厚重感。

  裴三郎说:“这是重剑。”

  天子握住剑,用力地挥了挥,剑声呼呼作响,他大喊声:“拿铜剑来。”他用手小心地试了下剑锋,没有他的那把凤鸣剑锋利,但比寻常铜剑也要利得多。

  宫侍取来铜剑,天子一口气连挥三剑,连续砍断三把铜剑。

  他握紧手里的剑,打量着门郎剑,整个人的气势也如这出鞘的剑,锐气迸发,踌躇满志的模样。他连声赞道:“好!好!好!”脸上浮现起笑意,把剑放回剑盒中,又一一查看过其它十一把剑,才挥手让宫侍把剑收下。

  他问裴三郎:“这些盒子里的又是何物?”

  裴三郎取出献给天子的朝珠,说清楚它的出处,再双手呈上献给天子。

  天子先是被这珠子鲜艳亮丽的颜色惊了下,再看这么老长的珠子挂在脖子上,下意识地扭头看向自家女儿,心说:“你戴得住吗?”怕不是要甩飞起来。

  羽青鸾很是淡然地说:“父皇,这朝珠是裴曦献给你的。”她接过朝珠,掂起脚尖,挂在了她爹的脖子上,又摆弄整齐。这颜色与金色神凤倒是挺衬。

  天子展开手臂,露出身前的珠子,询问:“如何?”

  羽青鸾说:“可。”

  裴三郎又把装有给羽青鸾的手珠的盒子打开。他瞥了眼自己被削掉半截的头上,突然间好后悔给狗萝莉做这么多首饰,啊呸,她不配!

  手珠嘛,很长,珠子磨得细,得绕好几圈。他取出手珠,告诉羽青鸾,“长公主,此乃手珠。”他看狗萝莉的样子就知道她不会戴,于是,请狗萝莉抬手,将手珠缠到她的手腕上,又把琥珀怕火易碎的注意事项告诉她。

  狗萝莉的狗爪子还挺好看,不是那种柔若无骨的款,细长有力,很匀称,保养得也挺好,不是那种皮肤粗糙型,估计平时没少用他进贡的护手霜。

  …………

第110章

  两人面对面站着, 相隔不到一臂的距离。

  羽青鸾以前见外臣时, 离她这么近的, 都跪在地上,她只能看见后背和后脑勺, 包括裴曦。

  这是她第一次离外臣这么近, 也是第一次近距离看清楚裴曦。

  曦公的白, 真是不负盛名, 像冬天里的白雪,又像剥了壳的鸡蛋, 又嫩又滑,比女郎的皮肤还要娇嫩。他的眉毛很浓, 浓眉大眼,五官长相很是英气, 但下巴略微有点圆, 肉嘟嘟的。他没有亲随军身上的那种汉臭味,不知道用了什么香料, 有一股很好闻的香味,无论是看起来还是闻起来, 都显得比她还干净。他俩的手放在一起,那颜色分明得,裴曦像女郎,她才像汉子。

  羽青鸾活了十三年, 头一次羞恼自己竟然美不过一个儿郎。她觉察到自己父皇正看向自己, 努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模样, 不让他看出端倪,以免又被笑话。

  耳朵发烫,当然是因为有人在背后骂她,绝对不是因为她看裴曦。

  裴曦给她戴好手珠,她扔下句:“尚可”,转身快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着,又远远地瞥向裴曦,原本是想看他肩膀上被她削去那缕的头发,却见他又打开了一个盒子,小心翼翼地捧出件金色的半透明的琥珀,那里面赫然有只大蜘蛛!

  蜘蛛挣扎着要往外爬,眼看就要钻出琥珀。

  羽青鸾吓得下意识地将手按在剑上,提醒道:“琥珀里有只蜘蛛似要挣脱而出。”她的手挪到袖弩上,小心戒备,一旦它挣脱出来,务必保证一箭毙命。

  裴三郎心说:“卧槽,这狗萝莉的眼力真好。”好吧,人家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眼力当然好。他说道:“这种裹有昆虫的琥珀,叫虫珀,属于琥珀中格外罕见的品种。”

  羽青鸾顿时明白过来,暗松口气,不动声色地将手从袖弩上挪开,问:“有多罕见?”

  裴三郎莫测高深地回答句:“需要机缘巧合。”

  天子的目光从裴三郎和羽青鸾身上扫过,双手接过这琥珀,仔细端详,问:“此物生成于万万年前?这蜘蛛竟能不腐不灭?”他抬眼看向裴三郎。

  裴三郎对上天子的目光,顿时会意。

  古代的尸体防腐术、法老皇帝们想追寻的长生不老、死后的荣华富贵,看看秦始皇陵就知道他们的梦想了。按照这个世界的平均寿命,他这未来老丈人早到了考虑身后事的年龄,估计陵墓都快修好或已经修好了。

  他满脸钦佩地看向自家老丈人,心想,“你是想为后世的基因谱系研究、古代防腐技术研究以及博古馆文物做贡献吗?”天子有这远大志向,他不敢劝。想象下,谁要是跟秦始皇说,您老别修秦始皇陵了,后世子孙都把您那当旅游景点了,那下场,会有点惨。

  您老人家要供献什么历史遗迹,旅游景点之类的,就当造福后世了吧,就是希望千万别自身有什么不便于记载于史书的隐疾、隐秘之类的,不然……就会像明朝的某位皇帝,哇哈哈,他入葬的姿势居然是魁星踢斗。

  天子仿佛很随意地提一句:“若人死后裹于琥珀,可否得万万年。”

  裴三郎打开一个盒子,取出串项链,对旁边的宫侍说:“端个火盆来。”

  宫侍端来火盆。

  裴三郎把项链放在火盆中。

  琥珀,就是树脂化石,易燃。它放在火盆里很快就燃了起来。

  裴三郎又指指天子手里的蜘蛛琥珀化石:陛下要不要烧烧那个试试。

  他还强调句:“此物出自火神炭窑。”您是想火葬吗?这个世界的原住民应该都不敢享用火葬的。

  天子把琥珀放到底托中,打量几眼蜘蛛,感慨道:“此物,颇是不易。”这一点就着,稍不小心,就该永堕无边烈火炼狱了。

  裴三郎告诉天子,火神炭窑的琥珀产量很可观,请示琥珀是只供给皇家,还是允许卖给公侯贵族们。

  易燃、易碎、产量可观,当然是卖出去收刮公侯贵族们的小金库了。天子感慨道:“此物既为天神所赐,又极不易保存,自是公侯贵族们才可享用得起之物。”

  才可享用得起,那就是卖高价。裴三郎秒懂。

  他说道:“神赐之物,燃之有清香,摆置于室内,可怡神延年益寿,自然是一两琥珀一两金。若是虫珀或叶珀,其价更在黄金之上。”

  天子听到裴三郎说摆置于室内可延年益寿,眼皮子一抬,又看了眼自家女儿:你这未来夫婿做起买卖来,贯能让人抢破头地给他送金子。

  裴三郎出了天子的宫殿,便见天空飘起了雪。

  冬天正式来了。

  他出了皇宫后没有直接回镇国夫人府,而是坐着马车在京城里转悠了圈。

  京里到处都在修建房屋。

  大户人家的宅院还在如火如荼地抢修,工匠、奴隶随处可见。

  初冬时节,很多奴隶还打着赤脚,身着破烂的薄袄,在监工的皮鞭下哆嗦着夯土。工匠们穿着麻布罩面的袄衣,无论是穿戴还是气色,比起他庄子里的苦奴都差。如果不是有旁边的奴隶作对比,他真会认成是奴隶。

  那些公侯士族豪商们在大地动中的损失,会通过盘剥奴隶们来找补。相比起奴隶的死活,他们更在意自己库里的金子铜钱,以及倒塌的房子什么时候盖好。

  低矮的土墙草屋早已盖好,女人们正在忙活,不是缝制过冬的衣服就是在囤积过冬的食物。他走过一条街都没见到男丁,甚至连年龄稍大点的孩子都没见到,问井康:“那些男丁呢?”

  井康说:“城墙、皇宫大殿、后宫、公侯府邸都塌了,朝廷工匠忙不过来。以往遇到这种情况,通常都会强行征调平民,今上是火神之子下凡,怜恤苍生疾苦,一改以往惯例,不再强征。如今平民替朝廷干工,每天可得一斗粗粮,若是五等匠人,每天可得一斗细粮。”

  秋收已过,青壮们闲在家里也没有收成。他们替朝廷干工,当天干完活就能带粮食回家,不需要朝廷强征,都争先恐后地涌去应征了。不卖力干工、做不好的,第二天不用来了,现在让他们的干活,效率比以前拿鞭子抽强多了。

  虽说朝廷出的粮食比强征平民耗费多,但城中的治安明显好了,各家各户都立上了天子神像,称呼他为火神天子,据传供奉火神天子不会挨饿受冻。

  至于朝廷的粮草是否够用,天子已下诏让太内司大肆购粮,以保证京城粮草充足。粮价比往年略微上涨了些,各地豪商都开始往京中运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