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九里 第17章

作者:奉小满 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虐恋情深 穿越重生

  “Friendship cannot stand always on one side”,这句老话被她翻译得很是精妙。

  又是一阵笑声,渐行渐远。

  “你不追上去问候一声么?”

  “不了,晚上还有别的事,我们吃完就走。”杨立人很是纳闷,因为宁铮很明显地是对那个中国小姑娘很感兴趣。而宁铮再次订婚的事情并没有公之于众,他甚至对好友也还没来得及说。

  杨立人刚刚坐在宁铮的对面,而宁铮和奉九是背对着,所以杨立人也只是看到了这个让宁铮神色起伏的中国女孩子的背影,纤细优美,有很柔美的背部曲线和脖颈弧度,发质很好,乌鸦鸦的,梳成了一边一个的如意髻,各垂着一小串玉石做的铃兰花,当她和那个西洋女孩起身迈步离开时,隔着老远,好像也能听到那铃兰花相互撞击发出的琳琅之声。

  等到她们穿过一排排桌椅,走向了西后门,杨立人终于看到这个女孩的侧脸:挺秀的鼻梁,含笑的大眼睛,桃花色的脸庞和唇色,年纪不大却修长高挑,脊背挺得笔直,服饰简洁大方,倒大袖的妃色短袄和下面配着的湘色百褶裙勾勒出一个极其美妙的侧影。

  杨立人要是不皮上一皮就不是他了:“兄弟,眼光不错啊,这小姑娘,漂亮。”

  宁铮唇角溢出一丝笑容,也把身子转过来注视着奉九离开的背影,“这是我未婚妻。”

  “什么?!”杨立人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你怎么这么想不开,好不容易退了婚,怎么又订婚了?”话锋接着一转:“不过,的确出色。”

  宁铮不爱搭理他,只是催促着他赶紧吃完走人。

  “为什么啊兄弟?你知道北平上海南京还有多少芳心等着往你身上安置么?”

  宁铮轻捶了这个爱耍宝的好友一拳,“这辈子,就是她了。”

  ……杨立人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花花大少是要彻底收心了么?他不禁在后面给奉九行注目礼,致以崇高的敬意——这小姑娘,乖乖不得了。

  杨立人直到再也看不到奉九她们的身影才收回视线,还是有些不可置信,然后发现宁铮还在盯着奉九消失的方向,他一晒:“不至于吧?你就甘心?你也才二十一岁而已啊。”

  “捧着一颗真心给人家,还怕人家看也不看就扔地下呢。”宁铮垂头抿了一口沁凉的柠檬汁,悠悠地说了一句。

  杨立人再次被呛住,不禁气结,“哎哟,没想到你也这么犯贱。不过我喜欢看戏。”

  他随即把勺子一扔,双臂抱胸:“行,我就等着看你这个主动往火坑里跳的人的下场。”

  “那你可准备好,看一辈子吧。”宁铮悠悠地说了一句,两人起身结账,从容离去。

第15章 岸芦犹白去年花

  奉九结识了葛萝莉这个新的朋友,心情很好,时不时就约出来去图书馆、逛街,或到自家喝茶,两人一个说流利的英文,一个绊绊磕磕地开始尝试说中文,然后互相纠正,都觉得受益匪浅,有认真学习、共同进步的成分在里面,很是相宜。

  但订婚一事仍然象块大石头一样压在奉九的胸口,带来持续不断的压力。

  奉九不是个自来熟的人,这样的事情,自然不会跟刚结识的朋友说。

  岁月的时钟已经不紧不慢地走到了七月初,高中毕业考试早已结束,在学校剩下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领毕业证了,班里大概有三分之二的同学准备继续升学,所以参加完毕业考试也就不来了,而是在家认真准备考试,因为很多大学的入学考试会在几天后陆续开始。

  对于奉九而言,搞不好,这剩下的几天也许就是她最后的学生岁月了。

  媚兰一早就觉得这阵子好友的神色就不大对,她生性敏感细腻,于是在午休时轻轻挠了挠奉九的耳朵:“这是怎么了?”

  两人正坐在小花园的葡萄架下,现在正是这种野葡萄成熟的季节,一颗颗地藏在叶子,攀在秧上,紫光莹莹,结得满架子都是,深绿色的葡萄藤密密麻麻蜿蜒而下,搭出一个林中小屋似的地界儿,这是她们俩小小的乐园。

  奉九看着最好朋友的一脸关切,这一阵子来的坚强终于崩塌,她黑漆漆的眼睛里随即蒙上了一层泪光:“达令,宁诤,不,宁瑞卿跟我订婚了。”

  “什么?!宁铮还是宁瑞卿?宁瑞卿就是那个你请吃饭的人嘛!那次我没去上。呀,我可听说郑漓她们回来说了,这个人年轻、高大又英俊,还是留学生,看起来家世也很好,人也很Gentleman……”

  自上次喜剧节后,媚兰家屋漏偏逢连夜雨,以前就身体不好的姥姥到底是病危转离世,前前后后延续了有几个月的光景,媚兰连毕业考试都没参加上,还是前几天回校报道后一连考了两天,补考了八九门课才算补完的,自然还没有什么闲心跟郑漓她们通气儿,也就不得而知,原来这个郑漓她们口中鼎鼎大名的宁瑞卿,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宁军少帅宁铮。

  “哎你哪里知道?什么宁瑞卿,他叫宁诤,字瑞卿,就是我姐那个前未婚夫。”

  ……这回媚兰也没电了,瞪着大眼直愣愣地看着奉九。

  “怎么回事?这可糟了,他这是什么意思?”

  “猝不及防,前不久他来我家,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他要跟我们家提亲,让我做好准备;我就去找父亲,没想到父亲居然说他早知道了。”

  奉九抹了把眼泪,“这是干什么,如果觉得大姐退婚是欠了他们宁家的,可这又不是我造成的,大人的事情就应该大人去解决,凭什么把我牵扯进来?我看父亲的神情,倒也没有多高兴,好象也有别的考虑。唉,总之,我是第一个倒霉的。”奉九难过得说不下去了。

  媚兰深吸口气,“奉九,我知道你对恋爱结婚都不感兴趣,还说过……”

  “要是必须结婚,我只嫁虎头。”奉九闷闷不乐。

  “你和虎头青梅竹马知根知底,的确很相配,不过,我早就觉得你俩就算真想结婚,也不那么容易。”媚兰尽量委婉地说。

  虎头大名韦元化,是奉九三婶的内侄,因为从小生得虎头虎脑,得个小名叫虎头,不过越长大倒是越俊秀起来了。

  从小家世坎坷,父母早逝,奉九三婶人很强悍,虽然早已出嫁,但对自己哥哥唯一的骨血极其疼惜,跟奉九脾气绵软的三叔商量后,到底把他接了进来,与唐府其他的孩子养在一处。

  虎头与奉九年龄相仿,所以关系极好,彼时唐府三房还未分家,两人性情相投,都是淘气的性子,只不过虎头是蔫淘儿而奉九是明着干,从小调皮捣蛋总是一狼一狈配合默契,有福自然共享,有难也得同当:包括一起跪祠堂、罚站、罚抄书、饿饭……称得上是标准的两小无猜。

  奉九自打记事起,就看着父母越来越形同陌路,尤其得知二人当初是轰动一时的自由恋爱才结合的,又东听西听,听了很多他们的爱情故事,即使未识情滋味,已开始觉得“爱情”这东西忒不靠谱了。

  她早早地就对韦元化说:“你长大后娶我吧,我们俩都不吵架的,肯定能和和气气过一辈子。”

  虎头当时也不过八九岁,一听和和气气一辈子这话,觉得此言甚是,他也不大懂得什么是结婚,大概就是俩人一直在一起吧?他看看奉九,怎么看怎么顺眼,从此以后对奉九越发地好。

  只有三婶听完后大笑,接着一言不发,微微蹙紧的眉头让奉九很是不解。

  随着两人年岁渐长,再加上唐府分家,两人见面的机会也渐渐少了。明明同泽男校离唐家很近,学费也不贵,但三婶偏让他上了育才中学,虽然这个学校也非常不错,但到底还是分开了,弄得两个小孩子十天半拉月才能见上一次面;至于到了寒暑假,多半时间虎头又被三婶打发去自家那有数的不大赚钱的几个店铺里学做生意看账本,所以虎头这几年笑容都少了,但人的确是成熟了不少。

  奉九不是很懂三婶干嘛这么做,难道虎头不上大学的么?三婶叹了口气,“奉九,虎头是个孤儿,家境也不好,他父亲的财产,都用来还债了,真没剩下什么;三婶家啥样你也知道,我觉得虎头能念到现在就不错了,还是早早地进铺子做生意要紧,到时再娶个媳妇儿,我也算对他父母有了交代。”

  奉九一听就急了:“虎头念书多好啊,他一直想当建筑师,如果上学没钱,我有啊,我从小到大的压岁钱,都足够虎头上大学了。”

  民国时期,普通人一个月能挣七八个大洋,但大学学费一年就要一百多大洋,绝对是个很奢侈的事情,甚至于对于穷苦人家的孩子而言,从想上大学开始就一步一个坎:因为民国初期的大学没有统一入学招生考试,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很多人都选择报考三五所大学,而每次报名费至少三元起,所以光一个报名费就把很多人拦在了门外,更别提为参加大学入学考试奔波而产生的路费和住宿费了。

  三婶儿当然知道奉九有这个实力:如果做一个中国富家小姐的资产排名,奉九妥妥能进前三,称得上傲视群雌——因为她母亲本身就出身豪富之家,自出嫁以来,对嫁妆单子上的各个产业都经营有方,本就丰厚的价值翻了几倍有余。

  去世前,更是很有先见之明地把嫁妆一分为三,早早给奉先、奉琳和奉九三兄妹交代得清清楚楚。奉九母亲作为中国第一批进入新式学堂学习的贵族小姐,是极少有的男女平权主义者,并未因为有儿子而把嫁妆的大头分给他。

  另一方面的考虑则是,因为与奉九的父亲感情已不再,自己走后,丈夫续弦只怕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为了避免“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所以干脆分个干净,同时还能避免娘家一票没皮没脸的兄弟等一干宵小的觊觎,一举三得。

  三婶听着奉九天真的言语,哑然失笑,再怎么聪明伶俐,到底也是个孩子。她轻轻摇摇头:“傻奉九,你是个好的……不过这世间的事,要真是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奉九碰了一鼻子灰,闷闷不乐地往回走。其实这时唐家已经分家,自从奉九母亲去世,父亲续弦,这唐家就散了。奉九不由得想起当初母亲主持中馈时的事情,殚精极虑还不得好,最后竟是赚了一肚子嫌怨。

  虽然夫妻不睦了这么多年,但父亲也是知道中馈之事让妻子过度操劳,这才让父亲痛定思痛分了家。然后么,“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看着父亲的新妻子因为分了家少了多少大家族的污糟事儿而心满意足的脸,再想想父亲对现在的妻子那总是称得上和颜悦色的脸色,不禁冷哼了一声。

  …………

  奉九听了媚兰的话,不禁没了气焰,“大不了,我就跟虎头私奔。”

  媚兰不禁笑起来:“你们两个都还这么小,私奔到哪里去,不念书啦?不念书你们能做什么,怎么养活自己?”

  “我有自己的体己银子啊。”奉九声音更小了点。

  “坐吃山空懂不懂啊?再说了,你能带多少现银?只怕还得带银票吧?唐伯父要是想卡你脖子,易如反掌。”

  奉九托着下巴,总觉得要嫁给虎头以外的人,光这个念头就让她接受不了。

  媚兰看着奉九清丽无匹的面庞,心里默默叹息着,她有很强烈的预感,这事只怕不那么容易改变:“奉九,你啊,总意识不到自己有多美,这个宁少帅就是看上你了,怎么办?”

  奉九“嗤”地一笑:“他看上我?哎哟你是不知道他的绯闻有多少,嚯嚯,满天飞!养活了不知多少大江南北全中国的街头小报,什么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贫寒女子,中国的西洋的东洋的,从电影明星到京剧戏子到公司小职员到女学生,那叫一个应有尽有,他什么世面没见过,还能看上我这东北大丫头?”奉九想想就在那乐得不行。

  “你不是不了解他么?怎么对这些事儿门儿清?”媚兰困惑地皱眉。

  “因为我们家有个八卦大全啊。”奉九指的是家里大嫂的小妹,隔三差五地过来找她们玩儿,这个小妹最喜欢看明星八卦,所以本地最大八卦源头宁铮,怎么能少了她的报告。

  奉九现在忽然懊恼起来,要是早点对这样的信息感兴趣,早点让大嫂的小妹把小报带过来就好了,这样就能好好看看宁铮长什么样了,也不至于在冰场一见没认出来,还从此以后跟他有了牵扯。

  “你也知道啊,都是八卦,不做准的。”媚兰鄙视了好友一把,但听了奉九还算乐观的话,心里倒也安稳了一点——就算这门婚事成了,也够宁诤头痛的。

  她继而安抚地拍拍她:“我觉得你可以找宁诤谈一谈,他也是留学回来的,能不能又是他父亲安排的,而他也并不乐意呢?”

  奉九想起那个突如其来强势的吻,抖了抖浑身的鸡皮疙瘩,就当他临时起意色欲熏心吧,反正这样的人,只怕是随时随地都会发情,“如果真是这样倒不错,最好是我唐家姐姐反悔一回,他宁家三哥又反悔一回,两家就扯平了,也不会让两家交恶,皆大欢喜。”

  媚兰又叹了口气:“那就真成了奉天的传奇了。不过奉九,我觉得宁诤这个人也还不错啊,家里又权势滔天,你一旦嫁给他,未来就会成为东三省最有权势的夫人了,走到哪里人人都得高看你一眼,你真的不喜欢么?”

  奉九瞪大了眼睛:“我早就决定要过简简单单的生活了——一夫一妻,略有盈余,没有纷扰的家事,我呢,最好能安安静静地教书,这样对我才是最好的。”奉九喘了口气:“要是嫁给他,那恼人的宴会就得出席不完,还得跟前仆后继的各种要跟着他的女人作斗争,哼哼他也配?更别提天天提心吊胆防着被暗杀了,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趣味?这样的第一夫人,爱谁当谁当,反正我不当。”

  媚兰无语。

  奉九说得兴起,又想起了一件事,“我看这种花花公子真正喜欢的女人,应该是这种风月场里的人吧。”她随即抱着胳膊,学着电影里看来的交际花的做派:架起二郎腿抖了几抖,伸出食指和中指,比出一个张了口子的剪刀,比划着俩指头夹烟卷的样儿,在嘴边一按又拿开,嘴巴嘬圆吐出想象中的烟圈儿,一副浑身没三两肉紧得瑟的浪荡样儿,媚兰笑了,忽地捶了她一拳,“瞧你这德性,真该让那些拜倒在你石榴裙下的公子们看看,我们同泽一枝花的真面目!”

  “哎哟提醒我了好媚兰,要是真说不通的话,我就把我这副德性亮给他看,让他以为要娶个交际花,恶心死他,让他知难而退。”奉九摇摇手指。

  媚兰笑着摇摇头,“你个死丫头,你当人家傻的啊?再说了你不怕丢脸啊?”

  “里子都要没了我还要什么面子?随——便——丢!你说得对,都这个时代了,谁能要一段不情不愿的婚姻呢?我相信宁铮也是个通情达理之人。”

  奉九又高兴起来了,媚兰看着充满了信心的奉九,握住她的双手摇了摇,“祝你马到功成!”

  “一定!”

  两人乐呵呵地分享了媚兰从南京带回来的桂花糕和鸭胗哥儿,手挽着手往教室走,路上忽然碰到了宁鸿司。

  宁鸿司和她们认识的时间算很长了,这个人为人处世一直很低调,但看得出家世很好,经常骑着自行车上下学,偶尔来接他的车子也只是普通的汽车,鸿司从不跟人谈论自己家里的背景,只知道他父亲早已去世,跟着寡母和族里的人一起生活。

  宁鸿司长相非常俊秀,是同泽男中著名的校草,奉九和媚兰跟他也算是熟人了,所以热情地打了声招呼,奉九停下脚步,听着宁鸿司不紧不慢地解释他为什么过来,并说一会儿有事找她,奉九心不在焉地答着,目光从他脸上划过,忽然脑海中一根琴弦被拨动,福至心灵,她把目光调回鸿司的脸上,又细细地盯着他看,鸿司发现了,不禁笑道:“怎么了?不认识了?”

  一旁的媚兰都要替奉九不好意思了——就算忽然喜欢上人家校草了,也矜持着点儿不能这么露骨吧?何况奉九什么时候流露出哪怕一点点中意宁鸿司的意思啊?

  她不动声色地儿掐了奉九胳膊一下,奉九如梦初醒,对鸿司说:“宁同学,我有点私事想麻烦你,可以借一步说话么?”

  她冲媚兰使了个眼色,媚兰才发现事情好像不是自己想的这样,她轻轻拍拍奉九的后背,跟鸿司道了别就进了教学楼。

  就在刚刚,奉九骇然发现,虽然她一直有个记不住别人脸的毛病,搁现代就是轻微脸盲,所以第二次吃火锅见宁铮能认出来,纯属是因为他在约定时间到达了约会地点;而直到第三面在学校戏剧节上,她才勉强能记得宁诤的长相;而奉九能认得出包不屈呢,更是因为他是自己见过的第一个广东人,而且包不屈的广式东北官话,非常有特色。

  但从第一次见面,她就觉得宁诤长得有种古怪的熟悉感;而现在又见到了宁鸿司,这才惊觉,原来宁鸿司和宁诤两人,长得如此相像,而且,两人还都姓宁……

  看到奉九特意打发掉了媚兰,鸿司心里奇怪,他可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奉九是要对他示爱,就象这么多年来太多女孩子做的那样。

  两人这时正好离作为教学楼的“省身楼”门口已经不远,奉九望了望人来人往的同学们,他们俩在两校知名度都很高,已经有些路过的同学回头回脑地看他们,接着捂着嘴说着什么了。

  奉九困难地开口:“宁同学……”

  鸿司一直微笑地注视着她清丽的面庞,眼神里有遮掩不住的热切和暗沉:“怎么了,唐同学?”

  奉九讨厌明目张胆的追求,这在同泽两校里都是公开的秘密,所以奉九神奇地同时在男生和女生群里保有良好的人缘,毕竟在这么个“砸碎旧世界,迎接新世界”的疯狂时代,很多女学生公开追求已婚老师,或与年纪大的男人同居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而家世好功课好又这么矜持自爱的美女,就更是少见。

  鸿司看着她清澈中透着迷茫的眼眸,心里想着已经认识了两年,两人也算是熟人了吧,他又开始暗暗盘算萦绕心头已久的一个主意。

  “宁诤宁先生是你什么人?”她直直地问了出来。

  宁鸿司心头重重一跳:“你看出来了?”

  奉九点了点头,“你们长得很像。”

  宁鸿司心下忽然有种尘埃落定的轻松感:“他是我三叔。”

  奉九笑了,不过这笑意里有种冰冷,就好像一条清澈的河流向下流动,忽然间遭遇极寒,被生生冻住了——叔叔和侄子差不到几岁,这样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很平常,两人看起来就是平辈。

  她很喜欢宁鸿司,当然是作为同学,因为在与他多次的共事中,鸿司的从容、大气、缜密的思维及各项活动的策划和执行能力都是出类拔萃的,在十六七岁这个年纪,绝大多数的男同学还是愣头青、幼稚鬼,而宁鸿司的各项表现可以称得上是成熟,所以在同辈男性里,她对鸿司的评价不比虎头低,这也是同龄人里唯二得到唐六小姐认同的男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