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九里 第66章

作者:奉小满 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虐恋情深 穿越重生

  其实自从宁铮娶了奉九,虽然她嘴上不说,但她对烟味儿是极敏感极厌恶的。

  从第一次亲吻她,他就发现了,她对于气味儿相当的敏感——

  讨厌酒味、烟味儿、刺鼻的香水味儿,鼻子之灵敏让人惊异。当然了,既然如此为什么她还能那么喜欢带臭味的食物,这一点也是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次在宁老夫人的院子里,巧心剥开一块下南洋的亲戚送的榴莲糖塞进嘴里,然后就出门了;隔了半个时辰,奉九进了屋,立刻耸耸鼻子问,刚才是有人吃了榴莲了么,让人惊异。

  她不喜欢浓重的香水味儿,要是出席西洋人主办的宴会,那种厚重的香料会让她头疼,所以能不去都是不去的。

  在家里喜欢的熏香也有限,不像两个妹妹,各种熏香都要试试。

  她喜欢的香气,就那么几种,都是淡淡的、薄薄的,尤其有些做香料的老铺子,自从学习了西洋人的香料制作工艺后,开始售卖一些异国风情的精油和熏香,奉九也只是喜欢佛手柑、香橙、柠檬香,偏重这种偏清新的果香味儿,偶尔喜欢用茉莉花窨制的绿茶的香气,也就足够了。

  宁铮自己只喜欢甘松香,虽说名字叫甘松,但实际上味儿却是清冽、微苦,奉九也是怪,她闻过一次,偏就喜欢上了。

  家里男人没有喜欢这种香气的,他们更喜欢传统华贵厚沉的檀香、龙涎香的气味儿。

  宁铮自己的衣服,除了军装,中式长衫和西式服饰,经常让下人们熏这种香。

  新婚不久,宁铮有一次随意把她抱在怀里,几乎是立刻地,他听到了细细的“咻咻”的鼻息声,低头一看,她挺秀的小鼻子耸了耸,接着嗅了一下,又嗅一下,然后眉头舒展,眼睛微闭,宁铮就知道,自己身上这熏香,对了她的脾气了。

  但如果他从外面回来,尤其是参加完会议,自己加上其他宁系将领,恨不得各个都是大烟枪,每每进来不换衣服就想亲她,她都会暗暗皱着眉头,抱着她时,一向柔软身子也会有些许的僵硬。

  记得有一次开的会议时间过长,她闻到他一身浓浓的烟味儿,居然张口欲呕。

  宁铮当时就有一个念头冒出来,干脆就这么戒了吧。他曾经为了帮黑龙江兄弟部队的忙,带领第七旅在察哈尔的冰天雪地里围剿过黑龙山山匪,零下四十度的低温,到底对他的身体有了一些损伤,肺功能由此变得不是很好,家里的黄医生也建议他早日戒烟,这样岂不是两全其美。

  开战之前,当年弗吉尼亚军事学院的同届中国同学归国来看他,给他拿了三盒上好的乌普曼古巴雪茄,据说是当年出产的极品:都是十几岁的妙龄女郎,在自己大腿内侧搓出来的。

  “你闻闻看,是不是有种处子的幽香?”

  宁铮滑开长方形的木盒,拈出一根粗大的棕褐色雪茄,横着滑过自己的人中,深深地嗅了嗅,其中的清淡微苦让他精神一振,果然是正宗的古巴雪茄的香气,让人不知不觉地沉醉。

  ……然后又放了回去。

  “居然不来一根儿?”已经加入晋军的同学贺竹林张大了眼睛,有些不解地望着他,当然那个时候,阎百川还没和老帅翻脸。

  “戒了。留着送人。”

  “嚯——听说你戒烟了,看来是真的?怎么回事,失恋了?不对啊不是刚结婚么?”

  “……你看谁失恋是戒烟的?抽烟还差不多。”

  贺竹林一脸“请赐教”的八卦样儿。

  他看了看单身的贺竹林,微微一笑,散漫地说:“等你也娶了个讨厌烟味儿的太太,你也能戒烟了。”

  贺竹林瞪着他,“……呸!瞧把你得意的,欺负我孤家寡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仔细研究了涿州之战,才明白什么叫“一将功成万骨枯”。

  当然傅作义先生对北京城和北京老百姓的爱护,足以让后人铭记于心。

第52章 凤与虎

  奉九到达涿州驻地时,正赶上宁军参加涿州战役的高级参谋会议散场,宁军第三四军团下属各军长、师长鱼贯而出,载着奉九的汽车也刚好停了下来,后车门一开,这些宁军军官眼睁睁看到一双穿着肉色厚丝袜的修长笔直的腿踩到了地面上,随即一个妙龄女郎迈步走了下来。

  只要宁铮不开车,奉九从来都是能自己开车门就自己来:又不是嫁了人就半身不遂了,能自己做的当然自己做,她可没那瘾头抖什么官太太的威风。

  她身穿一件鹅黄色厚花呢翻领大衣,配着黑色大圆纽扣,头上的黑色巴斯克贝雷开司米帽俏皮地歪戴着,脖颈上围着黑色围巾,烘托出一张颜如渥丹、清雅如画的脸来,在这干燥寒冷、且在几个月的战火下打得遍地狼藉的涿州郊外的冬天,在这个不见一个女人的宁军驻地,简直就像盐碱地上凭空长出一朵娇弱的花儿来那么稀奇。

  军官们突然福至心灵,不用多说就都知道眼前这位年轻的夫人是谁了——看汽车开过来的方向,应该是城南火车站。因为战事,客车早就停开了,唯二能运行的只有运送宁军兵士的列车,及宁家专列,所以有能力在这么个节骨眼儿来到前线的,还能是谁?

  各位莽汉全都闭上了嘴,瞪大了眼睛,把握着来之不易的机会:奉九行事低调,极少参加各种宴会;和宁铮成亲当日头上也戴着金珠绒球垂面的花冠,根本看不清容颜;再加上宁铮严格把控报纸,不让刊登奉九的照片,所以真正见过宁少帅夫人真容的少之又少。

  他们倒是早听当天去参加婚礼的家里太太们议论说,少帅夫人是个少见的大美人儿,今日一见,啧啧,怪不得进入宁军前一直花名在外的少帅能一下子收了心,安安稳稳地守着这个年纪轻轻的太太了。

  奉九刚刚透过车窗看到了普寿寺的山门,知道这就是宁军临时军部所在,她赶紧在后座忙着整理带过来的物品,车一停径直下了车。

  没想到一出车门,陡然见到这么多戎装整肃的宁军高级将领,各个凸着眼睛看着自己,无奈之下,只能展颜一笑。

  宁铮走在最后面,正与自觉走慢的吉松龄和柯卫礼低声交谈,忽然感觉到刚刚还人声鼎沸的同僚们一下子没动静了,不禁疑惑地一抬头,没成想三个月不见的自家太太,如天兵天将一般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先是一楞,继而是狂喜,这两个多月被傅宜生搞得头大一直阴着不开晴的脸上立刻带出了几丝矜持的笑容:他完全不敢想象奉九会主动到前线来找他,不过转念一想,不大可能,只怕是父亲要求的吧?前天父子俩通话,老帅还提到,已经三个月没见太太了,有点不像话啊。

  当时也没深想,哪里料到父亲转头就把她给送来了。

  他这边刚想上前迎接,耳朵就敏锐地捕捉到了身后众人传来的细微的抽气声。他自然是领教过奉九笑颜的威力的,如同春寒乍退、冰融雪消;如同太阳从乌云背后挣脱出来发射出来的耀眼光线;现下穿着鹅黄色大衣的她,正如料峭的春寒里颤巍巍开出的第一枝鹅黄的迎春花,笑得人的心都跟着一颤一颤的,会让人觉得,为了博得她纯真灿烂的欢颜,就算捧着全世界送到她手上,也未尝不可。

  宁铮到底还是顺着同僚们自觉给他让出来的通道举步上前,握住奉九的胳膊,将她拉近一些,镇定自若地给大家介绍,两边自然都笑容满面,原本掏出烟打算抽一口的军官也都自觉地把烟卷儿塞进了裤兜里:虽然奉九在宁军没露过面,但她讨厌烟味儿这件事已经通过少帅戒烟的举动而尽人皆知。

  打过了招呼,人群就散了。

  两个来增援的宁军第九军老师长一边走一边小声嘀咕:“少帅和老帅,完全不一样啊。想当年老帅进京,那气派,八大胡同,全包!整整七天!啧啧……那日子,换个神仙也不做;少帅可好,就没见他逛过堂子,再看看这太太,得,别指望再有跟着老帅时的好事儿了。”垂头丧气,摇头叹息着走了。

  柯卫礼听得好笑,回头又看了一眼那对站在一起耀眼吸睛的夫妇,不觉就想起一个老友来,轻轻一叹,转身离开。

  奉九跟柯卫礼笑着点点头,看到吉松龄留着没走,正站在她对面冲她微笑,于是非常识趣地把媚兰托她带的新织的毛衣和一些食品递给了他;又从手提袋里掏出一个大信封,告诉他,里面有他已经两个多月的儿子的满月和照片,吉松龄立刻笑开了花。

  奉九自认识这位冰霜公子,还从未见过他如此眉花眼笑过,这表情极富感染力,她也跟着笑了。

  待吉松龄请宁铮一起观赏完他“好看得可以得‘最英俊新生儿’奖”的儿子照片,不无炫耀地小心收起来的样儿,宁铮的脸儿都绿了。

  实在不稀得继续忍受吉松龄难得一见的得瑟,他拉着奉九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宁铮作为驻地最高级指挥官,也没搞特殊化,跟其他人一样,住在普寿寺后院一间以前香客住的房间里,很是简陋。除了一张八仙桌,一个落地衣架,一个洗脸架洗脸盆,就只有一方土炕,不过被子褥子看起来还挺新的。

  房间里非常冷,宁铮出去吩咐勤务兵现在就生火烧炕取暖,随即脱掉了奉九的大衣随手往旁边的衣架上一搭,再也无法忍受似的覆在她身上一起倒在了床上,奉九心里说就知道会这样。宁铮热烈地吻着她的双唇,情潮涌动,刚刚在人前强装的镇定都不见了,声音喑哑地说:“我怎么觉得已经好几百年没见到你了呢……”

  奉九脸红心跳,她好像有点喜欢听他说这样的话。她握了宁铮的手,“这一战太难了,你可真不容易。”

  “是不容易……要不,咱也生个儿子?”宁铮调笑道。

  “少顺杆爬!”奉九可不让他钻空子。

  好一会儿,宁铮才站起身,走到八仙桌那,献宝似地拿过一套麂皮卷帘工具袋,顺着一个方向抖开,里面每个小隔里分别插着锯子、锤子、锉刀、铁砧子、镊子、青铜卡尺、拉丝板……还有很多奉九不认识的精巧的小工具,宁铮说:“三个月前,正好在庙里碰到一个要离开涿州回山东老家的老手艺人,我就买下了他这套家伙什儿,让他教了我一段日子。一有空闲,就给你打了这个。”

  他从最边上的小隔间里掏出一只崭新的金戒指,錾刻着一只凤凰,考虑到奉九细细的手指,所以未做成展翅造型,而是整体收拢,这百鸟之王微昂着头,垂着绚丽丰茂的尾羽,娴雅富丽。做工很是精细,他拿过奉九的左手,轻轻地套到她纤细的无名指上,戒指缓缓地降至指根儿,那只凤凰就这么静静地栖息在她嫩白修长的手指上,玉指青葱,配着即使在昏黄的油灯下也流光溢彩的凤凰,就好像它一直在那里一般。

  古法打造金首饰,需要镂胎、锤揲、錾刻,通过细心修饰、摆悬捻摊、敲打锤斩,在金坯子上錾刻出复杂的纹饰。

  有凤来仪,垂堂休憩,凤凰的眼睛,慧黠灵动,一看就是花费了不少功夫。

  奉九看了看手,不禁小声嘀咕着:“不是应该男左女右么?”

  宁铮笑着说,“西洋人认为,左手与心脏相连,显示的是上帝赐予的运气,所以通常戒指是戴在左手的。西洋人结了婚的,都要戴戒指表明身份,我看你在大学里读书,特别需要这个。”

  奉九抿嘴一笑,这小心眼儿,低头端详戒指,又纳闷儿上了,“怎么这尺寸刚刚好?”

  宁铮从宁军上将军服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只黑色万宝龙直身细钢笔,“我早就量过了,你这根手指的尺寸,跟我这支钢笔的一样。”

  还真是巧了。一提钢笔,宁铮又想起一事儿,“老实说,当初你送我的钢笔,是不是你买的?”

  奉九茫然,“我送过你钢笔?”

  宁铮气道:“就知道你不诚心。”奉九这才想起好像曾托大哥给宁铮买过一支“犀飞利”钢笔当作初遇宁铮在冰场的相救之恩的谢礼,不好意思地低头一笑。

  宁铮一直耿耿于怀于韦元化的心灵手巧,从小到大居然给奉九做了那么多迎合小女孩心性的小玩意儿;自己的天赋可能比不上他,但毕竟也是从小拆钟表、做木头小飞机、捏泥枪炮的玩家,大学又学了四年机械制造,也不能差太多;又一想这小子现在身在美国,肯定不会用中国传统古法打造首饰,再加上这次正好和老金匠的相遇,简直是天意。

  这多好,戒指得天天戴着,低头看着,比韦元化那些小鸡小麻雀的木雕不是强很多?

  宁铮又拿出一只戒指,比给奉九的略大,只不过是一头虎睛森森的老虎,奉九仔细端详着,这次可是扑哧儿笑了出来,这錾刻的工夫也太粗糙了,宁铮也把左手伸出来,“你给我戴上。”

  “……请问你不需要一位牧师,或神父么?”奉九知道宁铮这架势只怕是在西洋呆多了,见习了不少西洋教堂婚礼的后遗症。

  “这儿只有一位住持,如果需要,也凑合。”宁铮从善如流地说。

  奉九给他戴上,顺手摸了摸,“不行,你这只戒指,还得好好打磨打磨,要不,容易刮手刮衣服的不说,跟我的也配不上。”

  宁铮一笑,笑她的万事都要相配,笑她的强迫瘾。

  奉九又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指,她还真的很喜欢这只錾工精细的凤凰戒指。

  宁铮拿起奉九的手,亲了亲她戴戒指的手指,两人执手相望,蓦然间有一种已到了地老天荒的错觉。

  奉九心头一慌,连忙移开视线,低头看看宁铮的老虎戒指,欲言又止。

  宁铮一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你想得对,我要是戴个龙戒指,不定会有什么话传出来。”

  奉九腼腆一笑,宁铮把她抱进怀里,又向后倒下去,“我还有个大工程,等这阵子战事了了,我打算再打一只金丝如意压袖,是前朝贵妃镯的样式,以后当传家宝,传给我们的女儿……”

  声音愈见低沉,直至寂静无声,忽然一个女声喘息着说:“为什么是贵妃镯不是皇后镯?我不要做人小妾的人戴的样式。”

  “好好好,说错了,本来就是皇后镯、皇后镯……”

  夫妻俩在终于暖和起来的客舍里低声说话,一灯如豆,静静照着他们年轻的容颜。

  他们细细聊着近几个月各自的生活情况:虽然隔三差五地打电话,但很多细节还是值得一说。

  过了不知多久,躺在宁铮臂弯里的奉九一抬头,这才发现宁铮居然已经睡着了。她摸摸他明显消瘦憔悴的面颊,心头似乎也泛过了一阵隐隐的疼痛。

  逃回山西的阎百川终于同意傅宜生与宁铮进行停战谈判,于是由北平各慈善团体、世界红十字会、山西旅京同乡会做调停人,傅宜生与宁军代表郭瀛洲举行谈判,最后决定仿照三国时代关羽“降汉不降曹”的办法,将第四师残部改编为国防军,而不是安国军,直接受北洋政府陆军部的指挥,并发誓永不参加内战。

  民国十七年一月六日,傅宜生出城到松林店会晤宁铮;九日,又到北平会晤老帅。十二日,涿州城由宁军和平接收,守城残部七千人改编为第三十六师,以白儒清为师长,移驻通州。

  傅宜生一战成名,很多人赞颂他以少敌多、就地取材、灵活多变的守城手段;宁铮也得到了很多称赞,毕竟他制定的立体强攻战术也已经做到了极致。

  但奉九对于傅宜生此举却有点不以为然:晋军主力已经败北撤退,不可能再驰援,他的强守孤城有何意义?

  这个人,不简单:他的《训兵白话文》,先表扬“兄弟们此次作战,又勇敢,又坚忍,真算得一等革命军人。”接着画大饼,说“弟兄们,要求大家咬紧牙关,捏定拳头,提起全副精神,好好与敌人打上几天,咱们的光明大道不是就在眼前吗?”

  相当有煽动性,厉害。

  涿州守城共达百日,但晋军第四师伤亡仅五百余人,可涿州老百姓的受害程度却远比军队严重:百姓粮尽时以酒糟、糖霜为食,无柴可烧只能拆窗卸户以御寒;民房被毁十之八九,城中心南北大街近三百家商铺全部毁于炮火,多少人家破人亡,更多人毕生家当毁于一旦。

  奉九由宁铮陪着,默默地在涿州城里走着,幸存下来的百姓,正在废墟里扒拉着看上去还能用的家伙什儿,各个衣衫褴褛面有菜色。

  “这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么?”奉九叹息着问道。

  宁铮站住,转到她的正面,伸出双手扶住她的双臂,仔细盯着她的眼睛看,忽然自嘲地一笑,“你——你这个大学生,是怎么看我这个讨人厌的旧军阀呢?”

  奉九抬头看着宁铮良久,终于还是摇了摇头,“军阀就是军阀,何分新旧?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我理解你的不得已。”

  宁铮深深凝视着她,握在她前臂上的双手越握越紧。

  奉九又说:“我也佩服父亲,毕竟,晋军给宁军造成这么大的损失,但他并没有一怒之下,对晋军赶尽杀绝,大部分时候,父亲称得上是个有道义的人……但我还是不理解他为什么杀了那位北大教授……”

  对于去年四月份发生的那幕惨剧,宁铮听了,也是无言以对,半晌才又说道:“我如果是父亲,应该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的。不过九儿,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会站在我这一边的么?”

  奉九迟疑了一下,宁铮紧紧盯着她,势要问出个答案。

  奉九勉强笑了一下,“在不违背人伦、道义的基础上,会的。”

  宁铮明显地失望了,他从奉九的胳膊上抽回手,转身,默默地往前走;奉九没有跟上,只是怔怔地看着前方明显孤清的背影。

  忽然宁铮停住了,一个凌厉的转身,大踏步地走回来,抓住她的胳膊往前拖,咬着牙低声说:“你个小白眼狼儿,不过要你一句话都不肯给,心怎么就那么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