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儒穿到七零年 第41章

作者:参果宝 标签: 逆袭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好几个认识这位老先生的同学连忙站了起来:“陈教授好。”

  陈教授满场看了一眼,然后指着坐在中后排的季恒点名道:“我看大家都挺喜欢《斩江湖》这部小说的,正好我最近也在读,要么这位同学也来点评一下?”

第67章 自我点评

  季恒被点名后只能站了起来, 原本还有些吵闹的教室突然静了下来,毕竟这年代的人还是对老师有着天然的畏惧、尊敬之心的, 更何况有些消息灵通的人刚刚就在教室里和其他同学说过,这次他们的系主任也就是他们的任课老师陈文凯在过去可也是在北大老师中响当当的人物,很早就被评为教授级别,也是在北大开园后学校最先请回来的老师之一。

  之前关注或者没关注季恒的人现在都盯着季恒去看, 全场鸦雀无声, 季恒还是头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不禁有些紧张,但是更多的是尴尬——这自己给自己的小说点评, 好像怎么着都不合适吧?

  但是师父有命, 弟子怎敢不从?从小深受天地君亲师思想影响的季恒,只能听从。

  略微思考了一下, 季恒才缓缓开口:“可以看出来,写这本《斩江湖》的作者肯定是受过金庸老先生的熏陶的, 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已经算是独创了一个门派和一个世界,其中各式武功之玄妙、各路门派之划分,深入人心, 《斩江湖》在这方面肯定是有所借鉴的, 否则写不出那些如此精彩绝伦的打斗场面、那么多江湖门派的势力纷争。”

  袁成刚不屑地悄悄撇撇嘴,心中暗道:说白了不就是抄么,还说什么借鉴,用词倒是雅,不过就是一本抄袭之作, 还在那边点评什么点评,浪费时间。

  想到这里,袁成刚还偷偷翻了个白眼,正好被王怡柔看到了,气的想要捶桌,也有点生起了季恒的气:明明自己也在看这本小说,还特意托关系弄来了成书,居然没有大肆吹捧一下,这个同学看来也有点虚伪,不敢在陈教授面前表达自己的喜欢,哼!

  季恒停顿了一下,见陈教授和蔼地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季恒才接下去道:“借鉴和抄袭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借鉴是为了将自己的文章有更好的故事体系,能升华自己的思想,是对金庸老先生的追随,而抄袭,则是将别人的故事照搬照抄,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是无法接受的。《斩江湖》这本书有借鉴,但无抄袭,故事完全是原创的,人物、情节、布局都出自季独行自己之手,也有他自己想表达的思想和情感,所以被说成抄袭,我觉得是不恰当的。其实莫说《斩江湖》这本小说了,古人也有很多在文章诗歌中借鉴的行为,最后流传下来也是广为人知的不朽佳篇。”

  陈教授来了兴致:“哦?那这位同学不如举几个例子来听听看。”

  季恒饱读诗书这么多年,各路名家典籍早就铭记于心,这点小考验自然不在话下:“比如说我们很熟悉的《春江花月夜》中有一句经典: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其实就有借鉴杨广的同名诗歌《春江花月夜》的意思:暮江平不动,春花满正开。流波将月去,潮水带星来。的意思。”

  季恒举了这个例子,底下很多的同学都有不赞同之感,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是如此脍炙人口的绝世之作,杨广那个暴君所作的诗歌怎么又可比性?可是稍微有点文学常识的人也知道,杨广这首诗确实在张若虚之前,而且读起来的时候,确实有那么点借鉴杨广前作的意味。

  “如果说这首诗还不够直观的话,在温庭筠的《更漏子》里面: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天明。等到了李清照的《声声慢》里面,就变成了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在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里,就有陶公依依墟里烟的影子,这些其实都有着借鉴的影子在,也正是有了这些借鉴,才将我们中华的文化艺术一代代地拔高、一篇篇的传世之作得以流传下来。”

  季恒的话音落下,教室里众多的学子都已经完全被镇住了,就连袁成刚都有些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毕竟能像季恒这样论古道今,如此自由从容的人,那是有多少的文化积淀在里面啊?

  他们是高考恢复后第一届的北大中文系的学生,肯定是全国学子中的佼佼者,但是到底那十年中文化断层的厉害,即使他们刻苦勤奋、有着过人的天赋,但是在很多文化积累上、学识深度上,还是有很多欠缺的。

  而季恒,给他们展现了一种真正的文人风骨,展现了腹有诗书气自华是怎样的一种状态。

  陈教授对季恒的回答非常的满意,忍不住询问了名字。

  “我叫季恒。”季恒回答完毕之后,就坐了下来,没有看到陈教授脸上一闪而过的神色。

  原来他就是季恒!

  陈教授心里头喃喃道,他是拿到了他们中文系班上所有学生的综合分数的,一共三十七个人,最高分就是叫季恒的学生,看来能考到最高分,果然是有两把刷子的!

  陈教授走上了讲台,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做起了自我介绍:“我叫陈文凯,你们可以叫我陈教授,老陈,陈老师都行,在我这里,我们既是师徒又是朋友,毕竟孔子都言,三人行必有我师,可能你们也得教我一些年轻人会的东西呢!譬如刚刚,我听了季同学一番发言,也是有所获有所得呢!大家说是不是?”

  很多人都暗暗点头,忍不住又朝季恒看过去,尤其是班上好几个女生,已经偷偷看了季恒好几回了,毕竟季恒长得斯文英俊,又那么有才华,还真是符合众人对“才子”的想象。

  然后陈教授又让大家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季恒发现这个班上其实还是以北京的同学居多,光北京本地的人就有十六个,剩下的都是来自五湖四海,有些人可能连普通话都说的不是那么标准,引来了北京本地几个人的嗤笑。

  这些都落在陈教授的眼底,不过他笑而不语。

  让季恒比较有印象的,除了刚刚和他讲过话的王怡柔和说他抄袭的袁成刚,还有一个长相不俗的男生,大概和季恒差不多大,印象深刻的原因是这人在自我介绍中说道:“我叫周贺,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大家有任何关于北京不熟的问题和情况都可以来问我。我喜欢唱歌看书,会书法也爱写作,组织能力强,如果大家要选班长的话,可以考虑我一下!”

  季恒倒是觉得他们的兴趣爱好差不多,可能可以多交流一下。不过关于什么选班长,季恒还是第一次听说——原来他们一个班,还得有个带头的?

  周贺看上去非常的开朗,也多才多艺,一说完就收到了热烈的掌声,周贺下去时朝着季恒的方向抬了抬眉毛,显得自信非常。

  果然,等大家一一自我介绍完之后,陈教授讲了一些开学的注意事项,分发了本学期课程表后,就让大家选起了班长,而且用的还是推荐制度。

  在刚刚第一轮的自我介绍之后,有三个人被推荐上了选班长的名列,分别是季恒、周贺,还有一个叫做岑可卿的女生。

  陈教授又组织了一次不记名投票,最后唱票出来,是季恒拨得了头筹,莫名第一天就搞了一个班长的小官当当。

  他跟着陈教授一起去办公室拿大家需要的课本后,周贺原本开朗的脸色一下子拉了下来,目光阴沉地看着季恒的背影,眼里满是不甘。

  陈教授将课本抱给了季恒,让他去分发,然后自己就坐在办公位上悠哉哉地喝茶了——明天才正式上课,今天发完书就可以让这群学生回去了。

  同办公室的老师看到陈教授的学生,有人忍不住和陈教授搭话:“陈教授,你这个学生长得真好,看着就有你们中文系的样子,一表人才!”

  陈教授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被人夸自己的学生,确实心情好:“不错,他就是季恒,我们系的最高分,高考也是他们省的省状元,肚子里确实有些墨水。”

  “哟!那这可就是标准的中文系大才子了!”随着生物系刘教授的一句评语,很快季恒中文系大才子的名声就这样在北大的校园内不胫而走。

  而此刻的季恒并不清楚这些,别人拿了课本都回自己的宿舍去了,他不住宿,所以将书整理好后,就准备回家了。

  不同于早上过来时候的熙熙攘攘,此刻人烟少了许多,北大的样貌也慢慢在季恒面前展露。

  据说北大的前身是西郊燕园,这个园子有它特有的历史气息和文化气息,季恒从备斋的方向万千走,通过一座西式的平桥就到达了湖心岛的位置。湖心岛上有一座雅致小亭子,此值春日,小亭在绿树掩映间显得更加的别致小巧,若是有闲暇时光,在亭子里小憩片刻,无论是听风赏雨,都是绝佳的享受。

  只不过季恒还急着回去做事,没有时间在小院中过多的闲逛,只不过匆匆一瞥间,就已经感受到了北大的风情。

  季恒心中忍不住暗叹,能够在这样一所大学深造四年,真的也算是一种享受了——有开明渊博的老师,有一群朝气喷薄的同学,还有美景丛生的校园!

  季恒回到家中时,已经快要12点了,可是打开家门,发现吴晓梅还没有回来。

  季恒不太会做饭,幸亏吴晓梅考虑的也周道,给季恒包了一些馄饨在案板上,两个人分别前也叮嘱过季恒,如果她没有回来的话,自己先下点馄饨吃。

  这个季恒还是会下的,就是烧个开水,调个酱油汤的功夫,很快自己就吃上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

  正吃到一半,吴晓梅就回来了,季恒连忙起身:“饿了吧,我给你也去下一碗,你要是饿就先吃我这一碗。”

  吴晓梅气呼呼地把自己黑色的小皮包往沙发上一扔,整个人摔进了沙发里:“别管我,我不想吃!”

第68章 被人排挤

  季恒不知道怎么回事, 早上还高高兴兴地去开学了,怎么回来就这幅样子了?

  季恒想了想, 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还是先把馄饨吃完,再给晓梅下点新的去。这碗馄饨要坨了,还是新鲜下出来的好吃。

  吴晓梅等了一会儿,见季恒没有再问她, 腾地一下翻身坐起, 看到季恒还在那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馄饨,顿时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你,你还有心思吃!你就不问问我发生了什么吗?!”吴晓梅有时候觉得, 他的恒哥哥还真像那位靖哥哥一样, 有些地方不开窍到让人绝望!

  季恒已经吃完了碗里的馄饨,在他看来, 大部分的时候还是要保持食不言的习惯,对肠胃比较好。

  “你等等, 我去帮你再下一碗。我想着这碗我吃过了而且快坨了,不好吃了。”说完就转身进了厨房间。

  吴晓梅心里微微发暖——这人就是这样,明明是特别贴心的想法, 却要人自己去领会, 否则容易生气。

  还好,她已经知道了这人的脾气性格,否则就她刚刚那糟糕到极点的心情,搞不好要吵起来。

  吴晓梅跟进了厨房,原本气的嘟起的嘴也平了下来:“今天开学不顺利。”

  季恒想也知道, 肯定是这回事,刚刚也是想问,但是看她在气头上,季恒觉得还是先让她冷静一下比较好,现在看吴晓梅已经平静下来了,才接口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把我们晓梅气成这样?”

  吴晓梅搬了一个小凳子,坐在季恒旁边,看着季恒在小炉子上下馄饨:“别提了,我想着今天第一天开学,自然是要穿的好看点,我就穿了我们上次买的那套衣服,喏,就是我身上这一身。”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今天又是开学第一天,吴晓梅自然是要穿的漂漂亮亮地去,走之前还特地让季恒帮她看过,季恒也是连连点头称赞的。

  季恒上下看了吴晓梅一眼,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啊!

  吴晓梅今天将自己过肩的秀发扎了一个公主头,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下面是黑色的小脚裤,外罩一件水红色的马甲裙,这个天气穿刚刚好,看着又年轻气色又好,这样一打扮,原本九分的颜色就变成了十二分了!

  可谁知道就是这身打扮出了问题!

  吴晓梅她们外语系人不多,一共就三十个同学,其中女同学又占的比例比较大,有二十三个女同学。这女人多了的地方,是非也就多起来了。

  原本吴晓梅一进教室,就收到了很多不一样的目光,吴晓梅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到自我介绍的时候,她介绍自己来自青淮市常家镇稻乡村,然后下面就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你说她这一身,要不少钱吧?我还以为是北京本地的或者其他大城市来的,谁知道是农村来的!”

  “是呀!你看看我穿的,和她穿的,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好吧!”另外一个也是农村来的女生附和。

  “北京本地的也就那样好吧!我给你们讲,她身上这件马甲裙我之前逛北京百货的时候看到过,一件要三十块钱!”有人偷偷揭秘吴晓梅身上行头的价格。

  “要死嘞!三十块钱!我的老天爷啊!”有人忍不住惊呼起来!

  这个年头,像季恒之前在常家镇文化站工作,一个月只有二十块,正式工三十块,就是到了大北京,这个大部分人的工资也就最多翻个倍。

  这就好比后世有些小姑娘花了别人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的工资,去买了一件衣服,绝对算的上奢侈!

  “长得倒是挺好看的,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家里这么有钱,现在农村种地都能种出金子了吗?”

  有个女生不咸不淡地评论着,瞬间就让很多人往别的不好的方向去想了起来,看吴晓梅的眼神也越发的怪异。

  吴晓梅是很热衷竞选班干部的,和季恒不同的是,她以前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班长,人缘好、做事活络,脑子聪明,很受老师喜爱。所以现在到了大学里,她也第一时间竞选起了班长职务。

  吴晓梅其实一到学校首先就摸到了老师办公室,找到了他们的系主任金老师,帮着金老师处理了一些杂事,还一起抱着课本去了教室。

  在闲聊过程中,吴晓梅还知道自己这次高考的成绩在班上也是佼佼者,名列第三,金老师也很喜欢这个穿着时髦、说话灵泛的小姑娘,还开玩笑说一会儿吴晓梅一定要竞选班长,她就缺这么一个得力助手。

  当时可把吴晓梅高兴的!她自己也是信心满满,可是谁知道在后来竞选班干部的时候,她就得了可怜的8票!

  “你知道吗?这八票里面,还有我自己的一票!我偷偷还给自己也投了一票!”

  吴晓梅胜负心很重,后来再回来的路上,跟在几个同班女生后面的时候,才知道别人是怎么议论她的,原本准备在学校食堂吃了饭再回家的,最后气的一点胃口都没了,直接空着肚子回去了!

  季恒听完之后,沉默地将煮好的馄饨捞起,放到了餐桌上,然后塞了一双筷子到吴晓梅手里:“先吃馄饨,饿坏了胃肠才是大大的不好。”

  季恒拧着眉,不喜欢吴晓梅不注意自己的身体。

  吴晓梅见季恒也有些不高兴的样子,顿时闭上了嘴——她有时候还有点怵季恒了,尤其是当他不高兴不讲话的时候。

  同时她又有些委屈,明明觉得是自己在外面受了欺负,为什么季恒一点都没有“同仇敌忾”的样子!

  只是这事,确实季恒也没法出面相帮,只能自己继续有些气呼呼地吃起了馄饨。

  季恒见状,忍不住叹了一声,将吴晓敏一缕散落下来的秀发挑到耳后:“晓梅,生气的时候吃东西,也会影响肠胃了。”

  “晓梅,咱们上大学的初衷是为了什么?”

  季恒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让吴晓梅微微停滞了一下后,便回答道:“我是不想和你分开,然后学好本事,以后出来能找个好工作,多赚钱。”

  吴晓梅的想法很朴素直接,没有多崇高,但是代表了很多人真实的想法。

  季恒听罢微微一笑:“那既然如此,你第一个目的,没有和我分开达到了,第二个目的许多本事,我听你说你的老师是挺喜欢你的,那么也不存在故意刁难你,不教你的情况,你第二个目的也可以打成。既然如此,你为何还如此纠结你的同学对你的看法?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就可以了,讨他们喜欢并不是你的目的,能做朋友最好,不能成为朋友那也不强求。”

  吴晓梅听完季恒的话,总算有些冷静了下来,细想之下觉得有道理。

  她是去读书的,不是去交朋友的,说到底,未免得失心太重了一些。

  其实也很好理解,虽然吴晓梅在生意场上有着天然的精明,但是她告别初中校园之后那么久,第一次上大学,又一直对自己的学习情况有些心虚,总觉得是靠着季恒才混到了一个大学生的名额,难免在同班同学面前有些不自信,可是她又好强,就更想证明自己,也就更在意别人对她的评价。

  如今被季恒这样一开导,心情也好了很多,三下五除二将馄饨吃完,进了房间换了一件干活穿的衣服,催促季恒也快点把衣服换了:“不管这些了,咱赶紧换了衣服去小郭那边帮忙,今天答应他能早点过去就早点过去的。“

  季恒知道最近吴晓梅那边忙的很,前面他帮着画了花样、设计了一下礼盒,又忙着写《斩江湖》最后的一点完结搞,其他也没帮上什么忙,现在吴晓梅要求,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去的。

  两个人穿啥上乡下带过来的衣服,毕竟郭敏那边都是一些染料什么的,一不小心就会沾上衣服,要是弄到他们新买的衣服上,洗又洗不掉,吴晓梅得心疼死。

  两个人搭公交到了郭敏那边,郭敏和他妈白艳红,还请了一个郭敏的一个初中同学,叫作陶爱萍的小姑娘,听说家里条件也很困苦,郭敏说她人品能担保,吴晓梅也就应承了下来她过来帮忙,开给她40块钱一个月的工资,小姑娘千恩万谢,感激的跟什么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