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参果宝
季恒之前是将自己的写书收益都上交给吴晓梅的,但是后来吴晓梅了解到银行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办存折, 就和季恒一起用自己的名字分别办了一个存折, 还把季恒之前给她的3000块钱存在了他的户头里。
当时季恒也是有些不乐意的,觉得夫妻两个还分什么彼此, 而且男人给女人钱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吴晓梅自己有另外一番说辞,季恒记得当时吴晓梅讲, 自己现在丝巾生意做得不错,这个钱还是存在银行里比较稳妥,放在家里太不安全了。但是如果她自己赚的钱, 和季恒赚的钱都混在一个户头里的话, 那她就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赚了多少钱了,她喜欢看自己户头上的钱一点点变多!不过季恒的存折虽然自己保管,因为季恒需要时不时地去邮局提现汇款单,再把钱存到存折里,但是吴晓梅也会偶尔查个账, 如果要用钱的时候,她也有支配权。当然,她的户头也接受季恒检阅,也能给他支配。
用吴晓梅的话来讲,这叫公平、公正、公开!
为着这个让季恒又好气又好笑的理由,便也由着她去。
季恒后来《斩江湖》再版了5000本,又收益到5500元,让他存入了账户,再加上《新论》上的小文章,《仙人境》的连载,断断续续又有1200元左右的收益,现在他的户头上也有了一万出头的数字,在这个年头万元户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了!
但是季恒万万没想到,吴晓梅竟然是在不动用他存折的情况下,单独买下了这套四合院!
她这是赚了多少钱了?!
吴晓梅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拉着季恒在四合院里参观,当时他们来的时候,刚刚到北京,手里头拿了一千多块钱,只能买北京市区里最小的那种筒子楼房间,现在居然已经摇身一变,变成了皇城脚下四合院的主人!
短短三个月,实在发展的猝不及防!
之前季恒和吴晓梅也是匆匆看了一眼,现在再看,这座四合院好是好,但是后来国家将这座四合院作为员工宿舍,分配给了很多国企员工去住,虽然拆除了,但是里面仍旧有很多重新搭建的痕迹,以前精致的角角落落,现在也被烟火给熏黄熏黑了,院子也是一片颓败,再无当年作为官员府邸的风光。
“原主人一分钱没讲,就是要一万八,我就花了一万八买下来的。”面对季恒的询问,吴晓梅也是如实道来。
“那你干嘛不告诉我,我也可以出一份力啊…….”季恒感觉自己有点不行,这话说了出来了,又觉得不太对味。
告诉他了,他也拿不出一万八啊…….
吴晓梅哈哈一笑,挽着季恒的胳膊,头歪在他的肩膀上:“说了是给你的生日礼物,怎么能提前告诉你呢!房本上我都写了你的名字呢!”
季恒突然有一种自己被包养的错觉......这戏码怎么这么熟悉呢!富商安置外室,不也是这样么.......
等等等,不能这样胡思乱想下去,他和吴晓梅是夫妻,是合法的,合法的!
季恒以前一直以为吴晓梅的生意不过是小打小闹,真正养家还是得靠他们男人,这回总算是正视起来吴晓梅的赚钱能力了,略有些试探地问道:“你……到底靠丝巾生意赚了多少?”
吴晓梅神秘地伸出三根手指头。
季恒呼吸一窒:“三万?!”
吴晓梅笑嘻嘻地点了点头:“嗯,三万两千多,就这三个月赚的。不过现在生意不怎么好了,基本上是断了,要再做这个生意,可得等到入秋了。”
不过吴晓梅说的轻松,不为这三个月的淡季而发愁。
是了,难怪了!
难怪一向热衷做生意的吴晓梅,说淡季了不做了就不做了,说努力去读书就努力去读书了,原来是已经赚了个盆满钵满了啊!
季恒整个人都被这个数字惊住了!
“不过到时候这个房子的装修可要交给你了,我不懂古色古香那一套,你之前设计的我们现在的家就好温馨好漂亮,由你操刀,我就不用担心了!”
吴晓梅当时和季恒看房子的时候,就知道季恒爱极了这套四合院,只不过囊中羞涩,买不起而已。
现在她赚到钱了,第一时间就出手买了下来。虽然她觉得这个四合院不值这个价格,而且他们现在住的房子也挺好的,但是只要季恒喜欢,她还是很愿意花这个钱的——谁让现在吴晓梅真的不差钱呢!
钱是人的底气,现在吴晓梅说话做事自有自己的一套章法,和刚刚到北京的拘束无措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行!那我们就慢慢装修这个四合院,反正我们离大学毕业还有三年多,等到毕业的时候,我再带你来看,这是不是你梦想中的家的样子。”
季恒低下头在吴晓梅的眉心深深落下一吻,虽然刚开始收到一套房子作为生日礼物,让他作为一个大男人感觉怪怪的,可是怪异的感觉过去之后,那就只剩下甜蜜。
其实无论男女,都喜欢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都喜欢对方能察觉到自己的喜好,都希望对方能够回应。只是可能女人更加直白,而男人更加隐晦。
季恒爱给吴晓梅购置好看时髦的衣服、配饰、鞋包,在他们刚刚到北京,仅有的一套海淀区的房子房本上写上吴晓梅的名字;吴晓梅则是直接豪气一挥手,买下一座四合院给季恒。
长久的爱情永远不是单方面的索取,而是势均力敌、比肩而行。
“那我到时候可是要验收的啊!你可要好好装修,以后我们毕业了就搬到这里来住!”吴晓梅规划着他们的未来,心中亦是欣喜不已。
季恒赞同地点头:“那是必须的!这里房间也多,到时候我们多生几个孩子,都住的开!”
吴晓梅脸红地捶打了一下季恒的胸口:“还几个孩子,你当我母猪啊!”
季恒手抵着下巴忍不住闷笑出声,吴晓梅白了他一眼,嘀咕道:“生一个两个就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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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学习生活过的飞快,很快就要到了期末考试的时间,吴晓梅和季恒两个人都是平时学习努力刻苦的,所以也不惧怕期末考试,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复习就可以了。
这天季恒刚刚到班上,陈教授就和季恒打了个招呼:“季恒,昨天有个电话打到校卫室找你,让你回个电话到桃花村去,你别忘了啊!”
季恒心里一突,桃花村,还打到了他们学校里来!
他心里有了点猜测,觉得□□不离十是那事,但是又不敢肯定,难得上课的时候都有些坐立难安没有心思,等到下课铃声一响,就立马站起身来往校卫室跑去。
陈教授看着季恒的背影,也是疑惑地摇头:难得也有一向泰然自若的季恒着急的时候,到底老家那边什么事情?
等季恒从校卫室出来的时候,简直是想仰天长笑三声,心里痛快的不得了!
终于,他的老师沈庆云的平反资料被上头接收了,沈老不日将启程回北京,季恒准备到时候去火车站接他,总算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心中的大石头也落了下来。只是当初沈老拜托他寻找他儿子沈楠的下落,他至今没有找到任何音讯,之前的老宅早就被改的面目全非,租住给了其他人,再也没有故人的踪影。
就这件事是季恒心里一直以来的遗憾,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的老师交代,眼下只能先将沈庆云接回来的再讲,毕竟桃花村那边通讯不便,更多消息也难传达。
季恒回到家后,就和吴晓梅说了这件事,吴晓梅也高兴,着急忙活地就先把另外一间空着的房间给准备了起来。
“明天就是周末,沈老应该下周就能到北京。我们再去北京百货给沈老买点衣服裤子日用品,他之前在桃花村都是过的什么样的日子你是知道的,这些都缺着呢!”
吴晓梅热情又大方还思虑周到,季恒没有不满意的,两个人风风火火地准备了起来,尽心尽力地将另外一个房间和沈老有可能要用到的东西都给准备好,务必让他感觉到宾至如归。
下周就是考试周了,还幸亏是考试周,一天只考一门功课,没有其他课程需要上,所以季恒早上考完试后,直接提前交卷,然后骑着自行车就去北京火车站接人。
等着青淮市过来的火车进了站,季恒心也激动起来,和沈老一别几个月,终于是又能见到面了。
在人海茫茫中,季恒眼尖地看到了一个清瘦的老者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衣服,手里提着一个蛇皮袋子,仿佛和这个偌大的北京火车站如此的格格不入,但是他笔直的身形、硬挺的胸膛,又让人觉得,即使他是格格不入的,他也无所畏惧。
季恒马上迎了上去,接过沈庆云手里的蛇皮袋:“老师,你终于来了!”
沈庆云有些茫然地四顾这个已经不是自己印象中的北京火车站,喃喃道:“是啊!一别十年,我终于又回来了!”
第76章 往事如烟
十年生死两茫茫。
当沈庆云再次踏上故土的时候, 只觉得往事一件件在自己眼前浮现,坐在季恒自行车的车后, 看着眼前的街景,每一处都有以前的回忆,都有不同的人曾经在那里。
只是此刻的沈庆云心潮太过澎湃,加上近十年的下放生涯, 让他愈加沉默寡言, 即使心中激动,也没有和季恒言说。
等到了季恒家里后,沈庆云情绪也缓了一点, 倒是有兴致打量起了季恒的这个小家, 看完之后忍不住点了点头评价:“审美倒是很不错,温馨又雅致, 就是现在这个时节高调了一点,有钱也不能乱花。”
季恒觉得目前的局势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了, 但是老师的话还是要听得,闻言立刻点点头,表示以后自己会小心的。
沈庆云是什么人, 当年赴美留学归国, 也是享受过一阵子资本主义世界的待遇的,再加上从小他的家境算是富庶,自己的岳父家里以前是上海滩有名的大鳄,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可也就是因为以前的种种让人眼红的家底,才让别人眼红, 才被人举报了!
其实季恒这点小家底在沈庆云看来根本不算什么,只是见识了人心险恶,刚刚脱离了泥沼,总归还是不安定的多。
等进了季恒给他准备的房间,看到一个衣柜四季衣服,新的床单被褥,甚至包括许多关于数学的书籍、一些最新的报刊、文房四宝都安排的因有尽有,沈庆云心中也难免动容——季恒这个学生,也未免太周到了一点!
在季恒的建议下,沈庆云先去浴室洗了个澡,季恒同样也给沈庆云准备了新的毛巾、脸盆和其他洗漱用品,等沈庆云痛痛快快洗了个热水澡出来,穿上干净舒适的衣服,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的时候,手里捧着一杯季恒泡好的茶,定定地看向窗外,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和猪羊为伍,住在漏风破烂的木棚屋里,没想到有一天还能堂堂正正地坐在阳光下,什么都不干,只是享受着这种惬意的午后时光。
“老师,你吃点水果先,要是饿的话,我去给你下碗馄饨,昨天晓梅新包的,就等着您回来吃。等到晚上晓梅回来了,说好了给您做一桌子菜,菜我已经买好了,酒也买好了,咱们师徒总算可以好好喝一杯了!”季恒手里剥了一个香蕉放到了沈庆云手里,心里也是为他老师止不住的高兴。
沈庆云吃了一根香蕉又喝了一杯绿茶,感觉人精神了不少,才终于问出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事情:“季恒啊,你,后来,有没有帮老师找一下老师的儿子?”
季恒拿茶杯的手一顿,心里也微微颤了一下。
终于还是问到了。
之前季恒第一次见沈庆云的时候,以为他有六十五岁左右,其实那是因为沈庆云过分的劳动和长期缺乏营养导致的身材格外瘦削和见老,其实沈庆云真实年龄不过刚刚六十岁。
沈庆云二十八岁博士毕业学成归国,当即被聘为清华大学高等数学系副教授,之后又升任为教授。学成归国的时候他就已经算是大龄男青年了,只是他在西方自由主义的熏陶下,不想听之任之的找个人结婚,所以这个婚事就一直耽误了下来。
一直到三十三岁的时候,才经人介绍,认识了留学英国归来,学习艺术类的妻子秦梦瑶。秦家过去是上海滩鼎鼎有名的大鳄,秦梦瑶更是香雪堆里长大的,处处精致又优雅,擅长西方油画,思想眼界都极为开阔,唯一不足的是,大小就是个早产儿,身体一直不是很好。
就因为这个,两个人三年后才有了儿子,而且生孩子的时候还大出血,做了一场手术之后,母子是平安了,但是秦梦瑶也失去了生育能力。
中年得子,又注定了以后就这一个儿子,饶是沈庆云是个地地道道的理科直男,也是对这个儿子的培养倾注了所有的心血,疼的跟眼珠子似的。
奈何后来爆发了文化革命,自己被举报后还拖累了家人,那时候他儿子沈楠也不过刚刚十六岁,他和妻子在□□的过程中,秦梦瑶因为受不了折磨,直接撒手人寰,而他自己也被下放到了桃花村。
现在算下来,父子两个已经要九年没见了,若是再相逢,沈楠也要二十五岁了,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成家了,有没有自己的孩子了?
只是当时的情况下,他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更没有能力去给儿子弄一条后路了。自己的父母和岳父岳母那边迫于无奈也和他们这个小家迅速撇清了干系,只是还是受到了波及,如今两边的老人都已经走了,沈庆云的亲人其实也就只剩下了这个儿子。
沈庆云给了季恒他儿子沈楠的一些线索,希望他一来北京就帮他找找儿子,可是如今他的平凡材料都已经被上面接收了,自己也被平反了,甚至在被平反的同时还又收到了清华大学的聘任书。可是季恒却一直没有给到他儿子的消息,沈庆云心里是已经暗暗有了点猜测的,终是不敢去深想。
如今季恒就在眼前,这个问题是怎么都绕不过去的了。
季恒犹豫了一下,还是据实已告:“老师,我去过你们之前住的马香胡同那边,现在那边的四合院已经被分配给了政府机关的人员,大概有四户人家,我有问过里面住着的人,都说不知道之前的房主信息,也不知道沈楠是谁。”
沈庆云的心一直往下沉,只觉得呼吸都沉重了几分。
见沈庆云的表情沉了下来,季恒也心中有所不忍,安慰道:“老师,可能是我也刚刚到北京不久,也没有什么人脉,探听不到太多消息。沈楠他有名有姓的,肯定会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只不过是老宅那边已经搬了几波人了,所以很多信息都断了。我到时候会托人再去打听的,一有消息就告诉你!”
沈庆云深吸了几口气,才缓缓道:“嗯,季恒,这件事你要帮我放在心上,我自己也会去找的。”
沈庆云原本不想再回校园了,之前的种种伤他太深,他就想找到儿子后,过过养老的生活而已。但是现在沈楠找不到,沈庆云之前很多的老关系都是在学校的,也只有通过学校才能有更多的线索去找儿子,所以沈庆云决定还是接受清华的聘请。
更何况,他有手有脚,就这般寄居在季恒家里,也不是一回事。
就算他知道季恒和吴晓梅小夫妻两个不会说什么,但是他有自己的自尊心,又不是老到动不了,没有必要。
生活的苦难好像永远都不会停止,一层又一层地加叠在沈庆云的身上,可是只要有一线希望,他还是要继续撑下去。
而沈楠,就是那最后的一丝希望。
季恒其实心里头怕极了,如今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就怕到时候万一又是一个噩耗,那到时候沈老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状态......真的是想想就要让人无法呼吸。
季恒他们的期末考试比吴晓梅他们早开始,也早结束,在吴晓梅还继续忙着考试的时候,季恒这边已经考完了所有的科目,开始准备暑期的事宜。
而沈老因为重新接受了清华的聘请,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清华这边有一场第一学期总结的调研会要展开,邀请了沈老一起去旁听。
季恒正好现在闲在家里没有事情做,之前太忙也没有去过清华大学,这次正好陪着沈老一起去看看。
清华的学术氛围要比北大浓厚,而北大的文化氛围更深一筹,两所高校互相竞争的同时也惺惺相惜,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长项。
清华因为理工科更加突出,所以学校里男生的比例也更多,季恒想到了在火车上认识的冯睿,准备在沈老开会的时候,自己去物理系那边看看,如果凑巧,还能正好和冯睿打个招呼。
沈老一路走来,感慨良多,比起整个北京城,他为之奉献了整个青春的清华校园,才是让他有更多回忆的地方。
清华的主楼依旧高大巍峨,东西主楼和中央主楼连成一片,在这个时代是如此的宏大雄伟!二校门上的“清华园”三个大字还是那般清晰漂亮;礼堂大草坪前的日晷依旧静静伫立其上,风云变化,它却在风雨中未曾改变。
一处处的景观,曾经走过的一个个地方,好像都没有改变,唯一改变的,只是他从一个挺拔蓬勃的青年教授变成了如今华发早生、满身病痛的老者。
季恒和沈庆云一路看、一路讲着话,沈庆云说了很多景点的落成年代、有何特色,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他熟悉的,说起来的时候如数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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