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哀蓝
她、她什么意思?!
奶油这会儿想装真猫了,她喵喵叫了两声,似乎很无辜的样子,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玲珑轻笑,对她眨眨眼,“从一个人变成一只猫,应该很不好过,怎么样,还是更想变回人吗?如果是的话,就能跟勋勋谈恋爱了哦。毕竟如果身为一只猫,人类是永远都不会爱上你的。”
听了这番话,奶油先是在“跟主人恋爱”的美好幻想里沉浸了一会儿,然后毛骨悚然,这个狐狸精怎么知道她是人,不是猫?!“喵!!!”
“别这么叫。”玲珑不高兴地皱眉,奶油突然害怕了。“一点都不可爱,我不喜欢。”
你不喜欢?你不喜欢我就不这么叫?你以为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奶油正想知法犯法再狠狠地这样难听的叫两声,可不知道为什么,嘴巴一张开,看着玲珑带着笑的脸,却硬是叫不出口。
她不肯承认是自己怂,就凶悍地露出锋利的犬齿威胁玲珑。结果对方别说怕了,反而笑得更开心,奶油实在不懂到底有什么好笑的,是个人看到一只疯猫都会怕?!
“你啊,在勋勋身边过得很好呢。昂贵的猫罐头,美味的猫粮,每周三天吃生骨肉,定期洗澡检查美容,不用风吹日晒,东躲西藏,也不用饿肚子,可真好啊。”玲珑感叹,她是真心的羡慕,她也想有人能圈养自己让她永远都不用担心饿肚子,可惜理想丰满现实骨感,现实就是她必须一个世界一个世界的去找吃的——有时候花费了很多力量还吃不饱是最气的!
“应该忘了你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了?”玲珑轻笑,只是这个笑就不是那么真心,而是带着嘲讽了。“小姑娘小小年纪不学好,手脚那么欠,把只刚出生的奶猫踢进河里淹死,怎么,自己变成猫的感觉如何啊?如果不是遇到季勋,你恐怕活不过三个小时。”
奶油极度恐惧,这件事狐狸精怎么会知道!她不由自主地后退,充满不安地盯着玲珑。
“淹死的小猫说它很不甘心,你说你也是,一脚把猫踢河里,又被母猫追的自己掉下去,该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呢?”好,是做猫被路过的季勋救了,然后养成猫中小公举,不好,是淹死的小猫来到了荒海。猫未开灵智,灵魂的味道……基本上就像是一口白开水,别说充饥,连味儿都没有。
可玲珑还是为这只猫来了。
“唉……”她长长的叹了口气。“人类是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是有思想的芦苇,天道眷顾的宠儿。”
然后玲珑啧了一声,“你这样的,应该不算?”
第80章 第七片龙鳞(十)
说真的,如果奶油现在拥有将一个人杀死的能力,她会毫不犹豫地把玲珑灭口,借以隐藏自己的秘密,因为此时此刻,她已经恐惧不能自已。她喵喵的叫着,叫声尖锐刺耳,十分难听,难听到什么程度呢,大概是那种你听过,这辈子都不想当猫奴那种。
“啊?你说你不是故意的呀?”玲珑掏了掏耳朵。“那就是有心的咯?”
喵喵喵!
玲珑叹了口气:“你们人类啊,真是我见过最温柔,也最残酷的一种生物了。尤其是小孩子,因为天真无邪,所以可以特别善良,也可以特别冷酷。我曾经见过一个小孩子用开水去烫蚂蚁窝,开水倒进去,那些蚂蚁就动也不动了。我也曾见过小孩子捉住青蛙将它的肚皮剖开,捉住蝴蝶就扯断它的翅膀……说来也奇怪,很多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这些场景却始终记忆犹新。”
除此之外呢,她还记得忘恩负义的小人,记得恩将仇报的伪君子,记得抛夫弃子的女人,记得杀人不眨眼的罪犯。
这是她不喜欢人类的地方。
可世界上还有坚贞强韧的妻子,正直公正的警察,牺牲奉献的英雄,奋不顾身的士兵。
这是她喜欢人类的地方。
不过眼前的这只猫,肯定是属于玲珑不喜欢的那种了。她笑笑,很自然地告诉它:“这些话我可很少跟人说,你应该觉得骄傲才是,因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听到的。”
奶油早被她的话吓的半死,尤其是那句“你们人类”。什么叫“你们人类”?难道这个狐狸精不是人类?!是了,如果自己都能从人变成猫,那么为什么狐狸精不能是怪物?一瞬间,奶油心底涌上狂喜,狐狸精不是人,主人肯定不知道,如果让主人得知真相,他肯定不会跟这个狐狸精在一起了,最好是把她抓起来送去解剖做实验!看她还敢不敢这样猖狂!
玲珑觉得这只猫真是不怕死,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算计别人。她撇了撇嘴:“你这样的灵魂,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带回荒海也派不上什么用场,我的鱼儿珊瑚海豚,可都是纯洁干净的人类灵魂。”
说完玲珑一拍掌:“不过你提醒我了,你还可以实现你仅剩的价值。”
奶油惊恐地看着这个女人的笑容,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下一秒,她觉得整个人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扯出了猫的身体,眼前一黑,就晕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去多久,奶油才慢慢醒来。她习惯性地想舔舔爪子——这是做猫的时候留下的后遗症,可是舌头伸出去才发现爪子特别短,根本不是猫爪了!
这个时候有人打开了笼子把她拿了出去,奶油被固定在一个小台子上,她什么都看不清楚,只知道对方是个人类,手上拿着锐利的、闪着光芒的解剖刀。
“老师,我是要从这个地方剖下去吗?”
“看好位置不要剖错了啊,小白鼠刚刚被打过疫苗,我们这一次是要观察疫苗在它体内对于内脏的侵蚀程度,以此来确定这种疫苗是否会对人类的身体造成伤害,可千万别弄死啊。”
“知道了知道了。”
奶油的心都凉了。
是的,她变成了专门用来做实验的小白鼠——哪怕她还记得自己是个人类也没有用,她每天都被关在小小的笼子里,吃一些简单的普通的食物,有时候为了实验甚至好几天什么都吃不到。各种各样的药物进入身体对她造成了不同的伤害,可她就是再痛也无法表达出来。她的爪子也不能拿来写字,嘴巴张开说不出人类的语言,甚至她连逃走都做不到,因为每次被取出笼子,她很快就会被固定在台子上——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谁也不知道。
大概……是要到她生命的尽头,就像是玲珑说的那样,让她在余生,实现她仅剩的价值。
玲珑连吃都不屑吃。
她不饿的时候,还是很挑嘴的。
且说蹲在门口乖巧玩手机的季总经历了半个小时的等待,终于被女朋友放了进去。但是奇怪的是,女朋友居然提出要把猫带走。拥有旺盛求生欲的季总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哈,宝贝一定是在考验我。于是他清清嗓子,严肃认真地表达自己的忠心与认真:“不,你不喜欢猫,奶油又对你有敌意,我怎么也不会让你不开心,就让奶油在这个房子里过,我都请好人来照顾她了。保证每天有足够的时间陪她玩,一定不让她寂寞。”
说完又接了一句:“也不让你寂寞。”
玲珑轻笑,对着奶油勾了勾手指头,正抱着猫窝在那里踹的奶油一看到玲珑的动作,撒丫子一溜烟跑了过来,灵巧地蹦上玲珑的膝盖,乖巧卧下,任由大美人爱抚自己油光水滑的皮毛。
季总:???
他不信这个邪,就对着奶油招呼:“奶油,奶油?”
这要是平时的奶油,一看到他就跟蜜蜂见了蜜一样黏上来,还会吃醋不让女朋友靠近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别说是回应季总,甚至连个眼皮都不抬,就当自己没听到。季总满头雾水,他不过在门口蹲了半个小时,里头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势如水火的一人一猫突然如此和谐,搞得他像那个多余的……
季总相当受伤。
玲珑都忍不住心疼他一秒:“勋勋啊,蚂蚁竞走十年了,你清醒一点,你根本没有动物缘。”
这就要说起季总为什么会养奶油了。他从河边经过,把猫救了,送到医院,没想到这猫认人,对他特别亲——当然奶油其实就是看他比其他人帅,但季总十分感动,因为他从小到大,真的,没有动物缘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大夏天他一人钻草丛里喂蚊子,蚊子都一口不叮他。
好不容易有只猫肯亲近自己,季总只差没把它当祖宗给予爱的供养。
然而现在,噩梦回来了。
奶油不理他了。
季总心碎不已,一头扎进女朋友温暖的酥胸内寻求安慰,被奶油一爪子挠在手背上。看着满眼陌生充满敌意哈自己的奶油,季总碎了的心随风化成了灰被吹的到处都是。他不甘心!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他不信!
接下来的日子里,残酷的现实击倒了季总。
如果说一开始奶油不认他了,季总觉得是个偶然,肯定是自己要搬家不带奶油走让猫生气了,他讨好一下就好了嘛!宝贝愿意带猫一起走,季总就在新房子里给猫准备了一个大大的房间,买了全新的爬架玩具猫粮猫罐头饮水器,总之全部翻新,还都是选择了奶油喜欢的。结果呢?奶油看都不看一眼,撅着屁股跳到他女朋友大腿上,睡觉的时候还蹭他都没舍得蹭的欧派!
夺妻之仇,此生难忘。
要不是猫长得一模一样,季总真的觉得自己是换了只猫。奶油别说是亲他了,看到他连眼睛都懒得睁,季总拿着逗猫棒,奶油直接转过身用屁股对着他。季总给它开名牌猫罐头,奶油看都不看,转身去饮水器那边舔两口,就喵喵叫着去找他女朋友撒娇——好了,现在这个家,他季勋是多余的,他可以离家出走了。
玲珑真的心疼他,真是个傻子啊,没看到奶油不爱吃猫粮猫罐头吗?人家身体里是只小白鼠,拼命喂罐头猫粮能行吗?
她顺了顺奶油的头毛,把它放下去让它自个儿玩。季勋看见奶油走了,赶紧正逢多秒的蹭过来,语气悲愤:“它凭什么这样对我!是不是不知道我才是他的主人!”
“你的就是我的呀。”玲珑像是揉狗一样揉了揉季总的头,“我难道不是它的主人吗?”
当然是,可是……“它突然不喜欢我了,也不聪明了。”季总心里苦,又委屈。“奶油以前不是这样的,感觉自己养了一只假猫。”
从前那里头是个人,当然比普通猫聪明。玲珑轻笑:“它不喜欢你有什么要紧,我喜欢你就行了呀。”
这是她第一次对季勋说喜欢,弄得他一下俊脸涨红,瞬间没了失落哀怨,兴奋不已的要求玲珑再说一遍,他想拿手机录下来当闹钟跟来电铃声。
玲珑对季总的白日梦表示了嘲讽。她戳了戳季总的脑门,站起身:“想得美。”
“再说一遍嘛!你喜欢我的话!”
“你喜欢我。”
“不是,是我喜欢你!”
“我知道啊,你喜欢我嘛。”
季总被她气得直跳脚,眼看她又去找猫玩,赶紧拔腿追过去,“玲珑!宝贝!你不要走啊!之前的话再说一次啊求你了!就一次!”
玲珑当着他的面露出灿烂又美丽的笑,正当季总被迷得神魂颠倒时,脚下一个踉跄,原来是奶油跑来恶毒的用肥胖的身体绊他。季总摔的很难看,幸好地上有地毯不疼,就是丢人。
玲珑放声大笑起来。
遇到可爱的人类的话,一定要珍惜哦。
第81章 第八片龙鳞(一)
偏远的大湖村位于h国西北方的大山沟里,与世隔绝,离最近的城镇都需要跋涉十几个小时的山路,一旦遇到大雪封山,那这里简直就是地狱一样寸步难行,所以当然的,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条件艰苦、简陋,冬天一结冰,家家户户连吃口水都难,日子过得无比艰辛。
这里的女人,大多灰头土脸,常年不是在下地干活就是大着肚子生孩子,被溺死在粪桶里的女婴不知道有多少。她们大多皮肤粗糙脸色蜡黄双眼无神,背上背着一个,怀里吃奶的一个,身边还牵着两个。
也有人家养大女儿,养到了十四五岁,甚至更小的时候就把她们嫁出去,就比如说这会儿正在井边打水的那个,从她的肚子看,大概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了,可看她的脸稚气未脱,顶多只有十二三岁。
愚昧与落后,使得恶毒变得理所当然。
因此,当一个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的女人搬来时,村民们都惊呆了。他们不受控制地看向她。因为和村里的女人们比起来,她才是真真正正的“女人”。
她的皮肤像是冬天的白雪,她的嘴唇娇艳欲滴,她的头发乌黑有光泽,她的眼睛像是会勾人。她穿的衣服也很精致,漂亮的令人不敢相信,和灰蒙蒙的村民们比起来,她简直像是下凡的仙女。
当然,这已经是半年前的事情了。
那个女人来了之后,就住在村头最小的一间房里,那间房是废弃的,她说她是投奔亲人来的,可惜她来的时候,她仅存的那个亲戚已经死了。所以她就在亲戚留下的小破房子里留宿——大部分村民都认为她是在说谎,因为那间破烂土房子里住的是个疯女人,一年前一头栽进大冬天的冰面上爬不起来,等村民们发现的时候,都被活生生冻死了。
那疯女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来路不明,这个女人说是投奔这个疯女人,开什么玩笑,谁信啊!村里女人暗地里嚼舌根子,都说她是个鸡,估计是做不下生意跑了,跑到他们这儿来就想住下来,真是恶心,脏死了。
因此,当那个叫玲珑的女人从破旧的小卖店买了一盒火柴出来的时候,正在树下聊天的男人们都盯住了她。天气有些热,她穿着一条他们从未见过的漂亮裙子,村里水电都不通,女人们打扮的都差不多,从不曾见过这样的。那裙子可真好看啊,露出来的一双腿,又细又白,嫩的跟水一样,和村子里大部分皮肤粗糙泛黄的村妇比起来截然不同。
她走路的时候姿势也很妖娆妩媚,腰肢细细的像是一掐就会断掉。
哪怕她不跟旁人说话,不与旁人来往,就住在那个破旧的土房子里,也无法抵挡村民指指点点的目光。
玲珑买火柴是为了抽烟,这个破地方一点消遣都没有,无聊极了。不过嘛,今天晚上……玲珑笑起来,点燃了手头一根细细的女性烟。她很少抽烟,不过当这玩意儿是个消遣,在这破地方住了半年了,她的忍耐也到达了极点,对于喜好享受的玲珑而言,真的,忍受这样一个毫无乐趣反而一堆蠢货的地方半年,已经是她的极限。
王二民挑开烂门板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他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脑子里也想不出什么美好的词儿,可当他看见玲珑的时候,口水都要流出来,眼珠子发直。都说外面有些女人当什么明星,是非常漂亮的女人,可王二民觉得她们绝对没有眼前这个女人漂亮,绝对没有!
他抹了把嘴角,眼睛盯着玲珑露在外头的雪白大腿看。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裙,布料轻柔,并不暴露,但是因为她翘着二郎腿,显得格外诱人。这种动作王二民没见过,因为他的老婆体态臃肿变形,生了七个孩子的结果就是让王二民倒足了胃口。
“你摸过来的动作,挺熟练啊。”玲珑轻笑,掐灭了手里的烟,吐出一口眼圈儿。“怎么,想在我这里过夜?”
“想、想!”王二民像条狗一样拼命点头。
玲珑笑意更深,对他勾勾手指头:“过来。”
王二民立刻窜了过去,可根本没来得及到她面前,就浑身一软,跪在了地上。那个美丽的女人走过来重重地踹了他一脚,神色鄙夷:“什么脏东西,也想睡我?”
这种垃圾,她连吃都不屑吃。既提供不了力量,又腥臭无比,脏的发黑。
玲珑随手变出一把菜刀扔到地上,看着王二民的眼睛:“你知道该怎么做。”
王二民像是木偶一样爬起来,抓起菜刀走了出去。玲珑也随之走出去,看着他提着菜刀一家又一家的进门——这个村庄没有夜晚锁门的习惯。
“就这样,他们忍耐了半年。”玲珑对着屋子说,“和你的半个月比起来,确实是好了不少,可惜如果我是个普通人,跟你的结局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你放心,你变成了我的养分,我也会给予你想要的结果。
两天后,全国第十二次人口普查,民警千辛万苦翻越大山到达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才发现整个村子的人都死了,一个男人手拿着菜刀——只有他是自杀的。随之活下来的只有一些年纪不大的孩子,他们被关在一户空荡荡的人家,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