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大佬诱婚了[七零] 第26章

作者:浣若君 标签: 年代文 穿越重生

  他还笑,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苏湘玉第一世的时候,不止有个渣前任叫冯明逊。

  更重要的是,她有个渣前夫,将来教授下海经商,卷了她所有的钱在申城做生意做的风声水起的家伙,那家伙的名字就叫韩慎。

  而韩慎,就有一个叫做韩东的大外甥。

  韩东本姓不姓韩,但是,他在外面混社会,坏事干的风声水起,用的全是韩东这个名字。

  要苏湘玉记得没错,韩东的父亲姓叶,在首都都排得上一号人物,更重要的是,那个叶老的妻子,正是冯明逊的大姐冯明艳。

  真是意外伴着惊喜,得亏只是闹着玩而已,要不然,苏湘玉得同时喊自己的两个前任叫舅舅了。

第24章 上报纸

  在农场下车的时候,叶向东还有点摸不着头脑呢:“走啊,你现在也算化工厂的家属,去看看咱们在家属区的房子呗,到时候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生着炉子呢,还有煤,不限量的煤,能让你可着劲儿的烧。”

  他喊了半天,苏湘玉当然并不回头的,就那么走了。

  “是不是我哪儿说错话啦,惹人女同志不高兴啦?”小王司机有点忐忑的说。

  叶向东的手里还捧着一块羊肉呢:“不管他,我这儿有块肉,得赶紧带回去给我家穆铁吃。”

  “女人得哄,叶工,把新媳妇送回去,赶紧的。”司机说。

  叶向东笑了笑:“没事,都结婚了,有的是时间哄她,咱走咱的。”

  一上车,他也走了。

  今天一早,听说苏湘玉出门之后,冯明逊几乎一整天没有工作的心思,一直没什么心思工作,就是想等苏湘玉回来。

  本来以为她回来至少得到晚上,结果下午才三点过,朱琳就说:“快看,那是不是苏湘玉?”

  冯明逊立刻站了起来,一把推开窗子就往外头看。

  出门的时候还是胶鞋,就穿着一件大棉袄,回来的时候脚上黑皮鞋,脖子上围着红围巾,一张脸蛋不像别的姑娘们一热起来就红扑扑的,她的脸蛋粉嫩嫩的,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再叫外面的雪光一衬,亮晶晶的。

  一看她这样子,估计就是扯结婚证去了。

  冯明逊没看着跟苏湘玉一起扯结婚证的那个男人,只看苏湘玉脖子上那条漂亮的红围巾,头发梢子全都竖起来了。

  愤怒,委屈,有一瞬间还想哭。

  还是坐地上嚎啕大哭那种哭法。

  但是,他想吵或者想骂两句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差点犯了诨,苏湘玉可看的清清楚楚着呢,而且,她还当面威胁他,说要给他贴大字报。

  “姐夫,要不我去劝劝我姐?”苏湘秀也在办公室里,站在冯明逊的身后,怯生生的说:“我知道你没有坏心思,但我觉得我姐误解咱俩了。”

  “算了,不管她,咱们忙咱们的。”

  其实要说冯明逊没有坏心吗,他肯定是起了坏心思的,那种卑劣的坏心思从苏湘秀第一天坐上他的吉普车,一直抱着驾驶坐的坐椅,在他耳旁说话,唱歌的时候,喊着让姐夫多多照顾,一定要让她早日立功的哪天就有了。

  原本他是个坚定的革命战士,是一个毫无瑕疵的人民公仆,但是在遇到苏湘秀的那一刻,他这颗无缝的鸡蛋就啪一声,裂开了一个口子。

  然后那些邪恶的,属于资本主义的靡靡心思,浮夸想法就在他原本坚定的信仰上划开了一道缝子。

  要不然,他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的把苏湘秀给推出去,想尽办法给她搞荣誉。

  他现在是个有瑕疵的人,但这些瑕疵因为苏湘秀的聪明和通透,居然能瞒天过海。

  他只是内里腐烂了,就像一颗看起来完好无缺的鸡蛋,它只是内脏坏了,它的外表还是好的。

  只要他自己想要的东西得到了,他依旧能做一个意志坚定的革命战士。

  而苏湘秀呢,她不懂得他起的那种坏心思吗?

  冯明逊觉得不是。

  一个只比苏湘玉小一个月的姑娘,她把什么不懂?

  但是,苏湘秀跟这世界上冯明逊接触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

  她看起来天真,可爱,但是思路非常明确,那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会给对方面子,给对方台阶下。

  所以,虽然他犯了诨,但苏湘秀非但不介意,反而光明正大的,会一次一次的帮他把错误给抹平,粉饰的一干二净。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春耕之前,苏湘秀就想早日立劳,返回申城。

  而她想要回申城,现在就非得他推她一把不可。

  “咱们继续讨论让你上报纸的事情吧。”冯明逊生完了闷气,又说。

  苏湘秀在来农场的路上,于路边勇救了一个牧民和一个牧民孩子的事情,只要冯明逊愿意,笔杆子一挥,就能让它上报纸的首版。

  只要能上首版,苏湘秀就能立刻调回申城。

  至于她苏湘玉,嫁个铁岭来的农村小伙,爹快死了,家里还只有个后妈?

  冯明逊相信,她早晚有一天还会回来找他。

  猪棚。冯月巴正在给小满烙麦麸饼子,总觉得于磊有点不对劲儿,这小伙子咧着嘴笑了一整天了。

  “于磊,吃个麦麸饼子吧,告诉我,你咋这么高兴?”冯月巴说。

  于磊咧嘴笑着,咬了一口搀着糖精的麦麸面饼子,由衷的说:“冯大姐,你说是姐亲,还是嫂子亲?”

  “那当然是姐亲啦,嫂子有啥亲的?”冯月巴说。

  麦麸本来是给猪吃的东西,做成饼子,咬一口就得掉渣。

  于磊两手掬着饼子说:“我还是觉得嫂子更亲,毕竟姐要嫁了人,可就不是咱家的人啦,嫂子呀,永远都是咱家的。”

  事实上,于磊和叶向东,确实俩人都是从东北出来的孩子,不过人家叶向东有个好爸爸,后来去北京了,他爸去的早,他一直混在铁岭,直到叶向东来边城的时候,他才跟着一起来的边城。

  早在苏湘玉还埋头喂鸡的时候,叶向东就跟于磊商量过,准备把苏湘玉也凑到一块儿,大家一起过舒坦日子。

  所以,今天苏湘玉出门的时候还是苏大姐,但等回来的时候,就是他的嫂子了。

  试问,是让苏湘玉嫁给冯明逊他高兴,还是嫁给叶向东他更高兴。

  一阵夸夸的皮鞋声,冯月巴抬头一看,眼睛就亮了:“不愧是进了城的,咱们湘玉今天可真漂亮。”

  于磊眼睛都直了,搓着两只手上的麦麸,嘴巴都快咧到耳朵边上去了:“咋样,嫂子今天高兴吧,你是不知道,我今儿也贼高兴。”

  “于磊,你觉得我亲,还是叶向东更亲一点?”苏湘玉脱了小皮鞋,换上了自己的布鞋。

  于磊脖子立刻就拎起来了:“现在咱们是一家人,有啥亲不亲的,你俩对我来说一样亲。”

  这就对了,叶向东骗她,这家伙是同伙。

  现在再回想,她之所以能碰到叶向东,就是因为于磊,而于磊是叶向东的同乡,也是一直以来悄悄资助他煤、炭,和吃的东西,以及羊皮袄子这些边城知青根本搞不到的东西的人。

  叶向东和于磊,原本就是穿着一条裤子的难兄难弟。

  苏湘玉是真想连唬带吓,把于磊给好好收拾,并敲打上一顿。

  不过她太忙了,现在顾不上跟他扯这个,她第一重要的任务,还是去看她那几头猪。

  公猪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肥,母猪的肚子隐隐约约也有鼓起来的迹象,这才养了二十天,离苏湘玉给自己立军令状的时间,还有十天呢。

  猪只需要冯月巴和于磊俩卖命的喂就行了,至于该怎么调理,料全是由她来配,开胃、杀菌,利用化学品强化猪的骨骼,这些东西,也只需要从书包里掏书出来,慢慢的研究就行了。

  对于一个曾经考上过清华的女同志来说,这些实在算不得什么。

  但是,苏湘玉不着急,朱小洁和余微微几个替她着急啊。

  “你没听说吗,咱们养鸡的新闻给冯主任压下来了,他准备把苏湘秀救牧民孩子的那件事情写成稿子,给送到《边城日报》去做年终评选。”朱小洁向来是个吃屎都要吃屎尖尖的性格,当然忍受不了这种事情,一进来就是大呼小叫。

  余微微也说:“虽然咱们场好多女知青说你们姐妹俩不经常在一起,肯定是你在闹别扭,但我就说句实话,一个巴掌拍不响,要苏湘秀真有她表面上那么温柔乖巧,怎么从来也不来找你?”

  “人家文工团的姑娘,怎么可能来猪棚,不嫌猪粪臭吗?”朱小洁又说。

  俩人一唱一和骂了半天,见苏湘玉低头还在看书,朱小洁一把就把书给抓过来了:“甭看了,你没听见吗,你妹要上报纸啦。”

  余微微也说:“要你妹上了报纸,她肯定第一个回城,我听说只要能调回城的知青,都能安排特别好的工作,湘玉,我们就算了,你在边城这么辛苦的干了两年,难道眼睁睁的,就看着她比你先回城?”

  “行了你们几个,炕盘好了吗,赶紧把炕烧热,就不用总到我这儿来凑热炕了,是不是?”苏湘玉说。

  朱小洁撇了撇嘴,余微微也在摇头,几个姑娘凑了一会儿,余微微突然说:“对了,抹了你给的冻疮膏,我手上的冻疮全好了,而且手脚一天到晚的热乎,再有的话,我给你钱,你卖我一瓶行不行?”

  手足暖暖霜,一瓶其实也不贵,就五六块钱。

  余微微最近为了替苏湘玉争优秀,一点力气都没有的小姑娘,学着男知青的样子提着石墩子打土坯呢,两只手上磨起的全是老茧。

  苏湘玉是真想帮帮她,但是苦于现在在系统那儿她已经没钱了呀,她于是说:“你再等等吧,等过两天我给你。”

  然后,她喊来高占国和侯勇几个,就准备再把猪称一称,毕竟已经养了二十天了,得看看它们到现在肥了多少。

  “这只猪整整肥了120斤,它现在足足有230斤重,苏湘玉,这是我长这么大,见过最肥的猪。”称完一头猪,侯勇咂着舌头说。

  高占国从猪棚里跳出来,本来想给苏湘玉一个大大的拥抱的,冲到她跟前,才发现自己两手脏的跟什么似的,再看人苏湘玉,干干净净清清爽爽,那激动之情就变成努力在大腿上搓自己的双手了。

  “咱们边城任何知青再对农场有多大的贡献,也比不上苏湘玉的贡献,我今天就得去跟咱们冯主任说说,你的两件先进事迹必须上报纸。”高占国挥舞着拳头说。

  侯勇摸了把脑袋,也凑过来说:“苏湘玉,关于余微微的事情,我得托你给她道个歉,是我这人糊涂,以后有啥事情,只要你一声令下,我保证鞍前马后,谁叫你让咱们能多吃几斤肉呢。”

  当然,一帮子男知青就跟请愿似的,跑到冯明逊那儿去讲这件事情了。

  他们一致的要求,要冯明逊在写稿子的时候,把苏湘玉的先进事迹给写上去。

  养猪能比不过救个牧民重要?

  不过,男知青们一到办公室,就给冯明逊泼了一头的冷水。

  “苏湘秀勇救牧民,可是能增进民族大团结的,天/安门上挂的那几个字读过吗,民/族大团.结万岁,我们有五十六个民族,我们要的是民族团结,吃肉吃肉,你们一个个的,整天就知道吃肉。”冯明逊拍着桌子说。

  大家给他臭骂一通,可是,虽然他说的依然是大道理,但就连王洪明,都觉得他的大道理里带着几分虚伪了。

  不过毕竟他是主任,大的方针政策都是由他来主导的,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摸摸脑袋,就又从办公室里出来了。

  高占国刚才夸了大口,这会儿再来找苏湘玉,当然就是一副气不过的样子了:“苏知青,你不觉得委屈的慌吗?在我看来,苏湘秀就是救了一个牧民,其功劳可远没你的大。”

  “我心里只有给大家喂肥猪,养肥鸡,让大家在边城也能吃上肉,吃上蛋。至于荣誉,跟肚皮相比,那不都是身外之物吗?”苏湘玉捧着书,面无表情的说。

  “那你不想争优秀,不想回城啦?”高占国说。

  苏湘玉从书中抬起头,认真的说:“你们不走我就不走,等你们全走完了我再走。”

  还能有什么再比这种话更叫知青们感动的?

  “这回场长选举,我要不选不你,我就是孙子。”高占国说。

  侯勇说:“那我就是孙子的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