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有病 第134章

作者:棠眠 标签: 快穿 甜文 东方玄幻 穿越重生

  安沅之前的位置离沈广福死的地方就几条街,安沅刚一下车就问到了一股腥臭的味道。

  “小姐你就别看尸体了,抢劫的那个人太狠了,捅了沈广福说不定有上百刀,全身都给捅破了……”

  “捅了多少刀?”

  听说可能有上百刀,安沅脑子里闪了一个吓人念头,要是普通的抢劫,就算要杀人,几刀致命就完了。

  但至于把人全部捅破,除非有私仇,不然不会那么费劲。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7-18 13:43:08~2020-07-20 01:04:0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128章 豢养千金7

  安沅问了捅了多少刀, 就一直站着没走。

  有人见状,觉得安沅不是随便问问,真打着手电动就着路灯昏暗的灯光数起了刀子的数目。

  “1, 2,3, 4, 5……74,75,一共有七十五刀!”

  安沅知道那人应该数错了,应该是七十七刀,因为沈浓喜欢七这个数字。

  他压制住沈广福举了七十七次刀子,把他戳的残破不堪, 流尽了鲜血。

  安沅脑子里甚至能浮现沈浓抬刀,冷漠的眼神, 或许那冷漠里还带着兴奋, 享受着凶器划破皮肉的触感。

  他被沈广福抓走可能就有了杀心,他知道沈广福想有更大的利益机不会杀他,他可能软和了一阵,甚至叫了沈广福爸爸放松他的戒心,让沈广福给了他部分的自由, 然后他尾随着沈广福,找到了合适的机会向沈广福举起了刀。

  脑海被各种画面塞满,安沅脸色苍白,身体摇摇欲坠。

  她不怕死人, 但她恶心人性的恶。

  哪怕沈浓一刀把沈广福杀了,也不会让她心情那么跌宕。大部分反社会人格都是因为小时的经历造成,沈浓的行为已经有了反社会人格的雏形。

  他会在沈广福身上捅那么多刀, 至少证明他是享受这种血腥的报复。

  这样的行为不会只出现一次……

  “小姐先回去休息吧,赌场的人说沈广福赌的时候没有带其他人,阿浓少爷应该被他藏在什么地方,我们去找就好了。”

  “沈广福都死了,找那位少爷应该不难,小姐你脸色太差了,还是回去吧……”

  这次安沅没拒绝他们让她休息的建议,恍恍惚惚地上了车,躺在了床上整个人还在云雾里飘着。

  她厌恶人格变态,所以在第一个世界察觉沈州是反社会人格,她直接躺着等死,不想做什么改变人的事情。

  众所周知,反社会人格只要做出一次满足他内心享受的行为,他就会沉迷病态的满足,没有办法也不会想抑制自己本能。

  她不可能浪费时间去改变一个不可能改变的人。

  沈州也明白她这个性格,知道他暴露本性她铁定离开他,所以干脆把她困在了游戏里。

  之后的沈晖跟卡维尔虽然极端,但对她来说都算是正常人范围,可是沈浓……

  安沅迷迷糊糊睡去,梦里一片猩红,不停有刀刃划破肌肤的声响。

  之后几天安沅没再出门找人,就躺在床上,偶尔听着陈高给她汇报进度。

  安家的佣人都说安沅这个样子是因为找不到沈浓伤心过度,但安沅自己知道,她这是怕了,她不确定要不要把沈浓找回来,继续留在她身边。

  “人不会是死了吧?”

  “都找了四五天了,饿都饿死了。”

  安家的佣人这几天的话题都是沈浓,安沅随意下楼喝个水,都能听到有人说沈浓死了。

  这些天沙城被翻了底朝天,就是一只畜生都能找到了,沈浓一个大活人,却一点踪影都没见。

  佣人看到安沅纷纷住嘴,安沅走到了厨房,一打开柜子,因为没有沈浓抢着喝,才几天柜子里就堆满了牛奶。

  而没人抢了,安沅看着这些牛奶连打开都懒得打开。

  【你这几天都没发声,是不是知道我最后会做出的选择是什么?】

  安沅无人可问,只有去找系统。

  【系统:宿主你是个心软的人,再说沈浓不是坏人,是沈广福逼他的。】

  【我是坏人。】

  安沅呵了声,让佣人把牛奶处理了,继续上楼躺着。

  系统本以为安沅问完就会找人,没想到安沅还是什么都不管,不由慌了,【宿主就不怕被困在数据流里面?】

  【比起被困,我更讨厌做我不想做的事情。】

  安沅美美的睡了一觉,见她铁了心,她睡了多久系统慌了多久,到了晚上安沅换上了外出的衣服,系统觉得自己要是有心脏,大概心脏已经被安沅玩坏了。

  【宿主决定去找沈浓?】

  【他是弱者。】

  套上了鞋子,安沅站起来跺了跺脚,她讨厌暴力,讨厌用违背道德法律的方式来满足自我内心的挣扎。

  万幸沈浓还小,而沈广福又真是个该死的混账,她自认无法改变沈州的反人格,但如果反社会人格是因小时经历造成,她愿意试着感化一下沈浓。

  叫了陈高开车,安沅大晚上离开了安家。

  “还以为沅沅是不打算找了,没想到还惦记着他。”张姨太太瞧着换了外套打算追上去的安新钧,“多穿点看着一时半会回不来。”

  上次安新钧就在警察局待到了深更半夜,回到家没得安沅一句谢。

  张姨太的话唤醒了安新钧当时的窘迫,安新钧脚步顿了顿,身旁的张姨太烫着时髦的卷发,就是入了夜,唇上也涂着精致的口红。

  鲜红的樱桃色,是安沅没有的成熟韵味。

  算起来张姨太比他大不了几岁,生过孩子的身姿窈窕有致,像是一枚熟透的蜜桃。

  “我去看长鸣,这几日沅沅心情不嘉,连带长鸣与嫦嫦都日夜害怕。”

  张姨太媚眼一挑,不说话走在前头,安新钧想瞧瞧便让他瞧瞧。

  *

  “小姐咱们这是要去哪里?”

  大晚上出门陈高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只是没头绪要去哪里找人,这些日子沙城能找过的地方他们都找过了,沈浓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说不准阿浓少爷已经不在沙城了。”

  “他在的,我知道。”

  车外的街道寂静听得到夜风的声音,安沅说,“把车开到找到沈广福的地方。”

  “小姐觉得阿浓少爷在那里。”

  “说不定呢。”

  回了句不确定的回答,安沅就安静了下来,她在想她会见到一个什么样的沈浓,而她看到他的第一句又该说什么。

  沈广福身亡的是个堆放乐垃圾的地方,因为死了人流浪汉都不愿在那里撒尿,几天下来巷子的臭味倒是淡了许多,只有几个零星黑糊糊的影子,是随手丢的垃圾。

  安沅走进了巷子,手电筒把墙壁上五颜六色的脏污照的分毫毕现,但就是没见到她想看到的那个人。

  这巷子是个死巷,安沅全部看了一遍,茫然地站在巷口,怎么会不在这里。

  按着她的想法,沈浓一定会回到这里。

  这对他来说算是个印记的地方,他不回安家,晚上只能待在这里。

  因为这个地方死了沈广福,寻找沈浓的人都会下意识忽略这里,所以把沙城翻了一遍也找不到沈浓的踪迹。

  “小姐,阿浓少爷应该不在这里。”

  这地方什么三教九流的都有,陈高怕出什么事,见安沅没找到人就催着走。

  安沅站着没动。

  她有种直觉,直觉沈浓就在这个地方。

  再次环顾了肮脏的箱子,安沅视线落在了石头砌的垃圾箱上,箱子上面搭了一层灰黑看不清原本颜色的破布。

  “小姐那里脏……”

  陈高说话的期间,安沅已经掀开了那张布。

  布一掀开,一只只老鼠顺着勾缝逃窜,垃圾箱里有各种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安沅手里的电筒往墙角一照,椭圆的光晕里,沈浓蹲坐在墙角,黑乎乎地眼睛不惧强光,就那么直直地盯着安沅。

  周围的臭味,像是死鱼不知道放了多少天。

  沈浓穿的是他失踪时候穿的校服,纯白色衬衣什么颜色都有,就是不见白色。

  发黄的头发,粘的不知道是哪家厨余,已经干在侧脸上。

  原本安沅就觉得沈浓这头发长得不够黑,这次正好又全剃了。

  “阿浓少爷?!”

  陈高惊了一惊,没想到沈浓竟然真的在里面,看样子还在里面一段时间了。

  “别进去,让他自己出来。”

  陈高要进去带沈浓出来,安沅阻了阻,手上的手电筒照亮了沈浓前面的路:“浓浓,出来。”

  这几天沈浓一次都没想起过安沅的声音,但此时听到她的声音,就像是脑子里被注进了凉水,从脑子到身体沈浓打了个寒颤。

  空洞的黑眸里有了点内容。

  “浓浓,出来。”

  沈浓脚动了动,手撑着湿滑地面试着站起来,笔直地走向安沅。

  “拿钱随便找一家买张厚床单,浓浓这个样子坐不了车。”

  安沅交代完了陈高,随着沈浓走近,除了臭味,安沅还看见了沈浓脏衣服下掩盖的猩红。

  幸好他把衣服弄脏了,想到沈广福那七十七刀,沈浓这件白衬衣应该全都是血。

  “我来带你回家。”

  “有我地方就是你家,你忘了我跟你说过。”

  “你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我来接你了。”

  安沅本以为见到沈浓她会言拙,但这些话很自然的就从她嘴里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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