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大佬穿成知青女配 第12章

作者:冬半暖 标签: 种田 年代文 穿越重生

  “你家里对你真好!”许梨香果然没有怀疑,一脸的羡慕,“不像我们这些乡下农村的女孩,结个婚都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撑门面。”

  风知意不着痕迹地挑眉,今天女主来找她的目的,跟结婚有关?如善从流地问道,“谁要结婚了吗?”

  “我一个好朋友,嫁给我二堂哥呢!本来是一件欢欢喜喜、亲上加亲的事,可就因为没有一样像样的东西,她娘闹着不让她嫁了。”说到这,许梨香一脸恳切地看着她,“所以,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你说。”风知意平静微笑,这又是打她什么东西的主意?她有什么能撑结婚门面的东西不成?

  许梨香目光落在她的手腕上,很不好意思地询问,“能不能借你的手表用几天?就结婚用来撑撑脸面,回门之后就还你。”

  风知意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下自己的个人终端,讶然了一瞬,原来女主在打这个主意吗?胃口真是越来越大了啊!

  许梨香看风知意没有立马答应,忙解释,“结婚毕竟是女孩子一辈子的大事,让她风风光光点,也能让她了无遗憾。你能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帮帮她这个忙?让她顺顺利利、欢欢喜喜地结婚?”

  看在你的面子上?风知意暗嗤,这是又要拿“救命之恩”说事?还有她若不能顺利欢喜结婚的话,难道还能怪她不借手表不成?

  “行吧。”风知意一副被她说动的样子,毕竟这个年代的手表可是个珍贵的大件,她若是太爽快的话,反而不正常。

  非常不舍地把终端摘下来,趁着她不注意,捏在手里时,与空间里真正的机械手表置换了一下,然后递给她,“给。”

  她以前就怕有人会借故查看她“手表”,就特意准备了外形一模一样的真正机械手表以备不患,如今果然派上了用场。

  许梨香一脸感激地接过,“真是太谢谢你了,你真是个大好人,我当初果然没有救错人。”

  见她又提“救命之恩”,风知意心里腻味得紧,“没事儿,结婚是人生大事嘛,你赶快拿去把婚事谈妥了。”

  “欸好!”许梨香正打算走了,见此忙不迭地告辞离开了。

  风知意转身继续回去,不着痕迹地把智脑戴回手上,低声问,“帮我查查书里,这刚过去的一个月,女主都干了啥?”

  这个年代的手表,相当于后世的豪车豪宅。试问哪个人会因为朋友a结婚,自己向朋友b借豪车豪宅给朋友a结婚的?

  这个女主,借她手表的用意恐怕没那么简单。

  智脑立马一下子扫描总结下来,“过去的这一个月,女主除了正常上工、照顾妹妹和月子里的母亲,还帮她二堂哥和素有村花之名的何美丽牵线了。”

  风知意听得微微不解,“书中不是说,她家跟她大伯家的关系很不好吗?一直被她大伯家欺压吗?怎么会那么好心帮她二堂哥拉红线?娶的还是村花?”

  据书中介绍,女主爹在家排行老二,不上不下,不得看重也不得疼爱,偏偏又是个愚孝男,还取了个软包子妻子,夫妻俩任劳任怨地被一大家子欺负死。

  更雪上加霜的是,之前她妈还一连生了5个女儿,导致他们一家在家里常年底气不足,地位极其低下。

  尤其是被她那一连生了五个儿子的大伯家经常嘲笑欺压,她们五个姐妹,就被欺负得从小清洗全家几十口人的衣服、做各种杂事,跟丫鬟一样,伺候一大家子。

  可哪怕如此,还经常被焉儿坏的大伯娘在许老太那里上眼药,连累得她们5个姐妹不仅吃不饱穿不暖,还经常被苛责虐待。

  为此,女主恨死她大伯娘一家了,怎么还会好心地帮二堂哥牵红线?

  智脑分析了一下书中这一个月的内容:“因为村花何美丽在女主的上辈子,嫁给了村里的郑建业。而郑建业在改革开放之后,成为了成功的企业家,富出了县、富出了市、富出了省。到最后,哪怕在海市京市也占有一席之地。这会,女主正在打他的主意,自然要把他上辈子的原配给打发掉。”

  所以女主这是在借用她手表,打发掉未来的情敌?果然是所图甚大啊,难怪舍得下脸面,跟她提这么无理的要求。

  风知意顿时不知该说什么好,随即又疑惑,“这个郑建业就是男主吗?不是说男主是个当兵的吗?怎么改做生意了?”

  “是的。”智脑快速扫描浏览后面的内容,“书中说女主后来觉悟,觉得有未来记忆的自己,完全可以自己发家致富,这方面不用靠别人。倒是家中无权无势,就看上了后来会成为军中大佬的男主。”

  风知意听得有一瞬间的无语,“女主都不用考虑自己的喜好和感情吗?”

  这女主好狠,连自己的婚姻和感情都可以利用。

  “书中有描写女主的心理活动,说是感情可以培养。而且书中也有写到,女主后来看到坚毅俊朗的男主,觉得非常有安全感,一见倾心了。”

  “行吧。”风知意觉得这个说法,可能是小说美化了,“那男主呢?她现在看不上吗?”

  “男主还在部队里,她现在接触不到,暂时还没想法。”

  女主现在果然是一心搞事业啊,风知意心里暗叹,“所以女主现在,是在打郑建业的主意是吧?”

  “是的。这段时间,她经常有意无意地跑去郑建业面前帮些小忙,刷刷存在感。”

  风知意了然了,难怪这近一个月来,女主都没来找过她了。原来是分身乏术,又要照顾妹妹母亲、又要上工干活、又要牵红线、又要刷未来老公,可真够忙的。

  但现在这个也不是她未来最终的丈夫,所以风知意又想到,“那男主上辈子的原配是谁?”

  “是村里的方小芳。在后面,也被女主提前使计给打发嫁人了。”智脑说完,觉得有些不对,“女主这样肆意破坏人家的天定姻缘,是不是有些不厚道?”

  风知意也对这个女主有些一言难尽,但是,“谁让她重生了呢,这是老天允许的不是吗?”

  智脑无可反驳,“说的也是。”

  然后又有些担心,“家主,您就不怕女主不还你的手表?她大伯家一家子,在书中被描写得尖酸刻薄、强势吝啬。这手表进了她大伯家,还能吐出来?”

  风知意无所谓地轻笑一声,“我倒是希望女主还不回来。”

  “为何?”智脑不解,手表在这个年代,价值不菲呢!

  “那样,女主应该就没脸再面对我了,以后应该也没脸再提什么要求了吧。”风知意觉得用一块寻常的手表,换以后的清静,倒挺划算的。

  智脑默了默,“但愿吧。”

  说话间,回到了宿舍。

  见知青们正准备吃饭,风知意就直接回了屋,拿出东西来解决晚饭。

  跟彭大娘家的搭伙,约好从明天五月一号、她交了菜钱才开始。

  所以明天,她得赚得到菜钱才行。

第13章 你猜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蒙蒙亮,风知意就悄悄起床出门,决定自己步行去县城。

  因为今天放假,坐大队里的牛车或拖拉机去县城里的人会有很多,她不想跟人挤得臭汗淋漓、灰尘满面。

  毕竟都五月了,气温有20多度,白天有点微热。

  而且自从4月初清明过后,就天天放晴没下过雨。一路去县城的路可都是泥土山路,晒了一个月,车马走过,那灰尘扬得足有数米高。

  反正走过去,也不过才2个来小时,就当是早晨锻炼好了。

  可她刚走出村、走过田野、走上山道,一拐弯,就看到少年骑在自行车上,大长腿撑着地,静静地等在路边。

  风知意顿时有些意外,“这么巧?你这是要去哪?在等人吗?”

  虽然控制眼睛礼貌地没有去看他的腿,但风知意心里还是在瞬间闪过一丝疑惑:他的腿,能骑自行车吗?

  而且,自行车在这个年代,尤其是在乡下农村,可是个非常金贵的“大件”。整个大队好像也只有两辆,普通家庭根本买不起,或者说,没有那个票买。

  所以,在村里明显垫底的孤儿少年,怎么会有自行车的?

  不过风知意的疑惑也就一闪而过,没想过要探索。对于别人的私隐,她从来都主动止于礼貌的界线,从不逾越。

  看见她出现的少年,眼底像此时的天际一样,有星子亮着微光,朝后座微微一摆首,“上来,载你去县城。”

  风知意一愣,是错觉吗?怎么感觉少年好像特意在此等她?不过,“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要去县城?”

  少年在微亮的天光里,眼眸泛起点点的笑意,恍若昨夜星辰,“你猜。”

  其实是前两天他碰见了她跟王队长请假说要去县城取包裹,王队长没准,让她今天放假再去。

  而最近去山地里种花生、芝麻、红薯等活,山里的地远,很多女同志都抢着坐大队里的拖拉机或牛车里去上工。她不愿意跟众人挤在一起,就每天早早地起来,自己走过去。

  今天好不容易放一次假,搭拖拉机或牛车去县城里的人只多不少,她肯定又是宁愿自己走路去也不愿意挤车,所以他才会早早地等在这必经之路上。

  风知意听到这两个字,条件反射性地嘴角微抽,“这你口头禅啊?老让人猜。”

  少年嘴角弧度非常浅地扬了扬,从挂在车头的背包里取出一饭盒,自然地递给她,“快上车,趁这会天凉、路上也没人。”

  风知意不是个喜欢跟人推来让去、反复客套浪费时间的人,干脆大大方方地接过饭盒坐上车去,“这是什么?”

  “早餐。”少年蹬起车来,动作居然跟常人无异。

  车行带起初夏山里微凉的风,风知意打开饭盒,发现居然是喷香扑鼻的鸡蛋饼,还有一些鲜红水灵的樱桃。

  “呀,这樱桃你哪来的?”风知意实在惊讶,现在水果都挺稀贵,更何况这樱桃了。

  在前面蹬车的少年默了一瞬,才声音轻轻,“山里摘的。”

  这让风知意有点怀疑,“山里有樱桃树?”

  “嗯。”少年似不欲多言,“你快吃早餐,一会凉了味道不好。”

  “哦。”对方明显不想多说,风知意自然也不再多问。

  拿起鸡蛋饼吃的同时,风知意想起少年给她吃过的精细饭食、自行车、稀贵的当季水果,在这个年代里,无一不精贵,在这偏远的小县城里应该不容易弄到。

  所以,这少年真的是个成分不好、任人欺凌、孤苦无依的可怜孤儿吗?

  可是,风知意看着他瘦削的脊背,虽然干净整洁却满是补丁又洗得发白发毛的灰衫,还有他脚上穿着的草鞋,那露出去的脚趾脚背又萦执植凇�

  这确实是个贫苦劳动少年啊,风知意不忍再多疑,“你吃过了吗?”

  反正人家不管怎么样,都跟她没多大关系。

  “吃过了。”少年的声音清朗沁凉,像早晨的泉水叮咚,还带着满满少年气,确实是个青葱少年郎。

  怕他把好吃的都给了自己,礼尚往来,风知意从背包里摸出一瓶温热的牛奶,从他身侧递到他面前去,“那你喝点这个。”

  少年微怔了一下,才迟疑地抬手接过,“这是什么?”

  有吸管的杯子外面被风知意包裹了一层丑不拉几的布,像个寻常的水壶,格外不显眼。

  风知意在风里的声音似乎带着不怀好意的笑意,“你喝下就知道了。”

  少年听她促狭的语气,以为她又是故意逗他玩,顺从她心意地试着喝了一口,顿时满口的浓醇香甜,微诧,“这是、牛奶吗?”

  哟嗬,连牛奶都知道,这少年果然不是没有什么见识的山里娃。

  啧啧啧,能成为反派的人,果然不简单呢!

  “对呀,我用奶糖用水煮化的。”风知意不好让人怀疑牛奶来处,随机应变地想了个借口,“怎么样?好喝吗?”

  其实这是空间里土生土长的灵兽牛乳,充满了灵气,自然口味和营养俱上佳。

  “嗯,好喝。”少年只喝了一口,就往后递还给她,“你自己留着喝。”

  “你喝过的,我才不要了。”风知意语气里满满的嫌弃,说着还拍拍自己的背包,“再说,我还有呢。”

  少年顿了一下,随即默默地拿回去了。

  也不知对方是真的嫌弃他,还是故意想让他喝。当温热的牛奶流进胃里,使得全身就像沙漠得到了甘霖的灌溉,全身心都舒畅起来,少年是偏向于后者的。

  突然发现,他每次给小知青什么,小知青总是成倍地回馈给他。这整得,他好像欠她的越来越多了。

  向来都是全世界亏欠他,他倒是第一次亏欠别人,少年觉得这种感觉挺新奇。而且,他有些好奇,这小知青是对每一个人都这么好,还是只对他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