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六零养崽崽 第16章

作者:词酒 标签: 年代文 爽文 系统 穿越重生

  “你三嫂给泡的药酒。我不是受伤了么?冬天气血受的影响挺大,所以得喝点儿药酒和血。你喝一杯试试,一整天都不怕冷,全身热烘烘的。”

  “我说怎么有股子药味儿呢!对了,哥,我今天拿点儿山核桃过来就换了这么好的一顿吃的,我三嫂会不会嫌弃我啊……”

  林国材这话可把林国栋给问住了,林国栋先是换位思考了一下,他觉得如果自己站在叶知秋的角度,多半是要嫌弃的,林国材这过来就好似是打秋风一样。

  可他看刚刚叶知秋催他同林国材吃菜喝酒的样子,又不像是嫌弃的。

  叶知秋要是真嫌弃林国材,哪里会留林国材吃卤肉卤菜喝药酒?家里有的是普通白酒,兄弟俩见面,抓一把花生下酒都算招待。

  林国栋发现自己挺看不懂叶知秋的,他咂摸一口酒,见林国材都快委屈成一米八的狗子了,宽慰道:“你三嫂不是那样的人,她啥时候会委屈自己?”

  “待见你就待见你,恨不得把心肝都掏出来给你,有啥好东西都舍得,要是不待见你,门槛都不让你进来的。”

  “你刚刚也见到了,菜和酒都是你三嫂拿过来的,她要是不乐意,你能吃到这个?就算是我做主给你拿过来让你吃了,我回头也得挨一顿削。放宽心吃吧,你三嫂对你的印象挺好的。”

  林国材仔细想想,也乐了,“还真是,三嫂这性格就和那唱戏里说的爱憎分明一样,对一撮人是热情如火,对一撮人是冷漠如冰,简直就是冰火两重天。我还以为三嫂会因为同咱娘闹了那么一次就连带着把我也给讨厌上了呢。”

  “不至于不至于,你三嫂要是真不待见你,能把你这个人连同你的背篓给扔出去,你三嫂的可怕,你想象不到。”

  说这话时,林国栋满脸唏嘘,他想到的是叶知秋那眼神,他只要一与叶知秋对视,心里立马就完完全全地怂了,恨不得立马跪下求叶知秋放他一条生路。

  一口酒一口菜,再配一捧辛酸泪,林国栋吃得满面通红。

  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喜欢他的悲欢离合,想要与他跨越余生所有分分秒秒,共度岁月光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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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国材年纪小一点,喝了一杯酒就晕晕乎乎了,林国栋送他背着背篓进了老林家,然后又折返回家接着处理那些猪下水。

  叶知秋同林国栋说起买房子的事,“那二层小楼,等过了初六你就去一趟,把手续办了,咱好好拾掇一下,然后搬过去吧。”

  “你不怕那姨太太?”

  叶知秋心想,老娘可是身傍好几个佛家技能与光环的人,将那辟邪效果好到爆炸的‘佛光普照’挂上再去那二层小楼,指不定谁怕谁呢!

  当然,这些话她只能在心里想想,嘴上是万万不能说的。

  她灵机一动,递给林国栋一个暧昧缱绻的眼神,“有你这种部队上出来的人,一身正气,怕什么姨太太?活着的时候被人欺负,死了就能欺负人了?要真是这样,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了之后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了,坏人至于贻害万年,活人的家人跟着受一辈子的委屈?”

  林国栋被叶知秋那个暧昧缱绻的眼神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他连连退后好几步,“咱说归说,我知道我自己一身正气不怕那些牛鬼蛇蛇,但你能不能正常点儿,该凶我还是凶我,千万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害怕。”

  叶知秋脸上的笑容渐渐石化。

  她一秒收起脸上僵硬的笑容,冲林国栋翻了个白眼,道:“反正你把那房子买下来,可千万不能到嘴的鸭子飞了,不然,哼哼。”

  所有的威胁与杀意,都在那轻描淡写的一声‘哼哼’中。

  林国栋感觉到了叶知秋对那二层小楼的重视,虽然他不清楚叶知秋这突如其来的兴趣是从哪儿来的,但他知道叶知秋要求的事情必须做好,不然他一定会有一个很惨的下场,因此他当天下午就带着钱进县城找自己那位在房管局的朋友了。

  年关已近,房管局只剩下稀稀拉拉几个值班的人,林国栋是把他那位朋友从家里喊出来办的事。

  那处二层小楼俨然已经变成了房管局的心病,为了保证那楼不贬值,房管局年年都会派人去进行维护,各种材料都早早备齐了,就装在一个档案袋里,林国栋去了之后一边交钱一边办理各种手续,不到一个小时就办完了。

  “钥匙已经给过你了,我这儿还有两把,你也一并拿走。不过我得再给你一个建议,一把锁配三把钥匙,这是理论上的说法,但这房子在房管局放了这么多年,没人知道有没有人偷偷配了钥匙……你懂我的意思吧,我建议你回去之后重新买一把锁,别用这一把锁了。”

  林国栋晃了晃手里的钥匙,相当满意,“成,你的提醒我都记下了,回头我们搬过来之后,你记得来我们家吃饭。我媳妇儿做饭的手艺特别好,保准让你满意。”

  那人笑呵呵地应下。

  林国栋拎着那串钥匙雄赳赳气昂昂地回了家,就像一只战胜其它同类赢取□□权的公孔雀,那叫一个嘚瑟,还捏着两把钥匙在叶知秋面前晃荡。

  叶知秋一把拿过那钥匙,当场就给林国栋算了一笔账,“为了买这一栋房子花了四百多块钱,那房子里面看着还可以,但很多东西都得重新置办,包括床单被罩这些,家里的很多都不能用了,最起码也得改改,你算算这得多少钱?过完年赶紧去报道上班赚工资去,别忘了还有一个闺女两个儿子要养。”

  “对了,林国栋,我和你说个事儿,也算是说一个咱家的规矩。”

  “我不求别的,只求你能给儿子闺女一样的待遇,儿子结婚要有的,闺女必须有,你可别和我讲重男轻女那一套,谁对我好,谁听话,谁就值得被珍惜被善待。我闺女打小就懂事听话,我哪舍得让她受委屈?她现在就对我好,等我老了能不对我好?要是真那样了,我得好好反思,是自己年轻时候瞎了眼,被一个小姑娘伪装出来的面孔被骗了,还是自己不做人,硬生生把一个好闺女的心给折腾寒了。”

  “如果儿子不听话,整天调皮捣蛋还惹是生非,我跟你讲,照样啥都不给。我可不信现在都天天惹我生气天天把我气得七窍生烟的人,会在我老了之后鞍前马后的伺候,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要是我真到了那个地步,不听话的倒霉崽子白眼狼绝对不会良心发现,他们考虑的问题是我该咋死才能让他们利益最大化。”

  叶知秋说这话的时候,三个娃都在她跟前,听到叶知秋这么说他们,三个娃连连保证。

  林国栋看出叶知秋是在故意敲打这三个兔崽子,也憋着笑一本正经地应和道:“咱家都听你的,你说什么都对。”

  叶知秋本能地感觉林国栋这话怪怪的,但看林国栋那特真诚的表情,又觉得林国栋不是在阴阳怪气,最后只能把这种诡异的感觉怪罪到直男癌身上去。

  直男癌总是学不会好好说话!

第26章 野猪崩天撞

  按理说, 这素淡如水的日子应该挺无聊的,物资算不上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也不怎么样, 但架不住家里有叶知秋这么一个能作会闹的人,总能充分调动家里的气氛, 一家人嬉嬉闹闹,年就来了。

  叶知秋带着林英在家里包饺子, 林国栋带着林刚和林凯上了一次山, 本来是想逮只野兔子或是野鸡啥的,结果遇到了一只从山坡上失足滚下来还不幸被树枝插穿肚子的野猪。

  林国栋带着林刚和林凯看到那野猪时,野猪还没凉, 但也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有了野猪还要什么野鸡和野兔?

  两百多斤肉, 林国栋自己一个人拖不动,让林刚跑下山来喊叶知秋借板车上山去拉。

  “啥?你们遇到一头傻猪?”叶知秋愣住。

  林刚急得直点头,“对, 那猪要是不傻, 能自己把自己插死在树杈子上吗?娘,你别磨蹭了,赶紧借板车去,我爸和凯子还在山上等着呢!”

  叶知秋没再耽搁,叮嘱林英在家看门,自己又往老林家去了一趟,她可没进老林家的门, 是站在门口把林国材喊出来的。

  “三嫂, 你找我?”听到是叶知秋喊, 林国材连外面的袄子都没穿, 只穿着一件线衫就出来了。

  叶知秋道:“我借用一下板车……算了, 你同我一起走一趟吧,晚上的饭在我那边吃。你三哥在山上逮到一头野猪,你和我一起去,把那野猪拿下来宰了,今晚我做杀猪菜吃。”

  林国材想到叶知秋做出来的饭的好滋味,舔了舔嘴,手脚那叫一个麻利,推着板车走的速度都比叶知秋走得快。

  林刚跑在前面引路,等叶知秋和林国材赶到时,林国栋刚好把那野猪身上的树杈子拔了下来,猪血淌了一地,闻着满是腥味。

  “赶紧拉到板车上,咱这山上有狼,猪血味儿很有可能会把狼给勾过来。”

  林国栋和林国材兄弟二人合力,将那头野猪给挪上板车,林国材问叶知秋,“这头猪打算怎么处理?”

  叶知秋看着面前这头至少有两百多斤重的野猪,斟酌一二,说,“回去就杀了,看看村里人有没有要的,有要的话就卖给他们一些,没要的我就都做成腌肉。初二那天回我娘家就不用准备其它东西了,带一大块肉就行。”

  林国栋看了叶知秋一眼,他没听到叶知秋说要给老林家也送一块,心里知道叶知秋对老林家还生着气,无奈地摇头。

  他媳妇儿这性子,实在是太记仇了。

  林国栋和林国材兄弟俩在前面拉着板车,叶知秋在后面扶着,走到半路,林刚突然指着头顶上说,“娘,你看,柿子树,想吃柿子。”

  叶知秋抬头一看,确实是柿子树,红彤彤的柿子高高吊着,但这颗柿子树很明显是被人发现过的,下面能摘到的柿子都被摘光了,上头倒是吊着柿子,但哪有人能爬的上那么高的树?

  林国栋停下来要上树,叶知秋赶紧拦住,“这树一看就很难爬,万一摔下来咋办?兔崽子要是想吃,那等搬去县里后我看看能不能买到柿饼吧。”

  林国材朝叶知秋看过来,像是在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有问题,听错了,他问,“三嫂,你们要搬去县城了?”

  这事儿根本藏不住,叶知秋也没打算传,只是她也没打算满大街的宣传,这会儿林国材问,她就说了。

  “你三哥从部队转业下来,进县委工作,过了元宵节就得去报到了。我们在县城买了房子住,元宵节过了就搬过去,方便你三哥上班。这三个小的,我也打算送去上学,县里要比村里方便些。”

  何止是方便些,那是方便太多!

  林国材想到前几天林国芝在家里说的话,突然有些想笑。

  林国芝说自家三哥现在残废了从部队退了出来,可能拿了部队的补贴,但能拿多少?之后连重活儿都干不了,还不如一般的庄稼汉呢,就算之前挣下再多,也经不住几年的开支,不知道叶知秋在牛气什么?

  结果林国栋要去县委上班,这夫妻俩还悄悄摸摸在县城买了房子……这消息要是传出去,那可真是能吓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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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秋转头又安慰林刚和林凯兄弟俩,“你们馋柿子了?娘给你们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找一些。”

  她能想什么办法?当然是签到了。

  叶知秋又抬头看了一眼头上的柿子树,想到自己之前曾签到出一兜酸果子,这会儿应该也可以,便在心里默念了一声。

  “签到。”

  “签到成功,恭喜签到获得稀有光环‘野猪崩天撞’,技能简介:佩戴光环将拥有野猪的一身巨力及特别的发力技巧。”

  叶知秋:“……”她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

  看着面前板车上的野猪,叶知秋目光深沉。

  这他娘签出来的都是什么鬼东西?

  为什么最近签到所得的路子都这么野?

  叶知秋故意落后了两步,随便捡了一块石头,将那名为‘野猪崩天撞’的光环挂上,轻轻捏了一下,石灰岩上生出了不少裂痕,她用力一捏,手里头那块石灰岩瞬间就被捏成了粉。

  将石粉往身后一抛,叶知秋忍住嘴角的抽搐,把手上的石粉拍干净,麻溜地把这个‘野猪崩天撞’的光环卸下,并决定不到迫不得己绝对不往自己身上挂。

  法治社会,她要是因为一不小心没收住力而闹出人命来,这辈子就完蛋了。

  叶知秋一脸悲怆地回了家,化悲愤为力量,等林国栋和林国材兄弟俩把野猪皮扒掉后,她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野猪身上。

  剔骨!

  抽筋!

  切肉!

  林国材看着那把菜刀在叶知秋手里被耍得虎虎生风,一脸害怕地问林国栋,“三哥,你是不是同嫂子吵架了?咋我看三嫂有点不高兴呢?三嫂现在那样子,你说她要杀人,我都相信。”

  林国栋也不知道叶知秋为啥下山后就变成了那样,他悄悄溜达到叶知秋旁边,问,“你咋了,看着有些不高兴……是不是这野猪肉柴?你剁不动的话,我来吧,你到一边歇着。”

  “不用,你和国材去收拾那些野猪内脏吧,我来处理这些肉。这野猪瘦肉多,我待会儿剁一盆肉糜,今晚熬夜炸肉丸子吃。”

  林国栋见叶知秋对他的态度还算好,只当是这野猪之前招惹过叶知秋,或者是和叶知秋上辈子有仇,没再多问,带着林国材去后院收拾猪内脏了。

  像猪肝、猪肺、猪大肠、猪肚这些,都算是一道硬实的大菜,只要做的手艺好,味道相当不错的。

  林国材收拾猪肝猪肺那些,林国栋屏着呼吸处理猪大肠,因为味儿实在够冲,没人愿意在这时候张嘴说话,院子里只能听到叶知秋挥舞着砧板剁肉的声音。

  “笃!笃!笃!”

  “敦!敦!敦!”

  因为野猪肉有些柴,叶知秋剁得肩膀发麻,就主动把前不久才立下的flag给拔了,她将那‘野猪崩天撞’的技能挂上,力气明显大了很多,剁肉就如同切豆腐。

  叶知秋剁到高兴处,用力一剁,菜刀直接嵌入到了砧板中去。

  “草!”

  看着卷了刃的菜刀和被剁得伤痕累累的砧板,叶知秋黑了脸,她这下不敢再放纵了,将菜刀在磨刀石上刮了几下,开始注意控制自己的力气。

  叶知秋发现,只要自己稍加控制,这‘野猪崩天撞’的力气还是比较容易控制的,只要不是故意使大劲,看起来并不会造成太大的破坏力。

  但她还是不敢将这个‘野猪崩天撞’的光环一直挂着,因为她有一个甭管高兴还是生气都拍大-腿的习惯……她不想一不小心给自己拍成大-腿骨粉碎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