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波 第27章

作者:捂脸大笑 标签: 市井生活 穿越重生

  伏波眉峰一蹙,三两下把散开的头发扎了起来,反问道:“刚刚打的还不够?”

  够,太够了!三人围攻也不能怎么样他,这十来岁的女孩儿却能跟他打得有来有往,不相上下。只是连严远也没想到,军门居然会教小姐武艺,还能练的如此好!是因为只有独女,不愿让家学失传吗?

  不过现在也没时间想这个了,严远深深吸了口气:“那还请公子听我指挥……”

  伏波却道:“这些人都学了阵法,不用你操心,你只管指路和袭杀即可。”

  就算在军中,也没人把他当个陷阵的猛将用啊。然而严远无奈的发现,自己还真派不上用场。不论是制定的计划,还是实施突袭,都是人家一手安排的,而且做的极是精彩。自己一上来就要指挥权,不是临阵夺权吗?放到战场上,都够一个不敬上官的大罪了。

  这可是军门的女儿,不可不敬!犹豫片刻,严远终是点头:“全听公子安排。”

  可算服帖了!伏波也悄然松了口气。严远是她来古代后见到的最有战斗天赋的人,而且曾经当过兵,思维敏捷,能跟上她的战术思路。这样的人,在战场上是很容易越权的,尤其他还知道自己是个女子,更容易产生轻视,进而想要掌控局面。也亏得他对原主的父亲忠心耿耿,有一重身份上的压制。否则她都要把人重新绑起来,放弃战功,选择内部的稳定了。

  瞬间扫平障碍,把阻力变成了助力,伏波不再迟疑,让严远在前带路,她则带着八个林家人,结成两个小阵,朝着人多的主道冲去。

  ※

  王驴儿觉得自己霉运当头,是逢了煞星。好不容易把人接来,结果是青凤帮的内应;辛辛苦苦骗到酒喝,谁料半夜就闹起了大乱;想要往大哥身边凑一凑,没想到被派出来搜寻敌人。现在他头是痛的,腰是酸的,腿是软的,还要在街上找出乱喊的家伙,简直是苦不堪言。

  心气儿不顺,砍人自然就砍的利落。别说是那些喊“大当家逃了”的,就是叫唤“青凤帮来袭”的混账,他都砍了几个。不过好处就是,这条街上的人明显少了,那群没胆的鼠辈见事不妙都绕了道,让他省了些力气。

  也不知去喊人的什么时候才会回来,赶紧聚齐了好撤啊!

  正发着愁,就见街对面出现了一张熟面孔,他大喜叫道:“严兄弟,你回来了!外面情况如何?”

  严远显然也看到了他,立刻带着小队向这边跑来,到了近前,他开口便问:“大当家何在?可招唤头目们了?”

  这人倒是聪明,王驴儿笑道:“大当家还在主院呢,已经派人去喊各位头目了,估计等会陆续回到。对了,你这是……”

  他的话并没有问完,颈间只觉一凉,偌大头颅便飞上了天,圆睁的眼中尤有不可置信。这一下来的太快太突然,谁也没反应过来,严远就已经挥刀砍杀起来,边砍边叫:“杀了当家的,能用人头换功劳!”

  他冲的太近,挥刀就是横扫一片,三当家的心腹、亲信都惨遭牵连,剩下的则被严远带来的小兵们围住一通乱打。那些人有使矛的,有使刀的,进退有度,杀人就跟切菜砍瓜一样,谁能顶得住啊!

  不少人见事不秒,立刻做鸟兽散,还有几个有心的,居然琢磨起了严远话里的意思。是啊,青凤帮都打来了,这群当家的还乱杀一气,根本不顾兄弟们的死活。要是能像严兄弟这般临阵反水,是不是也能赚几颗脑袋,拿到青凤帮那边邀功?

  当然,大当家他们肯定是杀不了的,但是小头目未必不行啊?几人竟然鬼鬼祟祟凑到了一起,向着另一边摸去。

  站在阵列中,伏波看着那大杀四方的身影,心底也是暗叹。这人反应真是太快了,而且能直指重点。“用人头换功劳”这说法,简直是在火上浇油,在骆驼背上压上最后一根稻草。本就乱的不行,再被贪欲一煽动,立刻能成为自相残杀,人尽敌国的可怕局面。到时候大当家还有可信之人吗?一招破敌也不过如此了。

  严远在砍翻几个人后,也不自觉向后望去,入眼的却是一副配合默契的步卒战法。刀盾手在前,槍手在侧,后方还有抛掷短矛的射手。敌人若是离得近了,攻击盾牌时,会被侧翼的方长槍直刺;若躲避刺杀,刀手又会撤盾劈砍;即便离得远了,还有抛矛的紧随其后。这套阵法,放在海盗窝里简直是大材小用,若是多添几个人,就算战场也能去得啊!

  想当年,军门也曾研究过阵势,但是后来改作大船海战,倒是没这样精细的小阵了。如今瞧见这番变化,怎能不让他又惊又喜。

  眼见敌人杀的差不多了,严远快步走了过去,低声道:“公子,下来可要直接去主院?”

  伏波摇头:“不是说还有头目要过来吗?故技重施即可。主院不必打,等他们出逃。”

  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再对主力进行伏击才是最好的选择。

  听到这跟自己想法一般无二的命令,严远笑了出来,拱手道:“谨尊命!”

  ※

  一刻钟够干什么的?姜大当家心急火燎命人收拾细软,娇妻美妾是带不成了,兵器盔甲倒是可以多带些。等会儿那些手下们来了,发些金银甲胄,先把人心拢住,到时出海也更有把握。

  外面乱叫的声音都离得远了,姜大当家还以为王驴儿带去的兵起了作用。谁料没过多大会儿,竟然有人跑了进来,叫道:“大当家不好了!三当家被严远杀了,说是要拿人头换功劳……”

  “什么?!”姜大当家拍案而起,只觉天旋地转。严远竟然也反了?!这人平日一点野心也没有啊,只在岛上混日子,竟然也能杀了王驴儿!那其他人会不会想杀他呢?这些堆在院中的财宝还用分吗?砍了他的脑袋不都全到手了!

  “去找陆公子的人呢?”姜大当家急急问道。

  “没回来……”

  “去寻头目的人呢?”姜大当家又问。

  “也没消息……”

  “走!赶紧从小道撤了!”姜大当家二话不说,拍案做了决断。这简直是没活路了,人越多越危险,还不如干脆带着心腹走了算了。二十来人虽然不多,但是驾一条船也够用了。等到寻到了海上飘着的船队,再跟陆家那位三公子哭诉一番,总能翻身重来。现在还是保命要紧啊!

  有了大当家一句话,一群人立刻行动了起来,背着大包小包,匆匆朝着密道赶去。这边并非通向码头,而是连通岛另一侧的私港,只要到了港口,就能登上准备好食水的船,逃离海岛。

  这也算是大当家的保命要道了,除了心腹无人知晓。

  一群人走的飞快,不多时就把寨子抛在了身后。没了那些喊啥声,爆鸣声,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只消再走上片刻,就能登船了!

  谁料这时,一支长矛凭空而来,直插入了前方的沙土中,矛尖入土,矛杆震颤,不知用了多大的力气。姜大当家脸色煞白,看着走前方走出的男子,怒喝道:“严远,老子待你不薄,为何要在此拦我?!”

  “对不住,严某只是混口饭吃,现在大当家靠不住了,自然要另寻良木。”严远笑了起来,一双眼却凶光凛凛,杀机毕现。

  “给我杀了他们!冲上船去!”姜大当家怒吼道。

  严远却挑了挑眉:“诸位兄弟若是想逃,只管向前,严某绝不阻拦,但是大当家必须留下。”

  这话说的再明白不过了,他要得只是功劳,而非钱财。听到这话,不少人眼睛都亮了,他们谁身上不是背着大包小包的,里面有多少细软啊!这要是走脱了,不全归自己了?

  姜大当家则脸色铁青,怒斥道:“别听他胡说!他们人少,咱们一口气就能冲过去!”

  一边是声嘶力竭,一边是气定神闲,是效死还是发财活命,其实不难选择。

  第一人挪动了脚步,姜大当家哪能让他脱队,立刻抽刀砍了过去,传来了一声惨叫。然而叫声还没停歇,几个人同时死死抱住了怀里的包裹,发足狂奔!

  姜大当家脸一下就绿了,然而事到如今,哪还有补救的余地?眼看着海盗阵中大乱,严远活动了一下手腕,提着刀冲了上来。而他身后,一排刀槍闪着迫人寒光。

  ※

  岛上乱的翻了天,火光,爆鸣,嘶喊遥遥传出了老远,连那些隐在海波中的小船都能听到。

  “这动静可不小啊。”一人抬腿踩在了船头,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远处海岛。

  身边人低声问道:“东家,可要提前动手?”

  看了眼码头四散而逃的大小船只,那人叹了口气:“还愣着干什么?再不动手,汤都没了。”

  随着这句不怎么正经的命令,数十艘小船破开风浪,朝着罗陵岛扑去!

第四十五章

  杵着长刀,李牛气喘吁吁,伸手抹了把额头,结果抹下了血比汗还多。这可不是他流的,而是刚才拼杀时溅在脸上的。他们从码头杀到寨门口,又一路杀了回来,不知抛了多少油罐,点了多少爆竹筒子。有拦路的,有识破他们谋划的,也遇上发了疯夺路而逃的,都被他率领的小队杀了个干净。

  这么惨烈的一场大仗,他手下才伤了四个,还都是轻伤,身上这皮甲还真是管用啊!

  现在,看着四处火起的棚屋,大门敞开的营寨,还有海面上那下馄饨一样数不清楚的大小船只,李牛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头领交代的,这就算完了吧?带着二十人冲来杀去,搅得数百人狼狈而逃,这他娘的也太爽了!

  正盯着海面瞎乐,李牛突然抬头挺身:“等等,海上那是什么?”

  身边几人闻言也都望了过去,一个个露出讶色。有人答道:“应该小船?怎地这么多?”

  就见密密麻麻的舢板从海上飘了过来,那可是只能乘四五人的小船,平素都是在海边打鱼,或是在码头搬运货物,怎么可能出现在靠近海岛的海面上?

  愣了一下,李牛眼神一变:“是青凤帮的人马!快去通知头领!”

  这些船肯定不是单独出海的,而是由大船载着,来到附近才下海集结。除了青凤帮,没人能做到了。只是他也没想到,青凤帮会来的这么快!若是之前,还能成为助力,现在不就是捡果子吃了吗?得尽快让头领知晓才好!

  毫不迟疑,李牛带队转了向,朝着寨中奔去。

  ※

  严远弯腰抓起那凌乱发顶,把砍下的人头提了起来。没花多大功夫,姜大当家就已枭首,这颗脑袋可是还有用处的。

  “公子,贼酋授首,寨里只剩下一群没头苍蝇,咱们要杀回去吗?”这一战打的酣畅,也让严远对指挥他的人生出了信赖,故而没有自作主张,反倒选择了开口询问。

  伏波摇了摇头:“青凤帮迟早会打来,现在重要的是岛上的物资,咱们都要先占下来。”

  严远闻言就知道了她的打算,此战的首功他们已经拿下,下来就是分战果了。青凤帮可是大帮,想从虎口夺食,就要提前准备才好。

  “我知道岛上库房所在,时间仓促,姓姜的恐怕只能收拢些金银珠宝,大件的箱笼、布匹、钱货肯定还在库中,可以带兵先守着。”迟疑了一下,严远又低声补了句,“寨中还有女营,里面都是贼人掳掠来的女子,是不是也派些人过去?”

  若是换了别人,严远肯定不会多提这一句。他们人手本就少,哪还有兵力去管那些女子?但是眼前的就是个女子,说不定会救一救呢?这三个月他都呆在岛上,也见过女营的惨状。一想到他家小姐可能会沦入此等境地,就让严远寝食难安,难免多出了恻隐之心。

  伏波看了他一眼,目露赞许:“可以,还有武器库,也要想法子护住。”

  见她这么干脆的应下,严远心中竟然也生出了些欢喜。他家小姐不止有霹雳手段,也有菩萨心肠,真的肖似其父啊!

  几人不再耽搁,飞快赶回了营寨。现在他们人手严重不足,得跟码头上的人马汇合,才能分出兵力保护几处要害。谁知还没等伏波派人去找李牛,就见一大群人匆匆寻了过来。

  见到头领,李牛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似的,赶忙道:“头儿,青凤帮打来了!坐小船来的,瞧着也有几十条,得有上百人啊!”

  竟然会选了小船?这是为登陆战准备啊!此刻岛上大局已定,两者也要从盟友变成抢战果的对手了,他们岂能把吃进嘴里的肉再吐出来?

  伏波立刻道:“你们三人各领一支八人小队,阿牛守仓库,猛子守兵器库,严远守女营。若是遇到青凤帮的人,就说自己是赤旗帮的,乃是陆公子请来的援手,让他们找陆公子和帮主去。若是不听,可以交手,别闹出人命就好。”

  李牛和林猛立刻点头,严远却十分诧异。她不是陆公子的人吗?赤旗帮又是什么?难道那“头领”是称呼帮主,而非护卫首领的?

  见严远目露讶色,伏波也不解释:“其他等回来再说,把人头给我。”

  严远立刻交上了贼酋的头颅,伏波也不嫌弃,直接挂在了腰间。这时,李牛才发现队里多出了个陌生面孔,这人是谁?怎么跟帮主很熟的样子?

  然而没人替他解惑,伏波挥了挥手,几人不敢耽搁,飞快听命行事。伏波则带上剩下的六人,回头去找陆俭。分账的时候到了,自然要寻这个“金主”才行。

  ※

  看着寨中那仍在熊熊燃烧的屋舍,听着或远或近的惨呼,陆俭觉得自己像是做了场梦。伏波领去的不是只有十人吗,怎么闹出这么大的阵仗?就算他提前知道谋划,也有心想要大闹一场,依旧没料到会有如此战果!

  这手腕心思,若是给她几百上千号人,又会折腾出什么局面?

  正感慨着,就见远处一行人匆匆而来,为首的正是他所想之人。不过跟平日不同,那少年身上溅了血水,腰间挂着人头,连手握的长刀都污渍斑斑,让那张过分俊美的脸上沾染上了煞气,如同一尊玉面修罗。

  这一刻,就连陆俭都被他的气魄所夺,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对面那人却未停步,快步走了上来:“明德兄,幸不辱命,吾等取了姜大的人头,三当家和几个小头目也都授首。”

  说着,他解下腰间头颅递了上来,陆三丁哪敢让家主去接,赶忙双手捧过,仔细一瞧,目中也有了震撼之色,还真是那姓姜的脑袋,这人是怎么办到的啊?!

  陆俭却已笑了出来:“我自诩本事过人,临阵也能劝降敌人,未承想还是输给了贤弟。这一仗,当真痛快!”

  这坦荡的笑容,倒是让他显出了几分洒脱。伏波把目光挪到了陆俭身后,果真见到几个缩头缩脑的海盗,难不成是姜大当家派来抓他的人吗?她可只给陆俭留了六个护卫,这群都是十来个了,他竟然也没吹哨,直接说降了敌人。

  伏波也笑了出来:“明德兄这张嘴,便胜千军万马。下来怕是得依仗这本事了,青凤帮已然攻岛,估计有百来人,还望明德兄替吾等多保下些战果。”

  陆俭神色一肃:“这么快就来了?恐怕他们也是早就埋伏在侧,见事不秒才提前出手。贤弟只管放心,这岛是咱们打下来的,自然也要咱们占住!”

  伏波满意颔首:“明德兄说的是,我已经派人去守仓库和女营了。为杀姜大,不知跑了多少人,带走了多少财宝,若是连这些都舍了,小弟真是无言面对那些搏命的兄弟。”

  他动作真够快的,这可不止是告知自己,更是划定了战利品的归属。打生打死,为的可不就是钱财吗?陆俭哈哈一笑:“贤弟放心,这岛上财物不但要保住,还得弄几条船才是。要不岂不白来一趟?”

  如今展现了实力,赤旗帮和这位少年帮主对他的意义可就大了!为了这个必然会强大起来的盟友,跟青凤帮掰一掰腕子也是值得的。

  几句话就把调子定下了,两人立刻转道主院。因为伏波和严远一通操作,主院附近可以说尸骸遍地,但是院里还算干净,周围也没着火,用来待客最好不过。

  进了院子,陆俭便吩咐道:“去请青凤帮的头目,就说我在这边恭候大驾。”

  他并不清楚青凤帮这次突袭是哪个头目带队,但是不论是谁,都有谈一谈的可能。若是能拖上两日,等待伏波他们吞下了此岛更好。到时候就算是沈凤来了,恐怕也不好抢肉吃了。

  那家丁很快就出了门,陆俭又命人清理箱笼,取来清水。见客自然不好太过狼狈,他至少要打理一下门面。更衣之前,陆俭还不忘多问一句:“贤弟可要换身衣裳?”

  伏波摇头:“洗把脸就成,有点血气反而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