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皇妃升职记 第98章

作者:天行有道 标签: 宫廷侯爵 天作之和 穿越重生

  想到金吉辽是因为满心都被她占据才对冯玉贞不假辞色,李蜜心里便飘飘然起来,被异性追求的欢喜加之战胜同性的虚荣,令她整个人看起来容光焕发,哪怕不搽脂粉,脸色也明媚得没话说。

  她渐渐开始回应金吉辽的追求,或是在御花园的抄手回廊上,或是湖上石桥,又或者干脆在湖畔那颗梧桐树边,像极了话本子里才子佳人幽会的景象。

  更叫她满意的是金吉辽的君子风度,他虽然长在蛮荒之地,却是难得的温文知礼。没得允许之前,他从不贸然来牵她的手,这也是为了两人处境安全——常听人说,喜欢就会放肆,但爱却是克制,李蜜就觉着,金吉辽大概真是爱惨她了吧。

  这也让她生出怦然心动之感,或许,这个男人是值得托付终身的。

  倘若金吉辽向皇帝求娶她,她要不要答应呢?固然北戎看起来并非好去处,可凭借自己那一身本事,李蜜有把握将日子过好,听说北戎有大片的沃土,只是不懂稼穑,无人种植,有她在,定能将荒地改造成良田,纵使比不上大周国力,可自给自足应该是够了。

  有她这位贤内助在,甚至连王位都能竞争一把,北戎人对于嫡庶之别看得并不十分严重,大王子又是那样一个肤浅的蠢货,北戎王心底说不定也正犯愁呢,等她助金吉辽登上王座,自己便是王妃……

  想到两人暮年之后儿孙绕膝的模样,李蜜脸上难得红了红。

  金吉辽正说得如痴如醉,见她只顾娇羞垂首,半个字也不答,心里估摸着有了七八分火候,便试探道:“李婕妤,您那制玻璃的秘法,能让小王看一看么?”

  经过这几天的情话攻势,李蜜只觉整个人都快是他的了,哪里还分什么彼此?当下默默道:“自是无妨,不过,王子你要它做什么呢?”

  金吉辽笑得人畜无害,“不过是一时好奇罢了,李婕妤的心胸气魄,皆在小王平生所见女子之上,故而忍不住想见识见识。”

  李蜜被他夸得心花怒放,且区区几张图纸而已,自然不在话下,遂含情脉脉地望着对面道:“那方子落在景福宫,这么一去……”

  他们如今还在湖畔凉亭里,这一来一去费时不少,还得提防被人撞见——照李蜜的意思,简直一刻也舍不得分开。

  金吉辽却温柔地道:“无妨,我可以等。”

  经他这么一说,哪怕刀山火海李蜜也能跨过了,何况,她觉得这个“等”字颇有内涵——难道是在暗示她会向皇帝提亲么?

  李蜜只觉心跳得飞快,再待不下去了,轻轻施了一礼便起身回宫,那方子到底机密,换谁她都不放心,还是亲自跑一趟为妙。

  见她离去,金吉辽方收敛了笑容,轻轻把玩桌上一只酒杯。

  跟他过来的幕僚轻声问道:“殿下,您会带她回去么?”

  他看这位李夫人颇有些痴意,方才问东问西的,大有在北戎长住的意思——倒是个勇气可嘉之人。

  金吉辽也觉得这李氏人品不坏,但是太轴了些,未必能当个贤内助,何况,两人的身份摆在那里,他怎么也不会求娶这样一位王妃的,遂懒懒道:“不过是哄她一时罢了,东西到了手,咱们立刻启程,免得多添麻烦。”

  幕僚诶了一声,倒有些为那李夫人可惜,古来多有痴心女子负心汉,不曾想如今也亲眼见识了——其实连负心都谈不上,王子根本就没将心交出去哩。

  他这厢长吁短叹,殊不知亭外的李蜜也听得清清楚楚——适才因不见了一条手帕,担心被人拾到,才想着回来找寻,谁成想会听见这番言论?

  李蜜握着那条沾满泥点子的手绢,满心都是怅然若失。她忽然觉得这段日子就像个梦,一个光怪陆离的美梦,如今梦醒了,一切才回归原来的模样。

  她先前怎么会想嫁去北戎呢?真荒唐。

第120章 亲近

  金吉辽慢悠悠地将那一壶茶水喝光, 只觉肚子里都晃荡起来,才见李蜜姗姗来迟。

  怎么去了这半天?金吉辽心中不悦,面上却仍旧和气地微笑着, “我还以为娘娘不来了呢。”

  “我怎会失殿下的约?”李蜜说道, 嗓音略微沙哑,大约是受了寒气的缘故。

  眼睛也有些发红, 这个金吉辽倒不曾多想, 湖上风大, 便是他这样结实的人都有些受不住呢。

  他只慎重地问道:“那方子……”

  李蜜小心从袖中取出一包东西,金吉辽欢喜要接,却见她将手缩了回去,“殿下先前对我说的话, 是真心的么?”

  想必是指那些爱慕之语。金吉辽面上微有些尴尬, “自然。”

  心里微微紧张,总不会李蜜想逼着他去跟皇帝提亲吧?那事情可就麻烦了——这般私下往来还好,若捅到皇帝跟前, 那他不想娶也得娶了。

  李蜜认真看了他好几眼, 直看到金吉辽心头微微发凉,她才展颜道:“我相信殿下。”

  将那油纸包递了过去。

  金吉辽接了东西就想走人,又觉得这般太过失礼, 遂转过身来, 深深朝李蜜作了一揖——欺骗这样一个无知的女人,他心里还是挺抱歉的。

  李蜜木然枯坐着,既未还礼,也未起身相送, 整个地跟失了魂一般。可惜金吉辽太过高兴, 并未注意到她的异样。

  之后两人再未单独见过面。

  金吉辽来向皇帝辞别, 皇帝特意设宴为其践行,还送他许多稻米菜种之类,当然也不乏新出的辣椒籽——北戎不乏肉食,菜蔬水果的反而稀缺,皇帝可以说考虑得很周到了。

  还有金吉辽此行本来的目的——玻璃,皇帝愿意以市价的百分之七十售给他,这算是很大程度的让利了。

  但金吉辽却婉言谢绝了此项优惠,他刚得了那张玻璃方子,乐得在皇帝跟前做人情,宁可原价购买,反正有了工艺,回去之后想做多少做多少。

  刘璋看着他脸上坦荡不加掩饰的野心,只闲闲抿了口香甜的马奶酒,垂目掩去眸中讥诮之意。

  金吉辽也算会做人的了,哪怕利用了男女间的暧昧,他也并不肯与李蜜撕破脸,临行前还特意修书一封,表明他并非对她无意,只是上有狠父,下有奸兄,他一个卑微庶子尚且自身难保,哪有资格追求什么真爱?不告而别是他的不对,但,他会从此将她铭记在心,矢志不渝,哪怕日后另娶他人,她也永远是他的白月光朱砂痣,无人能动摇分毫。

  夏桐不得不承认,这位二王子确实精通汉学,文笔很不错,且擅用修辞,连她读完都差点被感动了。

  倒是李蜜仍一副无动于衷模样——倘若她没听见金吉辽跟那位幕僚的私语,或许她会感动于这封感情真挚的书信,没准毕生珍藏,但,既然已戳破那层窗户纸,金吉辽的柔情蜜意在她看来便分外可笑。

  她宁愿金吉辽坦坦荡荡地利用她,也不愿他一边说着生离死别的话,一边堂而皇之骗她的感情,这让她觉得自己很蠢。

  作为目睹一切经过的证人,夏桐也不知怎么劝她好了,比较起来,李蜜这场初恋真是糟糕的体验,无疾而终不说,根本就是场彻头彻尾的骗局。她最初只是跟冯玉贞暗暗较劲,想着不蒸馒头争口气,谁能想到会把自己给赔进去呢?

  尤其夏桐之前分明提醒过她,是她一意孤行,才上了人家的当。李蜜抬手抹了把眼角,倒是没多少眼泪——眼泪早在几天前就流干了。

  夏桐安慰道:“他走了也好,冯玉贞变着法儿要捉你二人的错处呢,你若再与他相处下去,难保不会被逮个正着。”

  虽说像王昭君那样的嫔妃和亲已有先例,可是还没和亲就在宫里做出丑事的,怕也轻易饶不过去……一个是为国尽忠,一个是为了一己私欲,性质自然是不一样的。

  就算不顾及家里人,可她还有个在后母手里讨生活的亲弟弟,李蜜怎么也不可能割舍掉不管的。

  李蜜见夏桐费尽心力好让自己打起精神,不得不有所表示,“姐姐放心,我还不到求死的地步。”

  为情自杀,那也太可笑了,简直是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夏桐让人打盆水来,又亲自绞了手巾把子为她匀面,心里确实放心不少——李蜜若真个见阎王,她这一身手艺不就失传了?那可不行!

  说到手艺,夏桐便关心起玻璃方子的问题,“你真给他了?”

  金吉辽走的时候红光满面,大概已经心愿得偿。

  “给了,”李蜜木然道,“不过,那方子是不完整的。”

  她只给了金吉辽烧制玻璃的方子,却没教他如何去除杂质。就算依葫芦画瓢,金吉辽也只能得到那种墨绿色的劣质玻璃,做做笔筒笔砚尚可,可是要拿来修筑房屋,或是搭建种植蔬菜的暖棚,透光度却不够。

  因此,北戎还是得从大周招募大批的工匠,再不然就得出资购买——照样得受皇帝的拿捏。

  夏桐不禁对她刮目相看,并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鼓励,“你做得很好。”

  这件事再度给了世上的男人一个教训,永远不要小看女人——不是所有女人都恋爱脑的。

  李蜜脸上却看不出半分高兴来,只落寞叹道:“其实,那天他若对我说实话,我说不定就把原方给他了。”

  那天她袖中本来揣了两份图纸,也给了金吉辽悔过自新的机会,是金吉辽自己没有把握住。

  所以他俩的缘分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

  今岁的年节过得比以往更要热闹,因为京城来了不少波斯、大食以及其他邻邦小国的使节,当然也不乏他们的随从以及跑马的行商——这些人以往过年便载着货物四处游荡,借以牟利,玻璃是最其中紧俏的一项,可如今到了大周才发现,这项优势已经没有了。

  使节们发现这边生产的玻璃纯净度更高,也更有韧性,无不啧啧称叹,顺便也想来取取经。

  李蜜作为研究的开创者,自然被推出来讲话,可她对这些人却不肯假以辞色。哪怕其中好几个明晃晃地对她表达了爱慕之意,甚至还有不少俊俏非凡的——尽管是带着孜然味儿的俊俏——李蜜待他们都是一脸冷漠。

  夏桐知道她这是叫男人伤透了心,如此也好,至少不会轻易被人骗去了。这些小国来的人虽个儿不高,却个个都长着一副巧嘴,说起话来惯会给人灌迷魂汤呢!

  李蜜敷衍几日便不肯再敷衍了,径自回宫疗她的情伤,夏桐则承担起了应酬的工作。皇帝发现她是个天生的外交家,别人扯东,她就扯西,嘴里句句都是实话,却总能让人不得要领——那些人想从她嘴里撬出玻璃秘方,无异于天方夜谭。

  且她怀着身孕亦是个优势,旁人不敢动手动脚,只能远远地端坐着,如同瞻仰神女一般,气势无形中便低了几分。因冬日阳光淡弱,夏桐比夏天养得更白了些,坐在那里便是活脱脱一尊玉像,美得让人敬畏。

  刘璋发现她的好处之后,自此设宴便非带她不可了,当然他是不许夏桐饮酒的,要解馋只能喝酸梅汁,或是稍加些蜂蜜也无妨。

  蒋太后看着就有些不乐意了,抽空向皇帝道:“她既这样忙碌,何不将敦敦抱来哀家宫中抚养?正好哀家最近精神足,也不怕累着。”

  若是别的嫔妃身份不够,她是太后难道还没资格?

  夏桐可不像从前那委委屈屈小媳妇模样了,蒋家自己的倒霉事就够多了,还来找她晦气?她看这些人就是闲的。

  遂笑眯眯地朝蒋太后道:“臣妾也觉得如此挺好呢,既然太后愿意替臣妾分忧,不如臣妾也住到宁寿宫去罢,如此咱们祖孙三代都能亲近些,您说好不好?”

  蒋太后:……

  她是想亲近孙子,可没打算把夏桐这个麻烦精也带过去,怀身子的人本就八病九痛的,她这个做婆婆的倒得反过来伺候儿媳妇?若伺候得不好,是不是还得赖她照顾不周?

  到时候想赶她出去可不容易——请神容易送神难哪!

  夏桐半点没察觉蒋太后的抵触,反而抱着老人家的胳膊肘撒娇,“太后,您不愿臣妾过去陪您么?”

  蒋太后看她一脸的热乎劲儿,只得扶着额头装起病来,“哎哟,不晓得怎么回事,哀家这几天老昏昏沉沉的,怕是得请太医来瞧瞧。”

  说罢脚不沾地的走了。

第121章 抓周

  被夏桐一番太极拳挡了回去, 蒋太后只得放弃抱养孙子的念头,其实她年纪大了,也没那个精神成天照顾孩子, 不过来个缓兵之计, 先把孩子拘在宁寿宫里,之后再腾出手对付夏氏就容易多了。

  可把夏氏踩下去后,谁是适合抚养皇长子的人选?蒋碧兰成了婕妤,自身都难保,便给她个孩子也无益处;映月……蒋太后总有些不放心她, 何况这庶出女身份在那里,蒋大夫人从前就不曾用心教导她, 到她手里没准倒把皇长子养废了。

  至于温德妃与徐贤妃, 那两个亦是倒三不着两的, 又成天去捧夏氏的臭脚, 即便抬举她们,也是扶不起的阿斗, 遑论与夏氏抗衡,

  蒋太后反复思量,也没琢磨出个合适的人选。她就好奇夏桐的人缘怎么能好成这样,皇帝爱她不说, 就连宫里的女人也都心服口服——那冯玉贞自诩貌美,对着夏氏却极尽阿谀之能事, 俨然是个跟屁虫;李家如今算熬出头了,那个叫李蜜的却只知闭门造车,倒是出来跟夏桐斗呀!蒋太后看着都替她着急。

  本来想装病来拒绝夏桐入住, 结果千思万想, 蒋太后倒真把自己给思虑病了。

  夏桐先前说要往宁寿宫去, 自然是吓一吓这位老人家,倒没真想和蒋太后住一块儿——蒋太后固然不待见她,可她也不待见蒋太后呢。

  况且,她如今也忙得很,哪里有空和这老巫婆斗法,敦敦的周岁宴眼看就要到了,她务必得布置得尽善尽美,不能让人揪出半点错处来。

  “娘娘,您这……”春兰看到摆了一地琳琅满目的东西,眼珠子都快跳出来了。

  敦敦盘膝坐在地上,小脸无比纠结。因寝殿内有地龙,又生着火盆,他那件枣红袄格外燠热些,嫩藕似的胳膊使劲从袖管里伸出来,却不知抓哪一样为好。

  夏桐在旁边跟个大反派似的,循循善诱,“敦敦,快挑啊,这有什么好犹豫的。”

  亏她还特意在那本《二十四孝》上放了一小碟松子糖,这傻小子偏生瞧不见。

  春兰:“……娘娘,抓周不是这么抓法……”

  哪有人还带提前训练的,这不成作弊了?

  夏桐一脸的理直气壮,“我知道,但既是做给外人看,自然体面些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