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我老公成为满级大佬后穿回来了 第72章

作者:林绵绵 标签: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马雯戏瘾发作,一顿嗷嗷嗷的感慨。

  阮素看她这样,反倒笑得更开心了,马雯心下又是:芜湖,素素,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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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季母在家收拾东西打扫卫生。来到季明崇的房间拖地,在一旁的角落找到了包装还没拆开的记录心率的手环。

  季明崇正好走进房间来,看到他妈拿着当时他买的手环。

  季母转过头来,随口问道:“这是什么,跟毛豆的电话手机有点像,是买给他的吗?”

  “不是。”

  季明崇当时是买了两个手环,这个粉色的还是在导购小姐的推荐下买的,拿回来后就放在屋子里了,他都差点忘记还有这么一个手环了。

  想起来自己当时的举动,他就想笑,觉得自己有点蠢。

  好在他也只戴了两三天就取下来了。

  季母也没注意到他也有过这么一个手环,这跟他平常的习惯有关,他习惯了佩戴腕表,就算她当时看到了他手腕上的手环,也只会认为那是一个手表。于是也没注意到他曾经佩戴过的那个手环,跟她手里这个没拆封的,是同一个款式,不同的颜色。

  季明崇也不可能说这是他买的。

  他知道,他说了以后,他妈会问这是给谁买的,还是个粉色。

  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便回道:“是一个合作商送的。”

  季母哦了一声:“那你不用吗?”

  “不用,您看那是粉色的。”季明崇顿了顿,又说道:“给您戴着吧,这个手环还挺好用的,随时监测血氧、血压还有心率,您用最合适不过了。”

  季母拿走了。

  跟自己儿子是没必要客气的,不过她没自己戴上,在季明崇都不知道的时候,第二天她来到阮素的家里,像献宝一样拿出了这个手环递给她,“素素,你戴着,我听说这个手环特别好,能检测你的身体状况,还是粉色的,多好看啊。”

  阮素接了过来一看,笑道:“这个更合适您。您戴着。”

  季母摆了摆手,“我都六十多了,还戴着粉色的,这出门买菜都不合适,你王奶奶看了也要笑话我的。”

  “怎么会。”阮素说,“谁说六十多就不能戴粉色穿粉色啦?”

  “反正你戴着,这个就适合你们年轻人。”

  季母很坚持,她开始跟很多的老人一样,什么好的都想留给自己喜欢的晚辈。

  刚看到这个手环时,她的想法就是送给阮素。

  漂亮又实用,可以检测身体的健康状态,又可以当手表来用,多好啊。

  阮素拗不过季母,只好当着她的面戴上了那个粉色手环。

  阮素是在体检中心上班,每天都可以测量血压血氧,她虽然看起来瘦弱,但身体很健康,不管是血压还是心率,都是标准得不能更标准了。

  只是晚上的时候,阮素看着手腕上的手环,总觉得这个好像在哪见过,但就是没想起来。

  想了又想,她知道这个手环网上销量特别好,猜测她应该是在哪个同事或者朋友手腕上见过吧……于是也不再为难自己的脑细胞了。

  阮素的人缘很好,朋友同事听说她骨折后,都是一波接着一波的过来看她,家里的牛奶水果都快堆成小山了。她有几天没去拳击馆了,教练就在微信上催了她几次,她实在是没办法了,就跟教练说了自己的事,本意是想请个假,过段时间好了再去,哪知道这天中午教练非要过来看她。

  一般拳击馆中午都比较有空,晚上才是热闹的时候。

  阮素的教练似乎也懂一点骨科,看了看她的报告,又看了看她的小腿,松了一口气说道:“你这个问题不大,轻微骨折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都不用打石膏,只要自己注意一点就行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你这两个月最好还是别去打拳了。”

  两人正在说话的时候,有人来敲门了。

  阮素的教练起身去开门。

  是季明崇来送饭了,这段时间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送饭,季母跟毛豆中午也会过来一块儿吃饭,今天比较特殊,季母要去参加酒席,也就带着毛豆一起去了,一大清早,阮素就跟季明崇说了她的午饭自行解决。

  他明明说了“嗯”……

  季明崇也没想到阮素会有客人在,他看向教练,只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

  阮素坐在季明崇之前用过的轮椅上,她不是很会用这个,季明崇教过她几次以后,她也能简单的使用了。

  “明崇,这是我的教练乐晴乐小姐。”

  “教练,这是……嗯。”阮素犯难了,都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季明崇了。

  乐晴也盯着季明崇看了一会儿,笑道:“我认识,这是季总,对吧?”

  季明崇跟阮素都诧异地看着她。

  阮素没想到自己的教练居然认识季明崇,该说这个世界太小了吗?

  见季明崇似乎还没想起来自己是谁,乐晴笑了笑,“那个,季总,上个月你们公司搞聚会,我男朋友带我去了。”

  季明崇:“你男朋友是……”

  “向昆。”

  季明崇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他觉得她有点眼熟,他们的确是一起吃过一顿饭,她是以他员工女友的身份出席的。

  本来他是打算陪着阮素一块儿吃午饭的,这会儿乐晴在场,他跟她实在是不熟,呆在这里恐怕也会影响到两个女孩聊天的兴致,放下手中的饭盒还有水果便走了。

  等他走后,乐晴才凑过去,一脸八卦的问道:“他是在追你吧?”

  阮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便问道:“你吃过饭了吗?一块儿吃点吧,这家的牛肉做得特别好吃。”

  乐晴嘿嘿的笑:“看来是真的了,我之前就听我男朋友说过,季总女人缘挺好的,公司那两个前台小姑娘都喜欢他。”

  阮素打开饭盒的手顿了一顿,“恩?”

  -

  季明崇跟阮素送了午饭,就直接回了公司。

  在经过向昆的座位时,他停了下来,敲了敲挡板。

  向昆正在看新闻,抬起头来,见是季明崇,呲牙笑道:“季总。”

  现在是午休时间。

  季明崇弯下腰,刻意压低了声音,显得有几分沙哑,“你女朋友是教练?”

  他是怎么都没想到,向昆的女朋友居然是阮素的教练。

  短短几秒钟,向昆的眼中闪过好几种情绪——

  “难道老板对我女朋友感兴趣?”

  “不对,不可能啊!”

  ……

  向昆谨慎地点了下头,“是的,拳击教练来着。季总,有事吗?”

  他本来是想加上一句——我们都准备订婚了。

  但这话愣是没好意思说。

  季明崇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教练?”

  “拳击。”向昆说,“酷吧?我都打不赢她,她一拳就能把我撂倒。”

第81章

  季明崇没想到,阮素口中的去锻炼,不是去跳舞,也不是瑜伽,而是拳击。

  他坐在办公室里,捏了捏鼻梁,每当他以为自己对她已经很理解时,都会被打脸。他离了解她,还差很远很远。那天,他在大厦上的招牌上只看到了舞蹈馆跟瑜伽馆,便先入为主的以为,她应该是选其中一个作为兴趣爱好,不过往深了想,即便当时广告牌上有拳击馆,恐怕他下意识地也会将这个选项删除。

  因为阮素看起来并不像是会打拳的那种人。

  季明崇不由得自省:他对她的了解还是太狭隘了。

  盛夏的夜晚来临得很晚,晚上七点,天还没完全暗下来,吃过晚饭后,阮素坐在轮椅上,跟着季明崇一起带着毛豆去小区的游泳池游泳,季母则留在家里收衣服叠衣服。

  季明崇推着阮素,毛豆在前面蹦蹦跳跳,他是一刻都停不了的性子,想到去游泳,原本就晒得黝黑的小脸,更是黑得发红。

  夏天穿的也是短袖,阮素在家休养,为了方便也就没穿裙子,只穿了简单的家居服,夏天太热,她将一头长发扎成马尾,看起来就像是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自然而然的,季明崇也就看到了她细白手腕上的粉色手环。

  如果他没记错,这是昨天他妈拿走的那一支,怎么会到了阮素手里。

  再一想他妈如今对阮素的偏爱,他也能理解了。

  阮素见季明崇盯着自己的手腕,她抬起手晃了晃,“好看吧,这是妈送给我的。”

  她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口,还是称呼季母为妈。

  季明崇嗯了一声,没说这是他妈从他那里拿的,“挺适合你的。”

  她皮肤本来就白,这粉色戴在她手上,的确好看。

  毛豆早就换上了小泳裤,戴上了泳镜跟泳帽,飞快地就溜进了泳池里,小孩子都喜欢玩水,这个浅水区里基本上都是跟毛豆差不多大的小孩在撒欢。

  季明崇一边盯着毛豆一边问她,“你那个教练,是教你什么?”

  阮素正在往脚脖子那里喷防蚊喷雾,直起腰,回道:“拳击。”

  她的语气稀松平常。

  季明崇也顺着她的动作盯着她的脚踝,他感觉他一只手就能将她的脚踝圈起来,“挺好的。”

  阮素闻言便扑哧笑了起来。

  到底为什么笑,她也不知道,不过最近她看季明崇笑的次数的确频繁了些。

  她想要克制住笑意,收敛上扬的唇角。

  -

  阮素只是轻微骨折,在家里休息了十来天后又去医院检查了,确定没问题后她便跟领导销假准备上班了。

  每次的毕业季,都是体检中心的旺季。

  她去上班时,巩扬已经交接离职了,从那天之后,她再也没收到来自巩扬的晚安早安消息了。

  这天,体检中心的保洁阿姨在草丛里捡到了一只小奶狗,小奶狗看起来还很小,眼神湿漉漉的,叫声也不大,分外可怜。保洁阿姨找了个纸盒子,又找了件旧衣服垫着,小奶狗乖乖巧巧的趴着,看起来没什么精神。大家都很喜欢,围着纸箱看,女同事们拿出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只是这年头,喜欢是真的喜欢,可要是说收养,就没人愿意举手答应了。

  保洁阿姨每天都很忙,根本没时间照顾小狗。

  其他的女同事要么家里有宠物了,要么就是没办法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