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我老公成为满级大佬后穿回来了 第79章

作者:林绵绵 标签: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阮素嗯了一声:“回来办点事,你呢。”

  “害别提了,我爸妈非要我回来,我都烦死了,谁愿意窝在这小地方啊。”陈蓓抱怨,“我毕业后我爸妈让我回来,我大学念的是师范回来后考了编,现在在咱们那小学当老师。吃不饱,也饿不死。”

  “挺好的呀,工作稳定,又在父母身边。”阮素说。

  “诶,只能这样想了,对了,你现在有男朋友吗?”陈蓓好奇问道。

  同学见面,总归是离不开几个话题,工作、工资、感情。

  听到陈蓓这样问,阮素的脑海里浮现的是季明崇那张脸。她回过神来,轻声回道:“有正在接触了解的人。”

  陈蓓哇了一声,“就知道你不会缺人追,那个人做什么的啊。”

  阮素想了想:“开发项目的。”

  因为她这样回答,陈蓓也没想到是什么大老板,以为是社会精英员工,一脸艳羡地说:“真好啊,肯定跟你很般配……”

  两人聊着聊着就排到了阮素,阮素点了之前在心里想好的几样早点。

  在老板烫牛肉时,陈蓓也知道这会儿不是跟阮素寒暄的时候,飞快地加了微信之后又说:“你结婚的话,记得跟我说啊,我一定请假去参加你的婚礼!”

  阮素抿唇笑了,“行!”

  就在阮素早起去南街买早餐时,季明崇也很早的醒了,他也不愿意在带着陈味的房间思考人生,洗漱好便出门了。有时候就是这么巧,阮素前脚走出小区去路口搭车,后脚季明崇就走进了小区。

  天还没完全亮,快十一月份了,天亮得也不早。

  他抬头看了一眼她家的方向,再抬手看了一眼时间,这个点她应该在睡,还没醒。

  他也没想过要去吵她,便绕着这小区溜达散步,似乎是想从这里的一草一木,看到她曾经的回忆。

  溜达了一会儿,他看到有大爷在拿着扫帚扫落叶,灵机一动,他大步走上前,很客气的说道:“大爷,您这扫帚能借我一下吗?”

  这个小区很老旧了,没有物业,也没有保安,这个老大爷也是退休了的老师,在家里闲着没事干,便想发挥余热为小区做点贡献。老大爷见季明崇也不是很眼生,这两天也看着他跟阮素一块儿,便笑眯眯的把扫帚给了他,自己双手抄在背后,走出小区准备去买早餐,步伐轻松还哼着小调。

  季明崇拿着扫帚,看着这满地的树叶,弯下腰将那些树叶扫在一块儿,扫成了一个爱心。

  在做这件事之前,他也观察了很久,计算好了角度,确保阮素醒来走到走廊,第一眼就能看到。

  不过做完这件事后,他站在一旁看着这个爱心,脸色微变。

  他并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现在看着这个爱心,就是怎么看怎么油腻了。

  扫爱心,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可以做,他都快三十了。追求的应该是清清爽爽的气质,来这一套,是想彰显自己的情史很丰富吗?他果断得用扫帚将那个爱心树叶扫散。

  同时,他为自己刚才的举动羞耻,露出的胳膊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果然这种事不适合他,以后千万不要再做了,这种念头都不要有。

  他看着这一地落叶,并不想辜负自己这个点子,于是又将这些落叶堆成了笑脸。

  哪知道他刚准备走远一点看看实际效果,有个小学生背着书包经过,这个年纪的小孩最喜欢搞破坏了,眼看着他就要将这个笑脸毁掉,季明崇赶忙叫住了他。

  虽然毛豆比这个小孩要小几岁,不过他有跟这种喜欢搞破坏的小孩打交道的经验,他不慌不忙地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本来想掏出一百块买他一个老实的,但又看了看这小孩,看起来就是十来岁的样子,一百块不适合,太多了,说不定小孩会拿着这一百块做不利于学习的事,他又将一百块塞了回去,还好昨天他买蜡烛,老板给他找了零钱,他拿了十块钱给小孩,说道:“别搞破坏,这个给你。”

  小孩拿了那十块钱还嫌少,不过也不敢说什么就一溜烟跑了。

  好歹是没将他辛辛苦苦堆成的笑脸破坏。

  他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听到身后传来阮素的声音。

  “你在这里做什么?”

  他回过头来,看着她站在几米远的地方,手里还提着大包小包,他比她更诧异,“你没在家?”

  “恩,去买早餐了。”阮素隔着一些距离,也不是从高处看的,并没有看到那笑脸树叶,只晃了晃手里的打包盒,笑道:“走,上楼吃早餐,再不吃,面就要坨了。”

  什么叫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就是。

  季明崇将扫帚放在一边,跟在她身后上了楼。

  阮素将折叠桌打开,温声介绍说:“这是牛肉粉,是那家店的特色,味道很好,听说还上过电视,没让老板给你放太多辣,不过微辣也辣,对了,这个豆腐脑他家卖了二十年,味道特别好。”

  “这好像不是昨天那家早餐摊的。”季明崇说。

  阮素抬起头笑道:“这是南街的,是我们这里最出名的一家早餐店。”

  季明崇愣住。虽然对这里不熟,但这两天下来,他也知道这里离南街是有一定距离的,再算算时间,难道她六点多就出门了,就是为了买这些早餐吗?他了解她,这份早餐多半也是为他买的。

  他知道她很会照顾人,她明明要比他小好几岁,但跟他在一起时,她都会下意识地习惯性地更考虑他的感受,照顾他。

  没有人天生就是这样体贴的。

  自己喜欢的人为了他一大清早去买早餐,这本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可是季明崇心里莫名感到难受。

  “对了,你刚才在干嘛啊。”阮素问。

  季明崇有些难堪。跟她比起来,他刚才那个举动,显得太……

  轻飘飘了。

  楼下似乎有人在喊,阮素放下筷子,往走廊走去,季明崇这两天习惯了当她的小尾巴,也跟了上去,来到走廊,阮素听到声音是从下面传上来的,她往下一看,没忍住,扑哧笑了起来。

  难道她问他刚才在干嘛,他不说话。

  真是没想到他也会做这样的事。

  季明崇也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结果好家伙,他明明扫的是笑脸的,这会儿又变成爱心的,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这个爱心比他最开始扫的那个更大,也就显得更浮夸。

  那个老大爷拿着扫帚,中气十足地对季明崇喊,“小伙子别谢我啊!”

  季明崇:“……?”

  这怎么回事?

  他赶忙侧过头跟阮素说:“你听我解释……”

  这个爱心……真的跟他无关,不要误会他是那种轻浮的人。

  阮素憋着笑,后来实在没憋住,实在是太好笑了,于是干脆笑出了声,这会儿已经七点多了,太阳升起,温暖明亮的光照在她脸上,她正开怀。

  他看着她,一时之间将“解释”也咽了回去。

第88章

  阮素就请了两天假,加上休息的两天,一共是四天。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阮素养母的忌日已经过了,她就准备踏上回程的路了。

  季明崇订了两张机票,航班是晚上的,订好以后,他跟阮素提出,反正时间还很充足,能不能带他去她之前念的高中看看。

  这次来她老家,他去过她就读过的小学跟初中。好像去过她呆过的地方,就能离她更近。

  阮素见时间的确很多,也不用赶着去机场值机,便转道带季明崇来到她以前的高中,高中课业繁重,基本上没有双休日可言,不管哪天去,学生们都是在上课,市一中管得很严,上课时间是不会允许外人随意进出的,阮素跟季明崇围着学校转了一圈。

  她踢开脚边的石子,对他说道:“我第一次来这高中时,觉得这学校好大好大。”

  “现在呢。”季明崇看她。

  “现在觉得好小。”阮素抬起手看了一眼时间,“还想说带你去学校食堂吃饭的,算了,就不破坏学校的规矩了,我请你去吃我以前最喜欢的砂锅小馄钝。”

  “好。”

  这几天,都是阮素说吃什么就吃什么,一开始她还以为季明崇会不习惯的,就算他说好吃,她也觉得是客套话,结果一两天下来,她发现她安排的他是真的喜欢吃。

  加上今天,他们这样单独相处也只有三天,可是这三天里,他们的关系,他们对彼此的了解是突飞猛进。

  阮素要带季明崇去吃的那家店,就在学校附近,太短的距离也就不需要打车,天气又好,气温也不低,两人便慢悠悠地步行过去,学校附近有一条街非常热闹,平常做的也就是学生生意,一排店铺,要么是卖衣服卖小饰品的,要么卖奶茶卖吃的,阮素几个月之前也来过一次,知道那家店还没关门,正带着季明崇往前走时,一道响亮的男声叫住了她:“阮素?还真是你啊!”

  回老家最容易碰到的就是熟人。

  只是阮素没有想到毕业后还会见到于驰。

  于驰在高中时期追阮素算是很轰轰烈烈的了,他跟阮素不是同班,这都快过去十年了,阮素一眼还能记得他,认出他,也是因为对他印象很深。

  “恩,你好,于驰。”阮素冲他笑着打了个招呼。

  于驰不是当年的板寸头了,他也没高中时清瘦了,他的身上多了烟火气息。

  他嘿嘿笑了一声:“幸好你没问,你是谁啊,还记得我啊?”

  “恩,记得!”

  于驰的目光从阮素转移到了季明崇身上,“男朋友?”

  “还不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是季明崇,他语气沉静,同样也是盯着于驰。

  两个男人无声地打量着彼此,也在暗暗较着劲。其实于驰早已经放下了阮素,但毕竟是他当年最喜欢的人,最认真喜欢过的人,看到她身边有个男人,也会习惯性地去挑剔,很幼稚的比较一番。

  “到饭点了。”于驰拿出手机看了时间,对阮素提出邀请,“正好我开了家小饭馆,请你跟你朋友吃顿饭?”

  阮素看了季明崇一眼,算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季明崇心里怎么想的没人知道,只见他表面风轻云淡的点了下头。

  他一眼就看出这个叫于驰的男人不对劲,再一听他们以前是一个学校的,阮素还记得他,那这两人肯定是有过过去。

  对方既然都邀请了,阮素也没婉拒,来征求他的意见,他总不能小气到连或许已经成为过去式的情敌也容不下吧。

  三人来到于驰开的小饭馆,于驰领着他们去了楼上的包厢,铺好一次性桌布后,在点菜时,他问道:“还喜欢吃炒土豆丝吗?”

  阮素一愣,看了季明崇一眼,点了下头。

  “行,哥们儿,吃不吃牛杂,我这招牌是牛杂干锅。”

  季明崇神色淡定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可以。”

  于驰征询他们口味后点了一桌子菜,见他还要加菜,阮素赶忙拦住他:“别点了,点多了吃不完多浪费啊。”

  于驰将圆珠笔随手夹在耳后,感慨道:“你还这么替人着想啊。”

  季明崇抬起头静静地凝视他。

  点好菜后,于驰坐了下来,摸了摸自己的头,面对昔日的女神,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我成绩不好,后来没上大学,这几年自己在上班赚钱,跟一个亲戚合伙开了这家饭馆,生意不错,你等下尝尝菜就知道了,厨师手艺真不错。”

  于驰当年也是市一中响当当的校霸。

  当然所有的传说在他毕业后就没了,校霸这个位置总是不停换人的,他身上也没那股混不吝了,没穿奇装异服,也没玩打火机,板寸头没了,手臂上的纹身也没了。他还是很帅,不过走在路上,也融入到了普通人的队伍中,一样的为生活奔波、低头。当年的意气风发,当年想要成为英雄神话的梦想也都被生活的油烟冲走了。

  阮素对于驰的印象并不坏,他没有唐突她,也没有强迫她,他只是会警告那些缠在她身边的男生离她远一点,不要打扰她学习,会使用校霸特权,夏天时让坐在风扇下的学生乖乖地跟她换位置,虽然她没接受。那时候有几个社会青年缠着她,她烦不胜烦,后来发现他会在放假回家时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坐上大巴。

  他好像知道她不会喜欢他,也知道她的心思放在学习上,所以从来也没说过“做我女朋友”这种话,后来高中毕业后,她考上了大学,再后来就没听过他的消息了。

  再次见到他,看他过得这么好,她也打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