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大的崽变成暴君了 第13章

作者:毛三九 标签: 甜文 异世大陆 穿越重生

  “祝翎之,你身为被禁足的皇子,却私自出宫,帝君的逮捕令在这里,还不快束手就擒!”冯大的弟弟死了,他惹不起帝君,只能拿祝翎之撒气,这是他计划了好多天的结果,像帝君禀报祝翎之私自出宫,申请亲自逮捕。

  他要让祝翎之付出代价!

  聒噪。

  祝翎之抬手,红黄色的火苗跃出,他什么也不想说,只想杀人——却被一道声音打断。

  “且慢。”

  老头手拿银白色长剑从高处飞落,带着一片片落花,他声音沉稳,神色严肃,仙气飘飘——如果没有头顶一只赤雀的话,就更完美了。

  “啾啾?”

  “净捣乱。”老头一把揪下赤雀,继续装逼,“我看谁敢动他!”

  “这又是哪里来的老头,见都没见过,哼,还妄想护住他?你想和帝国作对吗?”冯大十分嚣张的一抬手臂道,“上,抓住他!”

  哼,老头举起剑想,就让他见识见识自己的威力,也好让徒弟看看自己的实力,安心跟随自己修炼。他手里的长剑泛出莹莹蓝光,正要挥出去——却也晚了一步。

  只听砰砰砰的几声响,对面那气势汹汹的一队人周身忽然响起炸裂的声音,几朵白蘑菇缓缓升起,把那些人炸的全都血肉迷糊了。

  他们是修者,但修为不高,就算炸不死,也得是个重伤,一时都失去了战斗力。

  “啊!是谁?出来!”

  冯大在白虎上,没有受多重的伤,但也满身黑灰了,此时惊疑不定,又气又急。但西此时已经逮捕不了祝翎之了,他只能撤退。

  “你们这是蔑视皇令,等着吧!”

  “嘁,来一次我炸你们一次。”轩宛重新出现在赤雀身上,仰着头对被惊呆了的众人道,“怎么样,我厉不厉害?”

  以宏乐为首的众人望着这只还没手掌大的赤雀更加惊恐了,祝翎之面无表情回望,把他们吓得都僵在了原地,动都不敢动了。

  唯有老头和白麒麟叹气连连。

  没有装成逼,不高兴。

第十六章 养崽崽 逐梦江湖

  冯大现在是走了,可既然帝君已经知道了祝翎之私自出宫,还来岳山书院上学的事,就不可能轻易放过的。

  幸好书院里的学生们对祝翎之八皇子这一身份的接受程度良好,甚至还因为这个,对他多了一丝微妙的同情,没有之前那么怕他了。想想也是,他们这些学生都年纪不大,正是赤胆热烈又叛逆的时候,还正好讨厌贵族不畏皇权,自然与宫里那些人不同。

  这让轩宛多少有些欣慰,还直接把崽崽的“隐形眼镜”给摘了,那双流光溢彩的异瞳重现天日,再次把轩宛迷得嗷嗷叫。

  这些天来在轩宛的调养下,崽崽身体营养跟上去了,小脸蛋变得比从前更加白嫩,甚至还有点肉嘟嘟的婴儿肥,身量也长高了不少,再穿上轩宛花重金给他氪的新衣裳,豁,这活脱脱一个帅气逼人的小公子啊!

  长大以后不知道得吸引多少小姑娘丢手绢,轩宛欣慰的想,到时候可得好好挑挑,给他找个貌美如花的媳妇,自己都能直接养老了。

  轩宛自己把自己美得冒泡,幻想了半天,片刻后想起来皇宫里的糟心事,又转而叹了口气。

  帝国实力雄厚,若是铁了心想抓崽崽,他们也不能强行待在这里,免得连累了岳山书院,现在这游戏剧情好像进了一个死胡同。

  轩宛想了想,问系统:“我买个道具,让大家都失忆,忘记这件事行不行?”

  系统:“亲,不可以哦,失忆水只能让一个人失去记忆,不能让所有人都失去记忆的。”

  轩宛苦恼的挠头:“那怎么办,我灭了帝国?”

  系统似乎抖了一下,又沉默了一瞬,才继续开口:“……也不可以呢亲。”

  轩宛叹气,那这剧情是有些不好走,要不要上论坛求助,看看的大家是怎么走这边剧情的?

  养成恋人这个游戏很火,自然也有专属于自己的论坛,轩宛第一次登陆,看着大家的装备经验也津津有味,只是过了一会儿。轩宛发现不对劲了——竟然没有人和她攻略一样的人物!

  她有些茫然的询问系统,得到答复:“亲,我们这款游戏共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物哦,一些热门人物可能有很多人玩,但一些冷门可能就只有一个玩家甚至一个玩家也没有呢。”

  啊,好吧。

  竟然没什么人玩崽崽这个人物,没眼光,哼。

  “所以祝翎之这个人物,只有我一个人攻略吗?”

  系统:“是的呢亲。”

  那崽崽还是她一个人的呢,有亿点点开心。

  轩宛托着下巴继续刷论坛,正好看到了一个名为逃跑的侠客的帖子……诶,有了!

  轩宛摸了摸自己头顶的小揪,打开VR设备,迅速变成了赤雀,激动的道:“崽崽,不然咱们跑吧?”

  天涯海角,四海为家,哪里不能去?一不小心就把游戏玩成江湖侠客类的了,也好爽啊,谁还没个江湖梦呢。

  祝翎之把白麒麟背上的赤雀拿下来,放在手心里,随意道:“可以。”

  他对这个挺无所谓的,反正在这里,他也没有什么好眷恋的。

  “逐梦江湖,四海为家,想想就好爽。”轩宛幻想着让崽崽在哪个林子里捡到本武功秘籍,然后在江湖创立一个门派,成为江湖侠客,拿起剑可行侠仗义,放下剑也可读书作诗,温润如玉的剑客,太赞了,“像花满楼一样。”

  祝翎之听出这是个人名,眸色一暗:“花满楼是谁?”

  “是我男神!他……”

  “什么男神?”老头推门进来,昂着脑袋看上去有些得意,“哦,我来是告诉你们,不必担心了,你师父我方才去见了帝君,日后你就直接搬到书院来住吧。”

  轩宛:“……”

  轩宛:“喔。”江湖梦,碎了。

  祝翎之:所以男神到底是什么?

  老头昂着脖子等了半天,无人上前夸他。

  “……”你们怎么回事?

  —

  皇宫内,冯大摸了摸自己的剑,道:“七殿下,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都是因为他,你才被帝君禁足,”

  “我被父君禁足,又不是他做的。”七皇子祝贺之撇了撇嘴,不屑道,“他哪有那个能耐?”

  “怎么不可能,别忘了,他偷偷出宫可都没有被追究,现在更是直接搬到了宫外去住,试问,哪个皇子有他这样的待遇?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任人欺凌的小崽子了。”冯大嗤笑,“况且,你当初不也是从他那里出来,才犯了那个病的吗?他绝对有古怪!”

  “那也不能说明什么。”

  七皇子皱眉,烦躁的打了下桌子。昔日被他踩在脚底的人如今摇身一变有了人撑腰,连他都惹不起了,他何尝不想再踩回去?但是母妃明令禁止过,不许他再去找祝翎之的麻烦。

  冯大看出他已经动摇了,不由勾唇一笑,慢条斯理的道:“你当初那么欺负他,就不怕他哪日回来报复你?况且,我只要你你跟着我偷偷的去,整整他,让他知道知道天高地厚,又不是杀人,你怕什么?”

  “我……”

  “别担心,就算被抓住了,就说我们两个好奇,去哪里玩,也不会有人怀疑的。”

  —

  祝翎之搬到岳山书院后,轩宛就一直致力于调和崽崽与他同窗的关系,还给崽崽草了个乐于助人、面冷心热的人设。而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崽崽也渐渐融入了集体中去,再加上众人心中的女神关夕卉被崽崽治好了病,也来学堂读书,作为调和剂,大家也算是其乐融融。

  轩宛在赤雀身体里,躺在趴在窗台上的白雪公主身上,懒洋洋的,边晒太阳边看着不远处小鸡仔们课下欢闹的样子。

  “小师姐,你看我刚才抓到的彩鸡,是不是很漂亮?”一个瘦高的小公子抓着只羽毛五彩斑斓的彩鸡,献宝似的把它捧到关夕卉眼前,道,“送给你啦!”

  “好啊。”关夕卉也不客气,拿过彩鸡四下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柔柔的问了句,“我可以随意处置吗?”

  小公子被女神看着面红耳赤,说话都有点结巴了:“当、当然!”

  “那谢谢你啦。”关夕卉颔首,转头掐着彩鸡的翅膀把它拎到了轩宛眼前,抿着唇笑,“宛宛,记得你前几日说想吃鸡腿来着,还要吗?”

  轩宛在游戏里甚至交了个朋友——关夕卉。两人爱好相同,脾气秉性相似,再加上关夕卉很漂亮,像仙女一样,轩宛就更喜欢和对方一起玩了。

  轩宛闻言惊喜的起身,呼扇着翅膀道:“好啊好啊!”

  还不知道游戏里的烧鸡味道如何呢!

  送兔子的小公子:“?”这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这时另一个小姑娘上前插话,声音怯怯的:“可以让祝翎之帮忙烤了吗?他的火灵控制的最好了。”

  周围公子哥儿:“……??”

第十七章 养崽崽 你就那么喜欢他?……

  轩宛表示很欣慰,这姑娘胆子小,从前很害怕祝翎之,现在却敢让他烤彩鸡了,这不就是接纳了这个同窗的意思吗?

  轩宛立即把目光投向崽崽,眨眨眼睛示意他不要放弃这个和同窗搞好关系的机会。

  只是祝翎之还没说什么,白麒麟先跳上了桌子。它不屑的用爪子拍了拍桌面,表示他主人的本命灵火可是这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可以焚烧世间万物,怎能让灵火做这种事情?

  只是它嗷嗷了两嗓子,也没人听懂它的话。

  轩宛想了想,飞到它的脑袋上用翅膀摸了摸他细软的白毛,声音柔和的道:“白雪公主,你也想吃是吗?一会儿分你个腿。”

  白麒麟:“嗷嗷……嗷呜~”不要叫我公主我是男孩子!不过……好吧给我条腿也可以。

  轩宛:“乖~”

  看着这一人一兽玩的开心,祝翎之皱眉,啧了一声,一手把重返中二期的白麒麟崽崽扒拉到一边,十分自然的冲轩宛点了点头,然后接过兔子,干脆利落的拍死,借了同窗一把剑,把彩鸡串起来,原地烤了。

  他的火候控制的十分精准,即使在学堂里面,也没有让火苗有一丝一毫脱离掌控,甚至还控制着烟雾飞出了窗外,所以不存在着火之类的问题。

  周围一众公子哥儿这会儿都没缓过来,精神都有些恍惚了:“……”

  逐渐惊恐jpg.

  “崽崽好棒!看来老头还是有点用处的,把你教的这么好!”轩宛兴高采烈的,一边说着一边还特意买了瓶孜然给崽崽用。

  鸡肉被烤的外焦里嫩,泛着金黄的色泽,就一个字,香!

  轩宛突然馋的不行,注意力都在烤鸡身上,也就没发现祝翎之皱了下眉。

  老头整天吊儿郎当的,控制火灵与他没半分关系。

  轩宛虽然是在一只赤雀身上,但是也可以吃肉,她尝了一回游戏里的烤鸡,意外的觉得味道不错,甚至还真的有了一些饱腹感,不禁感到经惊奇,这做的也太逼真了,这游戏不火,天理难容啊。

  吃饱喝足,轩宛也到了下线的时间了。

  回去以后,轩宛又想起方才崽崽握剑的模样,突然很受启发。

  其实,就算她不能带着崽崽逐梦江湖,把崽崽培养成温润如玉的剑客也不是不行吧?毕竟崽崽的师父老头用的就是长剑,崽崽将来也可以用长剑,再多读书,她着重往这方面培养,应该也可以呀。

  所以轩宛在征求了崽崽的意见后,给他买了把酷炫的长剑,还氪金买了两身超级好看的衣裳已经一面墙山的书,看着这些东西,她的心中异常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