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每天都在劝我和离 第12章

作者:咸鱼醉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穿越重生

  雨一直下,萧墨毓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

  好戏,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费了我好大的力气。至于父与子的人设,这章开始突出出来。

  我就问,赤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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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争宠(修)

  萧晟被雨淋得衣服湿透,浑身滚烫,再加上箭伤暴露在外很久,失了很多血,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等木荞像剥玉米似的粗暴的脱.光他的衣服,将他扔到床上,一边咒骂一边用温热的水擦拭着他滚烫的皮肤,给他降温清洁时,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家里就三口人,除了儿子不作他想。

  木荞就算知道狗男人情况紧急,但在她的亲亲儿子面前,再急也只能靠边站。

  她停止了手中的动作,用被子将人盖上就去开门了。

  屋外下着雨,天已经黑了。然而即便是如此,借着蜡烛昏黄的灯光,木荞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儿子额头上那抹刺眼的伤。

  萧墨毓本就生得软糯白嫩,像一个漂亮的瓷娃娃。如今白与红两相对比,鲜明至极。

  木荞的心一瞬间就揪了起来。

  “小鱼儿,你脸是怎么回事?”

  被问到,小小的人儿一张脸迅速变了脸色,似有羞愧又有委屈,让那双本就漂亮的眸子雾蒙蒙的。这让木荞一瞬间想起了动物界天然萌的小鹿,盯着人看的时候也是这般湿漉漉的望着。

  “娘,孩儿本来想给你捡这张纸的,却不小心滑倒了。对不起……”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怀里被捂得几乎沥干了水渍的休书小心翼翼的拿了出来,眸中的星光点点,刹那间映花了木荞的双眼。

  “我看娘今天写了好半天,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娘,这个给你。”

  给的自然是那封休书。

  这让木荞又想到了那些不好的事情,她一瞬间变了脸色,瞥向萧晟的时候,眸厉如刀。

  不得不说,萧墨毓这一招忒狠毒。

  他既在木荞面前刷了一波好儿子人设,又让木荞想起了她写这封休书的原因,当真是一箭双雕。

  幸而现在萧晟还在昏迷中,不然当着他的面下黑手,他绝对能气得垂死病中惊坐起。

  有了萧墨毓这一出,萧晟直接被孤零零的抛在了一边,木荞满心满眼都是儿子。

  她第一时间将儿子拉进了温暖的屋内,这才发现他的衣服也是湿的。特别是膝盖和手上还沾了泥像是不小心摔倒了似的。

  木荞的心揪得更狠。

  她立马就要去脱儿子的衣服,查看别的地方还有没有受伤,却被儿子给阻住了。

  “娘,就头给磕破了,别的地方没有。”

  “真的吗?不要骗娘亲!”

  木荞有点不放心,还想继续,但儿子态度坚决,她只能坐罢。

  她叹了口气,觉得儿子似乎得了一种不喜欢被人碰触的病,这种病很特殊,就算在现代也没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够干预治疗。

  心疼着儿子的特殊,木荞表情更加和蔼,声音轻柔的像四月里的风。跟刚才处理某人时骂骂咧咧的样子简直云泥之别。

  “那让娘把额头的伤口给你处理下好不好?”

  见儿子仅仅皱了下眉就点头应允了,木荞开心的勾了勾唇。又担心儿子怕疼,她又附加了一句。

  “小鱼儿别怕,娘处理伤口很专业,一定不会弄疼你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鼓励性的望着萧墨毓。眸中溢出的拳拳慈母之心,让整个屋子都温暖了起来,

  除了那张床。

  萧墨毓的伤口此时逐渐干涸,但脸上的血迹却糊了半个额头,看起来有些吓人。

  木荞为了看观察伤势,她将蜡烛拿到儿子面前,半蹲下,仔细查看了一番儿子的伤口。见他虽然流了很多血,但伤口不深,她松了口气。

  不落疤就好,不然以后被媳妇儿嫌弃,她这当娘的可就罪过大了。

  当然,她这个心理是所有当娘人的通病,每个有儿子的女人都会从孩子呱呱坠地开始,愁媳妇儿的事。特别是她这个儿子还不喜欢被人碰,她就更愁了。

  不过这些暂且不提,目前最重要的还是给儿子上药。

  这上药的过程又是一番强烈的对比。

  木荞生怕儿子疼了,便用棉花小心翼翼的蘸水给他清理,等弄干净后又轻手轻脚的给他敷上了治疗擦伤的药膏。

  当然,经典的“娘给你呼呼”是少不了的。

  萧墨毓经历了娘亲春风化雨般的关怀,再瞥了眼对面那张床上正拧着眉陷入昏迷的狗男人,他心里又泄气又暗爽。

  等木荞出去换了盆水,萧墨毓趁着这个间隙走到床边,居高临下的瞪着床上昏迷不醒的狗男人,活像一个抢到了骨头的小狗,一副要向饿得饥肠辘辘的大狗拼命炫耀的傲娇模样。

  “你不会得逞的。”

  萧墨毓垂下了头,凑近萧晟些许,稚嫩的童声带着一抹讽刺和自信在萧晟的耳边低低开口。

  “我不会再让娘亲重蹈覆辙。”

  这个小插曲木荞自然是不知晓的。

  等木荞回来后,她就催促儿子自己先回房。

  毕竟狗男人的伤还是要处理的,不然要是真死在这里,她和儿子一定不会好过。

  不过,既然和离了,成了个下堂夫,她为了自己的清誉着想,可不能让他在这里久住。

  木荞盘算着等他醒了,就让他离开。反正他也有属下什么的不是?至于他说的不会和离的话,她自动屏蔽了。

  她不信他,从来都不信。

  见娘亲又要伺候那狗东西,萧墨毓眸子沉了沉。他走过去装作懂事的样子说,“娘,我不想一个人待在屋子里,让孩儿帮你吧。”

  小孩子晚上都怕黑,这一点木荞很能理解。

  在她的现代生活中,就有一段时间特别怕黑。每一次睡觉的时候就必须把所有灯都打开,听着轻柔音乐的安抚才能睡去。否则,她每次一做梦被吓醒,看到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屋子,就会不自觉回忆起梦中那段令人窒息的经历。

  被烧毁的房屋,被箭矢击中的人群,冰冷到刺骨的河水,永远游不到岸边的绝望……

  否则她也不会在看到小鱼儿后,有一种自然而然的熟悉感。

  但想到接下来的血腥场面,木荞心还是硬了起来。毕竟她不想那血淋淋的一幕成为他童年的噩梦。

  她又一次蹲下身,温柔软语,“你看这样行不行,等娘亲把你爹的伤处理好,就去陪你。”

  虽然木荞很不想让儿子跟那个狗男人有太多的牵连,但是毕竟血浓于水,而且狗男人对儿子还算是可以,她这边不能单方面让儿子从小就去恨上一个人。

  这对他的心理发育不好。

  听到木荞这么说,萧墨毓没有再坚持。反正他的目的已经达到,母亲只要今晚不陪着那个狗男人,他就可以实施他的下一步计划了。

  见儿子乖乖走了,木荞呼出一口气,开始着手拔箭头。

  因为刚才耽搁了一些时间,此时男人的体温更高了,他的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箭头处血迹已经干涸,隐隐有发炎之兆。

  木荞冷冷看了一眼,她面无表情的净了手,从药箱中将一排打造的精致锋利的手术刀拿了出来,极为熟练的切开了箭身旁的皮肉,开始动手拔箭。

  她拔箭的姿势极为潇洒,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只是拔除箭的那一刻,带刺的箭头粘连着血肉而出,让她不禁皱了皱眉。

  这种箭头嵌入肉后极为疼痛,他能忍了那么久才昏迷,抛去她自己的偏见,这个狗男人也是挺令人佩服的。

  处理箭伤颇费了些时间,再加上还要给狗男人降温,木荞在这里一待就是一个时辰。

  等狗男人体温终于恢复了正常,没有大碍了。她这才迈着疲惫的步子,轻轻推开了儿子小屋的门。

  “娘,你回来了?”

  萧墨毓一边费力的揉着眼,迫使它睁着,一边捂着显露困意的哈欠,哒哒哒跑了过去,迎接她。

  这一幕又成功赢得了木荞的爱怜。

  她的儿子太懂事了,她觉得有这么懂事的儿子,人生已经很满足了。

  小屋里蜡烛燃烧了大半截,烛泪干结后黏在蜡烛旁边,恋恋不肯离去。暖光映照出一大一小两个影子,就像攀附蜡烛的烛泪,温暖而柔情。

  很快,那根蜡烛在木荞吹灭后,终于完成了任务,室内暗了下来。

  木荞嗅着儿子身上还带了一丝奶香味的气息,很快沉入梦乡。

  萧墨毓却在木荞熟睡后突然睁开了眼。

  此时屋子漆黑的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他在黑暗中摸索着穿好衣服和鞋子,轻轻打开了门,就朝着主屋的方向去了。

  雨已经停了,空气里透着一丝土腥味,冷意涔涔。

  萧墨毓走路很轻,像极了暗夜里的猫。一路走到主屋的窗边,正好听到了从里面传来的窃窃私语。

  “殿下,内奸已经抓获了。是安将军。安将军自杀前说是那狗贼抓了他的妻儿要挟他,他才不得已而为之。临死前,他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殿下能原谅他。”

  对于暗卫首领顾枭的禀报,萧晟只是点了点头。他虚弱的声音在短暂的沉思后开口问自己的属下:“他可有泄露孤有妻儿的事?”

  这个其实是萧晟最关注的。

  端王那狗贼素来阴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拿人的软肋来要挟,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上一世他就怀疑过当初的那场大火是不是就是那狗贼派人放的?但他审问了很多跟随端王的旧人,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后来他也想了,毁灭的手法太过稚嫩明显,像是惹上了什么仇家,要斩草除根。一点也不像那个唯利是图的端王的手笔。

  据他的了解,若是那狗贼,绝不会整个村的屠戮,他只会是将所有人拘禁起来,一天一个的送到他的营地前折磨。

  所以当后来知道真正的仇人时,萧晟其实更希望那件事是端王那个唯利是图的人做的。

  有利可图他还可以施救,无利可图才是更恐怖的。

  他的家从此不再,他在意的人从此恨他入骨。

  但不管怎样,都是他先抛弃了她们,让她们独守在这个小山村,才遇上这等祸事的。不管他如何辩解,妻儿的颠沛流离和妻子的早逝都是与他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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