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世客
他搞定血窟成员,用的速度极快,法子极狠。
那些恶人从被送进刑罚堂,再到出去,中间根本花不了多少时间,却把一切都交代的明明白白。
有一些已经看不出人形了,还在求饶:“黎朗,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当年不该对你母亲下毒手,更不该折磨你,你饶了我吧,求求你杀了我,给我一个痛快。”
“我也没对你做什么啊?这就受不了吗?这些还比不上你们当年对我做的万分之一呢。”黎朗拿着一块布帕,漫不经心地擦拭着双手,他的十指白皙而修长,指节分明,关节处流转如水,这是一双极美的手,手上却沾染着或是白色、或是红色、或是绿色的粘稠液体。
陶然来找飞仙岛主,小侯爷连忙挡在她的身前,“别看!”然后转向黎朗,“你手上是血吗?”
黎朗垂眸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吓到你们了?我帮师父分忧而已,有一些是血,还有一些可能是脑浆,或是胆汁吧?”
“呕!”林芷韵冲出刑罚堂,趴在门外大吐特吐,太吓人也太恶心了,她哪里见过这么有视觉冲击性的画面。她一直就很害怕黎朗,现在更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魔鬼!
就算是小侯爷这样的七尺男儿,都有些顶不住。
只有陶然神色如常。
黎朗对着陶然掀唇一笑,他穿着一身红衣,好似鲜血染成的色彩,宛如一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厉鬼,美得妖冶,却也无比危险。
陶然想起系统之前说,期待看到红衣反派,如同业火红莲那般绽放。
确实美得摄人心魄。
反正我是过足眼瘾了。
小系统你呢?
人、到、哪、去、了?
只是开个会,要开到天荒地老吗?
陶然拿过笔,在旁边桌子上的白纸上,写下了两个字:辛苦然后交给黎朗。
黎朗接过了那张纸,她的字迹娟秀又灵动,还有一种飘逸之美,恰如世人对她的尊称——临江仙。
这当然是一手好字。
只不过黎朗更爱无名前辈凌厉的笔锋。
不是说江玉仙的字不如无名,若要请最公允的书法大家来评判,恐怕最后得出的结论只会是各有千秋。
是因为黎朗心有所属。
因为他偏爱。
对于黎朗来说,只有无名的字,才是世上最好的字。
先前居然还怀疑过,江玉仙的身形和那一缕幽香,会不会是他要找的人,如今可以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了。
两个人的字,实在风格迥异,而且每一种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江玉仙芳龄才不过十五,即便是一生下来就浸淫在书法之中,能把这一手字练的飘逸如仙,已经是凡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了。
又怎么可能同时掌握另一种锐利如剑的字体,同样也有此等造诣?
如果用诗家来类比,便是李白的豪放浪漫和杜甫的沉郁顿挫,这二者本来就是互不相容但各自为王的风格。
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能在一方面做到极致,像是在诗这一方面达到李白那样诗仙的高度,“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难不成她还能再同时兼备杜甫的风格?而且还达到诗圣的高度?
黎朗没喝酒,脑子清醒着呢,这根本没可能。
陶然对黎朗点了点头,绕过他去找飞仙岛主了。
黎朗扫了一眼少女的背影。
其实只看背影,真的很像……
当然,并不是。
黎朗分的很清楚,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他是绝对不会因为某些相似的特征,就把对恋人的爱,转移到一个无关的人身上。
他爱的是她,也只是她。
他要做的事是找她,也只有找她。
傻小子手下有水云山庄,黎朗今天做了一些找人的部署,之后会想更多的方法来寻找她,一定能找到她的。
世界再大,总有尽头,哪怕是到天涯海角,他不怕山高水远。
江玉仙写的字是,辛苦?
不像林芷韵那样看一眼就吓吐了,也不像小侯爷那样强自忍耐。
她在意的似乎只是,辛苦傻小子审讯了这么多人。
她透过了那些骇人的现象,看到的是这件事的本质
黎朗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审讯出了几十位血窟成员,效率极高,几乎没有错案。
傻小子,你喜欢的姑娘,比我以为的要厉害的多啊。看似淡然,实则自有一股韧性。
可惜没有吓到江玉仙,要是吓到就好了,如果她对今天的事留下心理阴影,直接帮你们掐断这段孽缘。
黎朗擦干净了手,淡淡地说道:“抬走,下一位。”
黎朗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的审讯,把一整间屋子的陈年旧案清扫一空。
据说血窟成员一听到黎朗的名字,就失去理智,开始疯狂磕头认错。
据说有人用尽一切办法自杀,甚至不惜溺死在茅厕里,不顾死后有多难看,就为了躲过黎朗的审讯。
据说刑罚堂那天换了几十次水,都洗不干净地上的血色。
从那天开始,江湖上再也没有人叫黎朗玉面刀客,人们提起他时,全都不自觉地胆寒。
黎朗有了一个新的称号
玉面阎罗。
那些不法分子、亡命之徒,从前自诩恶霸的人,或是西域魔教之流,暗地里接头碰面时,口口相传着这样一句警告:“宁肯死后遇阎王,不愿人间见阎罗。”
他们全都默认了这样一个事实,要是犯在玉面阎罗黎朗手里,自杀的动作能有多快就要多快,起码还能给自己一个痛快。
第172章 第二人格
春日夜晚。
皓月当空。
江峰和黎朗对招, 剑光和月光交错。
三十招过后,江峰收起手中的剑:“小九, 你这套五行剑法运用的愈发娴熟了, 你的悟性实在太高, 进境一日千里,再这样下去,我都没什么好教你的了。”
“要不是师父压制了境界, 我也不可能在你手里走过三十招。”
“哈哈哈哈!”江峰大笑,指了指院子里的石桌石椅, “这边坐,今天你师母特意准备了几坛上好的汾酒,咱们师徒俩开怀畅饮。”
黎朗没有坐下, 而是侍立在一旁, 为江峰斟酒,态度十分恭谨。
江峰喝酒豪放, 用的向来都是海碗,和黎朗碰杯之后,端起来一饮而尽。
黎朗则是细细品味:“酒香清冽而淳厚,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酒。”
江峰说:“我不是弯弯绕绕的性子,开门见山直接说吧, 当年黎女侠曾经为你定下一门娃娃亲, 这门婚约的对象就是我家仙儿。你来武林盟的月余来,我和你师母把你的品性都看在眼里,对你这个未来女婿很满意, 这桩婚事你要是没有异议,我们可以商量一下婚期。”
如果是傻小子听到这段话,怕是能高兴疯了。
他心心念念的姑娘,居然是他的订婚对象!
从前傻小子以为自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以为他和江玉仙之间是云泥之别。还以为终其一生,那个女孩都只是他珍藏的一场幻梦。
可今天站在这里的人,是反派黎朗。
黎朗只觉恍然大悟。
难怪母亲的遗书上,有这样一句话,如果打小就把儿子送到飞仙岛,总觉得像是岛上的童养媳。
原来是娃娃亲啊。
他动作慢条斯理地给江峰倒酒,“承蒙师父和师娘错爱,江姑娘是天上的仙人,黎朗不过是个穷小子,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母亲在江湖上威名赫赫,如今只是享受她的余荫,才被师父看重,得武林中人叫一声九公子,其实我根本一无所有,哪里配得上江姑娘?她值得更好的人。”
虽然黎朗处处都在褒奖江玉仙、贬低自己,但这是明明白白的拒绝。
简单来说就是,发了一张好人卡。
江峰素来好酒,盛酒的海碗到了他手里,从来都是一仰脖子就“咕噜、咕噜”喝光,这还是第一次,端起的酒才喝了一半,他却在中途把酒碗给放下了,神情非常困惑,“可我见你对仙儿极好,和她相处的很是……”
很是怎样?
江峰这个大老粗,也说不出那种具体的感觉。
就是凭他多年来看人的直觉,认为黎朗对自家女儿似乎是有意的?
“师父师母对徒儿恩重如山,我想要报答你们。武林盟上下都把仙儿当成亲妹妹,大师兄林惊涛也对她十分照顾,我其实也没为她做什么,不过是和师兄一起,寻了一些新鲜玩意,来给仙儿解闷。”
这一下,江峰听明白了。
恩情。
妹妹。
原来小徒弟是为了报答武林盟的恩情,所以像大徒弟那样,把仙儿当成亲妹妹来宠。
“其实你刚来武林盟的第一天,你师母就急吼吼地想向别人介绍,说你是仙儿的未婚夫,还好让我给拦住了,不然这不是让你们这俩孩子为难吗?
无妨,提前把话说开了就好,反正定下娃娃亲的时候,也就你母亲和你师母两个人在场,是咱们自家人的事,全都好商量。原本我想着这事要是能成,女婿就是半个儿子。你父母早逝,我和你师母把你当成亲儿子,其实有没有这份婚约都没关系。
日后你要是遇到喜欢的姑娘,可以告诉你师母,让她帮你跟人家提亲。什么穷小子不穷小子的,为师听了心疼,你就算喜欢上皇家的公主,咱们武林盟也配得上!水云山庄一直是你在管理,直接记在你名下就是,我也有一些产业,可以……”
“多谢师父厚爱,产业的事不急,只是想向师父请教一下,去哪里能找到无名前辈?您从前可曾听闻过她?”
“江湖之大,卧虎藏龙,如她这般的世外高人,半点也不在意虚名,从不在人前露面,旁人想要找到她,还是挺难的,譬如说狂——”
江峰本来还想细讲狂书生的例子,来作为这段话的佐证,这世上的大宗师并不止他们夫妇二人,就看到一个老仆匆匆忙忙地跑来,“老爷,不好了、不好了,小姐病发了!”
“小九,为师先失陪了。”江峰再也顾不上和黎朗说这些武林秘事,施展轻功,眨眼间就消失不见。
黎朗对仆人说:“你在前面带路,我略懂一些岐黄之术,也去看看江姑娘的病。”
女子的闺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