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有田有点闲 第227章

作者:饭团开花 标签: 穿越重生

  两人又商量了几句送货的事情,回到院子里。

  王永富他们已经将所有的山货都检查了一遍,还真又找出来几样看上去不太对的,为了保险起见,都挑出来专门放在了一边。

第四百二十九章 殷勤

  经过这事,王永富也警惕起来,心里暗下决心,以后收山货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才是。

  正好,晚饭也做好了,林氏出来招呼着大家吃饭。

  往日里,王家吃饭,王老柱和张婆子坐在上首,男一列,女一列,分别挨着两人顺势坐下来。

  王永富是长子,一贯是挨着王老柱坐,下面依次是金斗和金壶。

  王永平不在乎这个,经常也就坐在金壶下方。

  王永贵常年不在家,回来后,又因为游手好闲没个正经,自然不敢说啥,也就挨着王永平坐着。

  今儿个,却破天荒的,王永富和金斗还有金壶都不入坐,将王永贵给按在了王老柱的旁边。

  王永贵开始还推辞两句,听王永富说今儿个他是大功臣,就该坐在这里的话后,也就心安理得的坐下来了。

  王老柱见王永贵这听了两句好话,骨头就轻了的样子,真是觉得没眼睛看。

  王永贵只觉得春风得意,这辈子在家里还从来没有这般被重视过,就有些飘飘然了。

  不过他正对面就是王永珠,对上王永珠似笑非笑的眼神,那才飘了半截的骨头,立刻就老老实实的落了地。

  一顿饭,大家都没口子的夸王永贵,就连王老柱,也在被张婆子喊到屋子里嘀咕半天后,改换了脸色。

  让金斗给自己和王永贵倒了一杯酒,爷俩一起碰了个杯:“养了你这么些年,临到老了,能看到你出息一回,你老子我也替你高兴。以后老老实实在家,都是三个孩子的爹了,收敛着些,别再出去混…”

  剩下的话,被张婆子翻着白眼打断了:“行了,大家都高兴着呢,就你喝了两杯猫尿,就连话都不会说了?我看老三改了就挺好,行了,吃饭吃饭!老三家的,还不给你男人添饭,傻愣着干啥?”

  江氏被张婆子说了,脸上都还带着笑,今儿个可是她嫁进王家来,脸上最有光大一天了。

  忙答应着,给王永贵满满添了一碗饭,还大着胆子,主动拿勺子,舀了几块鸡肉堆在饭上,递给王永贵:“当家的,快吃!”

  王永贵从新婚后,已经多年没见过江氏这般主动殷勤,眼中带着光了。

  也是一愣,接过饭碗,扒拉了两口,抬头,看到自家孩子,金花和金盘看自己的眼神,跟平日都不一样了。

  看到王永贵看过来,一贯是不搭理他的金花,红着脸还主动开口:“爹,是不是要喝水?我去给你倒去?”

  说着放下饭碗,咕咚跑去倒了一碗白水,放在王永贵的面前。

  王永贵美滋滋的享受着妻女的殷勤,那样子,看得林氏只觉得牙都快酸倒了。

  真是的,自家男人辛辛苦苦这么多年,老三一贯游手好闲,这么多年了,就干了这么一件靠谱的事情,就被人捧上天了。

  不过再多的小心思她也不敢抱怨,林氏也不傻,自然看得出来,这是自己婆婆和小姑子,要把老三捧起来了。

  傻了,这个时候才去触婆婆和小姑子的霉头。

  因此也就默默地忍着胃疼,吃完了晚饭。

  收拾好,大家都回屋去了。

  王永贵坐在炕上,还翘着二郎腿剔牙,江氏就打了一盆热水进来:“当家的,今天一天累了吧,快烫烫脚。”

  说着蹲下身去,给王永贵把鞋子除了,将脚放到盆里,热热的水涌上来,王永贵整个人浑身舒坦得骨头都软了。

  “咋滴,今儿个你男人给你长脸了,你也肯给你男人好脸色看了?”王永贵早就看出来,自从孙阿福事情后,江氏和孩子对自己一直有意见,都冷淡的很。

  这么多天了,今儿个终于算看到江氏的笑脸了,也是心情一松,谁不乐意老婆孩子热炕头,天天看婆娘孩子的脸色,他要不是心中还有些愧疚,早就翻脸了。

  江氏低头给王永贵洗脚,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当家的,以后你就收收心,咱们跟着家里,你把你那本事,好好教给咱们金盘和金勺,以后两个孩子也子承父业,只要家里的生意一直做下来去,两个孩子就不愁了。咱们一家子好好过日子成么?”

  王永贵的身子一僵,半天才不自在的道:“如今知道你男人的能耐了?”

  江氏也不好多说,给王永贵洗完脚,自己洗漱完,看孩子们都睡着了,王永贵也躺在炕上闭上了眼睛。

  悄悄的吹熄了油灯,才爬上炕,就被王永贵一把捞到了怀里,江氏整个人都僵硬了。

  王永贵搂着江氏,好半天没说话,在江氏都快要睡着了,才低声道:“反正如今也没啥事,现在家里呆一段日子看看吧。”

  江氏顿时一个激灵,整个人都清醒了,捂着嘴,眼泪都出来了:“当家的,你这是…”

  王永贵没好气的一个翻身,把江氏压在身下,一张嘴热哄哄的就凑了过去:“你男人今天给你长脸了,你也奖励奖励你男人…”

  ……

  第二天一大早,王永珠刚起床,去灶屋打热水洗脸,还没进去,就听到林氏的声音:“哎呦,弟妹,你今儿个这脸色可真好,昨儿个…”

  剩下的话,在看到王永珠后,立刻吞了下去,挤出一张笑脸来:“小妹起来了,是不是打洗脸水,快给我…”

  说着抢过王永珠手里的盆去舀热水。

  王永珠忍不住多看了江氏一眼,不说不还不觉得,这一看,今儿江氏是有些不同,眼角带了春色,眉宇间的郁气散了不少,一贯抿着的嘴角,今天都有些上翘的弧度。

  尤其是眼睛,平日里如同死水一般,充满了愁苦,今天看去,亮晶晶的。

  就连头发都梳得比平常光亮,衣裳也难得换上了前些日子,家里都给做的新衣裳,靛蓝的衣裳穿在江氏身上,显得她格外沉静温柔。

  王永珠忍不住感叹,对于江氏这样的女子来说,男人争气,给她长脸,带来的改变,真的是巨大的。

  不过这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自己一个做小姑子的自然不好多说,只要江氏乐意,谁管得着呢?

  接过林氏舀好的洗脸水,王永珠道了谢,出了灶屋,还隐约听到林氏笑话江氏。

第四百三十章 有什么不能说的?

  吃了早饭,将山货都装上了马车。

  王永珠和宋重锦今日要去镇上送货,交代王永富今天收货的时候多注意,又让王永贵从今天起,每天就跟王永富一起收山货,没人来的时候,就将家里的孩子都带着,教他们如何识别作假的山货。

  将家里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两人才赶着马车,往镇上去。

  因为车上载满了山货,骡子走得不快,如今又是秋高气爽的时候,早上的秋风带着几丝的凉意,吹在身上还有些冷。

  王永珠裹着薄薄的披风,手里的竹筒里,是热热的米酒里打了两个鸡蛋,搅拌得如丝一般,喝一口,甜甜的,浑身都热乎了起来。

  这是张婆子一大早给王永珠做得,里面还放了多多的红糖,女孩子喝这个再好不过。

  宋重锦难得有这样,单独和永珠一起没有任何人打扰的时光,即使不说话,也觉得心情愉悦,嘴角一直微微翘着。

  王永珠喝了几口米酒鸡蛋,身上暖和了,也就抱着竹筒暖手,跟宋重锦说些闲话。

  “一会咱们先去把山货交了,然后去染坊那里买几匹布,下次去冲子沟好带上去。然后再去你那两个师父那里,你没意见吧?”

  宋重锦自然没意见:“你安排就好,咱们先办要紧的事情,他们哪里想必也没什么好事,让他们等着。”

  听宋重锦这口气,似乎跟那两个师父关系并不太好。

  王永珠想了想,本来她是不打算问宋重锦以前的事情了,那些过往,对于宋重锦来说,也许不想让人知道。

  不过一会子,既然要去见宋重锦的那两个师父,就饶不过去了,心中没数,到时候想帮忙也帮不上啊。

  犹豫了一下,王永珠开口:“那你要方便的话,能说说你那两个师父么?你们关系如何?他们平日是如何待你的?那一位认错了儿子的贵人,对你如何?”

  说完,怕宋重锦误会,又忙补充解释:“你要不想说也没关系,我只是想着,一会子去见你那两个师父,也不知道他们对你什么态度,万一要是对你不好,我也没必要给他们好脸色看。好歹让我心里有个数,知道咋对人家,不能失礼,但是也没有上赶着的,免得丢了你的面子不是?”

  宋重锦哪里会误会,听王永珠这话,字字句句都是为自己考虑,半点也没多心,他虽然生性凉薄,对不在意的人,连多看一眼都觉得浪费。

  可一旦入了眼,入了心,那就捧在心尖尖上,如珠似宝,不会有半分的怀疑。

  回头摸摸王永珠的头发,宋重锦嘴角噙着一点笑:“我是那等不识好歹的人?我跟你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

  说着,扬起手中的马鞭,在空中打个呼哨,才跟王永珠说起当初的情况。

  当初宋重锦和宋春花被宋家赶出来,日子没法过了,宋重锦被逼得没法子,十来岁的孩子,能干啥?

  只听说山里有好东西,有本事有运气的,进山能捡到山货,或者打到猎物换钱。

  宋重锦那个时候,没学本领,也没别的手艺,一咬牙,就进了山。

  他年纪本来就小,平日里也就跟在大家后面,在七里坡上转悠过,次数都不多。

  七里坡上有啥,早就被村里人采光了,哪里能有他一个半大孩子的份?

  为了活命,宋重锦狠心就进了大黑山。

  大黑山一般没几把刷子的猎户轻易也不敢单独进去,他一个孩子,也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一股子傻大胆,就进去了。

  没多久就迷了路,又累又渴又饿,还偏生运气不好,惹到了一窝野猪。

  这野猪在山里,可是一祸,野猪群一般连狼群和老虎都轻易不惹它们。

  宋重锦运气差,点背,还就遇上了,被撵了一路,情急之下,宋重锦爬上了一棵树,本以为安全了。

  可发疯起来的野猪,那是没理智可言的,它们一身的皮在山里沾满了泥巴和油脂,那是又硬又厚,獠牙又粗又长,轮番着撞宋重锦爬上去的那棵树。

  没几下宋重锦就被撞的摇摇欲坠,就在他以为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窜出个人来,先是射死了领头的两只公猪。

  又不知道用什么法子,将那剩下的野猪给引走了。

  宋重锦这才松了一口气,却手脚僵硬得连树都不会下了。

  还是那人回转,将宋重锦给提溜下来,又用绳子绑好了野猪,叫上宋重锦,一起将野猪给拖到了一个山洞。

  山洞里,那人告诉宋重锦,他是山里的猎户,姓秦,看宋重锦是颗好苗子,问要不要跟他学打猎。

  宋重锦求之不得,立刻就拜了那秦猎户为师父,乡下规矩,给人当徒弟,那就相当于是给人当儿子,当不要钱的长工。

  要事必躬亲,将师父给伺候得舒坦了,师父才会看着心情,教给徒弟三招两式。

  宋重锦背着养家的重担,以前也吃过苦,知道饿肚子的滋味,因此对这个师父,又是救命恩人,那真是当亲爹一般看待的。

  他胆子大,心细,又肯学,倒还真让那秦猎户高看了一眼,平日里虽然对他没个什么好脸色,倒也不藏私,一身所学也都慢慢教给了宋重锦。

  宋重锦却慢慢的发现不对了,他跟着秦猎户后,经常进山,开始还有秦猎户陪着,后来等他学了点本事,秦猎户就再也不管他,反倒没事就使唤宋重锦,今儿个要求吃山里的鹿,明儿个就想吃狍子啥的。

  宋重锦一身的本事,大部分就是这么被磨练出来的,一个人在山里,几次都是九死一生的爬出来。

  若是别的师父,不管是不是面子情,也要安慰两句,可那秦猎户永远都是先挑毛病,把宋重锦臭骂一顿,然后丢一瓶药就不管了。

  等宋重锦身上的伤一好,就立刻又赶着他进山。

  次数多了,宋重锦在山里也见过,别家的师父带着徒弟是什么样子,心中就有了怀疑。

  再看秦猎户,就处处是破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