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当炮灰 第10章

作者:慕子夷 标签: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妈妈!刚才轩轩好怕,就是那个坏人冲上来抓我,然后我……我好像就睡着了。”这个叫轩轩的小孩还不到三岁,已经做到了口齿清晰,表达流畅,见到坏人被抓住,周围又是一对穿警服的人,心理安全感顿增,被坏人抓走的危险感顿减,“妈妈,对了,爸爸呢?爸爸在哪里?坏人是不是爸爸抓住了。”

  然而,他还没有发现抱着自己的根本不是自己的亲亲妈咪,只是同样香香的怀抱让他的思维有点错乱。

  “那个什么……”清萱轻轻地拍了拍轩轩的背,柔声道:“轩轩,我不是你妈妈!等一下叔叔们会把你送到公安局,帮你找到爸爸妈妈的。”

  “哼!妈妈,你又骗我,爸爸那里一点都不好玩!”轩轩撅着小嘴,扭了扭身子,往清萱怀里缩了缩。轩轩的爸爸就是在公安局上班的,他对公安局可熟了。

  任凭乘警们怎么劝,轩轩的小手呢,依然搂着清萱的脖子死活不肯撒手。

  清萱本来是不想去公安局的,结果这个小鬼就是不肯让别人抱。

  “李同志,要不然这样吧,你先抱着轩轩,等我们到公安局联系到轩轩的家人,再让轩轩的家人来接,行吗?”

  “也只能这样了。”清萱无奈地点点头。

  到最后,清萱抱着轩轩,回到了车厢,到站的时候,乘警帮着把东西送出去。幸亏有人帮忙,要不然已经换回原来东西的包裹,让清萱自己拿着还要抱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孩,实在是非常吃力。

  在火车站台等了两个多小时的陆维东,时隔月余再次看到媳妇的时候,发现媳妇怀里抱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身后还跟着两个乘警。面对此情此景,陆维东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咋滴?一个月不见,他媳妇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隔了老远,陆维东就快步冲过去,“媳妇儿,这是?”

  “维东!”看见陆维东,清萱情不自禁地露出一个笑容,然后低声跟陆维东大致讲了一下,“是这样的,这孩子叫轩轩,是被人贩子拐了,乘警同志把人贩子抓着了。他醒来时,吓坏了,把我认成他妈妈了,如何也不肯让别人抱。乘警同志的意思是,让他先跟着我,等他父母找来再送回去。”

  听这小孩话里话外的意思是,他父亲也在公安局上班,都是一个体系里面的,找到他父母还是容易的。

  两个乘警见陆维东穿着军装更放心了,又解释了一遍。

  “好,就当是配合公安行动了!”陆维东一口应下。这孩子穿的衣服就不像普通人家的,丢了小孩的父母肯定会报警,人贩子都抓住了,这家里人找过来也是迟早的事。“晚晚,我来抱吧!”

第二十二章 配合的小朋友

  陆维东提出要抱,轩轩却没有反对,反而很配合地伸出小手,让陆维东抱。

  “这还真是奇了,别人他都不肯让人抱的。”刚才回到车厢里,秦晓云见轩轩生得可爱,想抱一会儿。这孩子还迷迷糊糊的呢,警惕性倒还挺高,就是不肯让别人抱。话说这秦晓云和清萱的身量差别不大,只是秦晓云更丰腴一些。

  一直抱着个小胖子也是很耗费体力的,既然轩轩愿意让陆维东抱,清萱当然不会反对。

  轩轩一到陆维东怀里,就立刻甜甜地叫了一声“爸爸”,然后还小声嘀咕,“噫,怎么感觉爸爸长高了呢”

  这孩子就是听见陆维东叫的那声“媳妇儿”了,平时他爸爸偶尔也会这样叫她妈妈。叫妈妈“媳妇儿”那肯定是爸爸了。

  陆维东抱着轩轩,清萱站在他身侧,和谐无比,特别像一家三口。

  一个穿着军装的小战士先是同秦晓云打了声招呼,这个小战士叫王小虎,是林建国手下的排长。林建国今天被他连里的指导员叫去谈事情了,只好派闲着没事的底下人帮忙去接一下秦晓云。

  秦晓云先前来过部队两次,林建国手下的排长基本上都认识她。一个厨艺很好,又长得漂亮的女人,是很受欢迎的。

  “嫂子,我们连长今天被指导员拉去谈事情了,让我过来接你!”

  见陆维东亲自来接清萱,秦晓云其实还是有点失落的,她每次来都不见林建国来接她。但是大庭广众之下,也不好说什么,只好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云淡风轻地说,“这建国也真是的,在忙的话,我自己过去就行了,又不是第一次来,哪里还用得着麻烦你们来接。”

  嘴上说的客气,递包出去的速度可不慢。

  “这不是连长担心嘛!怕嫂子拿的东西多,派我给嫂子当苦力来!”王小虎才十九岁,也没什么心眼,笑嘻嘻地就接过秦晓云的小包。又从乘警那里接过清萱的包裹,咧着一口小白牙笑呵呵地跟清萱打招呼,“嫂子好!”

  看到清萱正脸的那一刻,王小虎心里直犯嘀咕,这陆营的媳妇看着咋比他还小呢?记得没错,陆营今年都二十五了吧。

  “晚晚,这是小虎,三营一连的排长!”陆维东向清萱介绍道。

  “你好!”清萱看了对方一眼,温声道。

  这边的氛围还是很和谐的,秦晓云突然走过来,“英子,咱们该走了吧?”

  “嫂子,我们要先去公安局备个案,免得等轩轩的父母过来找孩子找不到人在哪儿,要是嫂子着急就先让小王送你回去。”陆维东这还是第一次见秦晓云,虽然林建国和陆维东是一个大队的,还都在德州部队,但是两个人不是一个营的,平时训练出任务也不一定在一个地方,也谈不上很熟,林秦两人结婚的时候,陆维东还在部队,秦晓云来部队探亲的时候,陆维东在外面出任务,没见过是很正常的。

  这次清萱要来随军,陆维东又没有时间回家里接清萱,这才想到一同打申请的时候,有个连长是同一个大队的,然后互相聊了几句。陆维东得知林建国的媳妇秦晓云来过部队,坐车什么的有经验,才拜托林建国让秦晓云路上照顾点清萱。

  虽然没见过,不过一听王小虎的称呼,就知道这个打扮得颇为摩登的女人就是林建国的妻子。林建国比陆维东陆维东低一级,但是比陆维东大一岁,他们又是同村的,这一声嫂子叫的也没错。

  “陆营,这可不行,我们要是先回去了,那你和嫂子怎么回去呢?”王小虎一听,有些着急,他们来的时候可只开了一辆车,公安局离部队驻地可是很远的,平时没什么车到驻地去,两个人又抱着孩子,总不能走回去吧?

  “没事,我这还有认识的战友呢,不用担心。”陆维东顿时哭笑不得,他可没有走回去的想法,要是他自己,跑回去就是小菜一碟,可清萱还在呢,他怎么可能让媳妇儿走一路啊!陆维东有一个战友,转业后就在市里上班呢,他家里有车。万一秦晓云真急着走,他就去战友那里借车。

  王小虎都这么说了,秦晓云怎么可能要求独自回去呢,当即大方地表示,“我也没什么急事,等会儿咱们就一起回去吧,免得麻烦!”

  “那就麻烦嫂子多陪我们等一会儿了。”清萱笑了笑。

  乘警们已经根据宋大妞的口述画出了同伙的画像,然后就把宋大妞扭送到公安局。警察们通过宋大妞的口供,开始联系轩轩被拐城市的警方,看有没有人报警找丢掉的小孩的。并且留下了陆维东和清萱的信息。

  登记完,就开始返回驻地了。

  公安局这边呢,在他们离开后不久,就收到了X市公安局的回信,说是他们大队长家的小孩不见了。那个孩子小名就叫轩轩。

  x市就是宋大妞拐带轩轩的城市。

  x市公安局

  接线员在接到德州警方的来电时,立刻想到了局里郑队家的孩子就是昨天晚上丢了的,现在郑队夫妻两个还在带人找孩子呢。轩轩被她妈妈带来过公安局好多次的,因此公安局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小孩,对他的名字和长相都很清楚。

  又听见德州警方对被拐孩子样貌的描述,赶紧让人通知郑队来公安局一趟。

  “郑队,德州那边警方说,被拐的孩子就叫轩轩。那个拐带轩轩的妇女,在火车上被一个军嫂看出不对劲了,轩轩才被救下来。轩轩不肯待在公安局,只肯跟着那个军嫂。德州警方也确认过了,那个军嫂的丈夫就在德州服役,还是副营职,让轩轩先跟着他们回驻地了。”

  郑光华一听,顿时长舒一口气,“好,我再和德州那边的公安局确认一下。”

  一个年轻的貌□□听到这个消息开心到差点晕过去,脚一软就扑到了郑光华怀里,“光华,那那是轩轩,那肯定是咱们家轩轩!光华,快订票!咱们这就去德州把轩轩接回来!轩轩一定吓坏了。”

  儿子丢了一个晚上还没找到,这肯定是被人贩子拐了,要么就是他们的仇家把孩子掳走了,不管是哪一种,后果都难以想象。这一个晚上,宋蕙兰真的是度日如年,整颗心像是被放在油锅里反复煎炸。宋蕙兰的双眼早就哭得红肿,一边找人,一边喊儿子的名字,声音也变得沙哑干涩。

  “蕙兰,你别急,我再和那边的警方再确认一下,我马上就订票,咱去接轩轩!”郑光华扶住浑身瘫软的妻子,低声安抚道。

第二十三章 初到军营

  这边,陆维东等人已经回到驻地。

  到地方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两拨人分开,开始各回各家,秦晓云拎着自己的小包去林建国的宿舍。

  而王小虎则是帮忙把东西送到了陆维东刚申请下来的房子里。东西刚放下,王小虎就跑出去了,“陆营,我先回去了!”

  “小虎,你先等等,这就中午了,留下来吃个饭再回去!”陆维东赶紧喊人。

  “陆营,不用啦!我先走了!”王小虎头也不回就走了,他是年纪不大,没什么心眼,可是人家小两口刚碰面,他一个外人留在这里也不合适啊。

  突然,对面的门打开了,出来一个面容和蔼的大嫂,腰间还系着围裙。“是东子啊,这是你媳妇?哎哟,小姑娘长得真水灵!”

  这个大嫂是一营营长董建设的妻子,叫李梅。先前陆维东的级别已经到了,但是因为没有成家,还是一直在宿舍住着,根本没有申请房子。一个月前,陆维东要申请房子的时候,刚好董建设家对面的营长转业,房子已经空了出来,董建设就赶紧跟领导报告,把这间房子留给陆维东了。因此,李梅就知道了,自己家对面搬进来的人家是陆维东和他的新婚妻子。

  “对,我媳妇坐的火车,今天刚到。”陆维东介绍道。

  “嫂子好,嫂子先进来坐!”清萱立刻乖乖地地跟着叫了一声。部队不像别的地方,互称战友兄弟,没有叔侄这样的称呼,一个十几岁的新兵,叫三四十岁的老兵家属,也是喊嫂子的。

  李梅顺手虚掩了自家的门,就到陆维东他们这里了。门还是敞开的,看对面的动静那是一清二楚。

  “嫂子,我叫……”清萱顿了顿,有些牙疼地说出了小姑娘的名字,“我叫李建英,您叫我英子就行!”

  一般人们为了表现熟悉,是不会叫全名的,但是叫“建英”总觉得怪怪的。清萱表示自己已经麻木了,听陆母还有陆大嫂叫的多了,她已经可以熟练地对号入座。

  “哟!咱们还是本家呢!”李梅看清萱的眼神是带着审视的味道的。从头看到脚,小姑娘上身穿着白色的的确良长袖上衣,下身则是一条土黄色的长裙。及腰的黑色长发被整整齐齐地编成一条长长的辫子,五官端丽,看起来温柔又大方。

  陆维东是李梅丈夫董建设带出来的兵,对于这个后辈董建设是喜欢的很,以前就经常让陆维东到他家里吃饭,一来二去的,李梅对陆维东也就很熟了。董建设两口子都比陆维东大上十几岁,基本上是拿陆维东当儿子看的。李梅还想过把自己的侄女介绍给陆维东呢,可惜两个人看不对眼,后来就放弃了。

  在心里做了一个初步评估,李梅暗自点了点头,又看见被抱着的轩轩,不由得一愣,这孩子是哪来的?陆维东不是才结婚一个多月嘛?“这孩子是哪来的啊?英子一个人带着个孩子一路上也挺不容易的。”

  “这孩子叫轩轩,先让我们带几天,过两天他爸妈就会把他接回去了。”陆维东也没有多说,孩子被拐卖的事情也不需要一遍一遍地提醒。

  “轩轩,叫伯母!”清萱摇了摇轩轩胖乎乎的小手,低声让他喊人。

  还在陆维东怀里的轩轩,视线是很高的,低头看到了李梅,很是听话地咧开嘴,露出米粒大小的小白牙,“伯母好!”

  孩子单纯的内心,在想,这不是可以叫奶奶了吗?为什么妈妈要让他叫伯母呢?哎,他是个好孩子,要听妈妈的话。

  “真是个好孩子,长得真好。今年多大了?”李梅一看到轩轩就觉得喜欢,小孩养的很好,干干净净,白白胖胖的,跟年画上的送子娃娃一样,惹人喜欢。

  “轩轩,告诉伯母你今年多大了?”清萱逗轩轩,看着像两岁多,具体多大,她还真不清楚。

  轩轩立刻甜甜地说道:“伯母,我今天两岁半啦!”

  “你怎么知道呀?”李梅笑着问道。

  轩轩歪了歪头,“是妈妈告诉我的呀!”一问一答,可乖了。

  这乖巧伶俐的小模样,让李梅喜欢的不得了。她儿子今年都20了,还没结婚呢,这让她想抱孙子的一颗心生生落空了,每次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就羡慕的不行。看到好看又聪明的轩轩,真是恨不得抱回家当孙子去!

  刚说完,轩轩又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摸了摸瘪瘪的小肚子,趴在陆维东耳朵边上奶声奶气地说道:“爸爸,我好饿哦!”

  在公安局里,轩轩倒是吃了饱饱的一顿,蔬菜水果齐全,还喝了一杯牛奶呢。可是坐车回来又是一路,小孩子饿的快,这一路上基本都消化完了。

  “轩轩饿了呀?我看看给你做点什么吃啊!”清萱环顾了一下四周,房子是很简单的三室一厅,视野还是很开阔的。装修得很是简单,也没有什么家具,只在客厅有一套实木的桌椅,白色的墙体因为使用了有一段时间了,呈现出斑斑点点的灰色,但是打扫的很干净。厨房的门也开着,里面的情况一览无余。锅碗瓢盆倒是齐全,这些还是李梅帮着添置的新的,只是食材就没有什么了。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清萱觉得这些点东西无法让她发挥,那午饭又该如何解决呢?真是让人犯难!

  李梅站起身,抚掌大笑,“东子、英子,你们俩这会儿才过来,现在都中午了,做饭也来不及了,走,到我们家吃去!我这饭已经蒸好了,就差再炒个青菜就起齐活了!”

  “嫂子,这怎么好意思?不用麻烦您了,我们去食堂吃就行!”别人饭都快做好了,再去别人家里吃饭岂不是占了人家吃饭的份额,着实不妥当。

  清萱也笑着婉拒,“是呀,嫂子,我们去食堂就行了。”

  李梅一听这话,佯怒道:“这是嫌弃嫂子的手艺了不是?”

  “这哪能啊?我可是去嫂子家吃过好几顿饭,嫂子的厨艺是没的说,这不是没提前跟嫂子打声招呼,嫂子饭都快做好了,我们再过去麻烦嫂子也不好。”陆维东赶紧摇头,解释道。

  李梅笑道:“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不就是多添两双筷子的事儿!还有,我可不是为着留你们两个的,我是怕轩轩饿着!”

  “走,你们家俩把门关上,抱着轩轩到我家里去!我再给轩轩炖个鸡蛋羹,免得饿着孩子!”李梅本就是极热情的性子,当下就招呼他们过去。

  “那麻烦嫂子了。”陆维东也知道李梅的性格,就不再说什么拒绝的话,答应了下来。

第二十四章 做客

  李梅说完,抬脚就出了门,往自己家里走,还不忘回头招呼,“东子,英子,你们俩快跟上!”

  “嫂子不急,我们马上就过来!”为了避免空手上门的尴尬,清萱果断从老家带来的包裹中拎出一个小包,捡出二十来颗腌好的野鸡蛋,然后才和陆维东一起进董家的门。

  董家和部队给陆维东分配的房子格局是差不多的,不过因为有人一直在居住的缘故,看起来更温馨一些。

  李梅已经进了厨房,正在洗杯子,听见脚步声,立刻高声道:“英子、东子,你们俩随便坐,我给你们俩倒水呢!”